超越平庸

第三節 把敬業變成一種習慣

所謂“敬業”,就是要敬重你的工作!為何要如此,我們可以從兩個層次去理解。低層次來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也就是說,敬業是為了對老板有個交代。

良好的工作習慣:拿走你桌上所有的紙張。隻留下和你手頭事務有關的。這樣你會發現你的工作更容易處理,也更有頭緒可尋。

一家新奧爾良報紙的某位發行人曾告訴我,他的秘書幫他清理了一下桌子,結果發現了一架兩年來一直找不著的打字機。

如果桌子上堆滿了信件,報告、備忘錄之類的東西,就足以使人產生混亂,緊張和焦慮的感覺。更糟的是,它會讓你覺得自己已有100萬件事要做,可根本沒時間做,根本做不完。這種情緒會使你憂慮得患高血壓、心髒病和胃潰瘍。

芝加哥和西北鐵路公司的董事長羅西·輸廉斯說:"一個書桌上堆滿了文件的人,若能把他的桌子清理一下,留下手邊待處理的一些,就會發現他的工作更容易,也更實在。我把這種清理叫做料理家務、這是提高效率的第一步。"

蒙特拉奇在來到現在所在公司一作之前,曾經花了一段時間,學習和研究怎樣使本公司賺錢,用最便宜的價錢把貨物買進。他在采購部門找到一個職位後,就非常勤奮辛苦地工作,千方百計設法找到供貨最便宜的供應商,買進公司急需的貨物。蒙特拉奇所幹的采購,也許並不需要特別的專業技術知識(其他部門提出需要買什麽,然後他隻要決定到哪兒買就行了),但他兢兢業業地為公司一工作,節省了許多資金,這些成績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在他29歲那年,也就是他被指定采購公司定期使用的約1/3的產品的第一年,他為公司節省的資金已超過80萬美元。公司的副總經理知道了這件事後,馬上就加了蒙特拉奇的薪水。蒙特拉奇在工作上的刻苦努力,博得了高級主管的賞識,使他在36歲時成為這家公司的副總裁,年薪超過10萬美元。

蒙特拉奇的這種對待工作狂熱的**和姿態,不一定適用了每一個人,但在很多情況下,他的敬業精神是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效仿的。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感覺,自己做事都為了老板,能混就混,認為公司虧了,也不用他們去承擔,還拖老板的後腿、背地做些不良之事。可是,稍加理智地想想,這樣做對你向已並沒什麽好處。工作敬業,表麵看是為老板,其實是為了自已,因為敬業的人能從工作中學到比別人更多的經驗,而這些經驗便是你向上發展的踏腳石,從事不同的行業,你的敬業精神也必會為你帶來幫助!把敬業變成習慣的人,從事任何行業都容易成功。

有人天生有敬業精神,任何工作一接上手就廢寢忘食,如果你自認為敬業精神不夠,那就應趁年輕的時候強迫自己敬業——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工作!經過段時間後,敬業就會變成你的一種習慣!

富蘭克林·奧馬斯是美國最成功的保險推銷員之一,他不會等到早晨五點才計劃他當天的工作,他在頭一天晚上就已經計劃好了。他替自己訂下一個目標——一天裏賣掉多少保險的目標。如果沒有完成,差額就加到第二天,依此類推。

如果肖伯納沒有堅持先做的事情就先做這一原則,那他一輩子就隻能做銀行出納而不會成為戲劇家了。他擬定了計劃,每天必須寫作至少五頁,他這樣工作了九年。

敬業精神,或許不能為你帶來可觀的好處,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養成了一種“不敬業”的不良習慣,你的成就會相當有限,你的那種散漫、馬虎、不負責任的做事態度已深入你的意識與潛意識,結果不問自知。讓我們暈頭轉向的並不是工作的大勞動量,而是我們不知道自己有多有少工作、該先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