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01 自號“八大王”

提到明末起義領袖張獻忠,人們首先會想到“張獻忠屠川”“幾乎殺盡四川人”“張獻忠吃嬰兒”等令人恐怖的字眼。後來有人為張獻忠平反,指出所謂的張獻忠屠殺四川人是清朝的汙蔑,四川人被屠殺不假,但不是張獻忠幹的,是清人自己幹的,他們要洗白自己,就得找個替罪羊,張獻忠很不幸地被選中。

孰是孰非,本文不做討論,讓它繼續存疑。

張獻忠是陝西定邊人,與陝西另一個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齊名。

和李自成一樣,張獻忠早些時候也吃過一段時間的公家飯,隻不過李自成是“郵遞員”,而他是個小“警察”(捕快),後來又到延綏鎮當了一名邊兵。

張獻忠當邊兵是在當警察犯事被革職之後。至於犯了何事,有關記載語焉不詳,估計與他生性剛烈、愛打抱不平的個性有關。來到部隊後,他依舊稟性不改,不久又犯事了,而且是死罪,但沒死成,主將陳洪範見他長相奇特,有心救他,就請求總兵王威法外開恩。這個總兵還真給麵子,隻把張獻忠打了一百軍棍,攆出軍隊了事。

他的長相有多奇特呢?《錦裏新編·卷十·張獻忠》說他“身長瘦而麵微黃,須一尺六寸,僄勁果俠”,像一隻黃色的老虎。

被部隊除名後,張獻忠便成了個流浪漢。

時值天啟末年,陝西發生嚴重的幹旱、蟲災,餓死了不少人,沒餓死的眼看也活不下去了。由於窮困潦倒,朝廷的賑災成為空談,實在沒有活路的農民隻有造反一條路。短時期內,陝西相繼出現多支起義軍,著名的有高迎祥、李自成(後加入高迎祥的隊伍)。

張獻忠直到崇禎三年才在家鄉開始行動,他把十八寨的農民召集起來,自號“八大王”。起初他的隊伍隻有區區幾千人,很快發展到數萬人,他帶領他們轉戰於陝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省等地,戰功赫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