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槍
火槍是一種前裝填的滑膛槍(亦有後填裝式火槍,但無法保持氣密,威力較小,不常被使用),用肩部、肩部上方、胸前為穩定點發射的火器,但自17世紀末葉以來,幾乎歐洲各國都統一了火槍的穩定點為肩部。與其後繼者步槍同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
火槍最早發源、改進於中國,傳承於阿拉伯世界,發揚光大於歐洲。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火槍是10世紀宋朝的竹製槍管的突火槍,在14世紀明朝焦玉所著的《火龍經》中就有記載。13世紀元朝出現了鐵製槍管與最早的手槍(手銃、手炮)。火繩槍是火槍的一種。火繩槍的結構是,槍上有一金屬彎鉤,彎鉤的一端固定在槍上,並可繞軸旋轉,另一端夾持一燃燒的火繩,士兵發射時,用手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裏推壓,使火繩點燃黑火藥,進而將槍膛內裝的彈丸發射出去。由於火繩是一根麻繩或撚緊的布條,放在硝酸鉀或其他鹽類溶液中浸泡後晾於的,能緩慢燃燒,燃速大約每小時80毫米~120毫米,這樣,士兵將金屬彎鉤壓進火門後,便可單手或雙手持槍,眼睛始終盯準目標。據史料記載,訓練有素的射手每3分鍾可發射2發子彈,長管槍射程大約100米~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