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美國大學現代化運動
一、美國殖民地時期的高等教育
一般來說,美國高等教育的曆史是從哈佛學院開始的。1633年,清教傳教士艾略特(John Eliot)致函馬薩諸塞議會,建議在馬薩諸塞灣建立一所學院。1636年10月28日,馬薩諸塞議會通過了撥款400英鎊興建一所學校或學院的決議。1638年,新學院的教學正式開始。同年,畢業於劍橋大學伊曼紐爾學院的清教牧師哈佛(John Harvard)逝世,臨終前遺贈學院780英鎊和260冊藏書。為感謝學校的第一位巨資捐助人,1639年馬薩諸塞議會決定將學校命名為哈佛學院。
1640年,畢業於劍橋大學麥克達林學院的牧師鄧斯特(Henry Dunster)擔任了哈佛學院院長,在他的領導之下,哈佛開始向前邁進。當時,哈佛學院在許多方麵,都與劍橋大學的學院相類似。它最初規模很小,設施不多,隻有三個年級,1655年增設一個年級,仿效歐洲大學的四年製,以獲取學士學位。
哈佛學院最初的目標是為社會造就適合的人力,其中主要是培養教會人士。其課程是1642年由鄧斯特製訂的。他把歐洲教育發展的三種傾向,即中世紀的七藝、文藝複興時期注重古典作品的人文主義教育,以及體現宗教改革思想的宗教教育歸結在一起。課程中六科來自七藝: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也包括亞裏士多德(Aristotle)的道德哲學(倫理學和政治學)及自然哲學(物理)。在語言上,強調希臘文、希伯來文及東方語言,大多數教科書以及各科講授,均采用拉丁文。宗教教育強調新舊約和新教神學。顯然,哈佛學院開設這樣的課程是要維持培養有學問的神職人員這一清教傳統。當四年學習結束時,學生通過考試,可獲得學士學位。再經過三年文科學習並參加對高於學士水平的問題的公開辯論,可獲文科碩士學位。
殖民地時期的美國一共創辦了九所高等學府。除哈佛學院(哈佛大學,1636)外,其他八所學院分別是威廉·瑪麗學院(弗吉尼亞威廉·瑪麗學院,1693)、耶魯學院(耶魯大學,1701)、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大學,1764)、國王學院(哥倫比亞大學,1754)、費城學院(賓夕法尼亞大學,1755)、羅得島學院(布朗大學,1764)、皇後學院(魯特格斯學院,1766)、達特默思學院(1769)。在這些教育機構裏,主要目標是培養為教會和國家服務的經嚴格挑選的一批基督教紳士。教學是教師的主要職責。基督教派別的影響是強大的,九大學院中除費城學院外,其餘都是由各教派創辦的。即使是費城學院,創辦後不久也落入聖公會的控製之中。與英國略為不同的是,美國學院的教派限製較為寬鬆。
在課程上,殖民地時期的美國學院基本上是照抄17世紀的英國學院課程,即中世紀的文科、文藝複興時期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宗教改革時期的神學三者的混合,其中古典語言和文學是核心。課程都是嚴格規定的,不得變更和隨意選擇。學院模仿英國,實行住宿製。上述狀況和特征幾乎延續了200年之久。
二、獨立建國後到南北戰爭前美國高等教育的發展
(一)私立學院的發展
美國早期學院全部是私立學院,附屬於各個不同的教派,以神學和古典課程為重點,嚴重脫離現實,以致在獨立戰爭期間,許多學院人士對革命戰爭表現出冷漠甚至敵視的態度,從而受到社會廣大人士的抨擊,被指責為“非愛國主義”的機構。美國獨立後,一些州著手對這些私立學院進行改造。例如,賓夕法尼亞州議會改組了費城學院的董事會和教授會,以使之符合新的政治方向;紐約州改組國王學院,更名為哥倫比亞學院,力圖由州政府加以控製。然而,上述努力均以失敗告終。
1816年發生的達特默思學院訴訟案,是美國高等教育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1816年,新罕布什爾州立法機關通過將達特默思學院改為達特默思大學的法案,並將該校置於州的管理之下。但達特默思學院理事會不服判決,訴之法庭。此案的關鍵是學院究竟是公立還是私立的問題。新罕布什爾州法院判決學院是公共的、學院理事會應向人民負責,因此,學院整個事務應置於立法機關的管理之下。然而,學院理事會不認同,將此案提交給聯邦最高法院。結果,聯邦最高法院於1819年撤銷了州法院的判決,裁定達特默思學院係“私人的慈善機構”,不是公共機構,不受公眾控製。不經理事會同意,學院的特許狀是一個不能更改的契約,受憲法保護。
達特默思學院訴訟案的最終判決,保證了私立學院獨立行使其職能的權力,推動了私立學院的發展。1820—1860年,教派院校紛紛出現。據統計,1860年美國共有高等院校182所,其中教派院校竟占116所。私立學院的發展,明顯地推遲了州立大學的創辦。
(二)州立大學的創辦
殖民地時期九大學院都集中在東部少數城市,規模小、容量不足。建國後,隨著西部和南部的開拓發展,日益顯示高等院校分布的不平衡性,舊有的小型院校也滿足不了人們入學的要求。在這種形勢下,急需高級建設人才的各州政府,尤其是西南地區各州政府不得不用公款開辦高等院校,州立大學應運而生。弗吉尼亞州早在1776年的州憲法中已規定設置州立大學,雖付諸實施稍遲,但影響較大。同年,北卡羅來納州也開始規劃創設大學,三年後獲得辦學許可證,1795年正式創校,史家稱之為“美國第一所州立大學”。此後,喬治亞州於1801年、南卡羅來納州於1805年、俄亥俄州於1809年、田納西州於1820年、弗吉尼亞州於1825年、印第安納州於1824年、亞拉巴馬州於1831年,都正式開辦了州立大學。據統計,到1860年,美國州立大學已達66所。
早期的州立大學規模較小,入學者寥寥。例如,密歇根州立大學1841年開學時僅有2名教授,6名學生;1843—1844年,僅有教授3人,講師1人,助教1人,學生53人;1852年,學生有72人;1860年才增至519人。而且,州立大學經費窘迫,常常是入不敷出,因而存活率極低。盡管如此,新型的州立大學仍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由於它們麵向實際,注重學以致用,為美國培養了眾多的實幹人才;由於它們不再受某個教派的控製,因而引進了更世俗的課程體係,古典科目的比重下降,現代科學內容增多。
(三)課程的改革和專業教育的興起
總的看來,南北戰爭前美國高等學校課程改革和專業教育有了初步發展,但其步子是遲緩的。早在美國獨立前,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前身費城學院於1765年開始了醫學教學,被認為是美國學院或大學提供的第一個專業訓練。此後,國王學院(哥倫比亞大學的前身)於1776年、哈佛大學於1782年、達特默思學院於1798年、馬裏蘭州立大學於1807年、耶魯大學於1813年也設立了醫學院。1816年,大學第一個永久性的法學課程是隨著馬裏蘭大學法學院的創辦而開設的。隨後,哈佛大學於1817年、耶魯大學於1824年、弗吉尼亞州立大學於1826年也分別創設法學院。1847年,耶魯、哈佛和密歇根等大學分別設立了理學院,並增設了理學學士學位。在課程內容上,此時學院和大學的課程較之從前更趨多樣化和豐富化,引進了新的學科專業,更加麵向現實,以適應時勢之需。例如,1800年哈佛大學規定一、二、三年級除攻讀古典語文外,還要求一年級學習數學,二年級學習代數、幾何、三角,三年級學習自然科學,四年級學習倫理學、哲學和基督教義。州立大學雖未完全摒棄古典學科,但其重心已移至現代科學。例如,密歇根大學1843年的課程雖包括希臘文、拉丁文、道德學,但自然科學更受到重視。
然而,保守勢力在學院和大學中仍然頑固地堅守固有的陣地,反對一切革新措施。1828年的《耶魯報告》就是一篇針對弗吉尼亞大學和哈佛大學1825年課程改革的舊勢力的宣言書。《耶魯報告》起草人是在耶魯工作69年的校長戴伊(J. Day)和在耶魯工作50年的拉丁語、希臘語教授金斯利(James L. Kingsley)。該報告提出,大學教育應是文化修養的教育而非專業教育或職業教育;古典語文可以陶冶心靈品質、訓練心靈能力,是將來專門研究的基礎;大學的全部課程應為必修課,德國式的“教學自由”和“學習自由”對美國大學是不適宜的;大學應對學生進行嚴格管理,約束其行為。《耶魯報告》的主旨是不合時代潮流的,實際上維護了古典教育的傳統。
除了保守勢力的阻礙,客觀條件的製約也是決定南北戰爭前美國高等院校課程改革和專業教育緩慢發展的重要原因,其具體表現是人力和資金的匱乏。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高等教育被看作特殊的奢侈,忙於建設和開發事務的美國人幾乎無暇顧及高等教育。直到南北戰爭後,這種情況才發生根本改變。
三、美國大學現代化的零星嚐試
早在南北戰爭之前,美國大學已開始了“現代化”的嚐試。1825年,傑斐遜(T. Jefferson)創辦的弗吉尼亞大學是美國成立較早的州立大學。在課程上,弗吉尼亞大學設立了8個教授職位或學科,其中包括古典語、現代語言、數學、自然哲學、自然史、解剖學和醫學、倫理學和法學等。學生可以自由選擇上述任何一個學科,作為專門研究的領域,但一旦選定一個學科,在該學科內別無選擇。關於弗吉尼亞大學的意義,美國教育史家布魯巴克(John S. Brubacher)的評論是較為恰當的。他說:“傑斐遜在弗吉尼亞夏洛茨維爾建立的大學,是美國第一所真正的州立大學。從一開始它的目標就是比已有的學院提供更高級的教學,允許學生專業化和選科自由。當它1825年創辦時,其學習課程遠比當時其他學院的慣例廣泛。它完全是公共事業的機構,而不是私立機構或半公共機構。它早期的方向明顯是世俗的和非教派的。總之,它成為19世紀前10年中美國高等教育所具有的革命性的啟蒙運動精神的最徹底的體現。”[1]
傑斐遜的好友、留德學生蒂克納(George Ticknor)1825年在哈佛大學也進行了類似的改革。其內容包括:以係為單位將教師重新組織起來;允許高年級學生選修一定數量的科目;學生可以按自己的能力盡快修完課程;不拿學位的非注冊生可以修讀部分課程等。但以上措施遭到了保守勢力的抵製,最終以流產告終。後來的哈佛大學校長埃利奧特(Charles William Eliot)稱蒂克納是一位“超前時代50年的改革家”。
塔潘(Henry Tappan)在密歇根大學的改革也是南北戰爭前美國最重要的一次大學現代化的嚐試。1852年,塔潘就任密歇根大學校長,著手創設研究生課程。他的改革方案在1855年經表決獲得通過。1857年,校董事會正式批準他製訂的高深學習方案。這種學習課程將以獲得文科碩士或科學碩士為最終目標。然而,當時密歇根大學僅有少數學生參加了新課程的學習。而且1858年的新董事會很快與新思想產生了對抗,使得密歇根大學無法沿著塔潘所設想的方向繼續發展。1863年,校董事會解除了塔潘的校長職務。隨著塔潘的去職,許多由他增加到課程計劃中去的學科停止了教學。
以上的大學現代化嚐試雖然都以失敗告終,但它們的開拓性意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正如史家所說:“盡管戰前的改革家留下了大量未竟的事業,但他們將改革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2]
四、美國大學現代化運動的時代背景
美國真正的大學現代化運動,始於南北戰爭之後。南北戰爭使60萬人喪生疆場。它在短期內沉重延緩了美國經濟的成長,阻礙了經濟現代化的進程。然而從長遠看,南北戰爭為美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徹底掃清了道路,促進美國社會大踏步邁向現代化。
美國曆史學家寫道:“1860年,美國是第二流工業國,落後於聯合王國,也許還落後於法國和德國。可是到1890年,美國躍居首位,其製造品產值幾乎等於以上三個主要工業國產值的總和。”[3]就煤而言,美國1860年的采掘量為1400萬噸,1884年升至1億噸。就鋼鐵而言,美國1860年的產量不足100萬噸,1900年則達到1370餘萬噸,僅卡內基鋼鐵公司就達300萬噸。鋼的產量在1870年尚遠不及英法,1890年已超過英法;1900年鋼鐵工業已在美國工業領域中居於領先地位。就石油而言,1859年在賓夕法尼亞州發現油田,1895年已年產1億桶之多。重工業如此,輕工業也同樣發達起來。19世紀末美國已由原料輸出國變成工業製成品輸出的國家了。1890年,美國工業產品總值已超過農業,10年後更兩倍於農業產品總值。至此,美國已成為一個高度工業化的國家。到1913年,美國的工業產量已超過英、法、德、日四國的總和,成為世界頭號工業強國。
在農業方麵,工業化促進了農業生產的飛躍發展。從1850年到1900年的50年中,美國耕種麵積由29300萬英畝擴大為83800萬英畝[4];農場由144.9萬個增加為573.7萬個。從1850年到1900年,農產品大約增加了3倍,其總值從16億美元上升為47.7億美元。1900年,美國的小麥產量竟占世界小麥產量的23%。
工農業的飛躍,加速了美國社會的城市化,新興城市不斷湧現,城市人口迅猛增長。從1800年到1890年,全國人口增加11倍,而在此期間,城市人口卻增加86倍。1800年,8000人以上的城市隻有6座,1860年有141座,到1890年增至448座。到1900年,美國已擁有6座人口超過50萬的大城市,其中3座城市人口逾百萬,紐約人口更是達到了500萬。美國城市化的速度是歐洲國家所望塵莫及的。
與工農業飛躍發展互為促進的還有鐵路和通訊的發展。19世紀60年代,由於南北戰爭,鋪設鐵路的進度有所減慢,鐵路長度隻從3.1萬英裏增加到5.3萬英裏[5];70年代,盡管出現經濟蕭條,但仍鋪設了4萬英裏新軌道;80年代,鐵路長度從約9.3萬英裏增至16.6萬英裏;到1900年,美國鐵路總長度已達19.3萬英裏,超過歐洲鐵路長度的總和,約相當於當時全世界鐵路總長度的一半。反之,鐵路的發展又為工農業和商業貿易的騰飛創造了條件。幾乎與鐵路同時發展起來的是電話,極大地便利了人們的交流活動,難怪史家稱:“沒有哪一項發明的重要意義能與電話的重要意義相匹敵。”[6]
工業化也為美國帶來了數以千計的百萬富翁。南北戰爭前美國的百萬富翁鳳毛麟角,而1892年的調查表明,美國已有4047名百萬富翁。這些新富豪的財富絕大多數是以工業、貿易和鐵路為基礎的,僅有84人經營農業,而其中大多數又是牧牛大王。史家說:“新富豪是使美國社會麵貌大為改觀的經濟革命的大師和導演。”[7]許多百萬富翁捐資高等教育,客觀上加速了美國大學現代化運動的發展。
南北戰爭後美國工農業生產和經濟的飛速發展,對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適應新的形勢,傳統教育不得不改弦更張。在高等教育上,舊的傳統保守的英式學院模式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之需了,從而促使美國高等教育開始麵向工農業實際,培養實幹人才。於是,建立了大學研究生院,頒布了《莫裏爾法案》,產生了服務於社會的農工學院和州立大學。
五、美國大學現代化運動的主要內容
在南北戰爭後開始興起的美國大學現代化運動,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選修製的推行
從1636年開始的約200年中,美國學院和大學效仿英國,基本上是固定課程和古典課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傑斐遜是最早嚐試選修製的人,此後,蒂克納在哈佛大學、韋蘭(Francis Wayland)在布朗大學、塔潘在密歇根大學都曾進行過選修製的試驗。然而,這些試驗都以失敗告終。
美國大學真正的選修製是在南北戰爭後開始的。哈佛大學是選修製的發祥地,其校長埃利奧特是選修製最積極的倡導者。從1869年就任哈佛校長後的40年間,他不遺餘力地倡導和推行選修製。到1897年,整個哈佛大學的規定課程隻有一年級的一門修辭學,其餘全部選修。
哈佛大學的選修製實驗引起了廣泛的注意,產生了全國性的影響,其意義逐漸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可。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大部分高等院校都或多或少地實施了選修製。
選修製雖然在實踐中出現過各種問題或偏差,但它的意義是不可低估的。它打破了傳統課程的壟斷,大大增加了新課程的數量,特別是科學技術課程的數量;它有助於擺脫保守的控製和束縛,維護學術自由的權利。實際上,選修製已成為南北戰爭後美國高等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之一。
(二)提倡學術自由和科學研究
擁有柏林大學的德國是最早實現高等教育現代化的國家之一,其主要做法是奉行學術自由的原則和重視科學研究。德國高等教育的這一經驗,對美國大學的現代化影響甚大。
從1815年滑鐵盧戰役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共有1萬名美國學生或學者到德國留學,其中許多人不僅在德國大學學到了有關的科學知識,而且深受德國大學辦學思想和辦學經驗的影響。這些人回國後,大多成為德國大學的熱心宣傳者。有些人還擔任了美國重要大學的校長,例如,密歇根大學校長安吉爾(J. B. Angell)、康奈爾大學第一任校長懷特(A. D. White)、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第一任校長吉爾曼、哈佛大學校長埃利奧特、哥倫比亞大學校長巴納德(F. A. P. Barnard)等,都是在德國大學受過訓練的佼佼者。在眾多留德回國的學者和高等教育界的領導人的影響或主持下,從19世紀中期以後,美國的一些大學也逐漸根據美國社會的需要和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提倡學術自由,重視開展科學研究,從而確立了高等院校的科研職能,提高了大學的學術水平,促進了美國高等教育現代化的進程。
(三)研究生院的興起
直到1800年前後,美國學院幾乎完全是本科教育機構。有少許學士不時留下來,生活在校園中,被稱為“常駐畢業生”。碩士學位無須經過什麽特殊的高深學習,隻要取得學士學位繼續交納三年學費即可獲得。南北戰爭前,哈佛大學、密歇根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密西西比大學都曾嚐試過研究生教育計劃,但均未能實現。南北戰爭後,研究生教育逐漸開展起來,耶魯大學自1861年授予了美國第一批哲學博士學位後,又於1872年創辦研究生院。1872年,哈佛大學也成立了文科和科學研究生院,並於次年開始授予博士學位。然而,直到1876年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開辦前,美國研究生教育一直處於初級階段,規模小、人數少、水平低、發展緩慢。教育史學者將其原因歸於當時的美國尚不具備超出學院年限之上的高深學習的條件。
1876年,在美國獨立100周年之際,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正式開學。曾在柏林大學學習過的吉爾曼校長宣布研究生教育和高一級教育是該大學最重要的使命。這所新大學以科學研究和創造性的學術成就作為自己的目標和特征。在早期53名教學人員中,絕大多數有過留學德國的經曆,13人獲得過德國大學博士學位。為了刺激教授們的進取心,約翰斯·霍普金斯招收了最優秀的學生。於是,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的名字逐漸有了一種享譽世界的意義,象征著美國高深的學術和教學的發展。
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是典型的研究型大學。它代表了南北戰爭後美國高等教育向高深的學術進軍的趨向,史家稱之為“美國第一所真正的大學”,其對美國大學現代化的影響十分深遠。正是在它的刺激和鼓勵下,哈佛、哥倫比亞、耶魯、普林斯頓這類老的文理學院,開始轉變成為真正的大學;與此同時,以它為榜樣的新大學也紛紛成立。到19世紀末,大多數美國主要大學都在本科教育之上設立了研究生院。
(四)農工學院的發展
1850年,布朗大學校長韋蘭曾說:美國有20所學院、47所法學院、42所神學院,卻沒有一所培養農學家、製造商及機械工或商人的學院。即使到了1862年,美國專供實用學科研究的“高級”學校也隻有6所。[8]
南北戰爭後,美國大學一方麵朝著高深的學術方向發展,另一方麵朝著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的方向邁進,最終兩者殊途同歸,奠定了美國大學現代化的基石。
莫裏爾(Justin Smith Morrill)是來自佛蒙特州的國會眾議員。他於1859年提出“贈地學院法案”,要求聯邦政府根據各州國會議員的人數,每人撥給2萬英畝土地,由州設置傳授工農業科目的學院,然而由於南部各州的反對,該提案被布坎南(J. C. Buchanan)總統否決。1861年,隨著南方退出聯邦,莫裏爾舊案重提,並稍作修改。1862年7月2日,林肯(A. Lincoln)總統正式批準《莫裏爾法案》。
《莫裏爾法案》是美國聯邦政府在整個19世紀所采取的一個最重要的行動。法案通過後,農工學院迅速發展,形成“土地贈與運動”。各州情況不同,設校方式各異。其中有28個州單獨設置了農工學院;賓夕法尼亞、密歇根、馬裏蘭等州則把土地撥給原已設置的農業學校;伊利諾伊州則成立了工業大學,不久改為州立大學;另有15州是在州立大學內添設農工學院。康奈爾大學是一所私立學校,領取補助後發展成為著名的農業高等學府;馬薩諸塞州於1865年將部分撥地補助給了一所私立學院,後來發展成為享譽世界的麻省理工學院。
1890年,聯邦政府通過第二個《莫裏爾法案》,規定聯邦政府對農工學院進一步提供補助。
農工學院是美國人的獨創,體現了高等教育民主化和大眾化的精神。農工學院通過培養大批實用的經濟發展所急需的科學技術人才,為美國工農業現代化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五)初級學院的建立
從南北戰爭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初級學院正是在研究生院的興起和農工學院的發展這兩股力量的推動下形成的。
初級學院最早的倡導者是幾位從德國留學回來的美國大學領導人,例如,埃利奧特、塔潘和福韋爾(William W. Flwell)等人。他們認為美國學院的水平僅相當於德國的文科中學,至少前兩年是中等教育性質,建議將這兩年的任務交給中學。塔潘建議一些水平低的四年製大學與其浪費時光和錢財,不如改成兩年製的初級學院,以緩解中學膨脹帶來的壓力。1892年,芝加哥大學校長哈珀(William Rainey Harper)綜合了前幾人的思想,將大學分為一、二年級和三、四年級兩部分,前者稱為“基礎學院”,後者稱為“大學學院”。1896年,又將兩部分改稱為“初級學院”(junior college)和“高級學院”(senior college),這是美國高等教育史上首次使用“初級學院”一詞,哈珀因而被譽為“初級學院之父”。1899年,芝加哥大學決定設置副學士學位,以授予完成初級學院學習的學生。當時,初級學院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升入高級學院。
芝加哥大學的改革措施,使繼續升學的學生和中途停學的學生可在二年級結束時分流,既可集中精力辦好大學三、四年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又便於那些想放棄繼續攻讀學士學位的學生能在獲取副學士學位後自然地、體麵地離開學校,實為一舉兩得之事,獲得眾多的稱讚。哥倫比亞大學校長巴特勒(Nicholas M. Butler)在影響較大的刊物《教育評論》上曾撰文指出:“在大學頭兩年學業結束時授予一個稱號,這是芝加哥大學采取的具有全國重要意義的一步。”[9]
在芝加哥大學的帶動下,其周圍地區很快建立了一批初級學院。一些本科學院砍掉了三、四年級,改辦初級學院;伊利諾伊州喬利埃特教育委員會於1902年在中學附設十三、十四年級,創辦了全國第一所公立初級學院。
據統計,到1915年,美國已有74所獨立的初級學院,其中公立19所,私立55所,學生1萬多人。由於初級學院的辦學目的主要在於連接中學與新大學,所提供的是轉學教育,因此有人稱初級學院為“高中的延伸”。總之,這一時期的初級學院雖然規模尚小,但已確立了它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使美國高等教育製度產生了深刻的變化,形成了由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所構成的三級高等教育係統以及由副學士、學士、碩士和博士所構成的四級學位製度。這標誌著美國現代高等教育製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