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如何產生
(一)和馬車賽跑的人
田徑在我國古代史籍上就是跑、跳、擲,跑或寫作走、趨、奔。跳的異名很多,踴、逾高、超遠、超距,就是跳高和跳遠。擲,就是投。跑、跳、擲,是人類生活的基本能力,在人與自然界鬥爭中是離不開這種能力的。
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顯示出一些奇材異能,於是就成為人們敬慕和幻想的對象。“誇父逐日”就是古代人民頌揚長跑英雄並富有想象力的神話。《山海經》、《列子》、《淮南子》上都記載了這個神話。誇父族的部落住在北方,他們感到太陽走得太快了,沒有給他們留下足夠的溫暖,便派了一個善於長跑的小夥子,想到天上去逮住太陽,讓太陽永遠留在空中。這個小夥子跟著太陽跑,從早上跑到傍晚,一天的長跑,他感到口幹舌燥,便到渭河裏去喝水,把渭河水喝光了,並又喝幹了黃河裏的水。他想走回北方的大澤去喝水,走到半路便疲勞而死。他的毛發變成了草木,膏血化作了河流,手杖變成了桃林。因他沒有完成族人的委托,死後便把一切都獻給了大地,讓後人踏著他的骨血去完成人類的宏願。
“誇父逐日”的神話,雖是人類征服自然的一種幻想,但人類長跑能力在征服自然過程中所表現的作用,卻給人類的想象提供了基礎。在古代曾有許多超乎尋常的長跑能手,如《令鼎》銘文記載,周成王率領了他的臣下和奴隸,到淇田場去進行春種,農事完畢後又進行了射箭比賽。在返回王宮時,有一個叫令的小官吏和一個叫奮的奴隸,是成王的隨從,跟著王的馬車做護衛。周成王一時高興說。令和奮,你們兩人如果能一直跟上我的馬車,跑回宮中,我就賞賜你們十家奴圖一四西周失馬走銘(令鼎鉻文拓本)隸。周成王的馭手謙仲就快速驅馬,車子飛快地奔馳,兩個護車的人緊緊跟上,一直到了王宮。周成王如約賞賜,令用這筆錢鑄了一個鼎,並把事情經過銘鑄在鼎上。這個故事,說明令和奮能和馬車賽跑,是出色的長跑能手。在漢畫像石中也有在馬車前跑步士卒的圖象。
到了春秋、戰國,有文字記載的長跑事例就更多了。戰國時代,戰術已經改革,由車戰改成大兵團的步兵作戰,“兵之情主速”。步兵的移動主要是靠走跑來完成,因此,長跑訓練就成為軍事訓練的重要內容。大軍事家孫武子被聘為吳王闔閭的軍師,他就重視軍隊長跑能力的訓練,命令士卒穿了全副甲胄,拿了作戰的武器,跑完三百裏路,才準許宿營。通過一段時間訓練,選拔了三千各長跑能力最好的人,組成先鋒部隊,進攻楚國。由於運動速度快,乘其不備,“五戰五勝”,很快就占領了楚國的首都郢城。
戰國時的軍製是征兵製。
為了提高軍隊的作戰素質,許多諸侯國在征兵的時候,就用獎勵的辦法選拔體質堅強的士卒。吳起是戰國時的軍事家。他在魏國召募兵士時,就以武裝長跑作為選拔標準。被征選的人,穿上胸、腹,腿三塊甲,戴上麵胄,手裏提著戈,背上背著弓矢,腰懸短劍,帶上三天的幹糧,“日中而趨百裏”。合格的人,被錄為常備兵,並免除了他本戶的徭役和田宅的租稅。這樣厚重的獎勵,當然會吸引農民願意人選,因而長跑練習廣泛地得以開展。所以,我國古代的長跑是與軍事訓練分不開的。
(二)馳馬不及的短跑家
秦漢以後,步兵雖仍是軍隊作戰的主要兵種,但沒有大兵團的步兵戰鬥,而是步騎的混合兵種作戰。長途追擊由騎兵擔任,步兵主要是短距離的突擊,所以在跑的訓練上就偏重於短跑訓練了。唐代的兵書《太白陰經》上說:“探報計期,使疾足之士。”偵察敵情,傳遞情報,要求迅速;就要使用跑得快的人。《宋史·兵誌》上規定,召募新兵時要“先度人材,次閱走躍”,跑和跳都是召募新兵的必要條件。
明代的抗倭名將威繼光,在他練兵經驗的《紀效新書》中說:“平時各兵須學趨跑,一氣跑得一裏,不氣喘才好。”這充分說明各個朝代的練兵都注意了短跑的訓練。
為了提高短跑能力,我國古代通過訓練積累了許多豐富的經驗,創造了負重訓練的方法。
《宋史·嶽飛傳》中說,嶽飛非常重視軍隊的跑跳能力訓練,“每休舍,課將士注坡跳壕,皆重銷習之。”注坡就是上下坡來回跑,跳壕就是跳遠。為了鍛煉腿部力量,平時訓練時,穿上雙重鎧甲,增加身上重量,練習跑坡和跳壕,到了上陣打仗時丟掉一層鎧甲,就能跑得快,跳得遠。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也提到,“古人囊砂,漸漸加之,臨敵去砂,自然輕便,是練足之力。”囊砂就是在腿上綁砂袋,這是訓練腿部力量的一種好方法,直到現在尚為許多田徑教練所采用,由創造負重訓練法可以知道,我國古代重視短跑訓練,並積累了極為豐富的訓練經驗。
由於短跑是軍中作戰的重要技能,所以我國古代史籍中對有能力的戰將,常常加上“走及奔馬”、“馬馳不及”等評語。據《北史·楊大眼傳》記載,北魏孝文帝要南攻,命兵部尚書李衝“典選征官”。楊大眼前去應征。測試武藝之後,他沒有被錄用。楊大眼又請求測試短跑,用三丈長繩係在頭上,跑起來之後,“繩直如矢,馬馳不及”,這種驚人的短跑能力,使李衝甚為讚歎:“千載以來,未有逸材若此者。”楊大眼被錄用後當了先鋒官。
由此可見,我國古代軍事訓練中極為重視短跑,確實出現了有不少傑出的短跑能手。
(三)原地縱跳三尺高
戰國時期,戰爭的防禦設施已經有了城堡壕溝。在攻城奪寨的戰鬥中就必須具有超越壕寨的跳躍能力,才能獲得勝利。《吳子》和《六韜》等兵書上都特別提到,要把具有“逾高超遠”能力的士卒編成一支特種兵部隊,作為戰術進攻的小分隊。
《左傳》上記敘了這樣一件事:吳王夫差想稱霸中原,於公元前487年率兵北上攻打魯國,軍隊駐紮在泗水之上。魯國的大夫微虎認為應當趁吳兵立足未穩,攻其不備,以挫敗吳兵的銳氣。但是魯君不聽這個建議。於是微虎便在自己的家兵中挑選、組成一支突擊隊,自己帶領著去實現這個計謀。因為是進攻營寨的戰鬥,挑選的辦法,就是在庭院中設下障礙,“三踴於幕庭”,即凡三次能跳過者才能入選。結果在七百名家兵中挑選了三百人。入選者中也有當時正在微虎家中當家臣的孑L子的弟子有若。
由此說明春秋戰國之時,軍士中是十分重視跳躍的,同時也說明當時的儒士並不是文弱書生。
跳躍既然是作戰中的一種重要的戰鬥能力,各諸侯國君當然十分重視。
從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到,春秋、戰國時期,軍隊對跳躍能力是很重視的。秦漢以後,軍隊仍舊十分重視跳躍能力的訓練。
《漢書·甘延壽傳》記載,甘延壽因騎**良,被挑選參加了羽林軍。在一次訓練中,他跳過了羽林亭樓,其它技能也是優等,遂被提升做了郎官,南北朝時期,宋朝有兄弟兩人都是作戰勇敢的將領,一個叫卜天與,一個叫卜天生。卜天生年輕時隻是一個十人夥的小隊長。他帶領自己的小隊在軍事訓練中跳越二丈多寬的壕溝,十個人都跳過去了,隻有卜天主幾次都沒有跳過。第二天還是訓練這個項目,卜天生在壕溝底全部插滿了鋒利的竹簽,稍一失足跌落溝底就會被竹簽戳得皮開肉綻。十個人被這種危險嚇住了,都不敢跳。卜天生手拍胸脯說道: “我向已不渡,今者必墜此坑中。丈夫跳此不渡,又何須活!”他帶頭先跳,全隊在他的帶領下一連跳過了幾次。卜天生就是用這種辦法訓練土卒的勇敢和跳躍能力,使他率領的軍隊成為一支勇敢善戰的軍隊。
唐代的軍隊,也重視跳躍能力的訓練,《太白陰經》記載:“逾越城堡,出入廬舍而無形跡者,上賞得而聚之,名日矯捷之士。”宋代募兵也要測試跳躍能力,嶽飛練兵就是穿著雙重的鎧甲跳壕。這說明我國古代的跳躍,是作為一種軍事技能的訓練項目,受到曆代軍事家的重視。
我國古代的跳躍,除了作為軍事訓練而廣泛開展外,在民間開展得也較為普遍。
《淮南子》中說:“今有六尺之席,臥而逾之,下材弗難;植而逾之,上材弗易。”這種譬喻當是從社會的實踐總結而來。一般人隻能跳過三尺高,隻有奇材能跳過六尺高。據《晉書》記載,當時的江南有“賭跳者,以高者為勝”。《唐語林》記載,唐代的大書法家顏真卿,“雖老,氣力健壯如年三、四十人,以席圜固其身,挺立一躍而出。”挺立一躍,就是沒有助跑的原地縱跳。席的寬度一般是三尺。原地縱跳能越過三尺,表現了很高的跳躍能力。這一些史料都反映了我國古代民間開展過多種多樣的跳高活動。
(四)我國古代的田徑記錄
投擲在古代也是一種作戰的技能。
據《範蠡兵法》記載,戰國時候發明了一種發石機,可以把“重十二斤”的石頭擲出“二百步”(這二百步可能是二十步之誤)。石頭是作戰的武器,投石當然就是一種作戰的本領了。《史記》中說,公元前224年,秦始皇統一六國的一次最重要戰役,即秦楚之戰,秦國大將王翦帶了六十萬大軍,駐紮在天中山,連營十餘裏,堅壁固守,不與楚軍作戰;兵士們每天練習“投石、超距”,一連數十日。楚軍士氣低落,身體疲倦;秦軍的作戰能力卻大大地提高。這一次會戰就全殲了楚軍。漢代也重視投石技能的訓練,並作為軍隊訓練考核的內容,漢武帝的大將甘延壽,就因為“投石拔距,絕於等倫”,而得到提升。
唐代時,高宗曾下令征召“投石、拔距,勇冠三軍,具錄封進”。《水滸全傳》中寫了一個原是東昌府都監,後來投順了梁山泊,成為馬軍五虎上將的沒羽箭張清,“善會飛石打人,百發百中”,投石是作戰中一項根重要的技能:在火器沒有發明以前,它一直受到軍隊將領的重視。
從以上史料可以看出,我國古代的田徑運動,是作為一種軍事技能,隨著戰爭的需要而廣泛開展的。這與西歐在競技場上發展的田徑運動,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軍隊訓練雖然重視跑,跳、擲能力的訓練,但不重視跑,跳、擲的成績記錄,所以沒有一項運動成績的記錄遺留下來。這是很遺憾的。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根據史料鉤稽出一部分成績記錄,這隻能說是史料中的最高成績,並非是古代正式的田徑記錄。
元末明初人陶宗儀在他所著的《南村輟耕錄》中說:元代有一種長跑比賽叫貴由赤。“貴由赤者,快行是也。每歲一試之,名日放走。在大都則自河西務起程。若上都,則自泥河兒起程。越三時,走一百八十裏,宣抵禦前,俯伏呼萬歲。”古代一天是以十二個時辰計算,三時即現在的六時。六個小時跑完一百八十裏路,一個小時跑一萬五千米。
據《北史·楊大眼傳》記載,大眼“出長繩三丈許,係譬而走,繩直如矢,馬馳不及。”這裏雖然沒有具體成績,但可通過實驗得到。三丈長的繩子,跑起來使之拉宜成一條線,沒有一百米1 1秒的速度是不行的。
又據《南史·黃法傳》記載,“法巴山新建人也,少勁捷有膽力,日步行二百裏,能距躍三丈。”距躍就是跳遠。相據《中國曆代度量衡變遷表》,梁尺當今0.2505米,“三丈”就是7.50米。黃法的跳遠記錄是7.50米。
《南吏·周文官傳》載:文育“義興陽羨人。少孤貧……年十一,能反覆遊水中數裏,跳高六尺,與群兒聚戲,眾莫能及”。周文育是陳朝人。陳朝因年代短,我們還沒有發現當時的尺子。按其前朝的梁尺計算,“六尺”等於今之1.50米。如以後朝隋尺計算,隋尺當今0.296米,則是1.77米了。又《漢書·甘延壽傳》載,延壽“投石拔距。絕子等倫,嚐超逾羽林亭樓,由是遷為郎。”張晏在引《範蠢兵法》說:“飛石重十二斤,為機發,行二百步。延壽有力,能以手投之。”甘延壽可以把重”十二斤”的石頭,投“二百(十)步”遠。漢朝一斤當今258克,十二斤等於今之六斤多一點。一步約等漢尺六尺四寸。漢尺一尺,當今0.23 l米,一步約合今1.40米;二十步等於今28米。這就是說,甘延壽能把重六斤的石頭投出28米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