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我就是史可法,你們來殺我吧!” 01 揚州督師

作為崇禎元年(1628)的進士,史可法最初的人生並不輝煌,甚至還有點“不光彩”。這麽說的理由是,朝廷對他寄予厚望,派他到各地平叛,他的成績卻不怎麽樣,一個也沒搞定,並因此而於崇禎十一年獲罪。朝廷還算不錯,沒有一棍子打死,而是給了他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

第二年,史可法嶽父去世,他離職回家奔喪,喪事期滿後朝廷任命他為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禦史,總管漕運。上任伊始,史可法就彈劾、罷免了三個不稱職的督糧道,大力疏通南河,對漕務進行了比較大的整治。朝廷對他“戴罪立功”的結果還算滿意,將他調任為南京兵部尚書。

擔任兵部尚書後,史可法針對軍隊戰鬥力低下提出八條改革措施。然而,這些措施還沒來得及實施,北京就被李自成攻占了,崇禎皇帝在煤山上吊自殺,鳳陽總督馬士英等人在南京擁立福王朱由崧(弘光帝),建立南明政權,並設江北四鎮,任命史可法為兵部尚書,督師揚州。

史可法本不讚成朱由菘當皇帝,原因是朱由菘不僅迷戀酒色,行事還極為荒唐,但馬士英和魏忠賢的餘黨操縱了南明政權,為了避免可能的內部衝突,史可法在這件事上未能堅持原則。

不與這幫人待在一起,是避免發生衝突的最佳方式,於是他主動要求到前方統率軍隊。

史可法沒想到,他雖然是兵部尚書,軍隊卻不好統率。江北四鎮的將領基本上都是些渾蛋,盡幹些爭奪地盤、縱兵殘殺百姓的壞事。好在史可法的威望極高,那些將領勉強還能聽他的號令。他讓他們駐在揚州周圍。

坐鎮揚州指揮軍隊的史可法,從此有了個史督師的“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