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的趣味史(套裝共18冊)

02 七十五歲仍未逃過魔爪

字體:16+-

從十二歲開始逃亡,一直逃到康熙四十四年,當時的朱慈煥已是七十歲出頭的老人。滿以為魔爪再也不會找上門來,不料就在那一年,盡管他拖家帶口從寧波再一次逃到湖州長興縣,仍然未能逃過搜查。朱慈煥本人雖然僥幸躲過,但其家人遭了大殃,妻女六人上吊自盡,三子一孫被逮捕。

家庭遭此大難,朱慈煥依然頑強地活著。然而僅僅兩年後,躲在山東汶上縣的朱慈煥再也未能逃過追捕,被捕後押解京師受審。

康熙四十七年,七十五歲高齡的朱慈煥(王士元)在浙江受審,罪名是“謀反”。

他與官府進行了這樣一場對話——

官府:“朝廷待汝不薄,何為謀反呢?”

朱慈煥:“數十年來,改易姓名,隻是為了避禍。清廷有三大恩於前朝,吾感戴不忘,何嚐謀反?”

官府:“什麽三大恩?”

朱慈煥:“今上誅流賊,與我家報仇,一也。凡我先朝子孫,從不殺害,二也。朱家祖宗墳墓,今上躬行祭奠,三也。吾今年七十五歲,血氣已衰,鬢發皆白,乃不作反於三藩叛亂之時,而反於清寧無事之日乎?且所謂謀反者,必占據城池,積草屯糧,招買軍馬,打造軍器,吾曾有一此乎?”

從對話可以看出,朱慈煥極力為“當今聖上”塗脂抹粉,並以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別說謀反,連謀反的想法都沒有。然而並沒有用,朱慈煥最終還是被康熙以“朱某雖無謀反之事,未嚐無謀反之心”淩遲處死,其餘子孫也是一個不留,來了個斬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