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六節 地位與影響

對於培根的是非功過,人們曆來褒貶不一,但大都比較一致地肯定了他在那個特定的曆史時期的確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他以其有力的機智和透徹的智慧,高瞻遠矚,敏銳地把握了時代發展的脈搏,指明了正確認識自然界的康莊大道,在推動近代科學的發展和近代科學教育的興起方麵,是功不可沒的。

一、實驗科學的先驅

培根被人們看作“英國哲學的創始人”和“英國哲學精神特殊性格的代表”。[95]培根的前輩,無論是在科學還是哲學方麵,都使用當時學者共同的語言即拉丁語從事寫作,而他是用英語寫作重要的科學或哲學論文的第一人。在培根生活的時代,傳統觀念已被在文藝複興中產生出來的力量所削弱,而日益增長的民族意識逐漸導致了民族文化風格的較大分化,導致了學術界在諸學科中運用民族語言的興趣。培根的做法使他成為這個運動的一位領袖,而他所闡述的思想模式與英國精神的重實際和實證的成就密切相關。黑格爾曾經指出:“培根一直被讚揚為指出知識的真正來源是經驗的人,被安放在經驗主義認識論的頂峰。事實上,他確實是英國所謂哲學的首領和代表,英國人至今還沒有越出那種哲學一步。”[96]但在黑格爾看來,其實培根的名聲大於可以直接歸給他的功績,“從事實出發並依據事實下判斷,當時已經成為時代的趨勢。由於他把這個方向表達出來了,人們就歸功於他,好像全然是他把這個方向給予了認識似的”[97]。

培根首倡現實主義的科學觀。他關於“知識就是力量”的觀點體現了科學觀上的一次革命。據現代科學奠基人貝爾納(J. D. Bernal)的觀點,培根是現實主義科學觀的最早提出者,而這種科學觀在近200年來一直占統治地位。此前,則是“理想主義科學觀”占據統治地位。“理想主義科學觀”忽視乃至否定科學的實用的、社會的功能,認為作為一種純粹的精神活動,“科學僅僅同發現真理和觀照真理有關,它的功能在於建立一幅同經驗事實相吻的世界圖景”[98]。培根強調科學的實用性,認為科學的真正目標無非是要把新的發現和新的力量惠贈給人類生活。在近代初期,自然科學的發展還處於醞釀和準備的時期,其價值尚未充分顯示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培根明確提出並鄭重強調科學知識的實用性和社會性是富有遠見的,他揭示了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繼培根之後,近代許多思想家如康德(I. Kant)、黑格爾、馬克思和恩格斯等人,將其有關思想加以繼承並發揚光大。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僅把科學視為改造自然的有力武器,更看作推動社會曆史前進的巨大杠杆,認為科學自始至終都是進步的、革命的因素。

二、教育觀的影響

美國教育史家鮑恩(James Bowen)認為,貫穿17世紀的強有力的教育探究和改革運動來源於兩個方麵:一是由一些思想家逐步建立起來的經驗主義學說,二是新的高等教育體製的建立。[99]培根在上述兩個方麵的貢獻都是較為顯著的。他是西方17世紀教育革新運動的著名先驅。

在培根生活的時代,近代科學革命已經拉開了序幕,資本主義經濟在英國有了一定發展,資產階級革命正在醞釀之中。與此同時,舊的勢力仍然較為強大。西歐教育仍由從中世紀繼承下來的傳統占據統治地位,人們的思想觀念受到嚴重的束縛。培根的重要貢獻在於他認清了時代發展的趨勢,並奮起衝破舊觀念的條條框框,敢於對人們頂禮膜拜的權威提出挑戰,有利於解放人們的思想,掃清科學及其教育發展道路上的障礙。培根在批判經院哲學和各種“假象”的時候,對舊的教育觀念和體製也予以抨擊,要求進行教育改革,使之與社會和科學發展的狀況相適應。“重要之點在於培根的一個堅定信念,即科學發明得以發展的首要條件是要廓清觀念和理論。這種知識論對以後三個世紀科學和教育的發展產生了持續的影響。”[100]

培根的經驗主義學說成為17世紀新教育理論的哲學依據。他在繼承前人有關思想並總結當時科學發展成果的基礎上,創立了近代唯物主義經驗論,確立了一切正確的科學知識必須起源於經驗這一原則,必須從對自然事物的觀察和實驗出發,才能獲得真知識。“培根的經驗論是革命性的,並很快成為一種理智的風尚,尤其是在英國,成為科學研究的主要刺激因素。在17世紀,它被一些人,特別是約翰·洛克運用到教育理論方麵,並經過修改之後漸漸成為實踐的指導,一直持續到今天。”[101]從經驗論出發,培根重視“練習”的作用,認為智力必須“練習”,如意誌和身體必須鍛煉一樣;並指出:“練習應適合於生活,也就是說,以這種形式來訓練才能,人的理智在行為中才最有效用。”[102]這種把教育看作智能訓練的觀點,是其最具特色的現代思想之一。繼培根之後,洛克發展了有關思想,使之係統化了。

培根在《論學術的進展》中對大學教育提出了較多意見。後來,他又在《新大西島》中描述了新大學的理想模式。正如此書的第一編輯羅萊博士(W. Rawley)在該書的前言中所指出的那樣:培根“設計這個虛構故事的目的,在於可能以‘所羅門王室’即‘六日製大學’的名義來展示或描述大學的模式,並說明這種大學作出巨大而驚人的工作是為了解釋自然和為了人們的利益”。[103]在培根的時代,大學教育仍由亞裏士多德主義和古典內容的煩瑣的書本學習所約束,注重科學研究的學院幾乎還不存在,因此,培根關於所羅門宮的描述是對舊大學教育的激進的背離。

相對培根對教育的任何具體建議來說,他的哲學對教育的影響要廣泛得多。然而培根對於舊教育的批判,對知識的功用及其研究方法的探究,成為17世紀教育改革運動的前奏曲。它啟發和激勵人們積極從事教育理論的研究和教育改革的實踐活動,在促進西方教育由中世紀神學教育向近代世俗教育的轉變過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1頁。

[2] 《十六、十七世紀科學、技術和哲學史》,第706頁。

[3] W. C. 丹皮爾:《科學史及其與哲學和宗教的關係》上冊,李珩譯,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192頁。

[4] 索利:《英國哲學史》,段德智譯,山東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頁。

[5] 北京大學哲學係外國哲學史教研室:《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2頁。

[6]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2頁。

[7] 《新工具》是作為《偉大的複興》的主體印行的。後人經常把《新工具》以單行本發行,致使人們常誤以為培根曾以此名出書。實際上,培根印行的是《偉大的複興》。

[8] 培根:《新工具》,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8頁。

[9] 《新工具》,第108頁。

[10] 羅素:《西方哲學史》下卷,馬元德譯,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62頁。

[11] 《新工具》,第16頁。

[12] 《新工具》,第58頁。

[13] 《新工具》,第7頁。

[14] 《新工具》,第8頁。

[15] 弗·培根:《培根論說文集》,水天同譯,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89頁。

[16] 《英國哲學史》,第24頁。

[17] 參見餘麗嫦:《培根及其哲學》,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5~167頁。

[18] 王義軍:《培根傳》,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6~137頁。

[19] 培根:《新大西島》,何新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28頁。

[20] 《十六、十七世紀科學、技術和哲學史》,第14頁。

[21]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 Vol. 3,Methuen & Co. Ltd.,1981,pp.43~70.

[22] 《新工具》,第69頁。

[23]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37頁。

[24] 培根:《崇學論》,關琪桐譯,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第26頁。

[25] 《新工具》,第61頁。

[26] 《新工具》,第62頁。

[27] 《新工具》,第72頁。

[28] 《新工具》,第71頁。

[29] 《新工具》,第71頁。

[30] 《新工具》,第65~66頁。

[31] 《新工具》,第26頁。

[32] 《新工具》,第19頁。

[33] 《新工具》,第27~28頁。

[34] 《新工具》,第25頁。

[35] 《新工具》,第30頁。

[36] 陳德榮:《洛克意義理論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頁。

[37] 徐瑞康:《歐洲近代經驗論和唯理論哲學發展史》,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頁。

[38]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45頁。

[39]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47頁。

[40] 參見《新工具》,第249~271頁。

[41]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1頁。

[42] 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賀麟、王太慶譯,商務印書館1978版,第16頁。

[43] 引自餘麗嫦:《論培根經驗主義的特點》,載《外國哲學史研究集刊》第5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2頁。

[44] 《新工具》,第12頁。

[45] 《新工具》,第75頁。

[46] 《新工具》,第75頁。

[47] 《新工具》,第75頁。

[48] 《新工具》,第7~8頁。

[49] 《新工具》,第10頁。

[50] 《新工具》,第10頁。

[51] 《新工具》,第10頁。

[52] 《新工具》,第10頁。

[53]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55頁。

[54]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55頁。

[55] 《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第55頁。

[56] 《新工具》,第105頁。

[57] 《培根論說文集》,第43頁。

[58] 《培根論說文集》,第43~44頁。

[59] 《培根論說文集》,第46頁。

[60] 《培根論說文集》,第145頁。

[61] 《培根論說文集》,第143頁。

[62] 《培根論說文集》,第145頁。

[63] 《培根論說文集》,第141頁。

[64] 《崇學論》,第210頁。

[65] 《培根論說文集》,第179頁。

[66] 《培根論說文集》,第179頁。

[67] 《培根論說文集》,第179頁。

[68] 《培根論說文集》,第180頁。

[69] 《培根論說文集》,第180頁。

[70] 《崇學論》,第177頁。

[71] 《崇學論》,第178頁。

[72] 《崇學論》,第178頁。

[73] 《崇學論》,第179頁。

[74] 《崇學論》,第180頁。

[75] 《崇學論》,第189頁。

[76] 《崇學論》,第190頁。

[77] 《崇學論》,第191~192頁。

[78] 《崇學論》,第198~199頁。

[79] 《崇學論》,第213頁。

[80] 《崇學論》,第213頁。

[81] 《崇學論》,第214頁。

[82] 引自《培根及其哲學》,第386頁。

[83] 《崇學論》,第216頁。

[84] 《崇學論》,第216頁。

[85] 《崇學論》,第217頁。

[86] 《培根論說文集》,第116頁。

[87] 《培根論說文集》,第117頁。

[88] 《培根論說文集》,第118頁。

[89] 《崇學論》,第98頁。

[90] 《崇學論》,第98頁。

[91] 《崇學論》,第99~100頁。

[92] 《崇學論》,第99~100頁。

[93] 《崇學論》,第101頁。

[94] 《崇學論》,第101頁。

[95] 《英國哲學史》,第16頁。

[96] 《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第18頁。

[97] 《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第19頁。

[98] J. D.貝爾納:《科學的社會功能》,陳體芳譯,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37頁。

[99] 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3,p.35.

[100] 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3,p.45.

[101] 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3,p.45.

[102] 《西方教育史》,第234頁。

[103] 《西方教育史》,第2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