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大刀闊斧
永樂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朱高熾他爸朱棣死了,是在北征返京途中病死的。直到八月二十五日,朱高熾才得到這個消息,同時接到皇帝的傳位遺詔。對老爸的突然去世,朱高熾一點也不慌亂,立即把吏部尚書蹇義、大學士楊士奇和楊榮叫來議事,首先做了兩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一是下令加強京城的治安,以免有人趁機作亂;二是派大太監王貴通去南京任鎮守,這個地方也亂不得。
第二天,朱高熾就把關在監獄裏的夏原吉放了出來。夏原吉是前戶部尚書,因反對朱棣第三次遠征蒙古而坐牢。夏原吉出來後,立即建議取消鄭和預定的遠航,取消邊境的茶馬貿易,建議停派去雲南和安南采辦黃金、珍珠的使團,都得到采納。
緊接著,朱高熾開始“大展宏圖”——
(1)赦免建文帝舊臣;
(2)赦免永樂時遭連坐流放邊境的官員家屬,允許他們回到原處;
(3)平反冤獄,使許多冤案得以昭雪,如方孝孺被誅十族案、永樂朝解縉冤案;
(4)恢複一些大臣的官爵,緩和了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5)改組內閣,以著名的翰林學士和幹練的官員充實行政官署,讓內閣成員參與決策;
(6)大力取消他父親不得人心的計劃,建立正規的文官政府;
(7)大力進行行政改革,解除可有可無官員的職務,實行官員七十歲必須退休製度,實行失職官員降職、有突出才能官員升職製度;
(8)對之前偏袒南方人的文官製度進行改革;
(9)規定科舉考試取中比例必須“南六十、北四十”,這一製度一直被沿用至清朝,從製度上保障了北方人可以考中進士,改變了之前“重南輕北”的局麵,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公平;
(10)命令內閣會同司法部門複查案件,徹底糾正冤假錯案,頒布詔令告誡司法部門一定要根據法律進行判決,在宣判前,尤其是宣判死刑前必須複查對犯人的指控,禁止對犯人濫用肉刑,禁止株連犯人家屬(重大的叛逆罪除外);
(11)頒布詔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銀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公平購買的製度,為黎民百姓減負;
(12)免除受自然災害的人的田賦,免費供給他們糧食和其他救濟品;
(13)專門頒布詔令,使逃亡者重返故裏,答應免除他們之前所欠的稅賦,另外免除兩年同樣的稅和勞役;
(14)采取各種措施限製之前的擴張主義;
(15)派監察禦史到各地調查官員的政績,並為政府物色合適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