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瑪德琳的消失2
目擊證人
崗卡羅在紀錄片《謊言的真相》中提出的假設,其實也是為了配合重要目擊證人——英國遊客史密斯一家。史密斯一家聲稱當天晚上十點看到一個男子抱著女孩背對度假村,走向海邊。當時的位置距離海邊隻有150米遠,離海洋俱樂部大約300米遠。
我相信他們確實看見了這一幕,因為當時他們中有多人同時看到,且他們和本案無利益瓜葛。
但戲劇性的是,在他們向葡萄牙警方報告此事後過了幾個月,史密斯先生竟然發現,他當晚看到的抱孩子的男子可能是瑪德琳的父親!
2007年9月,麥卡恩夫婦被葡萄牙警方列為嫌疑人。他們覺得再留在葡萄牙,可能真的會被捕,於是在9月9日匆忙帶著雙胞胎子女回到英國。他們下飛機時,英國媒體的鏡頭已經等在那裏了。
坐在電視機前的史密斯先生看到了這麽一幕:傑瑞抱著其中一個孩子下飛機。用他的話說,傑瑞抱孩子的動作,突然如同一個“晴天霹靂”,擊中了他。
他突然想起來,當晚那個男子就是這麽抱孩子的!所以他有60%確信當晚他看見的男人是傑瑞。他把想法告訴了妻子和子女,也得到了他們的支持。
麥卡恩夫婦當然否認這一點。
他們認為,簡在晚上九點十五分看到的男子和史密斯一家在晚上九點五十五分看到的男子很可能是同一人,畢竟他們對男子穿著的描述很接近。
凱特在《瑪德琳》一書中也試圖把兩者關聯起來。
但兩者的目擊內容也有顯著的不同,比如簡看到男子向遠離海灘的方向走去,而史密斯一家在四十多分鍾後看到男子走向海邊。
(難道這名男子開始把孩子帶回家,發現孩子死亡後又把她帶去海邊拋屍?)
簡描述的是個黑發、頭發較長的男子,但史密斯一家認為看到的是短發、白人男子。
後來麥卡恩夫婦雇用的美國偵探去找史密斯一家談話,並根據他們的口供繪製了畫像。畫像確實有點像傑瑞。
那麽史密斯先生看見的人,有可能是傑瑞嗎?
按照崗卡羅的理論,傑瑞在晚上九點零五分回到5A,晚上九點五十五分,抱著死去的瑪德琳被目擊走向海邊,加上藏屍和往回走的時間,他至少離開桌邊一個小時,回到餐廳至少在晚上十點零五分以後。
假設史密斯一家在近晚上十點時看到傑瑞在離餐廳300米遠的地方繼續往海邊走去,這意味著他至少還要十分鍾即晚上十點零五分才可能回到桌邊。
那麽,馬修在晚上九點半代替凱特回5A查看,以及凱特在晚上十點親自回5A查看時,傑瑞應當還沒有回到桌邊。甚至當凱特奔回餐廳通知大家時,傑瑞可能都沒回到餐廳。
這等於是完全推翻了九人組的證詞。
根據九人組的證詞,傑瑞在晚上九點零五分去查看5A後遇到了一個英國製片人,兩個人站在路上聊了會兒後,就回到了餐廳,再沒有離開。馬修也說當凱特奔回來通知噩耗時,其他人都在。
史密斯一家若看到的是傑瑞,則意味著,九人組全都撒了大謊——不僅是他們替傑瑞偽造不在場證明,而且餐廳其他客人和服務生也剛好沒有任何人留意到傑瑞的行蹤。
為此,我又去搜集當晚餐廳的服務生或者其他客人的證詞,看看有沒有人的見證和九人組相悖。
目前我隻找到餐廳45歲的服務生何塞·巴普蒂斯特的證詞。他當晚就是服務九人組那張餐桌的。某些報道中,他的某些言語是支持崗卡羅的。
但他證實,過去四晚中,那些男性家長每隔二十分鍾就輪流回去看孩子,因為他每次上菜,桌邊總是少了一個人。案發當晚,他隻記得凱特離開去看孩子,其他記不清了。
他質疑這對父母的地方主要在於,他注意到在前幾天跑回去查看5A的總是傑瑞,可偏偏隻有發現瑪德琳失蹤的這一次是凱特。
那麽,九人組的所有人冒著被其他客人或服務生拆穿的風險,串供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目前沒有看到他們之間有緊密的利益聯係。我認為讓那麽多人(許多還是醫生)犧牲良知,欺騙警察和公眾,且這麽多年來不對外泄露秘密,可能性極低。
有讀者留言稱,看到有人寫九人組是換妻俱樂部,所以互相掩蓋。但我搜索了很多信息,看了很多懷疑麥卡恩夫婦的網站,都未見這一說法。我認為這可能是國外某些網友散布的謠言。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們之間有這種關係。如果是換妻之旅,也不應該帶孩子和丈母娘出行。
有兩家媒體暗示麥卡恩夫婦的這七個朋友幫忙掩蓋真相,後來這七個人告了這兩家媒體,贏得了登報道歉和37.5萬英鎊的賠償。他們把賠償都捐給了尋找瑪德琳的基金會。
既然史密斯一家不可能記錯日期、時間(由於當晚的其他活動都有票據證實),那麽他們看見的男子很可能不是傑瑞。這個男子可能是本案罪犯,也可能與本案無關。
晚上十點,海邊夜色已深,那一帶路燈不充足,光線昏暗,他們對行色匆匆的男子的容貌未必看得很清楚。
在媒體的引導下,在回憶中搞混了隻見一麵的陌生人的長相、舉止,這是很常見的。[比如在紀錄片Making a murderer(《製造殺人犯》)中,女受害人就在警察的引導下誤認了性侵她的人。]
當晚十點左右,傑瑞很可能確實是在餐廳的桌邊坐著,而史密斯一家看到的是其他男子。盡管這證明不了他的清白,但能證明崗卡羅的假設有很大瑕疵。
打開的窗戶
凱特聲稱,她在晚上十點回去時發現房間的窗戶開著,卷簾窗升起來了,瑪德琳不在**。她在度假期間從沒打開過這個窗戶,至於玻璃窗原本鎖沒鎖,她不清楚。
她因此認為,有人撬開卷簾窗進入,又從窗戶把孩子抱走。在葡萄牙警方告訴她窗戶沒有被闖入的痕跡後,她才說陽台門沒鎖,綁匪也可能是從陽台門帶走瑪德琳的。
那麽,窗戶真的沒有闖入的痕跡嗎?窗戶是被綁匪打開的,還是被凱特打開的?
根據馬修在5月4日的證詞,晚上九點半,他代替凱特去查看5A時,注意到房間裏的光線足夠他看清楚雙胞胎睡在小**。可房間裏並沒有燈源。他回想起來,可能當時卷簾窗就升上去了,不然不會那麽亮。但他不記得窗戶是不是開著的。
理論上,金屬卷簾窗隻能從臥室內用繩子升起。
英國媒體說卷簾窗被撬壞了,而葡萄牙媒體說卷簾窗沒有壞。
我看了許多事後拍的現場圖片、視頻,未發現卷簾窗外部有被撬、損壞的跡象。看一些去實地勘查的視頻,發現5A的卷簾窗根本不需要撬,就可以從外部托起(就和塑料百葉窗一樣),因此哪怕沒有損壞,也說明不了沒有人從外部托起過。
有人做了實驗,如果綁匪試圖從外部打開卷簾窗,卷簾窗不會停在某個位置,隻要手一鬆就會掉下來。所以綁匪在鑽進來的時候必須始終有一隻手托著卷簾窗。鑽進臥室以後,他可以用裏麵的繩子升起卷簾窗,不讓它掉下來。
整扇窗戶離地一米高,很狹窄。卷簾窗背後是移動窗戶,隻能開一半,大約46厘米寬。一個正常身材的歐洲成年男子要側著身子,才能勉強擠進去,在這個過程中還要托著頭頂的金屬簾,是非常艱難的。更別說,他還要抱著一個4歲孩子從窗戶爬出去。
為此,我特意去找了關於這扇窗戶更多的線索,可靠的證據如下:
警方在玻璃窗內側隻找到凱特一個人的左手食指和中指指紋。
崗卡羅表示,這個手印顯示出她當時的動作是開窗,所以窗是她自己開的。但凱特表示,她沒有開過窗,她當時可能把手放在窗戶上,向外探望了一下。
由於開窗或關窗留下的指紋差異可能極為細微,我不知道葡萄牙警方(或者說崗卡羅)為何這麽自信,認定她是在開窗。
盡管葡萄牙警方說他們沒有在卷簾窗外部發現指紋,但這和現場照片不符。有刑偵專家發現在現場拍的采集指紋圖中,卷簾窗上明明留下了至少兩個指紋,而且看起來是大拇指的指紋。
專家認為這兩個大拇指的距離,顯示出有人抓住卷簾窗的底部邊緣,在升起或者拉下卷簾窗。
我認為人隻有站在窗戶外部時才會四指在窗戶內,大拇指在窗戶外。如果人在裏麵,隻要拉繩子就行了。
這幾個指紋很重要,它們能證明確實有人曾從外麵托起卷簾窗,更有利於證明有人闖入過。
葡萄牙警方從未提及這幾個指紋。崗卡羅在一次采訪中隨意提了一句,一個粗心的警員不小心在卷簾窗上留下了指紋。他所說的指紋是指這幾個嗎?我無法確定。
目前沒有讀到警方發現腳印等足跡的報道。
那麽綁匪是如何在爬出去時,沒有在靠窗的**、窗台上、牆上留下腳印的?
【沒藥花園】
總體而言,這些證據並不像崗卡羅所說的,可以完全排除有人闖入。隻不過對於綁匪來說,抱著瑪德琳從窗戶出去的難度確實很高。
而且窗戶和前門離得很近,都通向同一個走廊。綁匪有必要放著前門不走,非要艱難地抱著孩子鑽窗戶嗎?
關於窗戶,我有三種推論:
推論一:綁匪不止一人。一號鑽窗時,二號幫他扶住卷簾窗。一號從窗戶裏把熟睡的瑪德琳遞給等在窗外的二號,再自己鑽出來或從前門離開。
這種推論意味著,這是有計劃的團夥行為。
1.他們很了解公寓結構。
2.確信當時公寓不會有大人。
3.確信孩子會一直處在熟睡中。
可能還有人在放哨。否則,拉卷簾窗的吵鬧聲,抱起瑪德琳並遞出去,怎麽能保證瑪德琳不會醒來大哭,吸引路人的注意呢?(關於熟睡問題下麵會討論。)
推論二:凱特和傑瑞偽造現場。他們發現瑪德琳死後,處理了屍體。晚上十點,凱特回到瑪德琳早已不在的房間,從裏麵打開窗戶,升起了卷簾窗,隨後跑出去呼救,聲稱窗戶是被人從外麵打開的。
如果是這種情況,卷簾窗外部的幾個大拇指指紋隻能解釋為警員不小心留下的。
但我認為這種深思熟慮偽造的現場,兩個高智商的醫生應該會考慮到怎麽解釋“綁匪”沒有留下指紋、腳印的問題。
推論三:我的一個假設。
晚上十點,凱特發現瑪德琳消失,但當時窗戶是關上的,這意味著綁匪應該是從後門進入和離開的。
作為一個體麵的英國醫生,她的第一反應或許是:一旦此事被他人知道,人們必定會指責她和傑瑞不鎖後門把三個孩子單獨留在公寓,導致瑪德琳走丟或者被綁架。在英國,單獨留孩子在家可能會遭到起訴,甚至他們對雙胞胎的撫養權都會被剝奪。所以倉促中她做出決定,把窗戶打開,可以說綁匪是從窗戶強行闖入的。因為是情急之下的決定,她沒有考慮周全。
這也是為什麽一開始傑瑞對警方說自己晚上十點零五分時是從前門開鎖進入臥室,直到警方說沒發現闖入痕跡,才承認他們是從後門進出的。
但對他們來說,隻要咬死綁匪是從窗戶進來的,至少可以證明瑪德琳失蹤和沒鎖後門之間無因果關係,可以少受指責。
如果是這種情況,卷簾窗外部的幾個大拇指指紋隻能解釋為警員不小心留下的。
因此,這個奇怪的窗戶對三種假設都有可能形成支撐。
A.有預謀的綁架案。
B.瑪德琳死在公寓後,凱特偽造現場。
C.瑪德琳被綁匪從後門帶走後,凱特為了避免他們的過失遭到公眾指責,偽造了綁匪從窗戶進出的假象。
04.當晚凱特的表現
當晚凱特“發現”窗戶打開、孩子失蹤後,她沒有打電話給傑瑞,沒有站在陽台上朝餐廳大喊(隻有50米,是可以聽見的),而是留下雙胞胎獨自在家,窗戶敞開著,一路跑回餐廳通知大家。
人們質疑:如果凱特真的認為綁匪剛剛從窗戶進出偷走瑪德琳,她怎麽會放心留雙胞胎在開著窗戶的臥室?萬一綁匪回來呢?她為什麽不先關上窗戶再離開?而且當晚氣溫很低。(這是警方在把她列為嫌疑人時,問她的49個問題之一,但凱特拒絕回答。)
【沒藥花園】
她為什麽不打電話?因為傑瑞當晚未帶手機在身上。甚至後來九人組表示,他們每次去餐廳吃飯都不帶手機。這也解釋了為什麽後來傑瑞沒有用自己的手機報警,而是委托馬修去找餐廳員工打電話報警。
至於她為什麽不大喊?我認為這得看人的性格,有些內向的人哪怕再著急也沒辦法隔空大喊大叫。
凱特沒關窗就離開,可以有很多種解釋。
1.瑪德琳被綁架,凱特當時太過震驚和恐懼,沒考慮那麽多;
2.瑪德琳被綁架,凱特保護現場的意識特別強;
3.凱特偽造現場,希望後來的人幫忙做證:孩子丟時窗戶開著。
05.鄰居發現後備廂打開
2007年7月3日,案發兩個月後,麥卡恩夫婦從水邊村小區的4G搬去了另一條街上的別墅。
有個女法官住在別墅隔壁,是他們的新鄰居。麥卡恩夫婦把他們租來的車停在小巷裏,女法官每天都會經過。
她以不出鏡、隻出聲音的方式向紀錄片《謊言的真相》爆料:有一陣子她每天經過時發現,麥卡恩的車總是停在那裏沒有人,但車的後備廂卻大開著。
紀錄片因此暗示,麥卡恩夫婦曾用後備廂運屍,開後備廂門是為了散去味道。
麥卡恩夫婦說起過,他們用這輛車買菜,有次買了牛肉,由於天氣熱,回來的路上解凍了,血水流在後備廂中。
06.嗜睡的孩子
Netflix的紀錄片《瑪德琳的消失》中,崗卡羅提供了一個信息:案發當晚這對雙胞胎一直處在沉睡中。在發現瑪德琳失蹤後,許多人進入5A的臥室。有人在哭泣、高聲交談,但無論當時周圍多吵,這對雙胞胎卻在幾個小時內一直在打鼾、熟睡中。
哪怕後來被抱到了樓上其他公寓,中途也沒醒過。而崗卡羅注意到,凱特不時會去查看這對雙胞胎的呼吸,顯得很擔憂。因此他懷疑,凱特和傑瑞可能為了去和朋友約會,而給孩子用了安眠藥。
(為什麽孩子不醒?你有沒有給他們用過藥?這也是警方問她的49個問題之一,但凱特也拒絕回答。事實上,那49個問題,她幾乎全都拒絕回答。)
凱特的父親布萊恩·希利曾在接受英國媒體采訪時說,或許凱特會給瑪德琳吃Calpol幫助她睡眠,但她不會傷害孩子,其他的那些揣測都讓人憤怒。
傑瑞和凱特曾出席一個訪談節目,當主持人問到傑瑞:“你們有給孩子吃藥幫助他們睡眠嗎?”傑瑞先抓了抓耳朵,顯得有些煩躁,隨後惱怒地站了起來,咕噥了一些什麽,然後走到攝像機前關掉了攝像機。
(這個節目在網上可以看到原視頻,我不知道該怎麽解讀,是生氣還是慌亂?)
【沒藥花園】
Calpol是英國一種常見的兒童退燒藥物。這種藥可能會導致服藥的人嗜睡。Calpol用量過度的副作用是肝損傷,但若導致死亡,是極為罕見的,一定是用了極大的量。隻是幫助孩子睡眠需要用這麽大量嗎?更何況父母都是醫生。
當然,他們也可能用的是其他助眠藥物。
鑒於凱特父親的話以及雙胞胎當晚的表現,我認為凱特非常有可能給孩子們吃過一點Calpol之類助眠藥物,幫助他們熟睡。
我讀了九人組的全部證詞,從中獲知麥卡恩夫婦因為要帶三個孩子非常累(其他家庭是一個或兩個孩子),所以很多集體活動都沒有參加。比如每天早上其他夫婦都要帶孩子去餐廳吃早餐,但麥卡恩夫婦就在公寓解決早餐。晚餐是他們唯一每天必定參與的活動。如果他們不能讓孩子在晚上八點半前睡著,連這個活動都很難抽身參加。
而且有人推測瑪德琳可能有睡眠問題。確實有些幼童在夜晚時不時有夢魘,大喊大叫。為什麽這麽推斷呢?因為根據5A房間拍攝的照片,在麥卡恩夫婦睡的主臥裏,兩張單人床被他們推到了一起,合並成一張大床,而在衣櫃和床之間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因此有人認為這個空間是給雙胞胎的便攜式小床留下的,有幾個晚上,雙胞胎是和他們睡在一個房間的。
為什麽父母和雙胞胎四個人睡在一起,單獨留瑪德琳一個人睡?
很可能是因為瑪德琳在他們到的頭兩個晚上在半夜大叫,吵醒雙胞胎引發哭鬧,讓大家都沒睡好。
這麽看,麥卡恩夫婦給雙胞胎和瑪德琳都喂了一定的助眠藥,讓他們都能熟睡是非常有可能的。
假設他們確實喂孩子吃了藥,雖然沒有用藥過量致死,但正因為孩子睡得特別沉,綁匪才有機可乘。
也正是因為用藥導致孩子睡得特別沉,才會有兩派目擊證人看到的一幕:一個男子抱著穿睡衣的小孩走在寒冷的戶外,小孩不哭不鬧,依然熟睡。
凱特和傑瑞可能也意識到這一點,因而不敢承認自己用藥一事。
07.為什麽不回答48個問題?
凱特被葡萄牙警方列為嫌疑人時,他們把她單獨帶回警局審問了長達11個小時。他們可能認為她看起來比較脆弱,容易成為突破口。可他們問了她49個問題,她隻回答了一個,其他全都拒絕回答。
這49個問題在網上有公布,我認為很有價值。她為什麽不回答?一個美國前公訴人質疑說:“我反正不買賬。你會不會雇公關公司、全國最好的辯護律師,卻拒絕回答問題?”
凱特的解釋是,警方把時間花在她身上是錯誤的,這是在浪費本該用於尋找瑪德琳的時間。
而我讀了她的日記之後認為,夫妻倆人和葡萄牙警方之間很早就形成了一種敵對情緒。
他們從第二天開始就對警方的做法很不滿,認為他們不夠專業,不夠認真,再加上英國媒體對葡萄牙警察的各種批判,葡萄牙警察也對麥卡恩夫婦和英國媒體充滿敵意。
總之雙方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糟糕,直到把警方把他們列為嫌疑人,雙方的關係公然對立。
而且48個問題中,其實很多在初期她配合調查時都已經很配合地回答過了,譬如發現瑪德琳失蹤當晚,她搜查過房間的哪裏。
她拒絕回答可以解釋為心虛,也可以解釋為:她認為葡萄牙警察無能且惡意,拒絕回答是表達抗議,且保護自己不被警方設計構陷。
08.可疑的大衛?
我讀了九人組的所有證詞,其中個別人(譬如晚上九點半代替凱特回去查看的馬修)被詢問多次。他們的時間線雖然有些出入,但我認為並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如果說九人組中有任何人可疑,那一定是大衛了。這主要是源於一對英國夫婦的證詞。
大衛是一名醫學高級研究員,是這次旅行的主導人,行程也是他替大家訂的。其餘三對夫婦是他的朋友。此次行程中,大衛和妻子菲奧娜以及他們兩個孩子,加上菲奧娜的母親,共五人出行。
大衛自帶了一個音頻監控器,有點像現在的室內監控。如果孩子醒來哭鬧,坐在餐廳裏他就可以聽到,因此他們一家人不用來回跑查看孩子的狀況。
大衛突然被認為有問題是在案發後的第十三天,身在英國的加斯帕夫婦突然找到英國當地警方提供信息。
加斯帕夫婦同樣都是醫生,認識麥卡恩一家,並通過他們認識了大衛一家。他們曾經一同參加大衛組織的西班牙旅行,和盧斯之行很相似,也是多個家庭帶了孩子參加。
加斯帕太太凱瑟琳看到瑪德琳失蹤的新聞後,回憶起一個事件。
在西班牙旅行的一個夜晚,大家在戶外喝酒聊天時,她坐在大衛和傑瑞中間,聽到他們在聊瑪德琳。突然,大衛做出了一個讓她吃驚的動作。
她描述那個動作是,他的嘴吸自己的一根食指,讓手指在嘴裏進進出出,另一隻手的食指在他自己的**周圍畫圈,並說道:“She would do this.(她會做這種事。)”
凱瑟琳認為這個“她”是指瑪德琳。雖然她沒聽到大衛說這句話的前文,但她認為他是在以性挑逗的表情和方式做**動作。
加斯帕先生也做證說,當時他也看到了大衛做那個動作,也認為這動作帶性暗示。但他沒有聽到對話,不知道大衛當時在說瑪德琳。
傑瑞當時聽到這句話,沒有什麽反應。沉默了一會兒,聊起其他話題。
凱特琳表示在那次旅行中,在另一次談話過程中,大衛再次做了一模一樣的動作,但那次說的是和瑪德琳年紀相同的大衛自己的女兒。
凱瑟琳為此感覺很不舒服,懷疑大衛會對孩子做什麽。當時家長們輪流負責給所有孩子洗澡。當大衛一個人給所有孩子洗澡時,凱瑟琳不放心,偷偷站在浴室外麵傾聽。
她告訴警方這個信息,顯然是擔心大衛和瑪德琳的失蹤有關係。
對於她提供的信息,網上也是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大衛可能是在嘲笑3歲孩子還是戒不掉吮吸母乳,所以傑瑞聽了並無反應,但這個開玩笑的動作被凱瑟琳過度解讀。
有人認為大衛有戀童癖。
關於大衛的第二個爭議是,他在接受詢問時,當被問起瑪德琳是個什麽樣的女孩時,他說“She was beautiful”,但又立刻改口說“She is beautiful”。網上有這段錄像。有網友認為,大衛用過去時態代表他知道瑪德琳已死。
但換個角度,也可以說這代表大衛“相信”瑪德琳已死。尋找多日無果後,可能大衛和九人組其他人內心認為瑪德琳多半遭遇不測了,隻是這太傷人,不好這麽明說而已。而他不小心用了過去時態隻是泄露了他的想法,並不代表他知道在瑪德琳身上發生了什麽。
關於大衛的第三個爭論是,大衛曾做證說,案發當天的晚上六點半,他去過5A,見到了瑪德琳和雙胞胎。如果這是真的,他是除了麥卡恩家人外,最後一個見過瑪德琳,能證實她當時活著的人。
崗卡羅等人認為大衛、傑瑞和凱特三個人的證詞矛盾,大衛當天根本沒去過5A,也沒見過這三個孩子。
那麽他們的證詞是否真的矛盾呢?
已知,九人組的七個人在5月3日下午都去一家餐廳吃冰激淩,喝茶。而凱特和傑瑞不知為何沒參加他們的活動。(根據他們的證詞,他們當時在遊泳和打網球。)
傍晚五點半,凱特和傑瑞從托兒所接走孩子。
晚上六點,傑瑞去網球場。
晚上六點十三分,吃冰激淩的七個人中的男性先離開餐廳,而他們的妻子在十五分鍾後離開,餐廳監控證明了這一點。
大衛在證詞中說:“我回到了海洋俱樂部,在網球場看到了傑瑞,隻是看看他在幹嗎,並決定我們(大衛和拉塞爾)要回來打網球。傑瑞讓我回去看看凱特那裏是不是一切都好。我不記得他到底為什麽讓我這麽做了。可能他想在網球場多留一會兒。”
大衛說,因此,晚上六點半,他到達5A。當時陽台後門沒鎖,他是從後門進去的。
凱特在證詞中說,大衛進來時,三個孩子在自己吃餅幹,看書,她剛洗完澡在給自己擦幹時聽到敲門聲。她走出來,看見大衛已經從移門進來。
大衛說,他看到三個孩子都穿了睡衣,完美無瑕,很開心的樣子。他確定他看見了瑪德琳也在。
凱特說,當時傑瑞讓大衛來幫助自己一起帶孩子去娛樂中心玩。雖然計劃是這樣的,但凱特表示不打算去了。
大衛說了句:“現在讓他們睡覺太早了點吧?”凱特回答:“他們玩了一整天都很累了。”
凱特說,大衛隻待了三十秒就走了。大衛說,自己待了三至五分鍾。兩個人描述的時間相差不大。
傑瑞說大衛在5A待了半小時。
我認為,傑瑞所說的時間是從大衛離開網球場到回到網球場的時間。而實際上,大衛在5A待了幾分鍾後,又回自己公寓做了其他事。所以傑瑞並不知道大衛真正待了多久。
大衛說,他回網球場和馬修、拉塞爾、傑瑞和丹(教練)一起打球。但傑瑞隻打了很小的一會兒,就決定回去,隻留他們四人。
(可能是因為傑瑞聽說凱特不帶孩子去娛樂中心後,決定回5A。)
綜上,我認為這三個人的證詞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矛盾,無法因此否定大衛當天去過5A。
嚴謹地說,如果凱瑟琳的證詞使大衛這個證人失去可信度的話,那麽確實也無法證實,當天晚上六點半,他曾見過瑪德琳。
那麽,瑪德琳會不會像一些人所說的那樣,其實在5月3日之前已經去世,所以麥卡恩夫婦有充足的時間藏屍、拋屍呢?
這種猜測主要是因為瑪德琳生前最後一張照片疑似偽造……
下篇:猜想篇
01.父母的疑點
案發後的時間線是這樣的:
5月3日,麥卡恩夫婦報警稱瑪德琳失蹤。
5月4日,麥卡恩夫婦從5A搬去了4G。5A和4G都位於水上村小區。
6月3日左右,被封閉了一個月的5A又租給其他遊客。
7月2日至3日,麥卡恩夫婦搬離了水上村的4G,搬入另一條街的別墅。
7月31日,英國警探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進5A,“發現”血跡和屍味。5A重新作為犯罪現場被保護起來。
8月2日,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進別墅,血液犬無發現,尋屍犬發現一些物件。
8月6日,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搜查租車,在車上“發現”血跡和屍體味道。隨後提取樣本送到了法庭科學服務中心。
9月7日,麥卡恩夫婦正式被警方列為嫌疑人。
9月9日,麥卡恩全家離開葡萄牙,回到了英國。
麥卡恩夫婦的動作、表情並非隻有一種解讀方式。就我目前讀到的證詞,他們在英國的朋友、同事、教會友人、一起度假的九人組,並沒有人對夫妻平時的人品和教育孩子的方式提出過質疑,或認為他們的表現有任何可疑之處。
譬如,5月3日晚上九點過後,一個英國製片人遇見剛查看5A回來的傑瑞,兩個人站在公寓樓下有過交談。
該製片人在證詞中說,當晚傑瑞表現得輕鬆、友好,不像有心事,兩個人還閑聊了家庭、工作等。當時,傑瑞跟他說,若不是因為和朋友們一起度假,他和妻子當晚很可能不會出門,而是和孩子們待在家裏。
另一個托兒所保姆在得知孩子失蹤後,幾分鍾後趕到5A,是最早到達的三個工作人員之一。她說凱特當時整個人都崩潰了,不停顫抖,根本無法安慰,她不認為她的表現是裝出來的。
住在5A樓上的樓上的一對夫婦當時下樓幫忙找孩子,看到凱特在不斷哀號。
但電視機前的觀眾,並不了解他們的為人,因而對他們的表情和舉止有不同的解讀。
在撇開這些無法成為證據的表現外,兜兜轉轉一圈又回到了最核心的證據:兩隻嗅覺犬的發現。
根據馬丁·格裏姆的報告原文,7月31日那天,除了5A外,尋屍犬還搜索了九人組其他成員曾住過的5B、5D、5H,麥卡恩夫婦和雙胞胎後來居住的4G,另一個嫌犯羅伯特·穆拉特的住所,以及海灘、戶外的荒地和下水道。
但在所有搜索的地點中,尋屍犬和血液犬隻對最先搜索的5A有反應。
哪怕證實了狗狗是正確的,DNA是瑪德琳的,也不能排除一種可能:罪犯致使瑪德琳在5A死亡,怕屍體上留下自己的痕跡(譬如精液)等原因,在凱特回去前轉移並銷毀了屍體。
葡萄牙警方隨後申請搜查麥卡恩夫婦當時所住的別墅和在案發二十四天後租的車。
隻要在這兩者中發現瑪德琳的血跡和屍體味道,基本可以排除以上這種情況。
在兩次搜查中,兩條嗅覺犬給出信號的地點有:
5A:客廳沙發背後(血、屍),麥卡恩夫婦臥室的衣櫃(屍),陽台下的花園(屍)。
4G:洗過的毛絨小貓(屍),瑪德琳的T恤(屍),凱特的褲子(屍),凱特在瑪德琳失蹤後買的衣服(屍)。
租車:副駕門(屍),車鑰匙(血、屍),後備廂(血、屍)。
這些地點、物件可能暗示什麽呢?
瑪德琳是在沙發後去世的,去世後沒有被放回**(因為小**沒有屍體的味道)。可能被短暫藏在主臥衣櫃(或包裹屍體的物品放進過主臥衣櫃)。
然後被人從後門帶走、處理。
屍體沒有進過4G,因為4G內沒有固定物體上發現屍體的味道。毛絨小貓和三件衣服可能是在5A或者其他藏屍點接觸過屍體。
麥卡恩夫婦可能在一個月後去過藏屍點,悼念或者進一步處理屍體。或許他們接觸、擁抱過屍體,而後用手或手套抓車鑰匙、車門把手等,把屍體的味道帶到車鑰匙、車門上。當時凱特可能穿的是新買的衣服。他們可能用後備廂運過屍體,也可能隻是拿回當時包裹屍體的衣物,扔回後備廂,留下了屍體的味道。
(對於凱特在女兒失蹤後還有心情買新衣服的質疑,我覺得他們當時是以遊客的身份來的,隻帶了幾天的衣服,卻由於找女兒而長期留下來,在當地添置衣物也很正常。)
麥卡恩夫婦對於尋屍犬的結果是什麽反應呢?
他們不斷強調:
1.這兩隻狗完全不可靠,他們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死了。
2.自己是遭到了警方的陷害。
3.在全世界媒體的關注下怎麽可能轉移屍體和拋屍?
布朗說正常的父母如果聽到狗狗說自己女兒死了,首先會想搞明白到底死沒死,而不是一味否認。
但換個角度想,這種否認也可以理解:許多受害人父母都拒絕接受自己的孩子死亡的事實。
傑瑞也說過:我們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是不希望人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說我們的女兒已經死了,這會讓所有人不再去尋找她。
【沒藥花園】
那麽,嗅覺犬到底可靠嗎?
我試圖去弄明白嗅覺犬的工作原理,比如它們到底能發現死後多久的屍體留下的氣味,屍體必須在一個地方停留多久等問題。
據我了解,這些嗅覺犬一般從小就被選中培養,經過層層篩選,最後隻有極小部分可以勝任這個工作。本案例中,案發時可拉3歲,艾迪7歲(現已去世),它們在美國接受過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訓練。
1.理論上血液犬能分辨人類血液和動物血液,並隻對人類血液給出反應。
2.尋屍犬能分辨人類和動物屍體,除了豬。這可能因為人和豬在死後散發的氣味有某種相似性,訓練者拿死去的小豬訓練尋屍犬。
3.我在一篇文章中讀到,屍體在死後九十分鍾後,就能被尋屍犬捕獲氣味。如果考慮最早的那種情況,意味著有屍體在死後一個多小時後才被挪走。
但我相信每隻尋屍犬都不同,而且由於變量太大,極難設計實驗去驗證這個數據。艾迪到底能嗅到死去多久的屍體留下的氣味?我沒看到準確的說法。所以這個九十分鍾隻能作為參考。
4.屍體在一個地方隻要停放短短幾分鍾,就可能在將來某天被尋屍犬聞到。
瑞士伯爾尼大學曾做過一個實驗,在一具死亡時間不超過三個小時的穿著衣服的屍體下麵,放了一些從新地毯上剪下來的方塊。一個月後,他們讓三隻尋屍犬從六塊排成一排的地毯方塊上,找出哪一塊曾接觸過屍體。
這個實驗重複了上百次,最終結果是:找到和屍體接觸十分鍾的地毯方塊,尋屍犬的準確率達98%;找到和屍體接觸兩分鍾的地毯方塊,尋屍犬的準確率是94%。
尋屍犬艾迪曾參與過200多次凶案偵破,都是準確的。但馬丁也承認,狗也是可能給出錯誤信號的。他認為狗會給出錯誤信號,通常是因為訓練者給狗暗示或者提示,狗為了討主人歡心故意誤報,但他說自己沒這麽做過。
我在美國有過一次和K9打交道的經曆。當時我所在的城市發生bedbug(類似臭蟲)疫情,我懷疑家裏有bedbug,請了一隻K9回家查看。K9是退役的警犬,被專門訓練於聞臭蟲的氣味,根據其公司介紹,準確率達99%。它的收費也奇高,十分鍾250美元。當時訓練者告訴我,狗不僅發現我家裏有臭蟲,而且是在主臥**和客廳沙發上(聽起來很合理)。過程就不細說了,最後證明K9是錯的,我胳膊上的紅疹隻是皮膚過敏,家裏並沒有任何臭蟲,白白支付了250美元。
至於在瑪德琳的這個案子中,兩隻狗到底有沒有誤報,恐怕隻有這兩隻狗知道。鑒於血液犬和尋屍犬是先後入場,且不約而同地對沙發背後的位置、車鑰匙、車後備廂給出信號,我個人認為可信度很高。
但即便可拉和艾迪是準確的,依然有一種可能:
這是一個出租旅館,案發前有太多人入住,在案發後的6月3日至7月31日期間,也有近兩個月的時間租給不同遊客。車是租車,同樣用的人太多。屍體和血跡或許並不是瑪德琳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隻能寄希望在DNA檢測上。而在平常的工作中,嗅覺犬的發現不能作為證據,必須要和發現的屍體或發現的DNA結合。
警方從沙發背後區域,以及車的後備廂提取了一些樣本,據說有血液、體液和頭發,送到了位於倫敦的法庭科學服務中心(Forensic Science Service)。
拿到初步檢查報告後,某個葡萄牙警察私下透露消息給葡萄牙的一家媒體:檢驗的DNA和瑪德琳的DNA有80%符合。
這條消息被報道出來後,輿論嘩然,世界震驚。
這等於宣告瑪德琳的屍體曾出現在5A和租車上。
麥卡恩夫婦頓時成為眾矢之的。
這時,負責兒童保護的社工也介入了,要求評估雙胞胎的安全性,暗示可能會剝奪麥卡恩夫婦的撫養權。
送檢四個月後,反轉來了。
2007年11月30日,警方根據FSS提供的報告正式公布:無法確定那些樣本來自瑪德琳。
他們用的詞是“無法確定”。隨後,葡萄牙警方取消了麥卡恩夫婦的嫌疑人身份。
Netflix的紀錄片中有一句話:There's no evidence linking the DNA in the blood traces found in the rented Renault Scenic and apartment 5A to Madeleine McCann.(沒有證據顯示在車上和在5A中發現的血跡DNA和瑪德琳有關係。)
那麽,這個“無法確定”到底是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