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二節 加爾文教育思想的理論基礎

從某種意義上講,宗教是一種教育,它按照自己的理想培育人。教育則是實現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宗教改革時期,改革家們非常重視教育,他們利用這塊陣地向天主教會發起進攻,有力地促進了改革事業的成功。在我們討論單純意義上的教育思想之前,必須先了解宗教的理想。具體到加爾文來說,就是他的神學思想,即他希望通過教育把人培養成什麽樣子。這是其教育思想的基石。

一、神學思想

加爾文是從神學入手建構他的理想的。他否定教皇的權威,重新確立上帝及《聖經》的權威地位,堅持《聖經》是信仰的權威,認為它是信仰與宗教生活的唯一準則,上帝是其作者。《聖經》是聖靈的啟示,是上帝之道(Word of God),是區分真假宗教的標準,包含著良善快樂生活的完美準則,是人追求幸福的福音和指南。它體現了上帝的意誌,無任何神秘可言,隻有充分讀懂它,才能正確認識上帝。因此,人人可以閱讀《聖經》,並可以按自己的理解做出判斷。知識是正確信仰的重要保障。

加爾文還改變了人們眼中的上帝的形象。天主教把最初信仰中的上帝的慈父形象改換成嚴厲的判官,把人與上帝之間的直接對話變成以教會為中介的間接對話,並進而用教皇取代上帝,完全僭取了權力,使人難以把握自己的命運,造成沉重的精神負擔。為扭轉這種局麵,加爾文認為認識上帝的首要目的便是確信他是父親。雖然上帝對人犯的罪感到憤怒,但他的父愛戰勝了怒氣,使人的罪得赦免,把複活成聖的希望給予人。他不僅創造了宇宙萬物和人類社會的各種製度,而且親自照看每一受造物,尤其是人類。他是善的根源,是正義與公正的化身,是全能全知的。

最能體現上帝的愛的是基督。他是上帝給人的恩典。上帝並不因人的罪永遠與人分離,相反,他以基督為人贖罪,使人與他複合,他的愛是人得赦得救的全部原因。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的橋梁,是真神與真人,一方麵把上帝的贈禮帶給人,同時又把人帶到上帝那裏。他是先知,是上帝恩典的信使與證人;它是王,統治精神王國,是永恒的,不但指過去、現在,還指未來。在他的保護下,個人獲得永生的希望,他將得自上帝的一切與人分享,保護教會和個人免受侵害;同時他還是祭司,以自己為代價平息了上帝的憤怒,使人免遭懲罰。

加爾文認為,上帝在降普遍的恩典於人外,還有特殊的恩典,這便是他的著名的預定論。他認為:“預定是上帝恒久的法令,是他親自訂立的關於每個人命運的契約,因為人受造的命運是不平等的,某些人被預先注定了永生,其他人則是永罰。因為人受造的目的就是或此或彼,所以我們稱他是被預定了或生或死的。”[3]加爾文的預定論在邏輯上突破了奧古斯丁和阿奎那的範圍,明確主張雙重預定,即它意味著某些人得永生,而其他人則受永罰,也就是說,所有的人分為選民與棄民兩類。

加爾文認為,預定是上帝的秘密計劃,不為人所知。在整個過程中人無半點主動可言,沒有偶然因素,都是上帝的必然。它完全體現了他的公正與愛。上帝的揀選是無條件的,不以任何善行,也不以人將來行善,或知道人會好好利用他的恩典為預定的條件。預定在創世之初便已完成。

加爾文同路德一樣完全否認善功在預定和稱義中的作用,更否認人的自由意誌。天主教會為剝削人民,大肆宣揚“善功稱義”理論,把行善功與否作為能否進入天國的條件,並把善功量化出售,成為牟取暴利的一種手段。加爾文等人則認為,上帝赦免人的罪,使人成為義人,完全不以善功為條件,他對人類的愛才是唯一原因。人與上帝的關係完全是受動的,沒有任何選擇的自由,更無自由意誌可言。人隻有接受上帝安排的命運,想靠自己改變命運是徒勞的。天主教宣揚的人的主觀努力會博得上帝歡心的理論完全是錯誤的。

表麵看來,加爾文完全否認人的任何主觀努力,使人陷入了一種宿命論,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他的種種理論都是針對天主教而發的,是以全能的上帝為中心的。以此為出發點,他便不得不在邏輯推理上強調人的無能,其預定論的上帝也顯得殘暴異常。然而,加爾文絕對沒有把人置於絕望的境地。他多次強調預定論不是宿命論,更不是要人坐以待命,相反,他積極鼓勵人不懈努力,以證明自己是上帝的選民。[4]那麽,他又是如何解決這個矛盾的呢?這體現在他的稱義理論中。

加爾文同路德一樣堅持“因信稱義”,反對“善功稱義”。他認為,稱義是上帝無條件的恩典,是上帝的仁慈的愛,與善功無關。稱義不靠善功,不靠律法,唯在信仰。人借信仰使罪得以赦免,成為義人。信仰是“一種確信上帝對我們仁慈的知識,它以無條件給予的應許之真理為基礎,體現在基督裏,由聖靈啟迪我們的思想,並印在我們心裏”[5]。信仰是一種知識,是確信和自信,它產生自信心,使人勇敢。信仰既是確信,也是愛與希望,體現了上帝對人的愛。更為重要的是,信仰還是選民的標誌之一。他認為,隻有上帝揀選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啟示,才能有信仰,信仰是人得救的必要條件,也可以說是上帝神秘揀選在人身上表現出來的第一步。沒有信仰,便無從談其他。信仰不是一個空洞抽象的概念,它有兩個果實,一是稱文,即自由與解放,舊人的死亡與新人的誕生;一是重生,即成聖,過聖潔的生活。具備這兩個果實的人便是選民。盡管加爾文反複強調,隻有上帝預定為選民的人才有真信仰[6],但實際上,想成為選民還是棄民完全在自己。根據信仰理論,它是有果實的,隻要在行為實踐中體現出信仰的果實,便可據此判斷自己是上帝的選民。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個人今世的生活是否聖潔,是否合乎上帝要求的標準。加爾文雖反對“善功稱義”,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否定善功,他所反對的是把善功作為稱義的條件,但不反對善功是稱義的果實。真正的善功是選民受選的結果與證明,從這個意義上講,行善功越多,便越能表明自己的選民身份。

加爾文通過信仰理論把人自己的命運交給人自己。他的神學理論也無非向人表明一個慈父般的上帝,使人樹立自信心,使人相信自己的罪已得赦,不再受死亡的製約。人已成為“新人”。但是,僅僅知道自己成為新人是不夠的,要真正表現為一個新人,也就是說真正成為一個選民,更重要的在於行為。那麽,怎樣才能成為一個選民呢?

二、選民的諸要素

第一,崇尚理性與科學。加爾文積極肯定人的理性,認為它是人性中根深蒂固的東西,是“合乎人的本性的,是區分人與野獸的標誌”[7]。理性是人們追求真理的工具,正是借理性,人才能辨別善惡,才能理解事物並做出判斷。它是上帝意誌的體現,應大力提倡。雖然加爾文並未用理性取代上帝,更反對用理性探究上帝的本質存在,但他認為理性在世俗領域裏的作用仍是巨大的。借助理性合理地利用上帝創造的萬物正是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政治、藝術、科學都是理性所要探尋的對象。理性正是要將上帝植入人心的科學藝術觀念加以發掘培養,發現真理的人,無論是虔敬者還是不敬者,都應受到讚揚。哲學、法律、修辭、醫學、數學等領域裏的任何創造與發現都是對上帝認識的加深與進步,是通往正確認識上帝的必由之路。因此,追求真理與科學應是選民的職責之一。

第二,積極入世。雖然加爾文同天主教一樣關注來世,同樣認為今世與來世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充滿了苦難與不幸,絕無歡樂可言。但是,在對待今世的態度上,加爾文卻與天主教截然不同。天主教懼怕現實,因而逃避現實;加爾文則正視現實,並積極對待現實。在這一點上,他比路德更徹底。他認為,現世是來世的準備,是上帝的安排,是他對人的考驗,人不能逃避,隻能嚴肅對待。

首先要熱愛生活。他說:“熱愛現實生活本身並沒有錯。”[8]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具有滿足人們需要及娛樂的雙重目的。所以,禁食、禁欲是違反天性的,不合乎上帝的意誌。但是,縱欲、暴飲暴食同樣也是不對的。合理得當的“度”是原則,即采取“中庸”態度。其次,積極肯定商品經濟,主張發財致富。他認為,貨幣是商品交換的中介,借貸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必然現象,不是洪水猛獸。借貸取息是自由的,但借貸是有原則的,公平原則不僅是借貸,而且應是整個經濟生活的指導思想。在他那裏,財富不再是罪惡,因為“財富除來自上帝外,還能來自哪裏?”[9]同樣,從事借貸的人死後也不再下地獄了。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在價值觀念上取得了合法地位。最後,堅持天職(beruf,calling,vocation)。天職觀是新教的重要理論,它否定天主教的消極避世思想,賦予現世生活積極意義。加爾文認為,主為每個人安排好各種各樣的特殊職責,任何人都不得僭越,是謂天職。它是人生活的依據,是上帝判斷其行為的準則。它還是上帝為人安排的現世生活方式,是選民受揀選的印證。已獲得得救希望的人隻要按照各自的職業行事,恪盡職守,便能完成救贖。天職觀極大地改變了中世紀的勞動觀念,使人們相信勞動不再是上帝的懲罰,而是人的基本職責,具有積極意義。針對當時日內瓦的法國貴族鄙視勞動和無所事事的現狀,加爾文說人天生就是為了勞動,上帝不想讓我們生活在這個世上時懶惰無為,因為他給人手和腳,給人事業,不勞者,不得食。勤奮勞動是選民完成世俗職業的方式,也是實現自己得救的過程。此外,他還積極提倡勞動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生產進步。勞動在日內瓦也漸漸成了人生的目的。這對後來清教的勤奮工作產生了重要影響。

第三,克己。作為上帝的選民,其日常行為的準則應是克己(self-denial)。加爾文認為,克己是個很寬泛的概念,簡單地講,就是人如何與他人及上帝相處。它一方麵要求信徒在上帝的恩典麵前克服不信上帝和世俗觀念,另一方麵又要遵守三項原則,即嚴謹節製——貞節、節製、對世俗之物的使用要節約、能忍受貧窮;義——公正原則,保證不侵犯屬於他人的東西;聖潔——使人脫離塵世的罪惡不公,與上帝相連,實現真聖潔。加爾文尤其強調節儉,認為節儉是美德,但節儉絕非禁欲苦行,而是指反對奢侈浪費。不但要節約金錢,還要節約時間,要珍惜生命,不得虛度光陰。

克己首先最對上帝的信仰與虔敬,要時時牢記終生與上帝同在,處處以上帝的意誌與戒律為原則,完全忘掉自我,全心全意地遵守上帝之道,並始終不渝地信靠上帝。其次要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是體現信仰上帝的重要方麵。愛(charity)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總原則。

愛是普遍的、無條件的、發自內心的、與人為善的、不求任何回報的真誠幫助。但愛是有原則的,它有豐富的內涵,既體現公義原則,又體現了自由原則。加爾文說:“愛的原則是:保護每個人自己的權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權利體現著公義原則,公義指公正和義。公正指誠實與仁慈,不得有任何欺騙與暴力。義指對窮人和受壓迫的人,要竭力保護他們免受傷害。人都是平等的,都要以相應的公義標準對待。人通過誠實的生活和不傷害人證實自己對上帝的忠誠。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不得以欺詐手段謀財富,不但不能作惡,還要敢於為集體利益同邪惡做鬥爭。使一個人成為真正的基督徒的是在上帝和人麵前有顆誠實正直的心。

公正原則提倡誠實為人和樂於助人,要尊重別人,造福他人,要謙遜友愛,勇於承認別人的優點和長處,要不斷自我反省,不自傲,心胸開闊。隻有這樣,才能處理好人與人之間、個人與集體間的關係。因為人首先是社會動物,要過集體生活,所以必然屬於一定的社會組織和宗教組織。不僅如此,加爾文認為,作為社會存在的人,其自身價值與利益的實現是通過他人完成的。盡管每個人在內心裏都必須直麵上帝,沒有中介,但個人與上帝的關係是體現在人與人的關係中的,沒有後者,便沒有前者,不愛鄰人的人是不可能信靠上帝的。隻有在集體利益下,才有個人的利益,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個人利益從屬於集體利益。[10]

加爾文強調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但並未抹殺個人,它是以自由為前提的。良心自由,也就是精神自由,是基督徒的基本前提。精神上的自由使驚恐不安的良心在上帝麵前安靜下來,使之坦然麵對上帝,不再受赦罪的困擾,也不用擔心因未完成善功受上帝的冷落,更不用受無關緊要的外在之物的折磨。

但是,自由亦是有限度的。信徒在使用自由上應正確區分世俗王國與精神王國。良心自由隻指人與上帝,指任何人無權掌管別人的靈魂。精神王國與世俗王國的司法管轄範圍不同,良心自由的基督徒並不意味著不受世俗法律的約束。在現實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人的行為必須受法律的約束,受各種社會規則的約束。這種約束純粹是世俗領域裏的事,與精神自由無關,也不矛盾。有行動自由未必有精神自由,同樣精神自由也不一定意味著行動自由。自由的應用是有限度的。有自由是一回事,行使自由是另一回事;自由屬於良心,與上帝有關;行使自由是外在之事,不僅關乎上帝,而且關乎人。愛是行使自由權的尺度。不得借自由損人利己,更不得把自由變成壓迫人的工具。自由應以關懷弱者為原則,其目的在於更好地行使愛的職責。

第四,嚴謹的生活,虔誠的宗教感情。加爾文認為,福音最大的敵人不是羅馬教皇,不是異端,也不是僭主,而是壞基督徒,是那些沉溺肉欲之輩,是那些混跡於酒館、妓院和賭場裏的**分子。為此,他在日內瓦頒布了一係列整飭道德的法令,嚴禁酗酒,禁止飲酒倶樂部,違者除接受罰款和警告外,還要受到宗教法庭的譴責,不悔改者要處以監禁。嚴禁****下流的歌曲和挑逗性舞蹈,違者一經發現,處三天監禁,並受宗教法庭的質詢與警告。禁止爭吵、聚眾生事,嚴禁****和賭博遊戲,違者除被罰款外,還要被沒收所得財物。主張婚姻自由,婦女有離婚的自由,但對犯通奸罪者則嚴懲。未婚男女通奸者處六天監禁,隻能喝水、吃麵包,並處罰款;與已婚者通奸,監禁九天,隻能喝水、吃麵包,並相應地加重罰款;已訂婚而未舉行婚禮的男女發生性關係,按通奸論。另外,嚴禁放貸利息高於5%,違者沒收本金,並追加罰款。[11]

作為一名基督徒,一位上帝的選民,最重要的是宗教上的虔誠,要對上帝堅信不疑,還要積極參加宗教活動,遵守教會法規和道德戒律。沒有合法理由,除兒童及照看家務的人外,所有人,包括仆人,都必須按時到教堂聽布道,不準遲到、早退、大聲喧嘩。違反任何一項者,都處以罰款。每位牧師每兩星期講一次《教義問答》,家長必須帶孩子前去聽課,違者罰款。違反布道、聽《教義問答》、洗禮、聖餐禮規定的,除受罰款外,還要接受宗教法庭的勸告,不服從者接受罰款,情節嚴重者交政府處理。嚴禁崇拜偶像等迷信活動,不準參加彌撒,違者由政府判刑。違反上帝之道的,輕者受宗教法庭的質詢勸告,重者由政府治罪。嚴禁以上帝的名義發誓,嚴禁咒罵、侮辱上帝的聖名,嚴禁棄絕上帝。違者除受罰款、監禁外,還要跪在地上請求上帝及教會的寬恕,情節嚴重者,驅逐出境。[12]任何一名基督徒都要隨時接受他人,尤其是教會長老的監督。

長老是由選舉產生的俗人,他們會同牧師團組成宗教法庭,負責管理教會,監督教徒及教會人員的行為,並掌握著“絕罰”權,將那些屢教不改的人驅逐出教。絕罰權不應受到政府的幹涉,世俗政府應保護宗教,保證教會的純潔,免受不法之徒的侵犯與玷汙。被絕罰者不準參加聖餐,也就是被從精神上驅逐出了基督的王國,直到悔改為止。教會隻有絕罰權,沒有世俗政府的懲罰權,無權給受絕罰者定罪。

很明顯,加爾文提倡的是一種價值觀,它以“新人”,也就是選民為具體落腳點,要成為選民,信仰是關鍵,要堅信自己得救,堅信上帝是父及其恩典。作為一個新人,他必須在宗教上虔敬上帝,篤信基督,堅信得救,加入教會,遵守戒律,參加聖禮,履行宗教義務;要崇尚理性與科學,積極入世,讚同經濟生活,追求自由、平等、公正,遵守法律,服從政府;要有愛心,誠實正直,勤勞勇敢,過聖潔的生活,能克己,嚴謹節製,生活儉樸,熱愛勞動。這是一種有別於天主教的新的價值觀念,也是加爾文力圖通過教育所塑造的新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