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上\四診合參總論 經解
屬性:《靈樞·五色篇》帝曰∶庭者,首麵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麵王以上者,小腸也;麵王以下者,**子處也;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 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裏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髒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能別左右,是謂大道。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此明髒腑肢節之氣,應於首麵之部位,以別其陰陽而和之。男左女右、男陽**之位各異,如下文所辨。
其為病不同也,須察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