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經典作品集(全十冊)

有意思的錯字

文章排出了錯字,在所難免。過去叫做“手民誤植”。有些經常和別的字組成一個詞的字,最易排錯,如“不乏”常被排成“不缺”,這大概是因為“缺乏”在字架上是放一起的,撿字的時候,一不留神就把鄰居夾出來了。有的是形近而訛。比如何其芳同誌的一篇文章裏的“無論如何”被排成了“天論如何”。一位學者曾抓住這句話做文章,把何其芳嘲笑了一頓。其實這位學者隻要稍想一想,就知道這裏有錯字。何其芳何至於寫出“天論如何”這樣的句子呢?難怪何其芳要反唇相譏了。人刻薄了不好。雙方論辯,不就對方的論點加以批駁,卻在人家的字句上挑刺兒,顯得不大方。——何況挑得也不是地方。這真是仰麵唾天,唾沫卻落在自己的臉上了。不知道排何其芳文章的工人同誌看到他們爭論的文章沒有。如果看到,一定會覺得好笑的。

有錯字不要緊。但是,周作人曾說過:不怕錯得沒有意思,那是讀者一看就知道,這裏肯定有錯字的;最怕是錯得有意思。這種有意思的錯字往往不是“手民”誤植出來的,而是編輯改出來的。鄧友梅的《那五》幾次提到“沙鍋居”,發表出來,卻改成了“沙鍋店”。友梅看了,隻有苦笑。處理友梅的稿子的編輯肯定沒有在北京住過,也沒有吃過沙鍋居的白肉。不過這位編輯應該也想一想,賣沙鍋的店裏怎麽能進去吃飯呢?我自己也時常遇到有意思的錯字。我曾寫過一篇談沈從文先生的小說的文章,提到沈先生的語言很樸素,但是“這種樸素來自於雕琢”,編輯改成了“來自於不雕琢”。大概他認為“雕琢”是不好的。這樣一改,這句話等於不說!我的一篇小說裏有一句:“一個人走進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動的。”編輯在“工作”下麵加了一個“間”。大概他認為原句不通,人怎麽能“走進”“他的工作”呢?我最近寫了一篇談讀雜書的小文章,提到“我從法布爾的書裏知道知了原來是個聾子,……實在非常高興”。發表出來,卻變成了“我從法布爾的書裏知道他原來是個聾子……”,這就成了法布爾是個聾子了。法布爾並不聾。而且如果他是個聾子,我又有什麽可高興的呢?閱稿的編輯可能不知道知了即是蟬,覺得“知道知了”讀起來很拗口,就提筆改了。這個“他”字加得實在有點魯莽。

我年輕時發表了文章,發現了錯字,真是有如芒刺在背。後來見多了,就看得開些了。不過我奉勸編輯同誌在改別人的文章時要慎重一些。我也當過編輯,有一次把一位名家的稿子改得多了點,他來信說我簡直像把他的衣服剝光了讓他在大街上走。我後來想想,是我不對。我一點不想抹煞編輯的苦勞,有的編輯改文章是改得很好的,包括對我的文章,有時真是“一字師”。我寫這篇文章的用意是在息事寧人。編輯細致一些,作者寬容一些,不要因為錯字而鬧得彼此不痛快。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