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四節 人性論、兒童觀以及兒童的教育

一、人性論

中世紀早期關於人的自然本性問題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觀點。一是摩尼教的觀點,他們認為,人是由靈魂和肉體構成的,靈魂和肉體是兩個勢均力敵、相互平行的獨立部分。靈魂代表著光明,肉體代表著黑暗,這兩種勢力處於永遠爭戰之中,人既是它們爭鬥的場所,又是它們爭奪的對象。二是部分基督徒的觀點,他們持有肉身複活的信念,認為人的肉體是靈魂的寓所,人是包括靈魂的肉體。三是柏拉圖主義的觀點,認為人的實質是靈魂,肉體隻是被靈魂暫時利用,並終將拋棄的工具,它缺乏本身的獨立性。奧古斯丁既不讚成摩尼教的靈魂和肉體平行的二元論,也不同意柏拉圖的肉體缺乏實在性的觀點。

奧古斯丁認為,人的本質可歸結為理性靈魂,靈魂具有統轄肉體的本性,一個缺乏肉體的靈魂不成其為人。同時又認為,靈魂和肉體是有主從關係的兩個實體,兩者的結合是“不相混合的聯合”,即是說,靈魂和肉體的個性即它們的實在性,兩個實體結合為人,但都沒有失去其各自的獨立性。為了深入地說明這一問題,奧古斯丁采用了“雙重人格論”,認為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外在的人”和“內在的人”。前者是人的外形、表象,即被靈魂所統轄的人體;後者則是人的理性靈魂的深處。兩者的關係是主人和奴隸的關係,內在的人隻是相對的本質,不能離開外在的人(人的肉體)來談論人的本質;同時,內在的人是不與肉體相混合的靈魂,這使得他得以研究靈魂自身的本質,這一本質與無形的、永恒的理性相通,它是上帝之光的受體、道德實踐的主體。奧古斯丁的人的自然本性論表現出了兩種傾向,一方麵主張參照肉體的實體性來解釋靈魂,兼顧內、外兩個方麵,反對貶低肉體;另一方麵主張在人與上帝的關係中考察靈魂,推崇靈魂的純潔,貶低肉體的禁欲主義傾向又十分明顯。

奧古斯丁認為,人是由靈魂和肉體構成的,是上帝的創造物。萬事萬物作為至善至美的上帝的創造物,必定也是善的,否則,就體現不出上帝的善性了。由此推論,人性最初必定也是善的,正如他所說:“上帝造人原是良善的。”又說:“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是惡的;那些惡人,隻是由於浸染了惡習的緣故。”[24]由此可見,奧古斯丁把最初的人或人類的始祖看成是善的,持有性善論的觀點。

但是,另一方麵,奧古斯丁又認為現實中的人的本性,都是惡的。那麽,人性是如何由善變惡的呢?奧古斯丁認為,上帝初造亞當之時,亞當潔白無瑕、品行端正。但結果卻是,亞當辜負了上帝的信仰,濫用了意誌自由,由善走向了惡。更為嚴重的是,亞當這種犯罪的惡果所造成的“從惡”傾向,不僅毀滅了他自己,而且還給他的後代帶來了世代遺傳的“原罪”。他說:“天主,請你俯聽我。人們的罪惡真可恨!……因為在你麵前沒有一人是純潔無罪的,即使是出世一天的嬰孩亦然如此。”[25]在這裏,奧古斯丁又把每個人,包括嬰兒都說成是惡的,從而又變成了徹底的性惡論者。因為根據他觀察,連嬰兒都有惡的妒忌之意:他們還不會說話,就麵若死灰,眼光狠狠盯著一同吃奶的孩子,不讓一個極端需要生命糧食的兄弟靠近豐滿的乳源。在《懺悔錄》中,他還記述了自己童年的一幕情景:“對我的父母以及一些審慎的人不順從我有害的要求,我發怒,要打他們、損害他們,責罰他們不屈從我的意誌……”[26]因此,不能說嬰兒“本心無辜”[27],完全是一種天生的罪惡。因為他從出生之時起已是墮落的人群中的一員了,當他到了一定年齡時就會情不自禁犯罪。依次推理,成人的罪惡意識更為強烈,整個人類都是有罪的。

二、兒童觀及兒童的教育

奧古斯丁根據其人性論,結合對自己童年經曆的理解,討論了有關兒童教育的問題。

(一)體罰是促使兒童由惡向善、改邪歸正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奧古斯丁認為,兒童生來都是邪惡的,兒童所表現出來的純潔僅是肢體上的稚弱,而非本心無辜。他在《懺悔錄》中記述到,自己童年時喜玩耍、好遊戲,但不喜讀書,“並且恨別人強迫我讀書”,但一想到責打,對課業又不敢懈怠,“不受強迫,我便不讀書”,因此,兒童“年齡雖小,但已罪大惡極,確應受懲罰”[28],並且認為,自己之所以最終能夠皈依上帝,能為上帝和教會服務,是與童年時在責打下所學到的知識分不開的。由此他得出的結論是,沒有任何學習是沒有懲罰的,戒尺、皮鞭和棍棒確實是製服兒童、滌除其罪惡所必需的物品。

(二)家庭尤其是父母對兒童的成長和教育起著重要的作用

奧古斯丁自稱,父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市民,家境並不富有,但他望子成龍,不計較家庭的經濟力量,願意擔負兒子留學遠地所需的費用,使自己受到了可以說是當時最好的教育,而許多遠為富裕的人家都不肯為子女做此打算。奧古斯丁在總結自己的經曆時認為,自己早年的**行為是與父親分不開的。父親作為一名異教徒,隻關心兒子學問上的前途,隻求兒子能嫻於辭令,根本不考慮兒子如何成長,能否保持純潔。當看到兒子發育成熟時,帶著一種醉後的狂喜,津津樂道,“就是這種狂喜使世界忘卻自己的創造者,不愛你(指上帝)而愛受造物,這是喝了一種無形的毒酒,使意誌傾向卑鄙下流”[29]。自己最終皈依上帝是與母親分不開的。母親作為一名虔誠的教徒,上帝忠心的婢女,時刻在關心著兒子的行為和信仰,同樣麵對兒子的**行為,母親則擔心至極,懷著虔誠的憂懼驚恐,同樣麵對前途,母親希望的則是寄托在上帝身上的、身後的前途,並且認為“傳統的學問不僅沒有害處,反而為我日後獲致你能有不少幫助”[30]。當得知兒子信奉摩尼教時,奧古斯丁的母親傷心欲絕,認為這是奧古斯丁在信仰和精神方麵的喪亡,禁止他在家中同桌共餐,敦促他盡快改邪歸正。

(三)教學應尊重兒童的學習興趣

奧古斯丁在回憶自己童年學習語言文字時寫道:“我自小就憎恨讀希臘文……我酷愛拉丁文……”“為何當時我對於謳歌這些故事的希臘文覺得憎恨呢?的確荷馬很巧妙地編寫了這些故事,是一個迷人的小說家,但對童年的我卻真討厭。我想味吉爾(維吉爾)對於希臘兒童也如此,他們被迫讀味吉爾,和我被迫讀荷馬一樣。讀外國文字真是非常艱苦,甜蜜的希臘神話故事上麵好像撒上了一層苦膽。我一字也不識,人們便用威嚇責罰來督促我讀。當然拉丁文起初我也不識,但我毫無恐懼,不受磨折地,在乳母們哄逗下,在共同笑語之中,在共同遊戲之時,留心學會了。我識字是沒有遇到也沒有忍受強迫責罰,我自己的意誌促引我產生概念,但不可能不先學會一些話,這些話,不是從教師那裏,而是從同我談話的人那裏學來的,我也把我的思想說給他們聽。”[31]

(四)兒童的知識教學應注重正經典籍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記敘自己童年時,為拉丁詩人維吉爾《伊尼德》中迦太基女王狄多失戀自盡而流淚;對木馬腹中藏著戰士、大火燒特洛伊城等感到津津有味;而將“一一作二,二二作四”看作一種討厭的歌訣,對天主的死亡不曾流一滴眼淚。“童年時愛這種荒誕不經的文字過於有用的知識,真是罪過。”[32]同時,他又認為,當兒童學會說話時,通過閱讀虛浮的文字的確在其中能讀到不少有用的字句,“但這些字句也能在正經的典籍中求得,這是穩妥的道路,是兒童們所應走的道路”[33]。

(五)兒童的學習應當通過實物和實際活動進行

奧古斯丁曾這樣記敘他童年時喃喃學語的經曆:“我的長輩並未用任何係統的方法教我詞語……當他們說出一事物名稱,並在說話同時移身於該事物時,我看並猜到:他們所要指出的事物被他們發出的聲音稱呼。他們的意圖由他們身體的動作顯示出來。所有人的自然語言是他們的麵部表情、眼睛神態、身體各部位的動作,以及表達他們期待、滿意、反對或回避的心情和態度的聲調。因此,在不斷聽到位於不同句子的詞語的過程中,我逐漸知道它們是哪些事物的符號。在學會說出這些符號之後,我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誌。”[34]他又說:“因為嬰兒隻有通過從說話的人那裏學習語言才能學會說話,難道人們不可以不學習演說藝術,而依靠閱讀和學習雄辯家的演講稿並盡量模仿他們而成為雄辯的演說家嗎?……這正如一個想告訴你走路規則的人應該警告你在前腳著地之前不能抬起後腳,然後再詳細地告訴你如何活動關節和膝蓋一樣,他說得對,一個人是不能用任何其他的方法來走路的。但是人們發現按這些動作去走比聽這些動作要容易些。”[35]

(六)教學活動的最終目的或核心乃是激發學生內心的活動

奧古斯丁指出:“我們要去請教的不是那些滔滔不絕的演說家,而是守護在心中的真理。……當內心真理讓他們了解到所說事物的真相時,他們高興、稱讚。但是,他們不知道他們實際是在稱讚學習的人,而不是在稱讚教師……因為在講話者啟發學生之後,學生便迅速地記在心中了,但他們卻認為是他們從外部受到講話者的激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