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三\營衛經絡總論 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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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 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幹,麵塵脫色。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飧泄,狐疝,遺溺,癃閉。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謹按∶經言五髒所生病者,必兼本髒經絡病證;其六腑所生者,有氣血津液筋骨之不同者,各原其氣之生化流行之道,以為生病之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