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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林涵這個女婿,一開始劉從嚴並不同意,而且這種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劉莎和林涵都還是小屁孩兒。因為王小誌的案子,把林涵牽連了進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為,就被警察摸了個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個叫杜文中的小子,聲稱那個精神病,在天台突然發起瘋來,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樓的。
一個刑警隊長有幾百種辦法對付一個街頭混混,別說他有嫌疑一腳把王小誌踢下樓,就算沒這一出,劉從嚴照樣有法子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可偏偏劉莎也被卷了進來。
開始劉莎找他主動談的時候,他還有些不適應,自從把她接回來之後,這個小姑娘基本就沒和自己說過話,現在一口氣兒說了那麽多關於林涵的,不得不讓劉從嚴重視了。
聊了半天,劉從嚴明白過來,原來劉莎是喜歡上那混子了。他當然不同意。然而劉從嚴轉念一想,劉莎正處於青春叛逆期,這事處理好了,沒準能夠成為和她“談判”的籌碼?
於是,劉從嚴就在這上麵動了點腦子。
不過就算他再寵著劉莎,也不能毫無原則的處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難免,最終林涵因為打架鬥毆,被勞教了兩年,對公對私都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根據“談判”的內容,劉從嚴幫了劉莎“這麽大的忙”,她必須上高中,而不是如她當年說的那樣找個技校。
劉莎同意了,高中畢業之後,劉從嚴又托了關係,把她弄進了S市的一個師範學院,念了個大專,出來後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
這條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碼改變了原來的模樣,劉從嚴也就放心的。
關於林涵,劉從嚴起先認為這隻過是小孩兒青春期互有好感罷了,時間一長也就淡了。
沒想到林涵勞教兩年之後,劉莎又去找了他。兩個人一直保持著戀愛關係到結婚。林涵小時候是學舞蹈了,因為勞教荒廢了兩年,出來後本來想重新撿起來,練了一年多最終還是放棄了。他去學了個駕照,開起了出租。
中間劉從嚴反對過幾次,但都沒成功。事到如今,業已成舟。劉從嚴一輩子沒結過婚,把劉莎當親身女兒看,加之對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後拗不過,也隻能承認了這段婚事。
又過了幾年,還是通過劉從嚴的關係,把林涵安排進了市車管所工作。
不過說起來,要不是林涵,劉從嚴和劉莎的關係肯定比現在要僵的多。雖說劉莎現在仍然不會主動和他說話,但起碼默認了他這個“父親”的存在,看到他們一家三口幸福的樣子,劉從嚴也就放心了。
晚上劉從嚴喝的挺高興,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兒。半斤不知不覺就下了肚,電話這個時候響了,是達子來的。
“什麽事啊?吃飯也不讓我好好吃。”劉從嚴笑說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問題,要師父出馬?”
達子在電話那頭卻一點開玩笑的意思也沒有,他說,“師父,我覺得您還是過來看看吧,沒準您得推遲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