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為什麽沒有倭患?
比起從元朝中後期起,中日雙方“你搶我抓”三個多世紀的“倭患”,特別是比起明朝嘉靖年間持續四十年,戰火波及整個東南沿海的“嘉靖大倭亂”,鴉片戰爭以前的清朝在“倭患”這事兒上卻很平靜。為何會如此,首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日本國情的變化。
清代年間的日本,既不是元明年間那個群雄紛爭的“戰國時代”,也不是豐臣秀吉夢想“遷都寧波”的猖狂時代。德川幕府統治日本後,出於穩定自家權位的考慮,對外厲行“鎖國”政策。除了長崎之外,日本對外的港口全數關閉,日本船隻不許出海貿易,更不許擅自與海外往來,偷渡更是死刑大罪。隻有中國、荷蘭等少數國家的船隻可以在長崎開展貿易,還要遭到嚴密的監視。
出個國都要死刑?如此嚴密監控的鎖國體製,鏟掉了倭寇作亂的土壤。元明年間倭寇們肆意駕船“覓食”,想打劫就打劫的“好日子”從根兒上就沒了。
但拚命鎖國的日本,與對岸大清王朝之間,看似“井水不犯河水”,其實兩者之間有著重要的共同利益——對雙方來說都無比重要的“洋銅貿易”,這就是當時“中日和平”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清王朝一統天下後,國家進入長久和平,但有一件大事關乎國家穩定:銅錢。要發行銅錢,就需要大量的銅,清王朝的產銅地集中在雲南、貴州、四川等省,產量有限不說,運輸更是十分困難。可這事兒每年稍耽誤一會兒,極有可能就是要命的“錢荒”。
而與地大物博卻缺銅的大清不同,日本雖說窮得叮當響,日用品要啥沒啥,可金銀銅等貴金屬產量卻十分豐富,可以說“窮得隻剩錢”。而且雖說鎖了國,但對中國的各種貨物,日本社會需求量也極大。
那怎麽辦?拿銅換吧。所以,自1683年,隨著清王朝平定台灣南明政權,中日雙方也就心照不宣開始了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洋銅貿易”。每年大批中國船隻從寧波、廣州等港口出海,滿載著生絲等貨物直奔日本,換取大量優質銅。
值得一提的是,雖說“康乾盛世”時代,大清朝對海外貿易高度緊張,乾隆年間更隻留了一個通商口岸,但對“換日本銅”的買賣,清王朝卻是政策寬鬆,隻要是去日本換銅,中國商船甚至可以不管相關禁令,帶去大批名貴寶貨。對這項關乎國家財政穩定的買賣,比起其他外貿政策來,清王朝的態度實在是很開明。
這開明的態度也造就了一段後世幾乎遺忘,當時卻紅紅火火的中日貿易盛況。康乾年間,清朝每年開赴日本的商船常在百艘以上,每年登陸日本島的中國商民一度多達萬人。從1683年至1840年,中國商船累計從日本賺走了3.8億斤銅。對雙方來說,這是一筆持久雙贏的生意,既然是雙贏,中日雙方當然也就盡力維持和平。
除了利益驅使,清朝沒有倭患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號稱“漠視海洋”“閉關鎖國”的清王朝,在“康乾盛世”年代裏,曾擁有一支威震東亞海洋的海上力量。康熙年間,出於與東南“南明小朝廷”作戰的需要,“弓馬騎射”起家的清王朝也開始高度重視海軍建設。從1683年中日開始“洋銅貿易”起,當時的清王朝海軍正如日中天,主力戰艦“鳥船”長50米以上,裝備大型火炮三十門以上,即使比起亞洲海麵上赫赫有名的荷蘭戰艦,繼承明代造船技術的大清鳥船也能“單挑”。這樣凶悍的炮船,在當時的清軍水師裏有六十艘之多。
如此凶悍的戰艦,不但在戰場上大顯威風,在康熙年間還曾作為“封舟”,每隔幾年就去冊封琉球,等於是在日本海麵上亮個相,威懾力極強。有這樣強大的海上力量,周邊哪家“鄰居”敢輕易造次?
可最讓人歎息的也正是這事兒。隨著清王朝統治的穩定,這曾經強大的“鳥船”也大多被清王朝廢棄,幾乎是拆的拆,扔的扔。到了乾隆年間,清軍最“巨無霸”的戰艦也隻有十一丈長。隨著一批手工業圖書被禁毀,清軍水師的造船造炮技術竟然大步倒退。
也恰恰是在乾隆晚年,別看大清沒有鬧“倭患”,越南海盜卻後來居上。當時裝備有“大師船”的越南海盜團夥,其戰艦往往比清軍戰艦大三四倍,號稱“船大而高,炮多而壯”。憑著這份實力,從乾隆末年到嘉慶年間,每到春夏季節,來自越南的海盜船就會組團殺來,在廣東至浙江的海麵上大肆燒殺搶掠,氣得乾隆、嘉慶兩父子,多次拋下嚴旨,恨不得將這夥賊匪趕盡殺絕。
但實際上,到了戰場上,由於人家船大炮多,清軍的沿海水師每次都是能躲就躲,以至於稍有點錢的沿海商民,都得自發配備船炮,靠自家力量和海盜死磕。每次海盜來了,清軍的“正規軍”水師基本都是“登桅望”,能看熱鬧就看熱鬧。如果不是嘉慶五年(1800),越南海盜船在海麵上遭遇颶風打擊,外加越南國內形勢變化,其國王主動鏟除海盜勢力,這曾叫清軍躲貓貓的海盜,不知還會折騰大清多久。
自家海軍不給力,就算沒有倭寇,就算靠運氣熬走了越南海盜,待到鴉片戰爭打響,麵對英軍的堅船利炮,依然還是叫天天不靈。被轟開國門的清王朝,隨後陷入了落後挨打的深坑,在19世紀末的甲午戰爭裏被昔日的“貿易夥伴”日本踩在腳下。
所以說,對方國情的變化,共同的貿易經濟利益,固然是和平的必要條件,但自強才是根本。沒有“倭寇”的大清朝,終為漠視海權付出了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