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飛翔的荷蘭人

荷蘭獨立了,但實際上早在正式獨立之前,荷蘭就已經成為歐洲小霸之一。

首先荷蘭的經濟基礎雄厚,早在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尼德蘭地區就是著名的紡織業中心,而到了資本主義興起,荷蘭的造船業又享譽歐洲。在公元15—16世紀的荷蘭巔峰時代,光是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一個城市,就有上百家造船廠。據說,當時荷蘭的商船噸位,占到了當時歐洲總噸位的四分之三。荷蘭出品商船的性價比,也是遠遠高於當時的另外一個競爭對手英格蘭。

除了造船業,荷蘭人另外一個撒手鐧就是商業。

商業在荷蘭的興起也不稀奇,因為荷蘭或者說廣義的尼德蘭地區,本身就處於東西航路同南北航路的交匯處。東西方向上,由北海到波羅的海的航線,荷蘭可以參與;南北方向上,由英吉利海峽到比斯開灣乃至於廣袤大西洋的航線,荷蘭一樣可以參與。並且借助萊茵河,海洋屬性的荷蘭,連通了廣大的德國與法國大陸腹地,正因為如此,荷蘭城市鹿特丹(Rotterdam)成了歐洲第一大港口。

這還不算完。

荷蘭人還是最早的玩金融的國家,現代世界流行的銀行體係,股票市場等概念,最早都是誕生於荷蘭。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堪稱當時歐洲最大的金融中心。能夠拿到全歐洲最大的現金流,財富如此集中,荷蘭人完全有實力幹大事。

憑借這樣的一身本事,公元16世紀末,剛剛獨立的荷蘭,尚未完成徹底的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就迅速參與到了開拓殖民地的全球爭霸中去了。

最倒黴的,就是葡萄牙人。

葡萄牙王國被腓力二世兼並,葡萄牙人等於是沒有了為自己撐腰的中央政府。這件事情很快就禍及他們的海外殖民地,同樣是小國寡民的荷蘭,很快就取代了此前葡萄牙人在大航海時代的位置。

公元1595年,荷蘭人第一次繞過了好望角,看到了眼前煙波浩渺的印度洋。

公元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雖然號稱是公司,還是個股份有限公司,但這個公司卻是個具有國家功能的組織。這家公司能夠組建軍隊,發行貨幣,甚至是指導荷蘭人在整個東方進行迅速殖民。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成立,直接將葡萄牙人此前在印度洋和亞洲地區的特權全盤拿下,新主人的名字就叫荷蘭。

公元1621年,荷蘭人照方抓藥,又以政府名義批準成立了荷蘭西印度公司(Dutch West India Company)。

西印度公司的職責更加明確,它主要負責搶奪葡萄牙、西班牙早期沒有徹底站穩腳跟的美洲殖民地,並隨時準備同後起之秀英格蘭與法國開戰,瓜分更多的全球利益。

並且那個時代的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他們的現實中並不存在國王,虛幻中也並不怎麽信仰上帝。所以,當時的荷蘭人不管對待競爭對手還是對待殖民地原住民,方法更直接,手段也更加凶殘。除了東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荷蘭人敏銳地察覺到好望角的重要性,於是荷蘭人趕走了葡萄牙人,搶占了好望角。並且以此為中心,控製了整個南非。有了一東一西兩個公司,中間還有個好望角,這是典型的氣吞寰宇之勢。

17世紀早期的荷蘭人的殖民帝國,地緣布局確實相當完美。

巔峰時代的荷蘭殖民帝國,在北美洲拿下了今天紐約這塊地方,起了個名字叫作“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以此為中心圈下一大片土地,起了個名字叫作“新尼德蘭”(New Netherland);在南美洲,荷蘭人拿下了今天的圭亞那(Guyana)地區,包括今天的英屬圭亞那,蘇裏南和法屬圭亞那。並硬生生地從巴西占下了東北部的一大片;在非洲,前文已經說過,荷蘭人占了南非;而在亞洲,荷蘭人斬獲頗豐。他們擁有斯裏蘭卡,並且在同西班牙人的較量中拿下了中國台灣,還殖民了整個的印度尼西亞。

在中國台灣,荷蘭人建立了兩個著名的軍事商貿據點——熱蘭遮與赤崁樓。熱蘭遮(Zeelandia)這個名字有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呢?對,熱蘭遮隻是音譯,這個單詞的詞源,就是聯省共和國除了荷蘭之外的另外一個大省“澤蘭”;更加神奇的是印度尼西亞,這片島嶼從古至今都沒有任何政權統一過,但在趕走葡萄牙人之後,荷蘭人居然像變戲法一樣整合了這塊萬島之地,並起了個新名字叫作“荷屬東印度”(Holland East India)。

當時在大西洋海域,荷蘭人從葡萄牙和西班牙手中接過了黑奴買賣的接力棒——啟程從歐洲運出鹽、布匹、槍械、紡織品到西部非洲,中程又從西部非洲運出黑奴到美洲,最後返程再從美洲運出糖、煙草、稻米、棉花等到歐洲。這樣的黑三角貿易,在荷蘭人手中變成了標準化流程,荷蘭人的聰明才智,全部用在了沾著人血的肮髒的黑奴交易中了。但與此同時,巨額利潤就源源不斷地回流到了荷蘭。

在印度洋海域,荷蘭壟斷了整個印度洋以及東亞地區的貿易與商路。歐洲的木材與毛皮進入亞洲,而亞洲的香料、瓷器、絲綢則被轉運到歐洲。當然,在當時的東方有中國的大明和大清用朝貢體係來維持亞洲國際秩序。這一點上,荷蘭人心知肚明,他們對這兩個王朝虛與委蛇,並不當麵招惹。轉過身去則猛撈實惠,壟斷同日本(引發了日本的“蘭學”)、印度的貿易,潛心夯實自己的印度尼西亞殖民地,並且一占就是三百年。所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大明或者大清並不知道身邊已經崛起了荷蘭這樣一個海洋帝國,甚至還用中國人對荷蘭人的綽號“紅夷”命名了來自歐洲的“紅夷大炮”。當然,最初用葡萄牙人命名佛郎機大炮,到後來用荷蘭人命名紅夷大炮,這本身也講述了葡萄牙人與荷蘭人霸權更替的一段曆史。

強,實在是強。

但說白了,荷蘭人的強大隻是曇花一現。

說到底,它的體量還是太小了。

荷蘭人跟當年的葡萄牙情況有點類似,都屬於是小姐脾氣丫鬟命,貪心不足蛇吞象的典型代表。公元17世紀早期的荷蘭人,在自己所謂的“黃金時代”,全國總人口也不過一百五十多萬人。這點人口,根本就不足以支撐它像西班牙人那樣進行徹底地殖民。它也隻能是像當年的葡萄牙人一樣廣泛地設立商站和軍事據點,而當歐洲真正的霸權英法起勢的時候,荷蘭人也隻能是黯然退出曆史舞台。

到了公元17世紀後半葉,在北美荷蘭人向英國人交出了新尼德蘭,在南美又被英法瓜分了圭亞那。公元1640年,葡萄牙人複國,之後不久就在巴西擠對走了荷蘭人,重新獨占了巴西。而在東方,眾所周知的,公元1662年,鄭成功將荷蘭人從台灣逐出,收複了台灣。在此期間,英法海上勢力崛起,三次英荷戰爭,一次法荷戰爭,荷蘭人最終都被打到跪地求饒。

到公元18世紀後期為止,荷蘭人基本上銷聲匿跡於大航海時代。

除了依靠外交努力,還勉強擁有印尼,荷蘭人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

在我們中文語境中,很多時候都把這個時代的歐洲小霸荷蘭,稱之為“海上馬車夫”。然而經過我們多方查證,這個說法很有可能是百年來翻譯造成的誤讀。在西方人的語境中,基本上沒有人提及所謂的“海上馬車夫”這個說法。

我們不妨采用一個在西方文化中更加流行的稱呼——“飛翔的荷蘭人”(Flying Dutchman)。

飛翔的荷蘭人,代表人定勝天,自由自在。

當然,也代表孤苦伶仃,漂泊一生。

(1) 作者注:見第六章第一節波蘭立陶宛。

(2) 查理:按照西語拚寫,讀作卡洛斯。

(3) 費迪南:按照西語拚寫,讀作費爾南多。

(4) 作者注:見第六章第一節波蘭立陶宛。

(5) 作者注:西西裏島與半島南部的那不勒斯。

(6) 作者注:這裏指第六章第五節風中教皇國。

(7) 比利時:Belgium,這個單詞來源於當年羅馬行省中的比利其卡,Belgica。

(8) 作者注:詳細內容為第六章第五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