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完美讚歌

第四章 追憶(2)

字體:16+-

錯掉生命

“十年,你或許不曾想過,經年後會有這麽一天,一個人,靜靜的坐在屋子裏,認真的去聽外麵的雨聲,窗紗微開,有細小的光束透進來,雨滴不甘心的下落摔成幾瓣濕了一片,溫潤清新的水汽彌漫了這裏,會有涼爽的風圍著小屋打轉,你躺在**,用粉色格子的被子蓋住已經滄桑的臉,下壓,有淚滑落。”

啊桑在筆記本上寫下一段字,幹淨鋒銳,直逼人肺腑,吱嘎!車停下,他合上本子一個人輕巧的走了下來,伸手入口袋摸到一張舊的車票,雙手一起用力撕碎隨便丟進站台邊的垃圾筒,然後靠在柱子上點燃了一根煙,深吸,吐出,彷佛這樣就輕易的像用鉛筆畫線般隔開了以往,隻是,隻有他自己知道,心底藏著的那塊影子,揮不掉,撕不碎,阿桑記得幾年前自己是如何走的,就是這個站台,幾年的艱辛無法出口,剩下的隻有苦澀,看看這裏,如此熟悉,還有那個搖晃著等人丟東西的垃圾筒。

走過地下道時候,一個年老的男人在他前麵拉著箱子走時摔倒了,看著那個人痛苦的表情和周圍或不解或猶豫或慶幸的臉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有那麽一下阿桑想要伸手拉起老人,但,終究,他不理周遭鄙視的眼神漠然繞過離開,阿桑很清楚自己早不是幾年前那個心如白紙的男孩兒了,現在他走上另一條路,有血,有痛的不歸路,他總是覺得一個人走在屬於自己的路上就要做屬於自己的事,路旁的事,與他無關。

城市還是忙碌有序,站在這個稍微改變了的出生地,啊桑有種做夢的美,自己回來了,他想告訴所有人,他微皺眉頭,這裏自己都快記不清了,陌生的親切,這種感覺讓人不舒服,或許城市也早不記得他了吧,人太多,忘記是必然,像是一條過於提速的火車,繞了多少圈,隻為了回到原點,這種錯覺他很熟悉,好似抽煙,幾年前他不抽煙,而且討厭別人在他眼前噴雲吐霧,可,現在他也抽煙,一根接一根,他知道自己這行的人生命是不確定的,可能不會死,可能明天就死,所以,他要試著用煙卷來續接,看著嫋嫋旋轉著上升的煙霧,他的心可以很快的安寧下來,阿桑稱呼這為一種改變,時間是詭異的音樂家,人,是音符,音樂家可以隨意改變音符,而音符隻能按照既定的曲子遊**,沒辦法,他們是夜間的幽靈,收人性命,生活節奏快而繁亂,啊桑早不記得什麽時候,哪裏,自己還曾吃過一頓完整的飯。

街道有些髒亂,爛菜葉,用過的衛生紙,煙蒂,可能因為迷路而大哭的小孩子,路邊的乞丐,還有輕佻大笑的女人,擁擠了不多的年代,仿若歸來,阿桑轉眼四處看看,他要盡快找個可以容身的地方,在他看來自己也多少算個名人了,刺殺外國高官,無視美麗的公主,嚴肅的外國來使,收錢,殺人,逃出,這些外人看來的壯舉可能在老百姓眼裏隻是為生活增加了一抹色彩,可警察不這麽看,他們隻記得案底,大功,高升,他們不會轉身忘掉,而是像記得自己情人般清晰無比,本來阿桑這行最忌諱的就是見光,或者他們更像是黑暗中的毒蛇,趁人不備,一擊必殺,可阿桑不這麽看,他是光明的殺手,至少在大多同行眼裏是的,一把囂張不羈的刀子,沒有影子,大白天敢在大街上看自己通緝令的男人,瘋狂的人。

阿桑算的一個傳奇,引他入行的是個名不見傳的老殺手,但阿桑明白這個光頭的中年人恐怖之處,他把光頭看做師傅,光頭對他說,他們是亦師亦友,光頭其實不喜歡阿桑的行徑,他總是說,阿桑算不得一個殺手。

他在一座老房子前停下,眼光閃動,這裏是郊區了,老房子依舊像個慈愛的老人一樣經受時光洗刷,阿桑露出手指撫摸門前光滑的石頭獅子,房子青磚飛簷,這裏似乎留下太多小時候的記憶,又恍惚不是他的,大門開了,一個發跡略白的中年婦人走了出來,疑惑的瞪眼看麵前的小夥子,“你,找誰嗎。”婦人的話讓他心痛,以前,這裏是外婆的,“我想在這裏住下,給錢。”阿桑遲疑下說,婦人愣了會兒,說“這裏不出租的,你要是租房子可以到前麵的街,那裏很多旅店。”“小時候,我在這裏住。”阿桑的話讓女人沉默,良久女人點頭,然後兩人談好價錢,阿桑住了進去,忽然的他有種時間回流的感覺,隻是,舊人不在,原來還能稱為家的地方,現在要掏錢才能進去,這是種悲哀吧,阿桑想笑笑不出。

很巧的,女人讓他住下的房間是小時候的,他佇立很久看著老磚,花木,還有高高的台階,女人笑著說“你從外麵回來的吧,現在像你這樣念舊的年輕人很少了,可能過不久這裏也要拆掉了。”阿桑回神道謝,付了錢,木然的坐在台階上發呆,女人歎了口氣離開,阿桑點燃根煙抽著,本來應該白皙的手指也泛黃了,沒想到,老屋子還在,雖然變了很多,至少還是個願意呆的地方吧,阿桑沒想過問女人房子原來的主人去了哪裏,現在的他,太冷,對於無意義的事懶得開口,可能,這些年,失掉的不僅是年輕人的熱情,還是,心。

夜晚時候阿桑出來本能的去廁所的地方,隨後發現那裏隻種了棵葡萄樹,阿桑自嘲的咧咧嘴,回到房間躺在**在也睡不著了,透過窗子看小的可憐的月亮,記得小時候自己膽子很小,一個人睡這個屋子總是害怕,後來就拖著外婆講故事,外婆很疼他,所以總是等他睡著了才離開,再後來,父親發達了接他離開,那時候,他膽子依舊很小,可沒有人再陪他,父親雖然愛他但更多的是忙生意,他,沒有媽媽,或者說是早已不記得了,所以,他就試著看月亮,有時候小孩子的想法很可愛,那時候,他總是想或許月亮也在無聊的看他,他曾經讓父親接外婆來,可外婆舍不得老房子,沒來。

中學時候,他努力學習,他希望父親可以為他驕傲,可以抽時間看看他的成績單,然後笑著誇他幾句,不過這種很平常的事,在他看來變成了一種奢望,最後,失望,後來他開始變壞,打架,曠課,逃學,他想著這樣父親就會理會他了,哪怕打他一頓,可是,沒有,他又自暴自棄,除了寫東西什麽都不再在意,雖然隔了一個世紀般長遠,現在算是長大了,可他依舊記得那時候的想法,這個世界都在變,什麽都會變,感情,人,不變的隻是文字,所以他也不在盼望父親什麽時候看自己一眼,特立獨行,沒朋友,沒夢想,甚至覺得沒親人,什麽都沒有,除了文字,現在阿桑這種人卻依舊寫字,擠出一切時間也要在本子上記下點東西,像是記下一點還屬於自己的東西,光頭曾問過他為什麽那麽喜歡寫字,他說,世界是個不確定的因素,我們的生活沒有明天,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還有個呆著的地方不算什麽,能死的時候知道自己留下點什麽才值得慶幸,光頭摸著腦袋說自己不識字聽不懂他說什麽。

反正睡不著,阿桑起來到外麵接杯涼水做在桌子邊慢慢喝著想後天要做的事,突然發現自己很久沒有認真想想自己的事了,可能同行都知道他們這種人是沒有自己的,若是光頭可能會笑他幼稚,算不上習慣,阿桑始終覺得,當一個人不確定什麽時候會死亡的時候,最好還是在可能的時間裏想想自己這或短或長的一生做了什麽,所以他經常想,就若寫字一樣成為一種依賴。

五月十三日,天氣很好,有些雲,今天,起的有點晚,剩下時間想以前的事情,其實這些天心裏一直有個聲音告訴我,要珍惜時間,或許......

阿桑記下今天要做的事情,昨晚太晚睡,結果今天睡過了,他伸個懶腰倚在床頭抽煙,老實說,阿桑不相信緣分,以前不信,可,他就是緣分下的悲劇,高中時候,學校了有個女生喜歡上他,調皮單純,他沒有拒絕,或者說是漠然,阿桑明白上學很枯燥始終要有些事情做的,所以試著戀愛,女生對他很好奇,整天圍著阿桑像是隻多嘴的八哥般煩人,至少阿桑這麽看,女生卻覺得這個冰塊般的學長很酷,因此沒事找他去買東西,吃雪糕,打電動,選貼畫,看電影然後哭的稀裏嘩啦的等冰塊安慰,看到他無動於衷然後生氣,看他笑話自己幼稚,沒時間就和他逃課去動物園,遊樂場,直到發現真的愛上阿桑,可,有一天,阿桑父親指著一個美麗的女人說以後她是阿桑母親,阿桑,恩!了一聲,很突然的,阿桑卻不得不接受,雖然很不願意,然後就去找解悶兒的人,那天女生笑的很甜,或許阿桑很奇怪,女生告訴阿桑今天是她生日,那天女生變成女人,阿桑第一次試著長大,就像無聊時候看月亮,女生在他看來,可有可無。

媽媽對他很好,他不拒絕這種關心,甚至有些期待,這讓父親很高興,高三那年有一天媽媽哭著對他說父親在外麵有個女人,一年多了,比她年輕,漂亮,他不在意,隻是遞過紙巾給媽媽擦眼淚,第二天晚上父親沒在家,阿桑很晚回來時看到很多血,那是第一次見到人自殺,鮮紅的顏色蓋住了紫色的床單,他看到媽媽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口子在脈脈流血,他把媽媽送到醫院,媽媽臉色蒼白,等父親一臉緊張的趕到醫院時候醫生對他們說沒事了,他看了父親一眼,父親臉有愧疚,阿桑覺得無所謂,卻不懂有種東西叫做潛移默化,這麽長時間,他早已經習慣了這個家庭,至少,他不希望家裏有人出事情,於是,抽個時間他去看了父親外麵的女人,在個幹淨別致的房子裏,他和女人對麵坐著,女人比他大不了多少,安靜優雅,他告訴了女人家裏發生的事,女人沒有說話,卻臉白似紙,可能是不忍心,阿桑停了會離開,走出房門的時候他聽到女人問他叫什麽名字,聲音清脆潔淨,阿桑轉過身看到女人在笑,那一眼,阿桑彷佛看到有帶著翅膀的天使從女人白色的裙角飛出,阿桑的心跳了一下,猛然似乎看到小時候的自己,陽光,熱情,善良天真,有人說一生可以遇到看一眼就能夠讓你幸福的人太少了,阿桑那一刻笑了,溫暖安寧,然後知道那個女人叫小雅,離開別墅很遠,他仍舊看了那個花的世界樣的地方,因為他清楚,那裏住著一個天使。

畢業的時候,阿桑放棄了高考不知所終,那個月,阿桑的愛變成了恨,然後所有屬於他的東西消失,幹淨的就像本來就該如此,沒有沮喪,阿桑明白早在小時候就知道一切都會變的,現在所有都碎掉了,連渣滓都不剩下,家破了,人死了,一瞬間從王子變成乞丐,有那樣幾天阿桑想要殺掉小雅,可,最終走了......

五月十四日,天有些陰,白天時候阿桑去了市區勘察地形,在明珠大廈拐角的地方默默流淚,這讓他猛然發現自己竟然還有淚,心裏柔軟的地方隻有自己知道,或許以前很熟悉這個地方,但多年離開所有都陌生,他很困惑,本來以為一個十年,十年的歲月可以讓他會狠下心殺掉愛的人,可是,他小看了感情,真的可以下手嗎。阿桑問著自己臉色黯淡,好像發現原來自己隻是個膽小鬼般失落。

九點一刻他在附近的的酒吧吃了點東西,抽根煙,然後靜靜看著大廈發呆,十點,阿桑貓一樣磚進了大廈,拾階而上,躲開樓角的攝像頭,迅速而輕的向上攀登,可是當他終於站在董事長辦公室門前,卻發現沒有勇氣去開門,阿桑最後抬起手指輕叩房門,房內傳來音樂般的聲音讓他有一瞬間遲鈍,握緊門把旋轉,屋內並不強烈的光灑了他一身,阿桑偷偷對自己說,我是殺手,最後一次任務,為自己,無視房間主人的愕然,慢慢坐到對麵,抽煙,良久,聽到有人對他說“你,你回來了。”摸摸手指,阿桑抬頭斜眼看小雅,白衣,天真,一如往昔,隻是多了份看不到的英氣,小雅靜靜坐在椅子上細細打量對麵冷冷的男人,一身黑衣,頭發很長遮住了眼睛,手指潔白修長,指端微微泛黃,小雅想著可能是經常抽煙的緣故,她仿佛看到坐在沙發上的是個影子,小雅說“你來殺我嗎。”夜晚的清涼讓她冷靜,阿桑沒說話,小雅說“記得這是第二次坐在你對麵。”阿桑仍沒說一個字,甚至姿勢都沒變,恍然的小雅覺得對麵男孩離自己那麽遠,不在是那個有點天真純白的男孩了,小雅默然,時間在溜走,有種叫做悲傷的情緒慢慢在阿桑身上漫出,很淡,小雅很想哭,轉臉看窗子外麵已出了月,小雅說“你知道嗎,小時候,我膽子很小,記憶中媽媽總在抱怨,可她還是很疼我,晚上我睡不著媽媽就會守著我直到我睡著,我媽媽很漂亮,我很愛我媽媽。”小雅的聲音有點不自然,“你知道嗎,人其實很奇怪的,當你懂得珍惜一些東西時候,什麽都沒了,我媽媽離開了,我不知道為什麽,我隻記得媽媽離開後爸爸整天喝酒,打人,我沒有東西吃,就哭,我很想媽媽,然後爸爸就打我罵我說媽媽是個壞女人,不要我了,我不信,然後爸爸就抱著我哭,那是第一次見到爸爸流淚。”“我知道你不會放過我,雖然等了十年,不過你做到了,十年,你真的變了,在不是那個可愛的小男生,嗬嗬,老實說,我心真的很痛,我也不想這樣,至少不想你這麽折磨自己。”小雅哭了,阿桑看到有亮亮的東西從她眼角劃過,她說“我是個壞女人,很多人都說,我知道別人甚至公司員工都看不起我,可我不騙你,不瞞你,你知道嗎,你是第一次說我是天使的男生,我永遠記得那天,我呆在自己喜歡的房子裏,有個清瘦的男孩來告訴我我是個天使,謝謝你。”“你知道嗎,有人說恨可以改變一個人,我懂得了,至從我知道媽媽是嫌棄爸爸太窮後。”阿桑眼皮跳了下,小雅笑了,純真美麗,在沒有那股子攝人的英氣,她說“你後來的媽媽是我媽媽。”“我恨她。”小雅有些自言自語的說,然後看著阿桑邪邪的笑,“後來我碰到他,你父親知道我喜歡什麽樣的房子,給我買了,然後每個星期都會來找我,你的父親和我在一起總是談起你,他說你很可憐讓他很心疼,說他很愛你,我很嫉妒。”看到阿桑無動於衷,小雅說“我第一次見到你這樣的男生,有些好奇甚者期盼,嗬嗬可笑吧,我這樣的人也會有愛上的人。”小雅瘋癲的笑了,淚流滿麵,暗色的影子打在她身上是那樣憔悴,良久阿桑說話了“你想你你的月亮,可你毀掉了我的月亮。”“什麽月亮,都是假的,你看看人的身邊都是假的,全部是假的。”小雅的話讓阿桑有種酸酸的感覺,阿桑說“父親愛你,很愛。”扔掉煙頭他繼續說道“十年前,五月十四日,媽媽死了,爸爸破產,嗬,跳樓,我走時的車票現在也十年了,我留下十年,我告訴我自己,十年後回來那天再丟掉。”“因為你,她死了,因為你。”阿桑說著低下頭默默擦著一把亮閃閃的刀子,這把刀子沾染了太多的血,小雅看著那把刀子,這些年她聽了太多阿桑的事情,“我早就該死了,一個人一生遇到愛自己的人太少,我知道不該讓那個愛你的女孩子自殺,她是個好女孩,無辜的,你比我痛苦,我明白,我毀掉了你的一生,你的家,很多人都說你們是刀刃上的舞蹈家,可能吧,我死在你手裏,我很滿足了,謝謝你讓我多活了十年,知道嗎,這些年來我閑暇時總在想你是個什麽樣的人,我想通了很多事。”小雅的話讓阿桑的手頓了下,然後阿桑走到小雅身邊看著她,寂靜的夜裏阿桑能清晰的聽到自己有些亂掉的呼吸聲,阿桑把刀子放到小雅白淨的脖子上,看到小雅慘然的笑竟有些難過,突然的想到光頭說的話,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他的手有些抖,還是下不去手,他不明白為什麽,他在心底大聲告訴自己,劃下去,一個完美的角度,然後一切靜止,結束,自己已離開十年,十年前沒勇氣麵對的人現在就在眼前,為什麽不劃下去,阿桑手抖的很厲害,看到刀鋒邊緣有一滴血,他轉過頭,小雅不在穿著白色裙子,她似乎長大了,自己回來了,仿若看到一如第一次的小雅,小雅閉著的眼睛睜開,她隻是感覺到脖子涼涼的觸覺,房間裏隻剩下她自己,阿桑走了。

阿桑站在樓道時聽到了漸漸清晰的警笛聲,依然木木的走了下去,有兩個警察衝過來抓住阿桑把他摁到了警車玻璃上,冰冷,阿桑問自己,究竟誰錯了,轉過臉看看明珠大廈最高一層的落地窗子,笑了,明淨溫暖,像極了一個孩子。

小雅舒了口氣,猛然看到桌子上多了一個本子,顏色有些暗,驚異的走過去拿起來,看到扉頁上有小小字,天使,我走了。小雅呆了,有那麽一刻小雅彷佛看到一個瘦弱的少年回眸一笑,轉身透過玻璃看到阿桑被自己叫來的警察壓進了警車。

五月十六日,郊區一個小湖邊阿桑坐在一塊石頭上抽著煙,老遠看到光頭拿著一張報紙走來,光頭盯著看了阿桑一會說“她死了,上了報,著名企業家方小雅昨晚跳樓自殺,警方正在盡快勘察,因為警方發現方小雅手中握著一個本子......”阿桑說“師傅,從警察手裏拉我出來花了不少錢吧。”光頭笑笑,阿桑說“你總說一個真正的殺手是不會為別的東西殺人的除了錢,要不然就算不上一個合格的殺手,其實,你知道嗎師傅,殺手最高境界不是為情殺人,而是用情殺人。”光頭聽著搖了搖頭,看到阿桑目不轉睛的看著不遠處的小樹林微微有些疑惑,隨後恍然大悟,記得他說過,有個他真正愛的女孩葬在那裏,女孩調皮,高中時候總拉著他說話.....

戰勝情敵

昨天的我無法預知今天的我,也正如今天的我無法忘記昨天的我一樣。我願意自始至終做一隻候鳥,從愛到被愛,從失去到擁有,從快樂到悲傷,對於我來說,僅僅是一瞬的過往與曾經,隻要自己的心是純淨的,隻要自己的心是透明的,那麽愛與被愛,以至於所帶來的一切,對於後來的我們都是一瞬關於人生清澈的記憶與永恒的追逐!

愛與被愛,是一個有關於抉擇和距離的守望。

已不記得,曾經多少次在耳邊響起同一種熟悉的音符,或者遠遠地望見同一抹熟悉的背影,盡管曾經的某一天,已經遠去,但怎能淹沒,曾經在一起的美麗記憶?偶然的一天,我悄悄的發覺,自己的身邊多出了一個人,但相似的心靈卻很難揣摩出,她究竟是誰?在不確定和混亂的曆程中,我望著湛藍的天空,看著一群群自由翱翔的白鴿,它們是多麽地自由自在,沒有禁錮自己的心靈,在如此廣闊的天空裏,任意馳騁,我忽然感覺到,它們是多麽地快樂?難道這些快樂我們就不能擁有嗎?

當一段愛情結束了以後,每個人總會把自己的心靈,緊緊地包容起來,僅僅是為了不讓身邊熟悉的人們發覺曾經的一切給自己所帶來的傷害和觸痛。這種潛藏的規則,莫名其妙地控製著我們的情緒。但時間久了,當頭頂的天空,再次飛過一群群白鴿的時刻,我終於意識到,又一段愛情降臨了。不管曾經記得多少快樂,曾經忘記多少傷痛,我們誰都不願意做一隻沒有翅膀的白鴿。

席慕蓉:你說了這句話,我要對你另眼相看了。你知道我兒子怎麽說嗎?我讓兒子教我學電腦,結果他拒絕我說:媽媽,不上網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我覺得他說的是對的,所以我到現在也不上網,隻用電腦做一些軟件。文明,不能用統一的標準,平等與和諧也不是現代社會的特權,你比如說美國對伊拉克,哪有一點對別的國家民族的尊重?一切以他們自己為中心去定義別人,這是最應該譴責的。我是遊牧民族的後代,在我看來,遊牧民族並不需要現代化,遊牧文化其實是非常環保的一種文明。

其實,這個世界上還是有文明的理想國,絕不是美英法日,而是芬蘭、瑞典這樣的國家,他們非常為人民設想,對各種文化尊重,他們的人民呢,對美又那麽敏感。這才是一個理想國。

女人席慕蓉

席慕蓉和丈夫劉海北相識在比利時魯汶大學中國學生中心。她是學油畫的,從小對數字就不感興趣;他是學物理的,沉迷於數字世界中。鬼使神差,兩個專業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竟然相愛了,這本身就是一首浪漫的愛情詩。意外的是,席慕蓉卻從未寫過自己的婚姻——“我沒有給愛人寫過情詩,但我至今相信愛情”

記者:我聽說,當年你在留學的時候遇見了你先生,你“很喜歡他,所以使勁追他,追到了就結婚了”,這是真的嗎?你有沒有給他寫過情詩?明年就是你們結婚40周年,你到現在還愛他嗎?今年你65歲,能不能告訴我,到現在,你還相信愛情、堅信愛情嗎?你的散文,從來不寫婚姻,是因為婚姻是幸福的?你怎麽形容你的婚姻?

席慕蓉:當年是我先喜歡上他的。喜歡他,我就常常暗示他“我喜歡你”“我喜歡跟你出去”這樣的。他就接受了,後麵就順其自然了。至於情詩,我沒有給他寫過。(有點嚴厲)詩是不能作為手段的,哪怕是愛情。

是的,我相信愛情,至今還堅信愛情是存在的(低頭溫柔地微笑。西湖邊淡黃的燈光下,那堅信愛情的微笑像月暈般漾開在席慕蓉的臉上,十分動人)。我隻是覺得它像你放在櫃子裏的珍貴的瓷器,不輕易拿出來,拿出來也說不清道不完,不如寫到詩裏,你也都看到了那些詩吧。至於婚姻,應該說,是我運氣好、伴侶好。

“婚姻就是我們的課室,我們是同班同學”

記者:婚姻不是需要經營的嗎?

席慕蓉:你這句話我先生也說過的,他人非常好、很有自信。我在家不常做家務,因為我不是個全能的女人,我不隱瞞這一點,他也從不介意太太一年到頭四麵八方地跑。要打個比方,那麽,婚姻就是我們的課室,我們是同班同學,上課的時候在一起,下課的時候各走各的。對於婚姻,我很滿足。

“家是我可以放鬆的地方”

記者:作為女人,你對“家”如何定義?

席慕蓉:“家”應該有兩種意義吧,一種是空間的意義,它對我來說就是我可以放鬆的地方,有我的親人。如果從時間上來說,家,在我出生以前就存在了,從我母親的母親的母親那兒一直延續下來的。(孩子呢?)我的女兒和你同歲,是個鋼琴家;兒子在微軟做財務分析。孩子都是好孩子。(作為母親,對孩子怎樣教育?)一是守信用,二是公平,還有就是,跟孩子養成聊天的習慣。(打孩子嗎?)他們犯了錯,我會叫到一邊問:“打幾下?”他們說打幾下就打幾下。

聲勢浩大的“百位詩人點評張後情詩”,張後也邀請我了,我當時並沒拒絕,卻拖延至今,潛意識裏覺得用宰牛刀殺雞,挺不值的。估計張後後來沒了耐心,將原本許配給洪燭那首詩改嫁給他人了。

張後心腸好,不計前嫌,前幾天又約我給這本準備出版的情詩集寫序,我同樣滿口答應。一方麵高興終於有機會補償上次欠下的人情債,另一方麵,還真有話想說了。瞧我這人多沒勁啊,偏偏愛幹用殺雞刀宰牛的事情,還真以為自個兒是皰丁呢。硬座相請,直搖頭;一聽換成了軟臥,馬上眉開眼笑撲上去——太勢利了!真不配作好人張後的哥哥。

張後人比我好,詩不比我差,愛情也比老夫純潔——這注定他專攻愛情詩並且碩果累累。我預言他會寫一輩子愛情詩的。我祝願他成為偉大的愛情詩人。最好像歌德那樣,八十歲還會愛上十八歲的少女,八十歲依然像煩惱的少年維特一樣——把詩當成情書來寫,把情書當成詩來寫。

張後的情詩,有眾多的讀者。可張後的情書,寄出去過嗎?我指的是,會寄給自己情感世界的女主人公查收嗎?會捅破那層窗戶紙嗎?這是個問題。我擔心的是:窗戶紙一旦捅破,詩就沒法寫下去了。詩人若真的墜入愛河,眼裏將隻有愛神而不再有詩神。最好的選擇:坐在愛河的岸上寫詩。

我在少年維特的年齡,也把愛情與詩當成自己眼中最神聖的兩種美。跟張後一樣,跟大多數詩人一樣,我也是寫愛情詩起步的,在沒談過戀愛的時候就會寫愛情詩了。十八、九歲,在武漢讀大學,出的第一本書就是愛情詩集,名叫《藍色的初戀》(湖北青年詩歌學會叢書)。當時也有好多少男少女傳抄啊。

隻是似乎沒過多久,愛情逐漸遠離我的詩歌主題。我更多地把愛情留在散文裏,天花亂墜地在流行刊物上發表,賺錢,也賺讀者的眼淚。太無恥了!怎麽能拿愛情來換錢呢?

張後比我純粹,隻拿愛情寫詩。詩是不賺錢的,愛情也跟詩一樣屬於非賣品。所以,他才可能將愛情進行到底,將愛情詩進行到底。他才可能成為碩果僅存的愛情詩人。

張後寫愛情詩,從少年寫成了青年。想了解告別了少年時代的青年維特的煩惱嗎?那就讀張後的愛情詩吧。

印象中有兩大愛情詩人,一個是外國的,一個是中國的,一個叫普希金,一個叫徐誌摩。張後身上或許有著他們的影子。

普希金比徐誌摩要多一些憤怒,也就多一些力量。普希金要為自己尋找一個情敵,為自己的女人同時也為自己的詩歌。否則他就沒有決鬥的對象。情敵似乎比朋友更容易使人忘掉孤獨。愛神或詩神,都擅長替那些癡迷者樹立假想敵。為女人而決鬥,這樣的事也隻有普希金能做出來。尤其這個女人並不是一般的女人,甚至不是他妻子岡察洛娃,而是繆斯——他必須表現出加倍的勇氣。決鬥時岡察洛娃不在現場,而繆斯並未缺席——她溫情脈脈地注視著走向槍口的詩人。普希金之死,並不僅僅為了維護他妻子的貞操,同時也在捍衛詩神的榮譽。他的情敵丹特士,是否有沙皇撐腰?這不重要。普希金的身後,卻確實站立著流淚的繆斯。

張後也是有情敵的。那就是生活。他一定戰勝了自己的情敵。世俗的壓力並未能把他懷中的愛情奪走——他還在寫詩,還在捍衛自己的夢,就是證明。他以詩麵對生活的挑戰。

假如普希金沒有去決鬥——或者說,即使他去決鬥了,但沒有死,那麽將會有怎樣的情況發生?他肯定會重新拿起筆,寫更多的詩篇,並且愛更多的女人。他會變成另一個歌德。然而長壽的歌德隻有一個,短命的普希金也隻有一個——他還是死了。這是詩神的損失,也是愛神的損失。有什麽辦法呢?好在詩神還會呼喚更多的愛情詩人。張後也在響應冥冥之中的號召吧?

有人說過,風不吹,那有飛絮。從春天到秋天,從曾經到現在,每一次堅持的想法,到了最終都變成了零落的記憶,甚至於愛情也無法幸免。或許是因為對於這些,曾經抱著太大的期望,而最終空留下的卻是悲傷。

愛與被愛,同樣需要一雙翅膀,一雙可以任意使其飛翔的翅膀,我想那才是最終的夢與追逐。

又一個秋天靜靜地來到,每天我獨自矗立在熙熙攘攘的街頭,總能望見天空中那一群群南飛的候鳥,它們以整齊的隊列,恣意的神采,自由地飛向自己的第二故鄉。也正如愛情一樣,曾經的愛與被愛就像候鳥的遷徙一樣,在一個地方找到或丟失了夢,在另一個地方總會失去更或找到。

愛情

她剛來這家公司的時候,他正準備被總公司派去外地。他們在休息間碰麵的瞬間,他的眼神劃過一絲驚訝,是很高興的那種驚訝。而她沒有注意到。兩人的第一次碰麵擦身而過。

他從經理的辦公室出來的時候,帶給了所有人的詫異,但他的臉上卻掛著少有的愉悅,他放棄了外出換來的是做她的同事。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們成了搭檔,默契而友好。他們彼此佩服對方在工作上的能力,半年後成了好朋友。他知道她有男朋友,而他始終是單身。

一次閑談,他問她喜歡這個男人什麽,她甜蜜說:“他很浪漫,總會在我意想不到的時候製造驚喜!我隻有感動了”他見過這個男人,看的出那個男人是很會哄女孩子開心的,他想告訴她,那個男人不適合她,但他不知他可以拿什麽理由。他不希望因為自己的原因而讓她錯失可能的幸福。於是他隻是聽她講,但什麽也不說。她轉過頭問:“那你呢,條件這麽好,怎麽還沒找女朋友,別要求太高拉”他似乎沒有聽清她的問題,於是答非所問的說:“你覺得我缺少些什麽?”“浪漫”她隨口說。然後兩個人便大笑起來。

他一直埋頭工作,他的設計文案鮮活生動唯美創新,極富想象力,可是在感情世界裏他從來不知道如何浪漫,在愛情裏他是個初學者。

在她那次跟他說“浪漫”他問自己,為什麽以前沒想到?

她是湖北人,愛吃辣,吃飯點菜的時候她總是要加許多的辣椒,她說這樣的感覺才帶勁,他告訴她,我和你一樣,然後就陪她一起吃。於是他們比誰更能吃,輸的一方要請另一方吃一頓,他每次吃的滿頭大汗,辣的眯縫起眼睛,這時,她就會笑他:“不要逞能拉,瞧,每次都是你輸。”他聽了,眼睛卻濕了,他趕忙說:“太辣了”。然後,她就會咯咯的笑。

一個大熱天,他們一起出去見客戶,回來的途中,她說想喝水,他說我去買。他找了一個陰涼的地方讓她坐下,就離開了。她等了很久,已經開始不耐煩了,這時,他回來了,她生氣的問他怎麽去那麽久,對麵就有一排賣冷飲的。他氣喘籲籲,將手裏的飲料遞給她,她這才看見,飲料的外麵套著一個袋子,裏麵注滿水,她接過來,飲料是熱的。他抱歉的說:“看你感冒了,所以。。。。。。”他話沒說完,她的眼睛濕了。

她依舊和他的男友交往著,依舊每天打理著大束玫瑰,他依舊無微不至的照顧著她,他說是把她當妹妹一樣的照顧。

真相

十一長假,我回老家看望姐姐。姐姐正和酒鬼丈夫鬧氣,看見我,哭得更厲害了。我知道姐姐為什麽傷心,隻為我早年的一句話,才改變了她全部的生活軌跡。

那年,20歲的姐姐在鎮上中學任代課教師。她模樣端莊,豫劇唱得棒,曾是鎮文化站業餘劇團的台柱子,在小鎮上也算個名人了。

姐姐代初中兩個班的英語,成績挺好,教育局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的觀摩課評比,姐姐拿過第二名。1993年,上級發文,要清退所有民辦教師,一刀切,姐姐才在全校惋惜的目光中離開學校,回村當了一名會計。

姐姐在代課期間,認識了實習教師馬小寧。馬小寧師範剛畢業,家是省城的,為了姐姐,實習結束後,放棄返城,留在了小鎮上。馬小寧高大俊朗,幽默風趣,我們全家都很喜歡他。姐姐“解甲歸田”,並沒影響到馬小寧對姐姐的感情,他經常到我們家裏來,和姐姐一談就是很久。有時課業繁重,馬小寧走不開,就托我給姐姐帶紙條。那時我剛升上高中。

一天,我逃了晚自習去看電影。在電影院裏,我突然發現,在相隔不遠的前排座位上,坐著馬小寧。這倒也不稀奇。稀奇的是,和馬小寧並坐一起的,是一個漂亮的女孩兒,兩人的樣子很親熱。我很驚訝。第二天,我在學校發現了那個女孩兒,女孩兒給馬小寧洗衣服,在宿舍前花花綠綠晾了一片。午飯時,兩人在食堂打了菜,關起門在屋子裏吃。

我性子急,按捺不住,當即回家,將這一最新情況報告給姐姐。全家緊急商討對策,父親說:“這不明擺的事嗎?咱家小蔓不教書了,人家看不上了。”

姐姐在**躺了幾天,大睜著眼睛望屋頂。

停了一星期,馬小寧又到家裏來找姐姐。姐姐關在自己的小屋裏不出來。轉天,馬小寧在學校拿出一封信,要我轉交姐姐,我根本就沒正眼瞧他。馬小寧急了,當日又登上門來,不見姐姐的麵怎麽也不離開。從下午一直等到晚飯掌燈時分,姐姐才突然打開門,麵無表情地說:“馬小寧,你今後不要再來了,我已經訂過婚了。”說完,立即返身回屋又閂上了門。馬小寧像喝醉酒似的,踉蹌著步子走了。

馬小寧不死心,翌日傍晚又跑了來。這次父親沒讓他進家,擋在了大門外,說:“小蔓到廣州打工去了,今天早晨坐車走的。”馬小寧一屁股坐在門口的石碾上,直到半夜才離開。

不久,暑假到來,馬小寧調回省城父母身邊。自此,那位瘦瘦高高的,講一口好聽的普通話,籃球打得很棒的青年,便徹底從我們一家的視線中消失了。

隔年,姐姐嫁到了鄰村。男人對姐姐並不好,因為他知道一些姐姐和馬小寧的事,心存芥蒂,一點兒也不愛姐姐,隻愛酒瓶,家務也很少插手。這麽多年,姐姐帶著孩子,獨自一個人苦苦支撐著這個家。

當晚,我和姐姐對坐在燈下閑聊。我猶豫了好久才說:“有一件事,壓在我心裏,已經十多年了,一直沒有告訴你。我心裏很難過。如果當初不是我告馬老師的狀,也許你的生活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事情的真相,我是後來才知道的……”

姐姐淒然一笑,截斷我的話頭:“我知道你要說什麽,你不用自責,這事跟你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是我反複考慮過決定的。你說的事情的真相,其實我早就清楚,那個突然出現的女孩兒唐家慧,是馬小寧的親妹妹,他舅媽不能生育,就抱養了小家慧,隨了舅的姓。這事馬小寧早就給我提過。我不願跟他好下去,原因不在這。他為了我,放棄了回城,還放棄了到大學進修的機會,他哪兒也不願去,隻想待在我身邊,不思進取,我擔心毀了他的前程,才狠心和他斷掉。再說,他是在大城市過慣的人,來這鎮上隻半年就掉了十斤肉。我不能一輩子拖累他。”姐姐垂下了眼睛。

我不覺發愣,原來姐姐早就知道真相。拒絕,隻是因為愛得太深。

“這個馬小寧,現在還不錯,混出息了。我沒事就翻報,找他的消息,他愛寫文章,常見他的名字。他現在已經是副研究員了。前一陣,還在電視上見過他,嗬嗬,胖多了,都不太像他了。”

姐姐抬起頭來,拭掉眼角的淚,臉上漾出了笑意。姐姐還是那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