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一\稟賦源流總論 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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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靈樞·論勇篇》帝曰∶人之忍痛與不忍痛者,非勇怯之分也。夫勇士之不忍痛者,見難則前,見痛則止∶怯士之忍痛者,聞難則恐,遇痛不動。勇士之忍痛者,見難不恐,遇痛不動;怯士之不忍痛者,聞難與痛,目轉麵 ,恐不能言,失氣驚,顏色變化,乍死乍生。餘見其然也,不知其何由?少俞曰∶夫忍痛與不忍痛者,皮膚之濃薄、肌肉之堅脆緩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謂也。

勇士秉忠義而不畏死,故見難則前,其不能忍痛者,以無關大義,故見痛則止;其能忍痛者,見難既不恐,遇痛亦不動矣。怯士貪生而不重義,雖能忍痛,而見難亦恐不敢前;其不忍痛者,無論矣。是忍痛與不忍痛,在皮肉濃薄堅脆不同;勇之與怯,在稟性之剛正與懦弱之異也。

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衝直揚,三焦理橫,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堅,其膽滿以傍,怒則氣盛而胸張,肝舉而膽橫, 裂而目揚,毛起而麵蒼,此勇士之所由然者也。怯士者,目大而不減,陰陽相失,其焦理縱,短而小,肝係緩,其膽不滿而縱,腸胃挺,脅下空,雖方大怒,氣不能滿其胸,肝葉雖舉,氣衰複下,故不能久怒,此怯士之所由然者也。

醫聖論治病,故明氣血以辨勇怯;儒聖論治國,故分血氣之勇、義禮之勇。如曰∶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曰∶卒然遇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皆義禮之勇也。孟子論勇,最為詳切著明矣。

帝曰∶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者,何髒使然?少俞曰∶酒者,水穀之精,熟穀之液也,其氣 悍,其入於胃中,則胃脹氣滿,逆上於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固比於勇士,氣衰,則悔與勇士同類,不知避之,名曰酒悖。

恃血氣之勇,而不知義禮者,即酒悖之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