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懸疑推理名家 · 一人一本成名作(共40冊)

7 瑪德琳的消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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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案情篇

2007年,4歲的英國女孩瑪德琳·麥卡恩在葡萄牙的度假村離奇失蹤。人們用了十三年時間,花費了1200萬英鎊,動用了多國的警力和私家偵探,至今沒有找到她的蹤跡。

本案被報道的數量堪比戴安娜王妃之死,是世界上迄今為止知名的人口失蹤案之一。你哪怕沒聽過這案子,或許也見過那張尋人啟事上的照片。

本案被如此廣泛報道,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瑪德琳的父母都是醫生,屬於英國社會的精英。瑪德琳長得漂亮可愛,有一雙灰綠色的大眼睛。她的照片公布後,人們更加為她的命運揪心。

其次,瑪德琳竟然是在放鬆、安逸的度假村的**失蹤的,當時在同一個房間內的一對雙胞胎卻安然無恙。而她的父母當時就在55米外的餐廳用餐,每隔半小時會回來檢查一次。

瑪德琳的父母在案發後一直配合媒體,參加各類訪談節目,試圖吸引公眾注意。他們或許認為知道本案的人越多,找回女兒的希望越大。

關於本案的中文介紹很多,但都很粗略,也未涉及案件核心的細節。我會在本篇中重新整理和討論。

正如本案的一個調查員所說:“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人知道,在瑪德琳·麥卡恩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隻是他一直沒站出來說話。”

01.家庭

瑪德琳(也被家人稱為麥迪)於2003年5月12日誕生於一個富有的英國家庭。她的父母凱特和傑瑞,同在1968年出生,同是天主教徒,且都是醫生。凱特是全科醫生和麻醉師,而傑瑞則是心髒科醫生。

兩個背景極為相似的年輕人在1993年相識後戀愛,並於1998年結婚。

2003年,凱特通過試管嬰兒生下大女兒瑪德琳後,又於2005年生下一對龍鳳胎。

2007年4月28日周六,凱特和傑瑞帶著他們的三個孩子前往葡萄牙南部的阿爾加維地區的盧斯度假。

盧斯是個海濱村莊,當時人口不過1000多人。因為有許多英國人在這裏購買房產和旅遊,所以這裏又被稱為“小英國”。

麥卡恩一家和朋友入住的是Agostinho da Silva大道(以下簡稱這條街為ADS)上的一個名為“水邊村”的開放式小區。小區緊鄰旁邊的海洋俱樂部,遊客消遣方便,因此很受歡迎。

這是典型的英國式中產階級度假,悠閑,輕鬆,以社交為主。

麥卡恩一家入住的是門牌號為5A的公寓,這間公寓為私人所有,常年出租給遊客。

他們隔壁的公寓5B,住了和麥卡恩一家同來度假的馬修(醫生)和妻子瑞秋(律師),以及兩個人的女兒。

公寓5D住了一同來度假的拉塞爾(醫生)和妻子簡(市場經理),還有他們的兩個孩子。

他們的另一對朋友,大衛、菲奧娜(都是醫生)和他們的兩個孩子,以及丈母娘住在二樓。

所以這次來盧斯度假的一行人中總共有九個成年人和八個小孩。

這九個人中有六個人是醫生,相識於學校或工作場合。在這次事件中,大衛和馬修的角色都很關鍵。

這四家人關係很好,相約一起來度假,分兩批到達盧斯。每天晚上八點半,他們會一起去海洋俱樂部的一家西班牙小吃餐廳共進晚餐。

有兩個臥室的5A位於整棟樓的角上,也是在ADS和FGM(Francisco Gentil Martins)兩條路的交叉口,所以從這兩條路上來的人都會先到達這間公寓。

5A有一扇前門在ADS街上。

它的客廳有一道玻璃移門(後門),麵朝海洋俱樂部的泳池、網球場、小吃餐廳和酒吧。

從FGM街上穿過一個白色鑄鐵小門,走幾步台階,也可以到達這扇後門。

瑪德琳和她的弟弟妹妹睡在靠近前門的臥室裏,也更靠近ADS街道。

這間臥室有一個差不多齊腰高的窗戶,內部裝有窗簾,外部是一個金屬的卷簾窗。

卷簾窗隻能通過房間內的一根繩子來控製。凱特和傑瑞聲稱,在整個假期,他們都沒有打開過這扇窗戶的窗簾和卷簾窗。

窗外就是一條小徑,一麵矮牆之外是居民停車場。

在這間臥室裏,瑪德琳睡在遠離窗戶、靠近房門的小**。她的弟弟妹妹則睡在臥室中央的兩張便攜式小**。窗戶下麵的那張小床則是空著的。

02.案發當天

5月3日是麥卡恩一家和朋友們將要結束度假的倒數第二天。以下案發當天的情況都來自麥卡恩夫婦的回憶。

當天吃早飯時,瑪德琳突然問凱特:“昨晚他們(雙胞胎)哭的時候,你們怎麽沒過來呢?”

另一種說法是,瑪德琳問的是:“昨晚我和肖恩(雙胞胎中的弟弟)哭的時候,你怎麽沒過來呢?”

當時凱特並未把這句話放在心上。事後她才懷疑,可能前一晚就有人進入過孩子的房間,對孩子做了什麽。

5月3日上午,她還在瑪德琳睡衣的上衣上發現一大塊棕色的汙漬,但當時也沒有多想。

瑪德琳和弟弟妹妹在海洋俱樂部的兒童俱樂部(即托兒所)玩了一個上午。

中午,一家人在5A吃了午餐後,凱特和傑瑞去泳池邊玩,照舊把孩子們放到了兒童俱樂部。

傍晚五點三十分,凱特和傑瑞接孩子們回5A公寓,此後傑瑞去參加網球課。

晚上七點,麥卡恩夫婦把三個孩子都放到**,哄他們睡覺。那天瑪德琳很疲憊,凱特給孩子們讀了一本動物故事書,瑪德琳還沒聽完就睡著了。

瑪德琳睡著時,穿的是一件粉紅色短袖睡衣。她的身邊放著一條小毯子和一隻毛絨小貓玩具。這隻毛絨小貓玩具後來成了爭議的焦點。

03.案發當晚

在孩子們睡著後,凱特和傑瑞又像前幾日一樣,出門和朋友們共進晚餐。

餐廳位於泳池的另一頭,和5A的直線距離約55米,但走路要繞到俱樂部大門,所以可能實際要走約90米。

父母們坐在餐廳吃飯時,可以望見這棟公寓樓的上部,但看不到一樓的後門。

凱特和傑瑞在出門前確定前門是鎖住的,但他們沒有鎖離餐廳較近的後門,也就是客廳的那個玻璃移門。

為什麽呢?因為這個移門隻能從裏麵鎖住和打開,而他們在晚餐期間會不時回去看小孩,希望能從這扇更近的後門進入5A。

所以他們離開時,隻是合上門,拉上了門簾。

麥卡恩夫婦和他們的朋友們幾乎每隔二十至三十分鍾就會跑回去看看孩子們。在過去幾天,這些夫妻也是這麽做的,一切都很順利。

可這一天,悲劇卻發生了。

晚上八點三十分,凱特和傑瑞到達小吃餐廳,當時他們不是最早的,也不是最晚的。

晚上九點不到,九人組之一的馬修先去看孩子們,他回來時說,自己在各家的窗外聽了聽,一切都很安靜。

晚上九點零五分,傑瑞回去看了孩子們。據他所說,他並沒有聽到馬修帶回來的話。他第一次證詞稱,他是從鎖住的前門進入5A的,後來才改口說是從沒鎖的後門進入的。

(這麽明顯的不同很難解釋為記錯。他最初應當是怕被公眾指責他們出門時把孩子留在家裏卻沒有鎖後門而說謊。)

傑瑞記得,他和妻子出門前是把孩子臥室的房門虛掩著,隻留了一條縫。可晚上九點零五分,當他回去時,他看到門開得很寬。事後他懷疑,他進去看孩子時,綁匪可能正藏在門後。

那一刻,他走進房間,看到孩子們都在沉睡。瑪德琳側著睡,和凱特把她放上床時的姿勢一樣。

他離開時,輕輕地把房門虛掩上。

傑瑞走後不久,九人組之一的簡也起身回5D看自己的孩子。

簡聲稱在晚上九點十五分左右,看見一個男人在FGM和ADS的路口向東走去。

她先說看見男子抱著一些像衣服似的東西在穿馬路。但在和警察交談後,她的證詞有了越來越多的細節。她最後說的版本是,男子抱著一個熟睡的小女孩,小女孩穿了帶花圖案的粉色睡衣,光著腳丫。

晚上九點二十五分,當輪到凱特回去看孩子時,馬修提議,他正要回5B去看自己的孩子,可以順便幫凱特一起看下5A的孩子們。

凱特同意了。

馬修的這次代勞卻可能成為一個巨大的失誤。

馬修自稱進入5A後,沒有走進臥室,隻站在房門口望了一眼。他說注意到孩子們的臥室門半開著(而此前傑瑞說他走時把門虛掩了),看見臥室有一點燈光(臥室沒有燈,所以這意味著卷簾窗可能已經打開了),以及聽到一點動靜,他認為是孩子們翻身的聲音。

站在房門口的位置,他隻能望見雙胞胎的便攜式小床,而看不到角落裏瑪德琳睡的小床。

由於沒有聽到孩子們有哭鬧,他判斷孩子們睡得好好的,就離開了。因此,他並沒有親眼看到瑪德琳在**,也沒有留意臥室的窗戶是否開著。

晚上十點左右,凱特親自回去看孩子。

她是這麽回憶當時那一幕的:她先從未鎖的客廳進入公寓,發現臥室裏透出來的燈光似乎比她預期的更亮一點,而臥室門開得很寬。

當她伸手想關門時,突然一陣穿堂風吹過,把門給重重關上了。

她有些吃驚,重新打開門,這才發現臥室的窗戶被人打開了大半,卷簾窗被升上去了。

瑪德琳的粉紅小毯子和小貓玩具還在**,但她卻不見了!

她後來的口供改為,小貓玩具不在**,而是被人放在一個很高的、瑪德琳不可能夠到的壁架上,她因此立刻判斷瑪德琳不是自己走失的,而是有人來過。

在簡單搜索了床底、壁櫥、洗手間後,凱特慌忙跑回餐廳。

她剛剛到達餐廳,就朝九人組的桌子大喊:“瑪德琳不見了!有人帶走了她!”

九人組聽到消息,立刻慌亂起來。傑瑞讓馬修去找前台報警。

晚上十點三十分,海洋俱樂部度假村發出兒童失蹤警報,大約有60名員工和房客一起幫忙找孩子,直到淩晨四點。

盧斯是個小地方,那個夜晚,幾乎每個角落都可以聽見有人在呼喚瑪德琳。

05.錯失良機

若以上九人組幾個人的證詞都是真的,那麽瑪德琳的失蹤發生在晚上九點零五至十點之間。

不排除以下可能:傑瑞回去時,綁匪正在兒童臥室,站在門後;馬修幫凱特去5A看孩子們時,綁匪正在兒童臥室內,他聽到的動靜不是孩子們的翻身聲,而是綁匪的動靜。

如果當時凱特沒有讓馬修代勞而是親自回去,說不定可以避免瑪德琳被綁架。至少,可以縮小瑪德琳失蹤的時間範圍,確認究竟是在晚上九點半之前還是之後。

可是,沒有如果……

葡萄牙地方警察自稱在晚上十點四十分接到報警電話,在晚上十一點十分趕到度假村。

他們在搜索一番無果後,在接近半夜一點時通知了葡萄牙負責犯罪調查的PJ警局(Polícia Judiciária)。PJ警員自稱在接到通知後的十分鍾內趕到。

盧斯這個地方很小,平時還挺安全的,因此警察起初認為是瑪德琳起床後找不到爸爸媽媽,獨自外出,走到了野外的什麽地方睡著了。

他們帶搜救犬搜索了附近的下水道、廢墟、井等地方,一無所獲。

葡萄牙警方一開始並沒有封鎖公寓保護現場,因而至少有20個人進出過房間。而窗戶外也曾聚集了很多人,把指紋、腳印、DNA等證據都破壞和汙染了,導致後期很難取證。

警方也沒有對附近的居民住宅進行挨家挨戶的搜索。

英國媒體紛紛批評葡萄牙警方無能,錯過了黃金搜索期。

而葡萄牙警方事後辯解道,人口失蹤幾個小時本身也不能證明存在犯罪,所以他們一開始並沒有把失蹤當作罪案來調查。

而且他們認為自己組織的搜救是合理的。這是葡萄牙曆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搜救,誌願者、消防隊、各地警察總共搜索了200平方公裏的土地。

但葡萄牙警方顯然做得並不夠。

由於盧斯特殊的地理位置,綁架犯可以輕易走水路,把瑪德琳帶去摩洛哥,也可以開車沿公路前往西班牙,並把她轉移到歐洲其他國家。

但葡萄牙警方沒有及時把瑪德琳的照片發給邊檢和海警,讓他們檢查離開盧斯的船隻和車輛。因此,瑪德琳很可能被人帶出了葡萄牙境內,尋找起來更是大海撈針。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警方才對附近的公路設置路障,檢查車輛,但罪犯當時很可能已經帶著瑪德琳離開了。而他們從未向負責公路監控的公司調取監控視頻,去調查設置路障前離開盧斯的車輛。

五天後,他們才把尋人啟事發往歐洲其他國家。

他們後來雖然向通信公司調取了當晚在海洋俱樂部附近的信號塔所接收到的手機信號,卻一直沒有對那些手機號碼展開全麵的調查。

經曆了幾個月的混亂後,案子還是毫無頭緒,唯一的嫌疑人還是幾個記者提供的。

同時,英國媒體越指責葡萄牙警方,葡萄牙民眾越心理反彈。當地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認為發達國家就是瞧不起他們,不信任他們,跑到葡萄牙這個發展中國家來指手畫腳。

2011年,麥卡恩夫婦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希望英國警方能調查此案,再加上當時英國首相卡梅倫的呼籲,倫敦大都會警局重啟調查。

倫敦警局確實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比如搜集世界各地人們提供的線索,搜集當晚那個時間點活動的手機信號……

十二年過去了,搜救行動也花掉了上千萬英鎊,但迄今為止,依然沒有瑪德琳的下落。

06.目擊證人

在人來人往的度假村裏,且在較為熱鬧的時段,一個孩子如果被人從房間裏直接帶走,理應有目擊證人。

事實也是如此,有不少人站出來聲稱自己當天看到了什麽,隻是那些信息沒有兩條是可以互相印證的。

下麵挑幾個可能有價值的目擊線索寫一下。

線索1

前麵寫到,在晚上九點十五分左右,九人組之一的簡在回去看她自己的孩子時,撞見了一個男子抱著一個女孩。她描述這個男子是白人男性,大約是南歐和地中海外貌,年齡大概35歲至40歲,身高約170厘米,深色頭發。他當時穿一條奶白或者金色長褲,一件深色夾克衫,看起來不像是個遊客。但她無法描述男子的長相。

葡萄牙警方根據她的證詞,公布的畫像如下:

這個拙劣的畫像被網友譏諷為“雞蛋男”。

直到2007年10月,麥卡恩夫婦雇人畫出了更為具體的畫像。

從時間上來說,傑瑞當時正在走回餐廳的路上。傑瑞回憶自己當時在路上遇見另一個英國遊客,是位製片人,兩個人停下來交談。簡說,她當時從傑瑞和那個遊客身邊經過。但可能由於這兩個男子專注於交談,並沒有留意到簡的經過。

葡萄牙警方因此一度懷疑簡瞎編了自己的證詞。

六年後,英國警方公布,簡看到的很可能是另一個英國遊客。一個當時也在海洋俱樂部度假的英國家庭稱,男主人在案發當晚剛好去俱樂部的托兒所接3歲的女兒。女兒有一件睡衣和瑪德琳的睡衣十分相似,而這個男子也有一套服裝和簡看見的相似。

英國警方基本認為簡所看見的男人不是嫌犯,而案發時間也沒那麽早。

線索2

5月26日,也就是案發二十三天後,史密斯一家特意飛回葡萄牙,向警方報告他們在案發當晚看見的可疑的一幕。

這對夫婦也是英國人,在盧斯附近有個公寓,常常去那裏小住。案發當晚九點五十五分至十點零五分之間,他們一大家子九個人剛從酒吧出來,在走回住所的路上,看見對麵走來一個男子。

男子當時是從海洋俱樂部的方向走來的,懷中抱著一個四歲左右、穿睡衣的金發小女孩。男子當時急匆匆向海邊走去。

小女孩的頭靠在男子肩膀上,雙手下垂,似乎正處於深度睡眠中。當晚氣溫很低,她卻光著腳丫。他們還注意到,小女孩的皮膚蒼白。

這個男子約35歲,身高在175厘米到180厘米之間,體形偏瘦,棕色頭發。他當晚的穿著比一般遊客正式,穿著奶白色長褲,深色外套。

史密斯家庭中有多人看見了這個男子,但並未有人留意。

2008年,麥卡恩夫婦花50萬英鎊雇了一家美國私人偵探社,那家偵探社根據證詞,用計算機製作了兩幅畫像。

2013年,倫敦警察發布了畫像。他們認為這條信息相對可靠,也框定了瑪德琳被綁架的大概時間——在晚上十點前不久,凱特回去查看前。

有陰謀論認為這個畫像很像一對美國政客——約翰·波德斯塔和托尼·波德斯塔兄弟。這兩個人都是希拉裏當年競選總統團隊的主力。

雖然看照片確實有點像,但是這兩幅畫像是不同角度的同一個人,並不是兩個人。且這對兄弟在案發時年近60歲,並不符合目擊證人說的35歲左右。目前也沒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當時在葡萄牙。畢竟事隔多年的畫像本身未必能如實反映那個男子的長相,這種猜測並無根據。

線索3

事發多年後人們才知道,2004年至2006年間,在盧斯附近地區的度假村中曾發生過12起對女童的性犯罪。

這些受害者的年齡在7歲至10歲之間。其中兩起就發生在海洋俱樂部。

其中6起案子中,罪犯或坐或躺在兒童的**,有4起發生了猥褻或者性侵。受害女童都為白人。

其中一次,一個男子從窗戶進入兩個女孩(7歲和11歲)的房間,爬上7歲女孩的床,和她並排躺在一起。女孩睡得迷糊間問道,是爸爸嗎?他用英語回答,Yes。但他身上有煙草的氣息,女孩睜開眼,看到是個陌生男性,深色皮膚,戴著白色醫用口罩。

這多起案件應當是同一人所為。但這個患有戀童癖的人一直沒有找到。當地警方和度假村可能怕影響旅遊生意,也從未向公眾發出警告。

如果他們當時就發出警告,麥卡恩夫婦和朋友們可能就不會選擇此地作為度假地,至少不會把孩子獨自留在公寓睡覺。

線索4

案發第二天早上六點,一家小比薩店的老板開車去餐廳上班。當時天色依然很黑,他的車在經過碼頭時,車燈照亮了一對男女。他們被車燈照到後,顯得很不高興。當時,他們手上抱著一個孩子,而且抱得很緊,似乎不想讓人看見。

這條線索暗示有女性參與擄走瑪德琳。

線索5

前麵說過,如果孩子被人從水路運走,最近的國家就是摩洛哥。

案發幾天後,在摩洛哥馬拉喀什的一個加油站,一對西班牙夫婦曾看到一個男子獨自帶了一個金發小女孩在便利店買東西。小女孩一臉悲傷,用英國口音的英語問那個男人:“我們現在可以去見媽媽了嗎?”

這對夫婦回到西班牙後才看到瑪德琳失蹤的新聞,他們認為自己見到的女孩就是瑪德琳,立刻報警。

但當時西班牙警方接到電話後,完全不明白他們在說什麽案子,於是他們又打電話給葡萄牙警方,可那裏的警察也顯得對這條線索不是很感興趣。

等很久以後,記者得知這條線索找到加油站時,當時的監控視頻早已被覆蓋掉了,無從驗證這對夫婦的說法。

線索6

8月31日,遊客在摩洛哥拍到一張遠景照片,其中一個當地婦女背上背了一個金發女孩,從遠處看和瑪德琳很像。

讚助麥卡恩夫婦尋找女兒的英國富商和他兒子立刻飛去摩洛哥。他們包了一輛車,去拍到照片的山區,拿著照片一個接一個村子地詢問,最後終於找到了照片上的那個婦女和女孩。可惜那個女孩並不是瑪德琳。

記得那個富商當時說了句話:用這種方法找瑪德琳,就像在大海裏撈一根可能並不存在的針。

線索7

2008年,一個身為企業高管的英國人告訴麥卡恩夫婦雇用的偵探,5月7日(案發四天後)的半夜兩點,他和朋友走在西班牙的巴塞羅那街頭。

這時,一個短發,穿著考究的女子突然接近他,連問了他三遍:“你是來把女兒交給我的嗎?你弄到那個小孩了嗎?”

這個女子似乎帶著澳洲口音。當她發現自己問錯了人,匆忙離開。

線索8

有個叫卡洛的女子,在案發當天上門探望她的親戚。而她的親戚就住在5A樓上那間公寓。

卡洛稱,在瑪德琳失蹤的那天下午,她站在陽台上往下看時,看到有個男人走出一樓的那間公寓(5A),悄悄地、小心地關上門(後門那個鑄鐵門)……他向左右張望了下,然後快速離開了。

他的動作神神秘秘的,似乎不想被人發覺。

而麥卡恩夫婦並不知道,究竟是什麽人在案發當天的下午進出過他們的公寓。

線索9

好幾個居民表示在瑪德琳失蹤的那段時間,有一個以慈善為名的詐騙個人(或團夥)在盧斯活動。

在麥卡恩一家入住前,住在同一個公寓的居民說,有一天一個邋遢凶狠的男子敲開門,試圖逼迫她為一個鄰村的孤兒院捐款。後來被證實,那個村並沒有孤兒院。

另一戶居民也有同樣的經曆。有一天一個男子敲門,說起捐款的事。當她和男子站在門**談時,卻發現男子的目光掠過她的肩膀,一直盯著她身後獨自玩耍的女兒看。她當時覺得心裏不舒服,下了逐客令。

當天下午,當她在樓上洗完衣服下樓時,突然看見自己的女兒正坐在客廳地板上,而那個男子又回來了,正和她女兒在一起。她嚇壞了,尖叫起來,男子奪門而出。

這個可能打著慈善名義四處物色綁架對象的團夥,也一直沒有被抓到。但根據其中一個居民的證詞畫的畫像,倒有點像簡目擊的那個男子。

目前為止,來自世界各地的聲稱見過瑪德琳或者綁架犯的目擊線索多達上萬條,但瑪德琳依然沒有下落。

07.自導自演的騙局?

5月3日,瑪德琳被報告失蹤。

5月4日,麥卡恩夫婦從5A搬去了4G。5A和4G都位於水上村小區。

5月27日,麥卡恩夫婦租了一輛雷諾麵包車,用於在當地出行。

6月3日左右,被封鎖了一個月的5A又重新租給其他遊客。

7月2日至3日,麥卡恩夫婦搬離了水上村的4G,搬入另一條街的別墅。

一開始,盧斯本地居民和葡萄牙市民都對麥卡恩夫婦表示同情和支持,但調查幾個月無果後,當地氛圍開始悄悄發生變化。

葡萄牙警方內部開始流傳一種說法,這是麥卡恩夫婦自導自演的失蹤案,其實他們的女兒早就死在了房間裏,他們掩藏並轉移了屍體。九人組的其他朋友也虛構了時間線,替他們掩蓋罪行。

如果說最開始這種說法隻是捕風捉影的猜測,那麽兩隻嗅覺犬——可拉和艾迪——的出場則讓那些懷疑的人們終於有了底氣公開指責麥卡恩夫婦。

在案發八十多天後,葡萄牙警方請來了擅長尋找失蹤和綁架人口的英國調查員馬克·哈裏森協助調查。

但他們隻允許馬克探索一種可能性,那就是瑪德琳已經被謀殺了,屍體被藏匿在周邊什麽地方。馬克因此請來警探馬本·格裏姆和他訓練的兩隻知名的英國嗅覺犬幫忙搜索瑪德琳。

這兩隻小狗是業內頂尖高手,久經沙場,常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倫敦警方請去協助破案。

可拉是隻“血液犬”,可以聞出任何物品上麵血跡的味道,哪怕該物品經過不下十次的洗滌。它若聞到血液,就會給主人特殊的信號:鼻子指著地上不動。據稱,它有豐富的經驗而且十分可靠。

艾迪是隻“尋屍犬”,平日用於搜救工作。任何物品隻要曾經接觸過屍體,它都可以聞出來。艾迪無論遇到其他狗、陌生人、危險,或其他任何原因,都不會叫。它隻在一種情況下才會開口吠,那就是嗅到人類屍體的氣味。據稱艾迪曾參與過兩百多起謀殺案的調查,從沒有發生過錯誤的判斷。

7月31日,馬丁·格裏姆帶著兩隻嗅覺犬去一係列地方尋找證據。

當天搜索的結果令所有人震驚。

兩隻狗在戶外什麽都沒有找到,於是被帶到了5A。它們是輪流進入5A的。網上有一個多小時的視頻,顯示了這兩隻狗在室內搜索的全過程。

兩隻狗雖然是先後進入5A的,但在嗅來嗅去後,都對著客廳沙發背後的區域給出了信號!

這意味著沙發背後曾有過血跡,也沾過屍體的氣味。

不僅如此,艾迪還對著麥卡恩夫婦房間內的衣櫃吠了起來。

葡萄牙警方得到這次搜查結果後,立刻申請了搜查令,要求艾迪和可拉再去搜查麥卡恩夫婦居住的別墅和他們的租車。

2007年8月2日,兩隻狗先後搜索了麥卡恩夫婦新的住所。可拉在別墅內沒有任何反應,但艾迪在別墅內上上下下搜索了一圈後,從客廳的一個箱子裏翻出瑪德琳失蹤那晚留在**的毛絨小貓,把它甩在地板上,對它吠了起來。

這似乎意味著,玩具直接接觸過屍體,或者是通過其他途徑染上了屍體的氣味。

警方將一箱子衣物和毛絨小貓搬到另一個實驗室,把物品一一攤在地上,讓兩隻狗重新嗅。

這次,可拉依然沒反應,而艾迪依然對毛絨小貓,外加一件孩子的衣服和兩件凱特的衣服,做出反應。

這個結果讓所有人嘩然,這是不是代表瑪德琳在5A時就已經死了?而且她死後那個小貓玩偶還接觸過屍體?

如果說,這兩次搜索結果可以解釋為綁架犯在5A不小心弄死了瑪德琳,並且把屍體轉移出去,那麽另一個搜索結果似乎更不容易反駁。

馬丁帶兩隻狗去了地下車庫,那裏停了30輛車,每輛之間同樣間隔30英尺[1]遠。馬丁並不知道哪輛車屬於誰。

在嗅了一圈車輛後,艾迪對著一輛麵包車的副駕吠。而這輛雷諾麵包車正是屬於麥卡恩夫婦的,是他們在瑪德琳失蹤二十四天後才租來的。

如果綁架犯當晚就帶走了瑪德琳的屍體,按理說這輛後來才租的車上不應該有屍體的氣味,除非是沾染過屍體的物品被放進車上時,再次把氣味傳遞到車子某處,而狗鼻子真的那麽神奇能聞出多次間接沾染的氣味。

可拉也對這輛車的後備廂和一串車鑰匙給出了信號。後來實驗者把這串鑰匙放到了各個不同的地方,可拉依然準確地給出了信號。

在搜索過後沒幾天,麥卡恩夫婦正式被葡萄牙警方列為“嫌疑人”。

雖然在幾個月後,葡萄牙警方迫於英國各方的壓力而解除了對麥卡恩夫婦的懷疑,但麥卡恩夫婦偽造綁架案的猜測已經傳播開了,並且被很多人接受。

如今在網上閱讀相關新聞,後麵的絕大部分評論都認為麥卡恩夫婦在說謊。

那麽,真的是這樣嗎?

嗅覺狗的判斷一定準確嗎?

瑪德琳的消失究竟是遭到綁架,還是被父母藏匿屍體?

中篇:分析篇

關於本案很早就形成了兩派觀點。

一派認為瑪德琳被綁架了。綁架她的可能是某個居住在盧斯的有戀童癖的人,也可能是國際販賣兒童團夥(雖然買家也可能是戀童癖患者)。這個觀點指責葡萄牙警方辦案不利、反應遲緩,導致孩子早已被運送出葡萄牙,或者已經死亡。

另一派則認為,綁架案是瑪德琳的醫生父母偽造的,目的是掩蓋瑪德琳的真正死因。他們誤導且幹擾葡萄牙警方破案。

那麽,真相究竟是什麽呢?

01.父母過失致女兒死亡,偽造綁架現場

要寫這個理論,就不能不提到崗卡羅。他是葡萄牙警局的一名資深警探。瑪德琳失蹤初期,他負責帶領手下調查本案,也是他把麥卡恩夫婦列為嫌犯。

他批評英國警方隻聽信麥卡恩夫婦的一麵之詞,隻調查這對夫婦提供的線索。這番言論直接導致他被免職。

一些人批評崗卡羅,麥卡恩夫婦是受害者,本身已經夠痛苦了,他怎麽可以如此傷害他們?

我認為調查父母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畢竟有一些父母過失傷害孩子,甚至故意殺害孩子的例子。一個兒童失蹤了,在沒有其他線索的情況下,父母理應和所有人一樣成為調查對象。而正常的父母也應該願意配合,以協助警方找出真相。

可當時全世界媒體的關注,以及兩國的政治和外交因素,導致葡萄牙警方對這個方向的調查受到阻礙。崗卡羅在那種困境中,草率下結論,並透露給葡萄牙媒體,大張旗鼓地把麥卡恩夫婦列為嫌犯,導致兩敗俱傷。

崗卡羅在英國媒體的圍攻下名譽掃地,而麥卡恩夫婦也在十幾年中遭受網絡暴力。

崗卡羅認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因為追求真相,而得罪了這幫權勢很大的英國上層階級,而他後來在競選一個葡萄牙小城的市長時,也被麥卡恩夫婦給攪黃了。

從此,崗卡羅和麥卡恩夫婦杠上了。2008年,他出版了一本暢銷書The truth of the lie(《謊言的真相》),並拍攝了同名紀錄片。他以負責調查本案的前警察的身份將矛頭直指麥卡恩夫婦。

崗卡羅表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曾有人闖入5A。他認為瑪德琳於5月3日因意外死於房間內。這個意外是如何發生的呢?

崗卡羅推測,瑪德琳父母為了能和朋友們聚餐,給孩子服用有嗜睡副作用的Calpol(一種嬰幼兒退燒藥)。

晚上九點零五分,傑瑞在去5A的途中遇見了一個英國製片人,兩個人站在窗戶下交談,吵醒了瑪德琳。瑪德琳爬上沙發想上窗台去看,卻由於吃了藥片昏昏沉沉,摔下沙發,撞到頭部死亡(所以沙發背後有血跡和屍體的味道)。

傑瑞回家看到這一幕,怕屍檢會發現他們喂孩子吃藥及疏於照顧,匆忙把屍體藏了起來。幾周後他們租了輛車,把屍體放進車後備廂,轉移到其他地方銷毀。九人組串供、編造了傑瑞和凱特查看孩子的過程。

2009年,麥卡恩夫婦控告崗卡羅誹謗罪,法庭判崗卡羅賠償45萬英鎊,道歉,並禁止他再銷售任何相關書籍和DVD。

但是崗卡羅上訴至葡萄牙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則認為麥卡恩夫婦的嫌疑並沒有完全解除,崗卡羅有言論自由,駁回了之前的判決。此後麥卡恩夫婦多次上訴,經過八年拉鋸戰,到了2017年麥卡恩夫婦還是敗訴了。

【沒藥花園】

我最開始聽到崗卡羅的假設時有些困惑:5月3日當晚麥卡恩夫婦就報警了,有那麽多認識的、不認識的熱心人進出5A,安慰麥卡恩夫婦,到處搜查,那麽麥卡恩夫婦能把屍體藏在哪兒而不被發現呢?

崗卡羅曾提出過一種假設,他們可能把屍體藏在哪裏的冰箱冷凍倉裏整整二十四天,直到租車轉移。

雖然4歲孩子的體積可能可以放進冰箱,但既然這是一次突發的意外,他們上哪兒去找這樣一個大冰箱,並可以確保二十四天內不會有人打開呢?

顯然他們不可能冒險把屍體藏在5A這樣一個人來人往、完全無法控製的地方。而且麥卡恩夫婦在案發第二天就在眾目睽睽下搬離了5A,住進同一個小區的4G。5A在空置一個月後,又租給了其他遊客。

如果藏在非冰箱的其他地方呢?5月3日當晚,警方就動用了警犬搜索,而且有幾十個人一起幫忙找孩子。麥卡恩夫婦隻是外地來度假的遊客,他們如何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把孩子藏得這麽好,以至當地人和警犬都找不到蹤跡?

再說後來的轉移屍體,理論上也很難操作。他們在5月底才租了車,用於出行。當時歐洲幾十家媒體每天守在公寓門口,鏡頭對著他們的一舉一動。他們怎麽敢把屍體放在後備廂?而他們又是如何做到甩開記者,不被任何人目擊,開車去另一個地方拋屍呢?

葡萄牙警方一方麵號稱自己的搜索很全麵、很仔細,一方麵卻暗示兩個遊客可以輕輕鬆鬆把屍體藏到找不到的地方,也是矛盾的。

以上隻是我最初的想法。

但我也會問自己:既然麥卡恩夫婦藏屍的難度顯而易見,為什麽至今有那麽多人包括一些專業人士依然懷疑麥卡恩夫婦?(雖然也有很多專業人士支持麥卡恩夫婦。)

對於本案,布朗出了本書,並且上了多個電視節目談她的觀點。她的觀點和崗卡羅基本一致。當時布朗的書在亞馬遜上出售,麥卡恩夫婦起訴亞馬遜,讓那本書下架。

為什麽有那麽多人相信麥卡恩夫婦有罪?顯然,不僅僅是因為那兩隻神奇的小狗,還有其他證據支撐他們的理論。

我會列出一些有價值的證據,請大家判斷這些證據是否指向麥卡恩夫婦是罪犯。

在細看這些證據前,我本人並沒有預設的答案,可以接受任何一種理論。

02.懷疑父母作案的證據

麥卡恩夫婦的表現

自從瑪德琳消失後,麥卡恩夫婦就一直出現在各種鏡頭中。媒體需要他們,他們自己也渴望增加案件的曝光量。凱特親自給J.K.羅琳寫信,希望她能幫忙宣傳,比如在“哈利·波特”係列新書裏放上印有瑪德琳照片的書簽。由於他們是天主教徒,由人引薦,他們去梵蒂岡見了教皇,成為新聞頭條。

有人批評他們利用女兒之死成了明星。我認為這麽揣測太過惡意。如果把他們看作國內一些丟了孩子的父母,或許更好理解。國內一些從來沒用過微博的父母會在孩子丟失後注冊微博等各種平台的賬號,不停@“大V”希望別人能轉發一下,到處求記者報道……這不代表他們想出名。隻有更多的人關注,才能加大孩子被目擊和認出的概率。麥卡恩夫婦的心情或許隻是和這些父母一樣,不過多了些資源。

此外,外界對他們的懷疑還包括:

1.兩個人很少在鏡頭前哭泣。我認為凱特雖然沒哭,但她的表情時常很痛苦。而他們若要偽裝悲痛,其實並不難,不是嗎?很多凶手剛剛殺害自己的伴侶卻故意在鏡頭前痛哭流涕。凱特後來也解釋,自己在案發後十八個月內幾乎天天在家哭很長時間,但警方提醒他們,別在鏡頭麵前表現得太悲慟,這會讓罪犯更興奮。(因此,我不認為此條有意義。)

2.一些人提到,在案發二十四個小時後的一次發言中,麥卡恩夫婦說起瑪德琳時用的是過去式。在英語中,如果用過去式說起一個人的日常表現,比如She was a lovely girl(她曾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要不指她現在不可愛了,要不她已經死了。布朗提到,許多父母拒絕接受自己孩子已經死亡,哪怕屍體找到了,他們在談論孩子時依然用現在式。而凱特在二十四個小時後就用了過去式(雖然很快改過來了),似乎傳遞了一個信息,她認為/相信/知道瑪德琳已死。(如果這是真的,此條可能有效。但我花了大量時間,都沒找到麥卡恩夫婦到底是在什麽場合、哪次講話中用了這個過去式。我無法證實這個信息本身是真的,或者隻是有人編造的。)

3. 2011年,凱特出了一本書Madeleine(《瑪德琳》),講述女兒、家庭和此案,她在第129頁寫了一段話:“I asked Gerry apprehensively if he'd had any really horrible thoughts or visions of Madeleine. He nodded. Haltingly,I told him about the awful pictures that scrolled through my head of her perfect little genitals torn apart.(我擔心地問傑瑞,他是否有過任何關於瑪德琳的恐怖的念頭或者畫麵,他點頭。遲疑了一會,我告訴他我腦海中閃過的可怕一幕:瑪德琳那完美的小小**被撕裂了。)”

這句話讓許多讀者震驚:一個丟失女兒的母親腦海中怎麽會有這樣的畫麵?她在那時候卻在擔心女兒的**損害?誰會用“完美”來形容4歲孩子的這個器官?她肯定是戀童癖,是他們害死了瑪德琳!

我剛讀到時,也覺得有些不舒服。但再一想,她以前是全科醫生,會不會她不避諱談論“**”這個詞,和她以及丈夫的職業有關?

寫書不像接受采訪需要臨場反應,而是在家深思熟慮寫完才公開。如果她寫書的目的是為自己開脫,完全可以不寫這句話。事實上,和第一條一樣,越是偽裝的凶手,就越會照著模版——譬如完美受害人、完美受害人家屬——去表演。

我後來讀了未經允許就被媒體公布的凱特的日記,她在瑪德琳失蹤後也寫到她的擔憂——怕瑪德琳會疼,會害怕。總體而言,我認為日記裏的感情讀起來很真摯。

綜上,我認為以上麥卡恩夫婦的表現並不能證明他們有罪或無罪。我們需要更加核心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