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境

2、回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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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許多人在做事的時候常鑽“牛角尖”,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偏執。當然,誰也不能否認偏執有很大的正麵作用——火藥、電燈、蒸汽機等一係列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便是源於偏執。然而,任何人也絕不能忽略偏執所帶來的負麵作用——失敗與毀滅。

《六祖壇經》上所講的“心若住法,名為自縛”,偏執顯然是束縛我們思維發展的罪魁禍首;並且還給我們指出了一個正確的處理辦法,那就是“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如果自己在主觀上對一切事物和現象都不執著,這就是道的流動暢通。

不正常的形態大多始於偏見,不協調的意象多半來自偏執。偏執往往讓我們的思想執迷其中不能自拔,故而顯得越發狹隘,不能產生建樹。

陸亙大夫愛好佛法,有一天他特意向南泉禪師請教問題。

“從前有人在瓶子裏養了一隻鵝,後來這隻鵝逐漸長大,瓶子裏麵裝不下了。現在既不能毀了瓶子,又不能傷了鵝,你能不能把鵝弄出來?”

南泉禪師突然叫他的名字:“陸亙!”

陸亙習慣地回應:“在。”

南泉禪師淡然道:“鵝已經出來了。”

這位大夫在和南泉禪師打什麽啞謎呢?

我們在思想的範圍下長大,然而卻慢慢發現思慮反而障蔽了自身思維的發揚,這便是陸亙的疑惑。而南泉禪師正是看出了這點,特意在陸亙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稱呼他的名字,知道陸亙必定會應然作答。此舉,自然是南泉禪師點撥陸亙最好的辦法。

生活中存在許多固執的人,但固執不同於偏執。適當的固執,為人平添一份可愛的“原則美”,而偏執往往容易把人生打成死結,既傷害自己,同樣又傷害了他人。

《金剛經》中講,“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意思是說,須菩提,菩薩對於任何外界事物,都不應拘泥留戀。這個原則運用到布施上,就是要不拘泥留戀於色的布施,不拘泥留戀於聲、香、味、觸、法的布施。須菩提! 菩薩應這樣布施,不能拘泥留戀於事物的相狀。

須菩提問:為什麽呢?

佛回答說:如果菩薩布施時不拘泥留戀事物的相狀,那麽他的福德就會不可思量。

還是通過一個大家非常熟悉的故事來證悟吧。

師父和徒兒兩個和尚過河,碰巧旁邊一年輕女子也要去河對岸。但河水又漫過了小橋,水流湍急,年輕女子不敢趟水過河。師父便毫不猶豫地抱起年輕女子,淌過了水流湍急的小河。

小和尚則獨自一人跟在師父身後也趟過了河。三個人到達河對岸後,年輕女子向師父辭謝離去,兩個和尚則繼續趕自己的路。

師徒二人走了很久之後,小和尚忍不住滿臉狐疑地問師父:戒律上不是說出家人不能近女色嗎?師父你怎麽能抱著那個那個女子過河呢?

師父不動聲色的回答回答說:哦。你說的是那個過河的女子嗎?我早就把她放下了,你怎麽還抱著她嗎?

這則故事中的師徒二人,到底誰著相了?從大乘佛教的教義來看,抱女渡河的師父是無住無相的,當然也就沒有著相。倒是那個沒有抱女子渡河的小和尚著相了,因為他的心裏一直有住有相。

“無住”是金剛經的中心要義。

釋迦牟尼從兩個方麵作了解釋,來宣講這一要義:一是“應無所住”;二是“如所教住”。讓弟子們困惑的是,前者講“無住”,後者卻又講“住”,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釋迦牟尼所說的“應無所住”,指的是“菩薩於法,應無所住”。也就是在修證大乘菩薩道時,對於一切佛法的基本原則都應當是無住無相,布施也不能例外。如果一有所住,就是住相,也就違背了修證大乘菩薩道的總則。至於“如所教住”,則指若要修證大乘菩薩道時,就應當按照他所教之法而“住”,即釋迦牟尼所說的“住”:“應無所住”“住無所住”和“住而不住”。故而,他所言及的“如所教住”,仍然是無住。

由此看來,這兩者就是統一、不矛盾的。無論是“應無所住”“住無所住”,還是“如所教住”,修證大乘菩薩道的總原則就是“無住”。但《金剛經》所言及的“無住”卻並不是“空”。如果勉強套用的話,則應是一種“空靈”境界。“空”即心境空:心胸若穀,心如大海,博大開闊,心如長空。

所謂“靈”,即心態無住:一切塵緣煩惱、功名利祿、富貴榮華、世態炎涼等都如風來疏竹,雁渡寒潭,都是稍縱即逝的過眼雲煙。事來則應,事後不留。過往不住,一切無住。因此,擁有一顆無住之心,就能獲得如菩薩般覺悟而又有情的人生智慧,並由此證悟到你心中的理想境界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