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袁崇煥被殺的真相 01 “本不該死”的人被殺

提到袁崇煥的死,人們大多用了“冤殺”二字。

一個“本不該死”的人被殺了,當然很冤。“冤”從何來?人們普遍認為是崇禎中了後金的反間計。

後金的反間計之所以能夠成功,與袁崇煥所犯“低級錯誤”有關:1629年,皇太極率十萬騎兵,避開有明朝重兵把守的寧遠、錦州一帶,繞道遼西,順利攻破喜峰口以西的長城防線,很快打到北京,並且把袁崇煥派去阻擊的軍隊都幹掉了。

在關外的袁崇煥得到消息後帶領人馬增援北京,當他得知皇太極的軍隊越過薊州正往西去時,卻未采取任何措施,隻是跟在其屁股後麵,眼睜睜地看著對方攻占北京東麵幾個縣城。

袁崇煥的打算是:把軍隊部署在北京外圍,和皇太極在北京外圍進行決戰。

他的想法當然不錯:在北京外圍決戰,至少可以避免對北京的破壞,北京的老百姓也可免受戰火之苦。

他沒想到,這個打算卻讓被困在北京的君臣既驚恐又憤怒,認為他這是有意把戰火往北京引,懷疑他不安好心。這給皇太極實施反間計提供了可能,他們抓住兩個明宮太監,讓人假扮後金將軍進行耳語,故意讓被抓住的明宮太監聽到:咱們和袁崇煥有密約,咱們的軍隊,實際上是袁崇煥引進關內的。然後皇太極把其中一個太監放掉,那個太監回去一匯報,崇禎皇帝便信了,認為袁崇煥謀反。

關於皇太極使反間計這件事,《明史·袁崇煥傳》記載得清清楚楚:“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

《明季北略》的記載更為詳細:“都中又喧言崇煥導虜入犯,上甚切齒。先是,虜出獵,擄我多人。中有二璫,上命偵崇煥者,亦被擄。虜視之,知為璫也,乃設一記,佯為袁遺書約犯邊,答雲:‘知道了,多謝袁爺。’又佯驚雲:‘乃為璫聞,縛璫亟斬之!’又故遺一奴私放璫歸。璫歸,上其事。上再召崇煥入,即下詔獄。此言周延儒親語餘者,延儒久與虜比,虜每輸情,故知其言不誣。”

還有一些人認為,崇禎皇帝之所以非殺袁崇煥不可,是因為閹黨餘孽的誣陷,皇太極的反間計隻不過做了個推手。

問題是:袁崇煥是崇禎二年十二月被逮捕入獄的,為什麽直到崇禎三年八月才以“謀叛欺君,結奸蠹國。斬帥以踐虜約,市米以資盜糧。既用束酋,陽導入犯,複散援師,明擬長驅,及戎馬在效,頓兵觀望,暗藏夷使,堅請入城,意欲何為?致廟社震驚,生靈塗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辭”的罪名被處死?

這說明,在長達八個月時間裏,崇禎對是否處死袁崇煥是有猶豫的,甚至根本沒有處死袁崇煥的打算,否則沒必要拖這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