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曆史地位與影響
作為曆史上一位傑出的教育家,誇美紐斯無論在教育理論還是在教育實踐上都作出了不朽的貢獻,並且具有深遠的影響。這些貢獻及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他具有民主主義、人文主義以及唯物主義的進步思想,尊重人權,熱愛兒童,企圖打破階級、等級及教派的畛域,普及教育、普及科學文化。泛智論的提出是上述思想的集中體現之一,代表了一位站在時代前列者的遠見卓識,並給後人以諸多啟迪。
他對教育的作用、教師的作用和人接受教育的廣泛可能性持有深刻信念並做了深入論證。他強調施教事物和教材的編排均應適合於兒童的年齡和心智能力,教育是“內發”的思想實為後世的盧梭、福祿培爾、蒙台梭利等教育家倡導的內發論思想的先驅;而他將人心比作“白板”“蠟塊”,以及通過感覺獲取知識的觀點也為後來洛克、赫爾巴特(J. F. Herbart)等倡導的“白板”說及外鑠論的教育觀提供了先導。
他努力探討教學工作規律,善於總結前人和自己的經驗,並使之上升到理論;以泛智論及自然適應性為指導,針對時弊,他提出了改革舊教育的課程體係及一係列教學工作原則和方法,從而奠定了近代教學理論的基礎。在教科書編寫及分科教學法領域,他也作出了獨特貢獻。
他擬定了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從學前到大學的單軌學製,晚年更發展成為一個從優生教育到死亡教育為止的係統的終身教育體係,從而成為近現代單軌學製及終身教育的先驅者。
他推進了學校內部工作製度的發展,創立了班級授課製、學年製,提出了係統的學校管理製度及督學製,從而大大推動了學校運作的規範化,堪稱學校管理學的創始人。
他首次將學前教育納入學製,並是曆史上第一部學前教育學的作者及第一部看圖識字教材的編寫者及倡導者,對學前教育的發展居功甚偉。
在德育、體育及師範教育等領域內,他也進行了認真的探索,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見解。
他熱愛教育事業,不屈不撓,畢生為之奮鬥,堪稱一代師表、萬世楷模。
由於誇美紐斯的卓越貢獻,德國教育學者勞默爾(Karl von Raumer)在其著名的《教育學史》(History of Pedagogy,1842)中稱他是“教育科學的真正奠基人”[140]。19世紀末,有人在評論誇美紐斯時也指出:“就其思想之深邃,見識之卓越,涉及領域之廣泛乃至實踐經驗之豐富及其理論的可行性而言,在所有撰述教育論著的作者中均是無與倫比的。”[141]
20世紀20年代,美國教育史學家克伯雷(E. P. Cubberley)更明確指出:“誇美紐斯在教育史上居於首屈一指的地位。”他還指出:
誇美紐斯引進了全套關於教育的現代概念,並多方麵勾勒了現代教育改革運動的輪廓。誇美紐斯與教育實踐及思想的關係猶如彼特拉克(F. Petrarch)與文藝複興、威克利夫(J. Wycliffe)與宗教思想、哥白尼與現代科學,以及培根和笛卡兒與現代哲學的關係。幾乎所有18及19世紀教育理論的萌芽均可在他的著作中發現。此外,不僅在他之前,而且在他死後的至少兩個世紀內,沒有一個人作過認真的努力去將新的科學學科引入學校。[142]
然而,誇美紐斯遠非完人。他作為新舊交替時代的一位曆史人物,可以說身子的一半(甚至一大半)已沐浴在新時代的陽光下,然而另一半卻依然被舊時代的陰影籠罩,因而新舊痕跡奇特地在他身上交織著。他的世界觀和教育觀具有宗教神學色彩,充滿了形式與實質的矛盾。他往往在宗教的外衣下來闡述自己的新思想。由於誇美紐斯在他的著作中采用了許多宗教語言,因此過去也有些學者認為誇美紐斯的思想是保守的,有的甚至指責他 “在理性主義不斷上升的年代,仍將捍衛基督徒的信仰放在首位”[143]。盡管這一結論並不妥當,但毫無疑問,宗教神學色彩濃厚確實是誇美紐斯教育理論的一大缺陷(雖然有其特定的曆史原因)。此外,他的局限性還表現在:不能正確理解社會現象和人類自身,不懂得教育的社會性與階級性;他對勞動人民雖然深刻同情,但對他們受苦受難的根源並不理解,因而幻想依靠教育去改變世界在當時是注定要失敗的。
誇美紐斯生活的17世紀上半期是一個社會動**、教派對立、戰禍綿延的曆史時期,不是可供一個雄心勃勃、情緒高昂、思想解放的教育改革家施展身手的年代。其結果是,誇美紐斯倡導的極富遠見、具有強烈民主主義色彩的教育方案猶如流星劃過夜空,在發出一道炫目的光彩後就湮沒在無邊的夜幕之中了。在他逝世後的近兩個世紀中,盡管他編輯的教科書仍在不斷流傳,在某些方麵產生了一定影響[144],但總的來說,很少有人對他的思想進行認真的探究及推廣,他的民主色彩極濃的教育理論及教育方案顯然不符合資本主義製度確立初期的當權者的口味。直至19世紀中葉後,在資本主義各國普及教育的**聲中,通過德國教育家的宣傳,他的教育思想才重新引起人們的重視,並得到高度評價,從而確立了在教育史上應有的崇高地位。
[1] 誇美紐斯的姓名亦被譯為John Amos Komensky;拉丁譯名則為Johann Amos Comenius。
[2] 誇美紐斯:《大教學論》,傅任敢譯,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3頁。
[3] 《大教學論》,第61頁。
[4]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2,Methuen &Co. Ltd.,1981,p.84.
[5] 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p.84.
[6] 任鍾印:《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5頁。
[7] Paul Monroe,A Text-Book in the History of Education,McMillan Company,1906,p.490.
[8] 《大教學論》卷首語,見《大教學論·教學法解析》,任鍾印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6頁。
[9] A Text-Book in the History of Education,p.494.
[10] A Text-Book in the History of Education,p.496.
[11] 引自魏譯馨:《傅任敢教育譯著選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595頁。
[12] Ян. Амос Коменский,C Латинского Ю. Н. Дрейзина,Мир Чувственнь?x Beшeй в Картинках,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 Учебник Педагогнчeckoe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Москва,1957,стр.26.
[13] 引自阿·阿·克臘斯諾夫斯基教授:《誇美紐斯的生平和教育學說》,楊豈深等譯,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106頁。
[14] 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曾寫道:“我們必須承認,自從亞當作惡以後,人類向往作為至高的善的本性已經敗壞了,已經誤入歧途了。”(中譯本第36頁)“因為我們的天性腐敗,所以邪惡易靠近我們。”(第183頁)但又認為上帝賦予人的善良的“根柢”仍在(第36頁),“基督教徒的兒女是聖潔的”。(第37頁)加上誇美紐斯的其他對人性肯定的言論,故我們可認為誇美紐斯表麵上承認而實際上拋棄了“原罪”說。不過他在此問題上確實存在自相矛盾之處。產生矛盾的原因可見本章下麵的分析。
[15] 參閱《誇美紐斯的生平和教育學說》,第8頁。
[16] 參閱《誇美紐斯的生平和教育學說》,第8~9頁。
[17] 《誇美紐斯的生平和教育學說》,第38頁。
[18] 《大教學論》,第21頁。
[19] A Text-Book in the History of Education,p.482.
[20] 《大教學論》,第86頁。
[21] 《大教學論》,第34頁。
[22] 《大教學論》,第257頁。
[23] 《大教學論》,第39頁。
[24] 《大教學論》,第42頁。
[25] 《大教學論》,第42頁。
[26] 《大教學論》,第29頁。
[27] 《大教學論》,第29~32頁。
[28] 《大教學論》,第41頁。
[29] 《大教學論》,第69頁。
[30] 《大教學論》,第52頁。
[31] 《大教學論》,第42頁。
[32] 《大教學論》,第53頁。
[33] 參閱亞裏士多德:《政治學》,吳壽彭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405頁。
[34] 參閱米定斯基:《教育史中教育的自然適應性原則》,《教育譯報》1957年第4期。
[35] 《大教學論》,第75頁。
[36] 《大教學論》,第80頁。
[37] 《大教學論》,第81頁。
[38] 《大教學論》,第98頁。
[39] 克伯雷:《西方教育經典文獻》,任鍾印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第428頁。
[40] 皮亞傑:《誇美紐斯論著選》序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57年版。
[41] 《大教學論》,第93頁。
[42] 《大教學論》,第110頁。
[43] 《大教學論》,第101頁。
[44] 轉引自曹孚等:《外國古代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201頁。
[45] 《大教學論》,第152頁。
[46] 《大教學論》,第64頁。
[47] 引自《西方教育史》,第242頁。
[48] 1磅≈0.45千克。
[49] 《大教學論》,第148頁。
[50] 此處,College或譯為“專門學校”,指的是加爾文教派創辦的一種中學。其課程特點是宗教教義與人文學科結合。
[51] 《大教學論》,第30頁。
[52] 《大教學論》,第124~125頁。
[53] 《大教學論》,第107頁。
[54] 《大教學論》,第116頁。
[55] 《大教學論》,第109頁。
[56] 《大教學論》,第157頁。
[57] 《大教學論》,第149頁。
[58] 《大教學論》,第156頁。
[59] 《傅任敢教育譯著選集》,第517頁。
[60] 《大教學論》,第93頁。
[61] 《大教學論》,第167頁。
[62] 《大教學論》,第114頁。
[63] 《大教學論》,第113頁。
[64] 《大教學論》,第114頁。
[65] 《大教學論》,第115頁。
[66] 《大教學論》,第153頁。
[67] 《大教學論》,第167頁。
[68] 《大教學論》,第99頁。
[69] 《大教學論》,第110頁。
[70] 參見《大教學論》,第121~132頁。
[71] S. E. Frost,Historical and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Western Education,Charles Merrill Publishing Company,1966,p.228.
[72] 《大教學論》,第153頁。
[73] 《大教學論》,第153頁。
[74] 《大教學論》,第153頁。
[75] 《大教學論》,第50頁。
[76] 《大教學論》,第50頁。
[77] 《大教學論》,第60頁。
[78] 《大教學論》,第231頁。
[79] 《大教學論》,第243頁。
[80] E. P. Cubberley,The History of Educati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20,p.412.
[81] 參閱吳式穎譯:《人類改進通論·泛教論》,載任鍾印:《世界教育名著通覽》,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及Rober R. Rusk and James Scotland,Doctrines of the Great Education,McMillan Press Ltd.,1982,p.73.
[82] 《大教學論》,第137頁。
[83] 《大教學論》,第139頁。
[84] 《大教學論》,第144頁。
[85] 參閱任鍾印:《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 249、250、315頁。
[86]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18~319頁。
[87]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419頁。
[88]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13頁。
[89]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39~340頁。
[90]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35頁。
[91]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29~330頁。
[92] 《大教學論》,第309頁。
[93]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45頁。
[94] 《大教學論》,第218頁。
[95] 任鍾印:《〈誇美紐斯教育論集選〉簡介》,載《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11頁。
[96] 《大教學論》,開卷語。
[97] 《誇美紐斯的生平和教育學說》,第328頁。
[98] 參閱《大教學論》,第179~181頁。
[99] 《大教學論》,第182頁。
[100] 《大教學論》,第183頁。
[101] 《大教學論》,第183頁。
[102] 《大教學論》,第183頁。
[103] 《大教學論》,第217頁。
[104] 《大教學論》,第26頁。
[105] 參閱《大教學論》,第84~89頁。
[106] 有關內容可參見本章第8節。
[107] 洛克:《教育漫話》,楊漢麟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頁。
[108]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15頁。
[109]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22頁。
[110]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34頁。
[111]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52頁。
[112] 《大教學論》,第218頁。
[113]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43頁。
[114] 《人類改進通論·泛教論》,載《世界教育名著通覽》,第340頁。
[115] 一般認為,近代第一所幼兒社會教育機構是由法國人奧柏林(J. F. Oberfin)於1770年創辦的(參見楊漢麟:《外國幼兒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25頁)。
[116] 《誇美紐斯教育論著選》,第68頁。
[117] 《大教學論》,第223頁。
[118] 沙巴耶娃:《教育史》,邰爽秋等譯,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年版,第69頁。
[119] 《西方教育經典文獻》,第428頁。
[120] Robert Ulich,History of Education Thought,American Book Company,1945,p.196.
[121] 《西方教育經典文獻》,第522頁。
[122] 《大教學論》,第31頁。
[123] 6種類型的兒童可參見《大教學論》,第70~72頁。
[124] 《大教學論》,第217頁。
[125] 《大教學論》,第210頁。
[126] 《大教學論》,第217頁。
[127] 《大教學論》,第99頁。
[128] 《大教學論》,第31頁。
[129] 《大教學論》,第158頁。
[130] 《大教學論》,第160頁。
[131] 《大教學論》,第161頁。
[132] 《大教學論》,第163頁。
[133] 參閱《大教學論》,第141~142頁。
[134] 參閱 S. F. Bonner,Education,in Ancient Rome:From the Elder Cato to the Younger Plin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7,p.150.
[135] 引自米定斯基著:《世界教育史》上冊,葉文雄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0年版,第159頁。
[136] 《大教學論》,第254頁。
[137] 《大教學論》,第139頁。
[138] 《大教學論》,第246頁。
[139] 參閱The History of Education,p.348.
[140] Doctrines of the Great Educators,p.78.
[141] M. W. Keatinge,The Great Didactic of John Amos Comenius,Adam and charles Black,1894,p.38.
[142] The History of Education,p.415.
[143]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3,Methueh & Co. Ltd.,1981,p.84.
[144] 有人指出:以弗蘭克(Francke)為代表的“虔信派信徒在德國貫徹了誇美紐斯的工作”。哈特利布、彌爾頓及配第等人也都是“誇美紐斯在英國的追隨者”(R. K.默頓:《17世紀英國的科學、技術與社會》,範岱年等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5頁)。此外,18世紀的法國百科全書派除受到培根的影響外,也明顯繼承了誇美紐斯的泛智論思想;福祿培爾也曾從誇美紐斯那裏獲得啟迪。這些都可視為誇美紐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