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相和相論
柏拉圖創立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係,一般稱為相論。idea和edios,國內哲學界過去一般譯作“理念”。但柏拉圖研究專家陳康、王太慶、汪子嵩等認為這種翻譯並不準確,主張譯為相和相論。現在一般的英文翻譯和著作也大多將柏拉圖的idea和edios譯為form;將他的理論稱為Theory of Forms,而不像以前那樣稱為Theory of Ideas。
柏拉圖的相論是他整個哲學體係的核心,內容複雜,體係龐大。畢達哥拉斯學派的數論和巴門尼德的存在理論是柏拉圖相論的重要思想來源,但對其影響最大的還是蘇格拉底的思想。蘇格拉底在探求美德的普遍定義時主張,表達某種美德的概念必須是確定不變的,自身具有同一性,不容摻雜相對立的東西,沒有內在的矛盾。這就有了“相”的思想雛形。柏拉圖的相論直接繼承了蘇格拉底的思想。但正如亞裏士多德所指出的,蘇格拉底專注於倫理問題而忽視了整體的自然世界,柏拉圖則從尋求倫理定義擴充到尋求普遍的萬物的“相”,形成了他的相論。
柏拉圖所謂的“相”,實際上是指一類個別事物的共同性。他認為一類事物之所以成為一類事物,是因為它們分有一個同名的“相”。例如,他在《斐多篇》中說,任何具體的美的東西都是變動的、相對的,隻有“美的相”才是永恒不變的絕對的美,是決定一切美的事物的原因。那麽,柏拉圖的“相”具有什麽特征,與具體事物又有何區別?
第一,單一性。“相”是單一的、同一的,不是組合而成的;而具體事物是組合或混合而成的,不是單一的、同一的。這個“一”具有雙重含義:一是一類同名的東西隻有一個單一的“相”;二是這個“相”不是組合而成,而是不可分的“一”。同時,柏拉圖又肯定不同類型的事物有相應的不同類型的相,就是說,他又承認了“相”的多數性。這種眾多的相的思想,一方麵是受了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影響;另一方麵也是受了原子論的影響,因為原子作為萬物的本原也是多數的。
第二,永恒性。“相”是永恒的,不朽的;具體事物不是永恒的,是要毀滅的。如具體存在的床是各式各樣的,可新可舊的,可毀或不可毀的,“相的床”,也即所謂“床的存在”,卻是始終如一、永恒不變的。
第三,純粹性。“相”是純粹的、完全的、絕對的;具體事物是不純粹的。柏拉圖在《斐多篇》中討論什麽是美時說:“如果有人向我說,一件東西之所以美,是因為它有美麗的顏色、形狀之美,我是根本不聽的,因為這一切把我鬧糊塗了。我隻是簡單、幹脆,甚至愚笨地認定一點:一件東西之所以美,是由於美本身出現在它上麵。”[4]在柏拉圖看來,美的具體事物的美都是相對的、不純粹的、不完全的,無論它們怎樣美,也有不夠完美的地方,即有不美的成分存在。而“美的相”則是絕對的、純粹的美,它不包含一點兒醜。
第四,超感性。具體事物是感覺的對象;“相”卻隻有思想(努斯、理性)才能掌握,是知識的對象。他說:“作為多個的東西,是我們所能看見的,而不是思想的對象,但是相隻能是思想的對象,是不能被看見的。”[5]
第五,客觀性。柏拉圖認為,可見世界的各種具體事物雖然是可感知的,卻是虛幻的,不真實的;而“相”雖然是不可感知的,卻是真實的存在。正如柏拉圖所說,各種事物有它們自己的牢固的存在,這種存在不是相對於我們的東西,也不會由於我們想象的力量而動搖不定,而是和各種具體事物自身,以及它們自己固有的本性有關。總之,柏拉圖認為,和多變的、相對的、感性的事物相比,相是永恒的、絕對的存在。現實的具體事物是虛幻的,相才是真實的,是世界萬物的本原。但是,柏拉圖又認為,相和可見世界的具體事物是有聯係的。對此,柏拉圖提出了模仿說、分有說和工匠說。
所謂模仿說,就是認為相是事物的原型,事物是相的摹本,事物得以存在,是由於模仿了相。例如,現實的桌子和床都是同名的相的仿造品。現實的國家也是國家的相的仿造品。它是模仿了相的國家的本質現實,但是不可能完全達到理想國家的要求。分有說認為個別事物的存在,是分有了相的存在。例如,美的花、美的畫、美的人,之所以是美的,就是因為它們分有了“美的相”。柏拉圖說:一個東西之所以是美的,是因為美本身出現於它,或者為它所“分有”。柏拉圖所說的事物分有“相”,不一定是事物占有“相”。相是絕對的、純粹的,事物則是有相對性和不純粹性,因此,相對於事物來說,是一個可以分有,而不可以達到的對象。柏拉圖的工匠說與模仿說相似,是說工匠造床是以“相的床”為原型的,畫家畫畫是以“相的畫”為藍圖的。工匠說和模仿說的不同之處在於,在相同的個別事物之間增加了一個製造者。這個製造者的出現,為他的神創造世界的理論提供了依據。
柏拉圖相論的提出,重點在於探討作為世界本原的相和個別事物的關係問題。他提出了個別與一般、個性與共性的關係問題,認為共性是事物的一種普遍的性質和事物的原型,是事物內在的東西,因而是理性把握的對象。犬儒學派的第歐根尼曾對柏拉圖的相論提出批評。他說,我的確看到一張桌子、一個杯子,但是並沒有看到作為“相”的桌子和“相”的杯子。柏拉圖回答道,你說得對,因為你的確具有一般人用來看桌子和杯子的眼睛,但你沒有看桌子的本質和杯子的本質的精神。柏拉圖在這裏強調的是,隻有用理性才能認識事物的普遍本質。
柏拉圖後期相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巴門尼德篇》和《智者篇》中。在《巴門尼德篇》中,柏拉圖對自己的前期相論進行了反思。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第一,柏拉圖的相原是為每一類事物確定一個同名的“相”,但由於他的相論具有目的論性質,隻承認正價值的東西如美、善的“相”,而否認負價值的東西如醜、惡的“相”。到後期,柏拉圖開始以廣泛的存在論取代目的論觀點,承認負麵價值的“相”的存在。第二,柏拉圖原來認為相和具體事物是對立的,但如果說“相”和具體事物是兩個分離的世界,那不但具體事物不能分有“相”,而且這種“相”也最終不能被人們認識。所以,柏拉圖開始承認具體事物和“相”並不是截然對立的,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也是相聯係的。
在《智者篇》中,柏拉圖提出了“通種論”。他從《巴門尼德篇》曾討論的十幾對相反的範疇中選取了三對——存在和非存在,動和靜,同和異,認為它們是可以普遍應用的“種”,並用邏輯論證它們之間的關係。這就是“通種論”。“存在”和“非存在”本是巴門尼德提出的,他認為隻有“存在”是存在的,不能說“非存在”存在,這樣就將“存在”和“非存在”割裂了。柏拉圖開始認識到“非存在”並不是絕對的無,也是一種存在。所以,他提出“存在”和“非存在”不是絕對對立的,它們可以相互聯係,在某種意義上,“存在”是“非存在”,“非存在”也是“存在”,它們的對立是相對的。他接受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認為隻有能運動、有生命、有思想的存在才是完善的,並認為靜中有動,動中有靜,從而破除了動和靜的絕對對立。可以看出,柏拉圖已經開始修正他原來的兩個世界對立的思想了。
隨著柏拉圖相論的變化,他的其他方麵的學說也有了相應的變化。在認識論上,他打破了理性和感性的絕對對立,看到感覺、記憶和理性相結合才能認識真理;在倫理學上,他將智慧和快樂的絕對對立打破了,認為美應該是智慧和快樂的結合;在國家學說方麵,他看到了“哲學王”的理論和實際的嚴重脫節,從而認識到“法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