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鑒

卷之十四\痘疹 貫膿三朝證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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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凡痘七八九日,漸貫膿,膿水之盈虛,視血氣之盛衰也,故須調和脾胃,滋補血氣,令易膿,易靨。

夫出痘曆七日當貫膿,八日九日肥滿光澤,蒼蠟色,如果黃熟者,不須服藥,貫膿三日,有他證,照後論治。

七日前後,見五陷者,氣不足也,血不足不能收血,而毒不能成漿,蓋氣不盛毒故也,以保元湯加川芎、官桂、糯米溫胃助氣。

七日前後,倒陷者,氣血衰也,以保元湯加白術、茯苓、肉豆蔻。渴,以參苓白術散主之。

七日前後,見寒戰者,表虛也;切牙者,內虛也。七日後,見寒戰者,氣虛也;切牙者,血虛也。氣虛以保元湯加桂以溫陽;血虛加川芎、當歸以益陰分。

凡痘瘡七八日不貫膿,灰白陷頂,寒戰切牙,腹脹口渴。渴非因熱,津液少也。內托散倍加丁、桂、參、 。腹痛加丁香、幹薑;瀉,以木香散下豆蔻丸。

凡痘當貫膿之時,雖若起脹,而中空幹燥並無膿血者,死。若略有清水,或根窠起脹,血紅而活,猶有生意者,內托散倍加參、 、歸,又將人乳、好酒各半盞,和入溫服,此貫膿之巧法也。

凡貫膿肥滿,庶易結靨,若痘雖脹滿,光澤可觀,然摸過軟而皮皺者,雖有膿,不甚滿足,後必不能收靨,或痘皆貫膿,中間幾顆不貫者,終變虛寒癢塌之證,宜內托散倍加補血氣排膿之藥。

凡痘陷無膿,雖因服內托藥而暫起,不久又陷者,貫膿不滿故也,宜內托散倍參、 、歸、人乳、好酒之類。蓋貫膿既滿,必無陷伏之患矣。

凡因虛發癢,遍身抓破,膿血淋漓,不能坐臥者,宜內托散去桂,倍白芷止癢,當歸和血,木香調氣,氣行血運,其癢自止,外用敗草散敷之,庶免**感風變證,以致上痰咳嗽聲啞。若變遍身抓破,並無膿血清水,皮白幹如豆殼者,死。

凡穢氣衝觸,發癢抓破者,宜內托散照前加減,外用祛穢散焚熏。如黑陷不起,煎內托散調下無價散服之。

此當八九日貫膿之時,最不宜寒藥解毒,以傷脾胃,凝氣血不能貫膿,尤忌食魚以助痰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