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從何而來
凡是被閹入宮的人,都是不堪回首者。
是哪些人經曆一番慘痛的折磨而成為宦官的?人們首先想到了古代的一種刑法——宮刑。宮刑又稱腐刑,因被閹者傷口發出腐臭而得名。
宮刑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法,可知受刑的人一定罪行很重。受宮刑又叫下蠶室,蠶室是一間封閉的、避免陽光照射的屋子,受刑的人在這裏忍耐四十幾天,出來時傷口已經愈合。
不幸的是偉大的史學家司馬遷成為受宮刑的一員。法國的哲學家彼得·阿比拉德(Pter Abelard)也遭此巨辱。作為太史令的司馬遷在漢武帝麵前為李陵降匈奴辯護,觸怒了武帝,被施以宮刑。刑後,司馬遷在內廷當了一名要職——中書令。同一時代的音樂家李延年也不知犯了什麽罪,被武帝變成了一名宦官。也許司馬遷和李延年都是武帝需要留在身邊的兩種人才。
不過後世君主若想把什麽人變成宦官要簡單得多,不必讓被閹者擔當什麽罪名。唐玄宗時有伶人羅黑黑,玄宗為了讓他在內廷教宮女彈琵琶而不發生意外,就閹了羅黑黑。明代一個軍府中的士卒名叫王敏,善於蹴鞠,被明宣宗看上,隨即閹為內侍。
受刑後的罪犯始終是宦官的一個來源,在北魏,這甚至是宦官的唯一來源,因此,人們常稱宦官為刑餘之人。唐宋以後,把罪犯變成宦官的事例大為減少。明代大概隻有懷恩是因叔父犯罪,牽連受刑為宦者的。
閹幼童為宦官屬於常見的另一種宦官來源。被選來閹割的幼童都是聰明伶俐、相貌俊秀者,他們進入宮中,深得太後、皇後和妃子們的喜愛,不會分給他們繁重的工作。唐武則天時,嶺南討擊使李千裏帶回兩個被閹的童男,冠之以兩個新名字,一名金剛,一名力士。
力士黠慧,相貌端正,一來就得到武則天的嘉賞。明成祖時,大臣張輔到交趾選了一批俊美的男童,帶到京城閹為宦官,其中有範弘、王瑾、阮安、阮浪等人。範弘有一副嫻雅的神韻,在文學上頗有敏識,成祖十分喜愛,破例讓他讀書深造。
曆經幾個皇帝,範弘都被另眼看待,英宗讚賞他的雅致,稱他為“蓬萊吉士”。
明代朝臣、太監剿平南部少數民族的反抗後,多次閹割其幼童供給朝廷,理由是剪其逆種,防止他們再行叛亂。明英宗天順年間,鎮守湖廣貴州的太監阮讓,一次竟將虜獲的苗童1565人閹割,術後病死者達329人,後用同樣的人數補上,總共閹割了1894名幼童。英宗聞知後大怒,下旨切責阮讓。
數目太驚人了,皇帝才深感不安的,如果稍少一些,皇帝會安然受之。明武宗時,福建總兵陳懋向皇宮進獻淨身幼童800人,武宗就安然收受。
自唐至明,許多宦官都出身於嶺南、閩中。這兩個地方成為宦官的供給地。
唐朝向這片地區征收宦官,如同征糧征稅一樣。嶺南和閩中在唐朝廷看來是化外之地,內地禁止人身買賣,這裏卻屬例外。
在這一帶產生的宦官,許多被阿拉伯人買走,運往各地。貧困會促使人去冒險,做非人的事情。
被充作宦官的嶺南、閩人並非比其他地方的人更願意當宦官,不過那一帶確實有些人作轉手宦官生意發了財,所以宦官市場興旺不衰,一直延續到明朝。
唐時,各道(行政區)向朝廷進獻閹割後的兒童,號稱“私自”。白宮刑逐漸消失後,實施閹割叫做“淨身”,“自”也代表這種意思,一般淨身以後就叫“自”,“自宮”則指的是自願接受淨身手術,或自行淨身。
自宋以後,宦官成為人們求問的一種職業。大量的自願者成為宦官候選人,他們自願、爭相被閹為宦官,進入宮廷服務。自願者的數量越來越多,以致於到明、清兩代供過於求。
宋代規定,凡是自願淨身的,先到兵部報名。選擇相貌端正即有福相的,再擇吉日實施手術。兵部記錄日期,上奏以待日後查驗。
被閹割者傷口痊愈後,送入內廷。此後該人開始了另一種人生,以自己受閹之日為誕辰日,一切都從那一天開始,日後算命都根據那一天的天幹地支。
宦官變成令人眼紅的職業,恐怕是和唐朝宦官得誌有關係的。唐朝宦官的氣焰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甚至可以把皇帝拿來拿去,或者殺掉。此後,民間對於宦官除了蔑視以外,增加了許多敬畏。
那些世代輾轉於貧困而無計改變命運,同時天性懶惰又好妄想的下層人物,會想到去做宦官。許多愛麵子的人寧願去走讀書、科舉的途徑求取富貴,不過讀書也需要錢和毅力,而且十幾年苦讀的痛苦不比受一番宮刑輕多少。那些根本不可能與書結緣的無業流民更願意選擇作宦官這條路。
一旦在宦官中出人頭地,地位就等於在最高級官員的肩膀之上了。到那時家族顯耀,萬人仰慕,不論世代官僚還是豪族巨室,都要爭趨於自家門下,除了皇家以外,普通人至此便是極至了。
更多的人的基本出發點是謀生,謀求一個寄身的地方。衣食男女本是人生之大欲,對於衣食難以周全的窮人來說,能混上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十分不易。
陷於窮鄉的男子有些終生都無法實現娶妻生子的奢望,最基本的衣食需要就足以驅使他們去做仆役,與其在豪門大戶做仆役,不如幹脆投身到皇家,伺候皇帝和後妃。
明代自宮者來自於全國,除閩地外,京郊、河北一帶是新興的宦官產地。明代每年有近萬人自願淨身到朝廷求職,清代每年也有上千人。
明清兩代浩大的自宮隊伍說起來令人吃驚。在京郊、河北民間,白宮甚至成為一種時尚,因為當朝的宦官許多來自這一地區,當地人幾乎無不看到和聽到某家某人作了宦官,給家族帶來了權勢和榮顯。
這種實例在當地產生了巨大的撼動,這種撼動顯然要比離京師遙遠的閩地來得更快、更強烈。京郊、河北的農民當然並不比其他地區更窮,人們爭相去作宦官是被大富大貴的光環所吸引。
於是某些村莊就有上百人走上白宮之路。
隨著自宮的興盛,便產生了一種持刀閹人的職業,把製造宦官當作謀生和取富的手段。在紫禁城外,有私人開設的實施淨身手術的作坊。
自願接受手術者先要被作坊主查看相貌、身段、言談舉止,對於成年、相貌醜陋卻義無反顧地堅持自宮的人,作坊主也不會為難他。一般在手術前要交納手術費和醫藥、照料費,許多人事先交納不起,便要立下字據,找好擔保人,待進宮後用月薪償還。
自宮者中,兒童占的比例有時更大些。這些無辜的兒童是被父親送來的,他們身上寄托著這個窮困之家的希望,而他們自己對父命沒有否決權。
所以當他們作為宦官長大後,十分仇恨自己的父親。有些孩子是被人販子拐騙來,賣到淨身作坊的,這些孩子從此和家裏失去聯係。
宦官這個職業對窮且無賴的人吸引力更大,甚至引人發癡發狂。有人已經結婚生子了,聽說宦官如何威福,就癡想著去作宦官,不久毅然走上了這條路。
還有一種無賴,在市麵上混不下去了,便投到宮中當宦官,如明末最狂妄的大宦官魏忠賢,本是一個賭徒,因交不起債錢,被債主迫得又羞又惱,憤而更改姓名入宮當了太監。李蓮英的情況與魏忠賢相似。
朝廷如何對待這些白宮者?朝廷的態度是否定的。明朝廷嚴令禁止自宮。
明初自宮求職者尚不是很多。明仁宗時,命將自宮求為宦官者發配到交趾戍邊。宣宗時有來自山西的9名自宮者投身晉王府,宣宗聞悉命法司逮治。而景泰年間,朝廷接納了一批自宮者,此後自宮者千百成群,紛紛湧來。
明憲宗又重令禁止自宮,將自宮者發回原籍當差,不許在王府家潛住,違者死罪。未幾年後,宮外又聚集了四五百名自宮者,哄鬧著要求朝廷收用,憲宗氣憤,下詔:“此輩逆天悖理,自絕其類,且又群聚喧擾,宜治以重罪。但遇赦宥,錦衣衛其執而杖之,人各五十,押送戶部,如例編發海戶當差。是後有再犯者,本身處死,全家發邊遠充軍。”命禮部將此禁約公布於各地。
可憐那些毀身離家、求取富貴的幻想者,得到的是棍杖和死刑威脅。
明孝宗時,禁止自宮的法律條文編入了《明會典》。規定自宮者屬於不孝罪。孝就意味著不能毀傷身體發膚,受之於父母的身體發膚如果毀傷就是不孝,所以古人對於頭發都十分珍惜。孟子的名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孝的最重要的定理。那麽自宮者犯的是最重的不孝之罪。因此法律條文規定,自宮者要被施以最重的刑法——大辟。
然而,事實上,未見一位自宮者被處死。對於自宮者的處理,每次都以皇帝的詔書為法令,皇帝在詔書中都要指斥一番自宮的不孝之行,然後說明不忍繩之於法,以顯示皇帝的恩德。
於是自宮者還是一批一批產生,一浪一浪湧來。自宮者相信,隻要後廷還需要宦官,他們就有可能進入皇宮,皇帝也不會一概將他們拒之於宮門外。然而能否被選入宮中,要看自己的運氣。明宮每隔幾年,就選用一批新宦官,人數在二三千人左右,而候選者卻有數萬之多,十人中僅有一二人能夠被選用。
未能被朝廷選用的自宮者,處境就很尷尬了。
崇禎在位的十七年中,共選了三次宦官,加起來人數上萬。未被選中者散居於皇城外有堂子的佛寺,民間稱他們為“無名白”。
萬曆年間,未被選中的自宮者在京師附近遊**,靠劫路為生。《萬曆野獲編》的作者沈德符親眼見到幾十名自宮者藏在敗垣間,看見往來的車馬,體質稍弱的自宮者上前乞討,而稍有些力氣的,便會勒住馬車,強行索要。
如遇曠野中兩三名單騎者,他們就突然截住馬,拽下鞍,抓住對方的要害,將其腰腹間值錢的和有用的東西全部取下,然後一哄而散。
明代宦官人數達到了曆史上最高峰。清初整理明末宮廷用度時,發現明末宦官有10萬人,比宮女多出10倍。明亡之際,太監從宮中逃命達7萬人。而清代太監的數量受到了嚴格限製,清代宮廷及宮外苑囿服役的宦官共計 2000餘人,而康熙年間僅700人。
清乾隆皇帝廢除了自宮者擬大辟的刑律,諒窮民閹割其子是為生計所迫。
事實上父親作主,閹割兒子,無法定兒子的不孝之置。朝廷不再將自宮視為犯罪,無疑開大了白宮大門,而宮中又不可能大量錄用他們,因此隻得增加蓄養宦官的場所,允許宮廷以外的貴族之家收用宦官。
王公之家使用宦官屬於當然。朝廷允許一品以上大臣使用宦官,事實上中上級官員都在使用,而滿洲官員用得更多,顯然滿洲人從關外帶來的蓄奴習俗仍然發揮著影響。
康熙十九年,宰臣上奏要求重責王公外收買宦官的大臣,康熙皇帝說:“三品以上的官員,本不宜禁止,但私自閹割者多,未免於民有害,著依部議。”
自宮者申請人宮先要在禮部登記,接受查驗。清代規定:自宮者凡在禮部登記後,再由內務府會計司、掌儀司的首領,從掌儀司中派出年老的太監,對他們作出檢驗,通過後交與宮殿監首領。宮殿監首領帶他們覲見皇帝,由皇帝挑選其中可意者,留在身邊,其餘的分配到各宮。
人宮後,需要先認師父,師父就是義父,這種規矩自唐代就開始了。
人宮當宦官,開始另外一種人生,變化是很大的,體現在要以師父為父親,有的還要從義父的姓氏。如高力士本姓馮,其曾祖父馮盎隋朝時在嶺南作官,力士入宮後拜高延福為義父,遂姓高。
在高力土之前的大宦官楊思勖,本姓蘇,被宦官楊氏收為養子,遂姓楊。俱文珍從義父姓,又名劉貞亮。
宋代幾乎所有的宦官都從義父之姓,在他們的傳記中,必帶上其“父”的名字。每個宦官到中午後,又可以收養子,一代一代傳下來。
倫理觀念的需要和人身依附的需要並重。明代宦官入宮,必須投一個大篕為主,稱某某名下,如曹吉祥入宮後,投到王振名下。
師父與徒弟的關係就是主奴關係。大宦官在內廷主子麵前是奴才,在小宦官麵前則是主子。所以剛入宮的宦官先做奴才的奴才,也許終生隻是奴才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