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哲學經典·倫理學卷

哈特曼

尼古拉·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1882—1950)出生於拉脫維亞的裏加(當時屬於俄帝國的一部分),1950年10月逝世於哥廷根(德國下薩克森州)。中學時期生活在彼得堡,先後研習醫學、數學和哲學。1905年來到當時新康德主義的中心馬堡大學,拜讀於“馬堡學派”領軍人物保羅·那托爾普和赫爾曼·柯亨門下,獲得博士學位並留校工作。據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在《哲學生涯》中回憶,哈特曼作息規律,“做事精雕細鏤,就像一個耐心、著迷的鍍金匠,冷靜而專心致誌”,所有的文字都是等第三遍改完後才付梓出版;上課時的著裝永遠都是“筆挺的褲子,黑色禮服,慈父般的白色領帶”,流露出顯貴的氣派。這就是“精神探尋者”哈特曼。在他慢條斯理、一本正經甚至近乎刻苦和寂寞的“屁股功”(馬克斯·舍勒語)生活背後卻深藏著鋼鐵般的意誌強力與席卷式的精神浪潮。

自黑格爾之後,那種致力於營造一種無所不包的、“大一統的”令人窒息的哲學體係的做法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但據伽達默爾說,哈特曼卻著迷於畫有“主體層、客體層、價值層”的圖表,醉心於“作為綜觀者的辯證法家”。哈特曼一生都在致力於建構新存在論(Ontologie)體係和價值現象學。而這也正是哈特曼的獨特所在。哈特曼的日常生活也就是他的教職生涯,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時期:馬堡大學(1922-1925),科隆大學(1925-1931),柏林大學(1931-1945),哥廷根大學(1945-1950)。哈特曼起先是馬堡新康德主義成員,而1921年出版《認知形而上學的基本特征》表明他從新康德主義走出來、轉向批判的實在本體論,並又先後出版兩卷本《德國觀念論哲學》(1923,1929)。哈特曼後來徹底成為馬堡學派的“學術叛徒”(胡塞爾語),相繼問世《存在論的奠基》(1935)、《可能性與現實性》(1938)、《實在世界的架構》(1940)“存在論三部曲”,構建新存在論體係。哈特曼通過對範疇進行新的分析提出了範疇的“創生”(Novum)概念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此外哈特曼早期的生物哲學思想在當前的基因學和克隆工程中得到了很強的回應。

與新存在論體係並行不悖的是另一個讓哈特曼聲名鵲起、躋身於重量級哲學家之列的價值論倫理學體係。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倫理學》(Ethik)。《倫理學》完成於1925年,次年由瓦爾特·德·高伊特出版社出版,它堪稱哲學巨著:包括“導論”和三大部分——倫理現象的結構(倫理的現象學)、倫理價值王國(倫理的價值論)與意誌自由問題(倫理的形而上學),共21章85節746頁。哈特曼在《倫理學》前言中非常客觀地指出,我們對“新的倫理問題情境”的重新意識與理解要歸功於舍勒,但同時批評舍勒雖指明、卻又沒有踏上價值現象學道路。舍勒基於價值感受與偏好構建起一套價值秩序來激發人的行動,從而試圖克服康德的形式主義,但是由於他沒有將德性倫理學內容納入進來,所以最終還是走向“形而上學的人格主義”。因此哈特曼就是在質料的價值倫理學基礎上完成亞裏士多德的德性倫理學與近代的形式規範倫理學之間的一種更大規模的曆史性綜合。走進《倫理學》我們就能真切地感受到哈特曼思維的尖銳與活躍、探尋的迂回與深遠,“通篇閃爍著高質量的智慧”(舍勒語)。

在“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一文中,哈特曼將近代以來哲學麵臨的三個現時性問題中的“我們應當做什麽”視為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之一。它是“總的人的問題的一種形式,賦予倫理學以‘實踐’哲學的品格”,也就是說它處理的是“屬人的事務”(亞裏士多德語),涉及的是“做”(Tun)、“行動”(Handlung)與“信念”(Gesinnung),對人的總的倫理要求就是“成為人”(Menschsein)(哈特曼去世的前一年還寫過一篇文章“論倫理要求的本質”)。哈特曼稱,這一問題產生於“與我們最切近的東西”、產生於“樸素的日常生活之流”,是我們時時刻刻都要麵對的問題;而且在每一新的境遇中都要給出日日常新的回答。做你應當做的,獨自且由自身做出讚成或反對的意誌決斷,且獨自承擔後果責任,這就是對人的道德本性的要求!然而倫理學作為實踐哲學並不直接教導“實際的應當‘什麽’”,因此它直接訴諸“人自身的創造力”(人的造化),從而使得我們在每一新境遇中都能“直見到,仿佛是預見到,此時此地應當發生什麽”。但是進一步來看,應當做的什麽就是尚未做的,所以這一“什麽”(Was)必須是先天直見到的倫理原則。這充分體現了倫理意識先天自主性的榮耀,但也恰恰構成了倫理學特有的困難,是它的本質的一部分。應當“什麽”的合法性何在?境遇與回答不是日日常新的嗎?倫理(Ethos)自身不是因時代與民族而變化嗎?比如斯賓諾莎、康德、尼采,古希臘、智者派、基督教以及印度、中國都各自對人的倫理善提出要求——倫理學有可能成為科學嗎?

為了著手解決這一難題,哈特曼提出了對人的道德本性的另一要求:“參與生活的充實,接受有意味的事物,對所有富有意義和價值的東西保持開放”。這也就是倫理學的另一基本問題:“在生活中、甚至一般地在世界上,什麽是有價值的?”哈特曼在接下來的正文部分就明確指出,倫理原則所要尋找的就是價值,有價值的東西就是“誡命、要求、應當存在者”,正是價值學說(價值論)構成了倫理學內容的基石。由此哈特曼踏上了價值探究的道路,轉向豐富性的價值王國。所以,倫理學的第二個基本問題在內容上要遠遠比第一個問題更加寬廣、豐富和全麵,甚至包括了後者。第二個問題是前提和先決條件,應當做什麽這一問題的解決最終要依賴於它。現代人的道德貧乏和內心空虛——表現為焦躁不安、行色匆忙、遲鈍麻木與自命不凡,就在於沒有價值意識,漠視價值內容。現實生活浸透、充溢著價值,但人卻患了價值白內障,他沒有能力道德地“看”,就如同一個人麵對著滿桌的山珍海味卻瀕臨餓死,因為他看不到眼前的一切。因此今天哲學倫理學就是要喚醒人們的價值意識,讓他有意識地獲得“道德官能”,重新打開自我封閉起來的世界。

不過這兩個基本問題又是內在有機地相互聯係的,是“成為人”這一根本問題的正反麵。隻有當我“看見”什麽是生活中一般有價值的東西,我才能權衡我應當做什麽,而唯有我把這種看本身感受為內在的應當做,才能看見有價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