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常識

澳門被占

15世紀的時候,歐洲許多國家為了向海外尋找殖民地,都獎勵航海事業,葡萄牙是其中的一個。明弘治十一年(1498),葡萄牙人達·伽馬率領葡萄牙武裝商隊繞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到達印度西南海岸的古裏。不久,強占了果阿,將之作為在東方經營商業和政治活動的根據地。接著,葡萄牙又用武力強占了當時東方國際貿易的中心馬六甲(在馬來西亞半島西南)。明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的武裝商隊闖進了中國廣東東莞的屯門島。不久,他們又派使臣到北京要求通商,但遭到了明朝政府的拒絕。此後,他們的武裝商隊賴在屯門島不走,在那裏幹著搶劫商人、掠賣人口的罪惡勾當。嘉靖元年(1522),葡萄牙海盜商人到廣東新會西草灣地方搶掠,遭到中國軍隊的迎頭痛擊,被趕下海去。他們離開屯門島後,轉到福建、浙江沿海一帶,勾結倭寇進行搶劫,又被明軍擊潰,隨後又逃回廣東,盤踞在浪白港。

葡萄牙商人千方百計想在中國沿海找到一個據點,以便對中國進行海盜式的通商活動。嘉靖三十二年(1553),他們借口在海上遇到大風浪,浸濕了船上的貨物,請求明地方官借廣東的澳門海灘讓他們晾曬貨物。他們使用卑劣手段,用行賄的辦法得到了廣東海道副使汪柏的許可。就這樣,他們在澳門搭起帳篷住了下來。過了幾年,他們又通過行賄的方法騙取了正式居住的權利。之後,他們更得寸進尺,一步一步地建造了房屋和市街,還修築了城牆和炮台,並且擅自設置官吏,居然把澳門視為己有。這是澳門被葡萄牙殖民主義者騙占的開始。萬曆元年(1573),葡萄牙商人以向明朝政府交納地租的辦法訛取了澳門的租借權。起初,澳門的行政、司法、收稅等權,還仍然歸廣東地方政府掌握。到後來,這幾種主權便逐漸被侵奪。清光緒十三年(1887),清政府被迫簽訂《中葡條約》,承認葡萄牙占領澳門。澳門就是這樣被葡萄牙殖民主義者騙占的。

(徐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