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百戰成央行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南記銀行一定會借機整頓小鎮銀錢業,把東門銀行這樣的機構踢出局,但沒有人想到南記銀行出招會如此決絕。
——小鎮銀錢業公議一個存廢名單,像東門銀行這樣的機構必須退出市場,南記不可能救它。關於這一條大家早就想到了,不要說南記,就是西門嬰隆和東門嘉運甚至小鎮上的每一個人,都不希望再與上官煦炎這樣的人、這樣的機構為伍。
——成立銀錢業行會,南門亦菲為行會會長。此後,小鎮再組建新的銀行,必須獲得銀錢業行會準可方能開業。否則,銀錢業行會將號召全體同仁抵製之。關於這一條小鎮銀錢業現存所有機構都是受益者,沒有人反對。
——小鎮新老銀行都不能再做沒本錢的買賣,自有資金至少達到存款總量的8%,同時必須向南記銀行繳納存款規模的20%作為備付金。南記銀行將統籌這筆備付金,用於救助被擠兌的機構,以備不時之需。
——最重要的一條,小鎮銀錢業從此接受南記銀行管理,南記將監督各家銀行匯票發行量必須控製在貴金屬儲備之內,小鎮上隻留下一種銀行匯票,那就是南記銀行的匯票。道理很簡單,商業銀行涉及千家萬戶,最後收拾殘局的隻有南記銀行。既然最終風險的擔負者是南記銀行,南記銀行就要自始至終對各家銀行進行規範的管理。否則,匯票大家隨便發、簍子隨便捅,責任全由南記扛,是不可能的。
在同意以上條件的情況下,南記銀行願意救助西門銀行和其他風險機構,被救助的銀行匯票可以等額在南記銀行兌換金銀。如此,收兌期間各家銀行的匯票等於有了南記銀行的信譽,自然也就不會有人擠兌。
南記提出的條件在銀錢業引起了軒然大波,人們對8%的自有資金沒什麽異議,做沒本錢的買賣那是強盜;但向南記繳納20%保證金都認為太多了,拿走20%存款等於拿走了20%的業務。憑什麽各家銀行要把備用金交給南記掌管,又憑什麽接受南記銀行指手畫腳,西門嬰隆覺得這簡直就是不平等條約,如此,南記將成為所有銀行頭上的國王!
有人說,把每家機構20%的存款集中起來可以救助任何一家機構,南記本來已經是小鎮銀行業的巨無霸了,再掌握20%的保證金肯定如虎添翼。規模如此巨大的一家銀行存在於小鎮之上,焉能有其他銀行的活路?就算南門姐妹沒有問題,誰又能保證將來南記銀行的繼任者不出現問題,一旦出現問題就無人再能救助小鎮銀錢業。
有人說,任何一家銀行掌握了小鎮各家銀行20%的貴金屬,都一定能夠救助小鎮上任何一家擠兌銀行。各家銀行20%的貴金屬儲備,幾乎就是小鎮上20%的財富。把這筆財富集中到誰手裏都將是令人恐怖的資產規模,這哪裏是救助,簡直就是搶劫!
有人說,南記銀行說得很有道理,沒理由讓南記承擔最後的風險卻不監督整個過程。既然南記總督各家銀行業務,自己又經營銀錢業,那麽誰來監督南記銀行,怎麽能保證南記銀行不濫用監督權為自己牟利,限製各家銀行業務?又怎麽保證南記銀行不把利益輸送給自己,再冠以冠冕堂皇的名義限製其他銀行?
不僅小鎮銀錢業,整個小鎮上的人都在期盼著南記出手拯救,讓生活早日恢複正常。但是,在怎樣的條件下南記銀行才能救助小鎮銀錢業呢?人們在茶館開始了熱烈的討論,最後集中形成了三點意見:
——小鎮經濟爆發源自“蓬萊號”出海,如今需要確立一種公認的、被公眾普遍接受的貨幣,也需要一家機構集中管理貨幣儲備、統一鑄造和發行貨幣。一旦小鎮的貨幣統一,無論在本鎮還是其他市鎮,這種貨幣都更容易被接受。當前條件下,即使其他銀行仍舊發行自己的銀行券,因為南記的存在也很難流通下去。所以,其他銀行可以繼續用貴金屬鑄幣,但不應該再發行銀行券。
——銀行形成的基礎是商戶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儲戶之間、銀行與銀行之間的信任與信賴。這些信賴需要一個強大的基礎,儲戶必須相信商業銀行會保護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把別人的存款當作本金使用。在真金白銀的**麵前,規製比道德約束更為有效,將讓銀錢業變得更可信賴,如果沒有規製,誰也不能保證上官煦炎這樣的人再次出現。
——小鎮銀錢業應該有一個管理者或者監管者,監管者不應該再經營銀行業務,否則沒有人能夠與監管者競爭。南記銀行同時作為經營者和監管者,同樣是一種不公平。監管者應該統一小鎮貨幣發行權,或者特許某家銀行發行貨幣,從此專注於發行貨幣、向銀行貸款之類的業務,而不是工商企業貸款。監管者擁有小鎮上的最高信譽,這樣,才能成為小鎮應對風險的“最後一張王牌”!
——監管者不可以是南記銀行或者任何一家商業銀行,而應是一家新的機構,可以被稱為華夏中央銀行。華夏中央銀行名為銀行,卻是銀行的銀行,不是普通人的銀行。隻要滿足兩個條件就可以成為中央銀行掌舵人:一是必須是小鎮商戶都信得過的人,二是必須是銀錢業大佬,熟悉銀錢業各種套路,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南門姐妹,由銀錢業公議即可。
西門嬰隆和小鎮銀錢業不想接受這些條件,更不想給自己頭上安一家所謂“中央銀行”之類的太上皇來管理自己。事情明擺著,西門銀行和其他銀行都已經成了被救助的對象,南記銀行、軒轅、長孫、太史這些家族將主導組建中央銀行,不會有他們什麽事。至於由中央銀行發行貨幣,或者由中央銀行指定一家銀行發行貨幣,發行權一定屬於南記銀行。就算給西門銀行貨幣發行權,他們的銀行券也照樣無法流通,要想重新營業必須借助他人信譽,也就是借助南記或者新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
統一貨幣是小鎮所有人的願望,南記不可能舍棄現在商業銀行的盈利業務,不可能既做商業銀行又成為商業銀行的管理者,運動員怎麽能給自己做裁判?最主要的是,組建中央銀行一定是南門姐妹主導,南記銀行肯定能獲得貨幣發行權,其他銀行不可能有這個能力,更不可能取得大商戶的信任。
最終,跟所有人的猜測一致,小鎮銀錢業及商戶公推南門亦菲主持中央銀行,南記銀行則由妹妹南門亦潼掌管。
南記銀行被指定為小鎮的發鈔行,各家銀行原有銀行券陸續兌換為南記的銀行券,持有其他銀行紙幣的人可以到發行兌換南記的紙幣。此後,銀行將不能誰想成立就成立,新組建的中央銀行將對商業銀行進行準入審核。
至於東門銀行則被剛組建的中央銀行查封,商戶存在東門銀行的錢不能保證兌付,東門銀行留下來的錢將先兌付給個人儲戶。與個人儲戶相比,商戶實力更強一些,更能扛住損失,涉及麵也更小。上官煦炎則不知去向,臨走前放出話說自己一定會回來,大家對此嗤之以鼻,就這個流氓,就算回來也不會償還這些債務的。
盡管突如其來的擠兌危機使銀錢業和小鎮經濟受到了致命打擊,然而有了更強大的信譽,更強大的信用主體,小鎮重拾信心並非不可能。有了最後一張王牌,小鎮居民那種莫名其妙的、喪失理智的、毫無根據的恐懼也隨之遠去,人們開始重建銀錢業的殿堂,重建一個有秩序的小鎮。
何況,小鎮生產體係、商業體係、運輸體係都沒有被破壞,富足的情景近在咫尺,積累下來的人力資本猶在,再度繁榮似乎就在眼前!
專題5-3:
英格蘭銀行變身記
有人說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銀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蘭銀行,有人說是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銀行,也有人說是1659年成立的瑞典銀行。實際上中央銀行的出現不能以名稱計算,而是要看這些銀行是否具備了中央銀行的功能。有了這個前提條件,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銀行非英格蘭銀行莫屬。
三次英荷戰爭和英法九年戰爭後英國王室耗盡了積蓄,雖然戰爭勝利了,國內經濟卻一團糟,王室收不上來稅。沒人肯借錢給王室,財政大臣甚至要走到街上向一個個商鋪借錢,即使如此也沒湊夠10萬英鎊。英格蘭銀行成立的原因就是王室希望得到借款,但英格蘭銀行隻是一家商業銀行,也就是我們前麵提到的“城市銀行”,範圍在倫敦城內。即使如此,英格蘭銀行成立的過程也是一波三折,最重要的原因是議會不希望王室獲得貸款權,而英格蘭銀行中是有王室股份的。
英格蘭銀行成立後,主要業務就是為王室和貴族籌集貸款,發行的最小麵值銀行券從20英鎊一路下跌到1英鎊,逐步在社會流通。當時倫敦部分商人聯合簽署倡議書,以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替代貴金屬作為貨幣,部分商鋪隻接受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即使已經被公眾信任、接受、認可,英格蘭銀行仍沒有成為“發行的銀行”,其他銀行同樣可以發行自己的銀行券。
南海泡沫之前,南海公司取代了英格蘭銀行的地位,但後來的南海泡沫毀掉了南海公司,英格蘭銀行在救助南海公司,並在與東印度公司、土地銀行等大型機構的征伐中屢次勝出。這時,英格蘭銀行才被譽為大英帝國的“最後的王牌”,成為“最後貸款人”。直到1844年英國國會頒布《皮爾條例》,英格蘭銀行銀行券才成為政府指定的法償貨幣。所以,如果說英格蘭銀行是世界上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也是在《皮爾條例》頒布之後。
如果說南海公司所作所為導致南海泡沫,英格蘭銀行則是比南海公司更凶狠的梟雄,唯有如此才能在泡沫中生存下來,才能在毫無限製的搏殺中勝出,成為最強悍的“最後貸款人”。另外一個事實是,美聯儲在剛剛成立的時候,美聯儲主席都是華爾街大佬出身,跟他們相比,市場上那些人單純得像是小朋友。
也許,唯有如此,第一代中央銀行才能成為金融市場的規製者吧!
專題5-4:
中國曆史上的中央銀行
中國曆史上第一家中央銀行是清朝末年的大清銀行,在曆史上存在了6年。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大清王朝戶部改為度支部,戶部銀行更名為大清銀行,之前已頒布《試辦銀行章程》和《大清銀行則例》,明確規定大清銀行為中央銀行。大清銀行股本由官商各500萬兩庫本足銀,設理事會、監事會,理事長、監事長由股東總會公舉,呈準度支部派充。
據《大清銀行始末記》載,大清銀行負責救濟市麵,成立以來共13次接濟銀錢同業,穩定金融。與當代中央銀行一樣,大清銀行壟斷了貨幣發行權,發行銀兩票、銀圓票和錢票,大清銀行所印紙幣質量優良,極難偽造。辛亥革命成功後大清銀行改製為中國銀行,數年內仍使用大清銀行發行的紙幣。
1912年,大清銀行改製為中國銀行,但中國銀行並不聽北洋政府調遣,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反而在靈魂人物張公權的帶領下擴充商股,國民政府上台之前官股隻剩下微不足道的5萬元。
1928年,民國政府成立中央銀行,此時的中央銀行雖然有發行紙幣、經理國庫、募集和經理內外債之特權,但總體上仍是一家商業銀行。1935年實行法幣改革後,中央銀行仍與中國、交通、農民銀行共同擁有全國貨幣發行權。1942年抗戰已到後期,國民政府取消中國、交通、農民銀行的貨幣發行權,由中央銀行統一貨幣發行權,此時民國年間的中央銀行才成為真正的“中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