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二\陰陽髒腑總論 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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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素問·宣明五氣論》曰∶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

此言氣病,而不涉於血也。髒腑部位,各有不同,其生化氣血,各有功能所主,若氣或抑鬱亢陷,不得調達,則各髒腑現病皆不同,其與血病又異,諸義詳病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