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官府
莫梧商如他自己放言,從那天起,就把百草堂當做打卡地點,一天三趟的來打卡。
煩的沈山梔都暴躁了。
在她實在忍不住要爆發的時候,一群身著官服的人跟在莫梧商後腳進來。
“沈大夫,李山村走水一事,出現了一些不好的情況,急需大量的大夫前去查看。”
“我們從坊間聽聞你的醫術高超,特來請你去李山村走一趟。”
這個要求太突然了。
沈山梔一下沒反應過來,“請問,大概是什麽情況需要大夫?”
反正她也是要去的,去了也什麽都會知道,所以官兵並沒有隱瞞。
“大火燒山,造成很多傷亡,因為熱氣一直散不去,我們的人也沒法馬上去收拾,導致已經沒燒透的屍體在高溫下腐爛,弄出了一種怪病。”
“觀察到有傳染性,所以需要盡快處理。”
大型的自然災害後確實有幾率出現傳染病。
沈山梔學醫的也知道這種情況下的傳染病是很難治的,而且現在天氣很熱,這個季節出現的病症,肯定在這個季節傳播的比較快,天氣降下去前,危險係數絕對不減反增。
得快點處理了。
沈山梔點頭應下。
在她囑咐雲夢好好看店,並給陸道年留了個口信,準備跟官兵離開時,莫梧商跳出來了。
“你真去啊!你就不怕自己感染了病死在那?”
沈山梔一臉無所畏懼。
“死就死唄,是個人都會死,早晚問題罷了。”
她是真的無所謂。
反正她在這裏無親無故的,雖然陸道年勉強算是她的半個親人,但她對他還沒有感情,也沒答應他的追求,自己的死亡對他而言應該也造不成傷害。
思及此,她更加堅定去李山村的想法。
伸手把莫梧商扒拉開,就跟人頭也不回的離開。
……
走水的地方,一眼望去,全是燒焦的黑色與**出來的黃褐色泥土。
沈山梔眉頭慢慢緊鎖。
“這麽嚴重。”
一個蓄著長須的老頭,慢騰騰的走到她邊上一起看那滿片瘡痍,長久後歎了一口氣。
“天災是最不可估量的,當下死傷無數,後麵還會牽引出眾多的災禍,哎,太難了。”
“人活著啊,太難了。”
沈山梔聞聲看向他。
“老大爺,您是被請來的大夫嗎?”
“對啊,我叫連北青,你這個小妮子怪年輕的,叫什麽啊?”
“叫沈山梔。”
“好名字,梔子花本就有純粹之意,你名字裏還帶著山,山是天地之物,也很純粹的,你這個名字啊,真的好。”
連北青的解釋簡單粗暴,但因為那不緊不慢的嗓子,倒是顯得格外有說服力。
沈山梔輕輕點頭。
“謝謝連老的誇讚,等會我們一塊去看看病人吧,我年紀小,會的不多,還想跟著您好好學學。”
“你這個小妮子還真謙虛,能被請來的,哪個沒點真本事啊。”
連北青說是這麽說,但因為沈山梔這幾句話,表情都溫和了許多,主動跟人說起了官府的安排。
“你來的晚,錯過了官府的一些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因為那病會傳染,所以我們不用去聚集區,他們會把病人專門帶到一個地方給我們觀察。”
“這樣既可以讓我們觀察到病症,還降低我們被傳染的可能。”
沈山梔其實想說把病人帶出隔離區,會讓病傳染的更快。
但是她想到自己的資曆,又想想那些大夫的資曆,覺得他們肯定是想到了這一點,並且找到了合適的防範舉措,才這麽做的,因此麻溜的把未出口的話咽下去了。
“那病人什麽時候帶過來呢?”
“現在就在呢,我帶你去看看。”
連北青帶著沈山梔在小路上左拐西拐,好久才走到目的地——一個在廢墟之上新建的簡陋小屋。
沈山梔仔細的把**在外的皮膚,都用泡過藥水再晾幹的布料裹上,才放心的靠近小屋。
小屋門窗大開。
病人則蜷縮在角落處,雙腿屈起,雙手抱著膝蓋,把腦袋深深地埋在臂彎中。
這個姿勢,將他瘦的極致的身形展露無遺,沈山梔甚至可以隔著一層麻衣看到他凸起的脊柱。
但除此之外,她左看右看,並沒有發現其他異樣。
不禁蹙眉詢問。
“連老,這個病的表現是什麽,光怎麽看,我沒看出什麽啊。”
“你得讓他抬頭。”
說罷,連老高聲招呼屋中的病人,沈山梔下意識屏氣去看。
隻見剛剛看著還好好的人,正麵壓根不像個人了,麵上就像是腐爛的水果,黑了一大塊,就連眼白上都有,乍一看,就像是沒有眼白一樣。
“那是……什麽?”
“皮膚壞死。”
這種壞死就像是水果久放後的產生的黑斑一樣。
連北青補充解釋。
“皮膚是人體免疫的重要屏障。”
“當皮膚開始壞死的時候,這個人就算隻是感染一個小小的風寒都會死亡,這就是這次的傳染病最可怕的地方。”
沈山梔聽明白了,這個傳染病就是免疫疾病,想要治好這種病,最該知道的就是源頭是什麽。
比如,是火災後動植物腐爛產生的毒菌的話,那當務之急就是清理環境。
畢竟擒賊先擒王,把源頭斷了,傳染病再厲害,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是得做手下敗將。
沈山梔把這個想法告知給連北青。
連北青捋了捋長須。
“這個想法,已經有人提出來過了,但是這些人壓根不在走水區,走水之後,官府也對事發地點進行了封鎖,他們進不去,怎麽會讓環境感染他們呢?”
“不一定要進去。”
沈山梔語氣堅定。
“我們可以先看看水源。”
“如果水源同出一脈的話,病菌順著水源感染沿流的人也是有可能的。”
“還有,百密必有一疏,可以去問問,最開始感染那些怪病的人,是不是嘴饞,想辦法弄了走水的山上被燒死的動物吃。”
後麵那個想法,是她突然想起來很早之前上網時看到的一個視頻,就是有人去撿起火後的山上撿野兔子吃。
說是正宗的野味。
那個年代不愁吃穿尚且做到這個地步,她不信,這裏的人就沒有打過這個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