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禦邪記

第一百七十七章 新郎官累死了

死者姓劉,年僅二十三歲,身材魁梧,從小跟著父親做生意。死者喜歡舞刀弄棒,練了一身硬功夫。這年頭兵荒馬亂,強盜橫行,有些生意人需要經常趕路,容易遭到山匪劫道。所以死者為了保護家裏生意,練了一身功夫,就是為了與強盜對抗。死者功夫不錯,槍法也很厲害,在縣城裏比較出名。凡是死者運送的貨物,強盜一般不敢攔截。

死者結婚當天,死在洞房中,這件事情轟動了全城。

警察來過,檢驗過屍體,沒有外傷,沒有內傷,死得非常蹊蹺。唯一奇怪的就是,新娘子不見了。警察盤問過死者家屬,他們都說那天夜裏,死者與新娘子洞房花燭夜,鬧得動靜很大,我們在隔壁房間中都聽到了。

有位丫鬟說,少爺那方麵確實厲害,與大少奶奶折騰了三個時辰才停止。當時我都嚇怕了,這麽折騰下去,會傷害身體。我雖然有心去阻攔,但是我一個丫鬟進入洞房中不合適。第二天,天亮之後,我們敲門吆喝大少爺和少奶奶一起吃飯,但是裏麵沒有回應。我們以為少爺和少奶奶折騰得太厲害了,起不來,也就沒敢打擾。

要不是夫人過去敲門發現不對勁,我們還不知道少爺出事了。當時的情況,夫人敲了一會門,發現裏麵沒有聲音,覺得奇怪,於是打開門一看,發現少爺躺在**,沒了生命跡象,而少奶奶不見了蹤影。奇怪的是,守夜的人,沒有發現少奶奶從房間中離開。少奶奶就像從房間中,蒸發了一樣,無影無蹤。

警察聽到死者與新娘子折騰了三個時辰,嚇得臉都綠了。你們家少爺比牛都厲害,三個時辰,累也累死了。尤其是你們少奶奶,忙了一晚,還不嫌累,果然是隻有累死的牛,沒有耕壞的地。警察根據這件事情,草草結案,你們家少爺是被新娘子折騰死得,隻要找到失蹤的新娘子一問便知。

死者家屬不明白,新郎官死了,新娘子為什麽要偷偷跑掉?

警察說,很簡單,新娘子累死了丈夫,罪不可赦,害怕你們報複,嚇得跑掉了。民間習俗就是這樣,女人要遵守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不可以招蜂引蝶,不然就是**,受人唾罵。男人就不一樣了,可以狂窯子找姑娘銷魂,也可以娶一群女人。隻要你有錢,環肥燕瘦,歪瓜裂棗,想要什麽樣的有什麽樣的。

這個社會就是男尊女卑。女人嫁給丈夫,要好好伺候,丈夫不樂意,可以隨時休掉。一個女人,尤其是結婚當天,在**累死了丈夫,這可是罪大惡極的事情。搞不好,要為丈夫陪葬。新娘子怕死,畏罪潛逃,基本就是這麽一回事。

警察說的話,句句在理。死者家屬信以為真,埋怨死者太猴急,一晚上就累死了,真不爭氣。警察就此結案,全城通緝新娘子。警察去過新娘子的家中,沒有發現人。新娘子累死了丈夫,不敢回家,不知道躲到什麽地方去了。

……

楊義豐得知警察的調查結果,顯得很吃驚,這不是胡說八道嘛。死者再猴急,也不可能一晚上累死。三個時辰,除非吃了壯陽藥,不然不可能堅持這麽久。通常男性**都在半個時辰之內,連續三個時辰,已經超過了人類極限。楊義豐要想查清楚死者的死因,就要開棺驗屍。

死者入殮棺材,按照殯葬規矩,是不可以打開的。楊義豐現在犯難了,如果不打開棺材進行驗屍,就無法知道死者的死因。查不出死因,就難以找到凶手。楊義豐與死者家屬進行溝通,希望他們可以讓自己打開棺材進行屍檢。死者有一雙年邁的父母,還有兩個姐姐。大姐和二姐已經出嫁,生有子女。

楊義豐開棺驗屍的請求,遭到了死者大姐和二姐的強烈反對,人都已經死了,你還要來糟蹋屍體,這絕對不行。楊義豐死皮賴臉,跟她們說明情況,你弟弟死得蹊蹺,如果不找出凶手,就會死不瞑目。即使下土安葬了,靈魂也得不到救贖。你們身為死者姐姐,難道希望殺害你們弟弟的凶手,逍遙法外嗎?

死者大姐說,我弟弟是被那個狐狸精害死的,警察已經斷案,正在全城搜捕她,用不著你來多管閑事。

楊義豐反駁道,你弟弟是否被新娘子害死的,還沒有確鑿證據,如何斷案?

大姐說,找到那個狐狸精一審便知。

二姐插嘴道,我弟弟死的慘,都是那個騷狐狸害的。我就知道那個狐狸精是個害人精,不允許我弟弟娶她為妻,誰知,弟弟固執己見,非要娶她,結果,害了性命。找到那個狐狸精,我要撕爛她的臉。

這件趣事,還要從三年前說起。這戶人家以經營五穀雜糧為生,需要下鄉收購農副產品。死者身為家中唯一男丁,自然要擔負起家庭重擔。有一次,死者下鄉收購生米,遇上了一位年輕的村姑。這位村姑身材婀娜,臉蛋精致,水汪汪的大眼睛,像天空中的星星一樣迷人。死者被這位村姑迷住了,不由自己的喜歡上了。

死者向大姐說明了這件事。大姐堅決不同意,你身為劉家大少爺,將來要繼承家業,需要找一個賢良淑德,門當戶對的大家閨秀才行,你找一個村姑,成何體統。死者很喜歡那個村姑,雖然遭到了大姐的反對,但是經常與她約會。死者每次下鄉收購農副產品,都會從縣城購買一些胭脂水粉,珠寶首飾等送給心愛之人。

兩人在一起,長達三年,一直都是秘密約會,沒有被人發現。直到那一天,村姑的家人要將她許配給鄰村的某位男子。

死者一聽這事,急眼了,我喜歡的女人怎麽可以嫁給別的男人。死者火急火燎,回到家中,向家人攤牌了。你們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我就離家出走。死者父母嚇壞了,不得已同意了兩人的婚事。死者父母委托媒婆,去鄉下提親,很快女方父母就同意了。自家的女兒,嫁給城裏的大戶人家,自然是一件好事。

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彩禮錢才是重點。

娶我女兒可以,彩禮方麵要厚重一些。媒婆嘴巴靈巧,說什麽,男方是城裏有錢人,不差那一星半點的彩禮錢。你家閨女嫁過去,就是少奶奶,吃香的喝辣的,榮華富貴享之不盡。男方家不差錢,準備了許多彩禮,隻把女方父母高興的睡不著覺。彩禮收下了,這婚事也就同意了。

雙方開始準備結婚的事宜,新娘子出嫁那天,風和日麗,陽光明媚,熱熱鬧鬧的婚事很快結束了。結婚當天晚上,新娘子要和新郎官洞房花燭夜,早生貴子,誰知,折騰了三個時辰,把新郎官活活累死了。新娘子一看不好,畏罪潛逃了。

當然,新郎官累死一事,隻是警察的推斷,具體什麽原因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