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從何而來
(一)黃帝作蹴鞠的傳說
足球,在我國古代的史籍上叫蹴鞠或蹋鞠。唐代的顏師古在《漢書注》中說:鞠是用皮做成,中間塞以毛發,成為圓球,用腳蹴蹋以為戲樂。最早記載了足球活動的書是《戰國策》。此書記載:蘇秦當了趙相,為了聯絡齊國共同抗秦,他對齊宣王說:齊國是一個大國,有二千裏土地,數十萬軍隊,僅臨淄一個城市就有七萬戶,人民富庶殷實,都喜歡以吹竽、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蹋鞠為樂。這樣的富強國家,怎能俯首聽命於秦呢?由此可以看出,齊宣王(公元前319年一公元前301年)時,距今二千三百年前,在我國的臨淄城(今山東淄博市)就已經較為廣泛地開展了足球活動。《戰國策》上記載的是足球活動開展的情況,而它的起源當然還要早些。西漢學者劉向在《別錄》中寫道:“蹴鞠,傳言黃帝所作,所以練武士知有材也。”黃帝是傳說中的部落首領,距今約五千年,當時還沒有文字記載,所有的社會文化,都是口口相傳遺留下來的。五千年前有沒有創造足球遊戲的可能呢?考古工作者在山西、陝西和黃河流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掘出很多磨製很光滑的石球。這些地區正是當年黃帝部落遊牧的地區。實物和傳說正相吻合。在原始社會,人類有創造遊戲的能力。美洲土著易洛魁人處在原始社會的部族時代,就有球戲;我國唐堯時代也有一種“擊壤”遊戲。黃帝時代當然也有可能創造簡單的踢石球活動。
無論是傳說,還是有文字記載,都說明我國是世界上足球起源最早的國家。國際足球聯合會技術委員會主席布拉特,在亞洲足聯舉辦的教練員訓練班上所作的國際足球發展史報告中說:“足球發源於中國”。這個說法是有根據的。
(二)漢代的蹴鞠與《蹴鞠二十五篇》
足球的起因可能是為了鍛煉腿部力量:是一種屬於軍事上訓練的活動。
通過實踐,逐步改進遊戲方法,使人們感到踢球也是一種很好的娛樂。齊國臨淄城的人們,就是把踢球和吹竽、彈琴、鬥雞、走犬、六博等都當作娛樂活動的。以踢球為娛樂,在戰國時期,不僅隻是齊國,見於吏籍記載的還有楚國。《西京雜記》上就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漢高祖劉邦的父親劉大公,原出身於楚國沛縣豐邑的庶民。劉邦當了皇帝之後,把劉大公和劉溫接到了長安城的未央宮中養老。二老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綾羅綢緞,住的是豪華的大廈,看的是歌舞伎樂,但他對此並不滿意,終天悶悶不樂。於是,劉邦派親信到劉大公處打聽,原來劉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層,接近敗夫走卒、屠狗殺牛之輩,一天工作之後的娛樂活動就是鬥雞、蹴鞠:而現在住在未央宮裏,沒有過去的老朋友,沒有鬥雞、蹴鞠,總感到不是味。於是,劉邦就下了一道聖旨,在長安城東百裏之處,仿照原來沛縣豐邑的規模,造起一座新城,把原來豐邑的居民全部遷住在新城,劉太公和劉溫也遷住到那裏。從此,太公又“鬥雞、蹴鞠為歡”,這才心滿意足。這座新城,後來就被命名為新豐城,即今陝西省臨撞縣的新豐鎮。
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知道,在戰國時期,足球是城市下層人民喜愛的娛樂活動。到了西漢初年,足球也得到貴族階級的喜愛。桓寬寫的《鹽鐵論》中說,西漢社會承平日久,“貴人之家,蹋鞠鬥雞”為樂,一般的人們也是在”康莊馳逐,窮巷蹋鞠”。
《漢書》上記載,漢武帝在宮中經常舉行鬥雞、蹴鞠比賽的“雞鞠之會”。漢武帝的寵巨董賢的家中還專門養了會踢球的“鞠客”,在河南南陽和陝西綏德的漢畫像石中,都有蹴鞠的圖象。可見,在西漢時期,足球活動的社會麵更為擴大了。
在漢代,人們認識到足球活動可以增強體力,培養勇敢耐勞精神,是軍事訓練的一種很好的手段。劉歆在《七略》一書中說:“蹋鞠其法律多微意,皆因嬉戲以講練士,今軍士羽林無事,使得蹋鞠。”據何晏《景福殿賦》中說:“(蹴鞠)將以行令,豈唯娛情。”這些記載都說明,在西漢後期和東漢時期,足球由社會的娛樂活動變成為軍事訓練活動。
漢代曾有人寫了一部《蹴鞠二十五篇》,這是我國最早的一部體育專業書籍,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體育專業書籍,班固在寫《漢書·藝文誌》時,把《蹴鞠二十五篇》列為兵書。漢代的兵書共有四類,一類是講戰略戰術的兵權謀家,一類是講軍事指揮的兵形勢家,一類是講含有迷信色彩的兵陰陽家,一類是講軍事訓練的兵技巧家。《蹴鞠二十五篇》就是屬於軍事訓練的兵技巧類。
漢代的足球由娛樂活動變成為軍事訓練的手段,這不光是性質的改變,在方法上也有極大的變革。《蹴鞠二十五篇》早已失傳了。唐朝人還看到過此書。唐人司馬貞在《史記索隱》中說。“《蹴鞠二十五篇》有《域說篇》”,域說就是講球門建築規格的,僅此一篇,就可見全書內容的詳盡。如果《蹴鞠二十五篇》能從地下被發掘出來,對漢代足球運動的研究必將提供豐富的資料。現在,我們隻能從漢人的詩文中,尋求漢代足球方法的一鱗半爪,從東漢人李尤的《鞠城銘》中頗能窺見漢代足球運動的麵貌。鞠城就是球場,漢代的足球場建築都是很正規的:球場四周圍有矮牆,球門象座小房子,正麵育看台,有階梯,就象一座小城。《鞠城銘》就是刻在鞠城牆上的銘文;全文不長,一共十二句。翻譯成現代的口語就是:圓的足球方的場牆,這是仿象陰陽的道理天圓地方。兩邊各有六個球門,一隊有十二個人上場。比賽時裁判長和副裁判,要堅決執行球賽的法章。不懷偏袒的私心。不因親疏而異樣,完全是公平合理,誰也無埋怨的話可講。球賽尚然如此,執掌政權更該這樣。從這幾句銘文中,可以使我們知道,漢代的足球已是分隊比賽,每邊有六個球門,上場隊員是十二個,比賽時有正副裁判執法,有明確的球規可循。這樣的踢球方法,可以說已具備了現代足球運動的比賽規模了。
作為一種軍事訓練手段,足球當然要受到漢代軍事家的重視。漢武帝的大將霍去病遠征塞外,在缺糧的情況下,還要進行踢球比賽。在實行征兵製度的漢代,人人都有服兵沒的義務;作為軍事訓練手段的足球,也受到一般人民的重視。《會稽典錄》上說:“三國鼎峙,年興金革,上以弓馬為務,家以蹴鞠為學。”由此可知,漢未開展足球活動已達到了相當廣泛的程度。
(三)唐代足球改革和女子足球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足球製作技術也有所改進。唐代的製球工藝,有兩大改進:一是把兩片皮合成的球殼改為用八片尖皮縫成圓形的球殼。球的形狀更圓了。二是把球殼內塞毛發改為放一個動物尿泡,”噓氣閉而吹之”,成為氣球。吹氣的球,在世界上我國也是第一個發明。據世界體育史記載,英國發明吹氣的球是在十一世紀,較我國唐代晚了三、四百年。
球體的改進,帶來了踢球方法和踢球技術的改變。漢代因為球是實心的,不能踢高,所以球門是就地建築,所謂“穿地為鞠室”就是這個意思。唐代的球體輕了,可以踢高,球門就設在兩根三丈高的竹竿上,稱為“絡網為門以度球”。在踢球方法上,漢代是直接對抗分隊比賽,“僻脫承便,蓋象兵戍”。雙方隊員身體接觸就象打仗一樣。唐代分隊比賽,已不是直接對抗,而是中間隔著球門,雙方各在一側,以射門“數多者勝”。高球門的射門,從足球技術來說,是一種發展:而間接對抗,從體力訓練來說,卻是足球運動的一個退步。
由於球體輕了,又不用激烈的奔跑爭奪,唐代開始有了女子足球,女子足球的踢法是不用球門的,以踢高、踢出花樣為能事,稱為白打。唐代詩人王建有一首《宮詞》,是說在寒食節這一天,宜春院的伎女以踢球為樂,寒食節就是清明節,在這一天,我國古代的人們有禁煙火吃冷食的習俗,都要郊遊或參加一些體育活動,以消除寒食的積滯。皇帝宮中有這樣的習俗活動,民間也有。唐代詩人王維《寒食城東即事》詩中說,“蹴鞠屢過飛鳥上,秋千竟出垂楊裏”。可見踢球之高。杜甫《清明》詩中也說,“十年蹴鞠將雛遠,萬裏秋千習俗同”。也說明了踢球活動的習俗。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南宋時期。南宋詩人陸遊在《春晚感亭》詩中描寫過這個情景:“寒食梁州十萬家,秋千蹴鞠尚豪華。”又《感舊末章蓋思有以自廣》詩中有“路入梁州似掌平,秋千蹴鞠趁清明”的詩句。
唐代不僅有了女子足球,而且有的女子踢球技術還很高超。唐人康駢寫的《劇談錄》中記載了一個女子踢球的故事:京兆府的小官吏王超,有一天走過長安城勝業坊北街,“時春雨初霽,有一三鬟女子,年可十六八,衣裝襤樓,穿木屐於道側槐樹下:值軍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數丈,於是觀看漸眾”。這個三鬟女子能夠接住軍中少年踢漏的球,而且穿著木展,一腳把球踢了數丈高,是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於此可見當時足球活動的普及。
(四)宋代的圓社與《蹴鞠圖譜》
施耐庵的《水滸全傳》中,寫了一個由踢球發跡當了太尉的高俅。小說雖然在人物事跡和性格上作了誇張,但基本上是宋代的事實。北宋時確有個圓社高俅,也確是因為陪侍宋徽宗踢球而被提拔當了殿前都指揮使的大官,這事記在王明清的《揮麈後錄》中。
高俅因踢球而發跡,告訴了我們這樣兩件事:一是宋代的皇帝和官僚貴族是喜愛踢球的,有些人本身愛踢球,有些人愛看踢球。上海博物館藏一幅元錢選繪的《宋太祖蹴鞠圖》,描繪的就是當時情景,宋代禮儀中規定,朝廷有大的喜慶宴會,都要有足球表演。在喝了第六懷酒之後,足球藝人便上場表演踢球。二是宋代社會上有了專門靠踢球技藝維持生活的足球藝人。據記載,北宋汴梁城和南宋臨安城,在皇宮宴會上表演踢球的名手,就有蘇述、孟宣、張俊、李正等;在市井瓦子裏的踢球藝人,有黃如意、範老兒、小孫、張明、蔡潤等。此外,宋代社會還有一部分人以踢球幫閑混飯吃的。劉邢在《中山詩話》中寫了一個類似高俅式的人物柳三複。柳三複是個秀才,踢得一腳好氣球。他的官運不亨通,幾年選不上官。他知道宰相丁謂喜歡踢球,便想走這條門路獲得一宮半職,但又拿不出錢財賄賂丁謂的門房求得接見。於是,他天天守候在丁謂家球場的牆外。一天,丁謂踢的球飛出了牆外,柳三複拾了球,喜滋滋地抱了送還丁謂,管門的人隻好讓他進去。他見了丁謂之後,把手中的球拋在空中,一麵跪拜,一麵用肩、背、頭頂球,球一直未墜落在地。丁謂看了這種表演,不由得哈哈大笑。柳三複也就在哈哈大笑中獲得了一個小小的官職。
高俅和柳三複都是踢球藝人中的幸運兒,靠皇帝和官僚的賞識,得了官職。而廣大的踢球藝人卻是在社會壓榨和饑寒中掙紮。封建社會的士大夫階級,對踢球藝人是看不起的,稱他們為“賤人”、“寒賤之子”。雖然在喜慶宴會上、踢球藝人的表演給官僚貴族們帶來欣賞技藝的歡樂,但官僚貴族並不以此為滿足,還要對踢球藝人製訂苛刻的罰則。罰則規定:凡是輸球隊的隊長,要在臉上抹上白粉,並挨麻鞭子抽打。兩隊比賽,總是一輸一贏,輸者在表演了球技之後,還要受一番羞辱,這真是非人的生活。
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發揚互助,宋代的踢球藝人組織了自己的團體,叫做“齊雲社”,又稱“圓社”。這是我國最早的單項運動協會。圓社的人數可能不少,許多曆史文獻上都有“天下稱圓社”的記載。由此看來,圓社是全國性的踢球組織。
宋代由於對足球運動的重視,足球運動相當普及,有關一些著述,如《蹴鞠圖譜》、《蹴鞠譜》和《事林廣記·戊集》就是宋人撰寫的。《蹴鞠圖譜》的作者是汪雲程,《事林廣記》的作者是陳元靚。這三部書中都用許多專業術語,隨著時代的變遷,特別是我們古代足球在清朝中葉斷絕之後,這些專業木語已有許多難以辨識。但是從中我們仍然可以了解到,在宋代,足球是最受普遍歡迎的娛樂活動。“風流無過圓社”,“青春公子喜,自發土夫憐,萬種風流亭,圓社總為先。”《蹴鞠譜》中的這些記載就是證明。踢球之所以成為老少歡迎的娛樂,是因為這種娛樂既使人“精神爽”、“消長日”、“度永年”;又可起到強健身體、預防疾病的作用,即“健體安身可美”、“肥風瘦癆都罷”。“得此消閑永日,運動肢節,善使血脈調和,有輕身健體之功。”此外,還可以“善誘王孫禮義加”,即培養人的道德情操。在七百年前,人們對於足球運動的娛樂、健身和培養思想情操的作用,已有如此充分的認識,這對於足球運動的開展當然會起極大的腿進作用。
宋代的足球和唐代的踢法一樣,有用球門的間接比賽和不用球門的自打,但書上講的大多都是白打踢法。所謂“腳頭十萬踢,解數百千般”,就是指踢球花樣動作和由幾個花樣組成的成套動作,共有幾百個之多。《水滸全傳》上寫高俅陪宋徽宗踢球,“使了個鴛鴦拐”。駕鴦拐就是個花樣動作,是用左右外腳踝踢球。描寫高俅給宋徽宗表演踢球時,“那氣球似膘膠一樣粘在身上”。這就是指用頭、肩、背、胸、膝、腿、腳等不同的一套一套的踢技,使“球終日不墜”。由此看來,宋代的足球,由射門比準已向靈巧和控製球技術方麵發展。
宋代製球工藝比唐代又有提高,球殼從八片尖皮發展為“十二片香皮砌成”。原料是“熟硝黃革,實料輕裁”。工藝是“密砌縫成,不露線角”。做成的球重量要“正重十二兩”。足球規格要“碎湊十分圓”。這樣做成的球當然質量是很高了。當時手工業作坊製作的球,已有四十個不同的品種,每個品種各有自己的優缺點。製球工藝的改進,促進了踢球技術的發展;而製球手工業的發展又反映了社會需要量的增加。
關於我國古代的足球,除了有許多史籍的文字記載外,在一些文物圖象上也有反映。如登封縣少室石闕上有踢球圖,金代陶枕上有“女子踢球圖”,元刻《亭林廣記》上有蹴鞠圖,元代“足球紋銅鏡”,元錢選畫《宋太祖蹴鞠圖》等。這些文物圖象,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我國古代足球活動開展的麵貌。特別是“足球紋銅鏡”圖象,在研究元代足球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價值。
“足球紋銅鏡”現藏湖南省博物館。這是一件以體育活動為花紋的罕見珍品。銅鏡背麵浮雕的圖象,是一對青年男女對麵踢球,女子高譬笄發,作賜球狀。男子戴襆頭,著長服,半蹲膝,身稍前傾,作認真接球姿勢,小球介千起落之間,球身隱約可見爪棱狀痕跡,其形態十分逼真。
(五)明清足球的衰敗與滅絕
我國元以前史籍上沒有男女對踢足球的記載。到了元代,關漢卿等人的散曲中才記述了男女對踢足球的情景。但這種男女對踢,已不是雙方尋求自身的娛樂,而是以婦女踢球作為一種伎藝供他人欣賞。薩都刺《妓女蹴鞠》散曲中說:“畢罷了歌舞花前宴,習學成齊雲天下圓”。可見踢球和歌舞一樣,都是宴會上的伎藝。“占場兒陪伴了英豪”的婦女,大都是“謝館秦樓”、“鳴珂巷裏”的“絕色嬋娟”;“若道是成就了洞房惜王憐香願,六片兒香皮做姻眷。”可見踢球成了妓女娛客的手段。從“足球紋銅鏡”和元散曲中所反映的事實可知,元代踢球娛樂的社會性是大大縮小了,它不再是節日的活動內容,也不再是宴會上的節目,而是和**行為相聯係的娛樂。《明史》上記載,擁兵三吳、稱兵割據的吳王張士誠的弟弟張士信,“每出師,不問軍事,輒攜樗蒲(一種賭具)、蹴鞠,擁婦女酣宴。”可見踢球已和**樂連在一起。所以,朱元璋稱帝之後,傳下聖旨,嚴厲禁止軍人踢球。朱元璋的聖旨隻能禁止軍人踢球,但並不能改變足球的娛樂性質。被稱為明代社會百科大全的小說《金瓶梅》中,有一段描寫西門慶在麗春院看妓女李桂姐踢球的事:“西門慶正喝在熱鬧處,見三個圓社向前來打個半跪,西門慶平昔認的,一個喚自禿子,一個喚小張閑,一個是羅回子。因說道:‘你們且外邊侍候,待俺們吃過酒踢三跑。’西門慶吃了一回酒,出來外麵院子裏先踢了一跑,次教桂姐上來與兩個圓社踢。一個捎頭,一個對障,拗踢拐打之間,無不假喝采奉承,就有些不到之處,都快取過去了,反來西門慶麵前討賞錢,說:‘桂姐行頭,比舊時越發踢熟了,撇來的丟拐,教小人湊手腳不迭。再過一、二年,這院中似李桂姐這行頭,就數一數二,強如兩條巷董官女兒數十倍。”’上述描寫,也很能表明明代踢球的娛樂性質。
宋代的足球藝人,可以在皇宮的宴會中表演,也可以在城市的瓦子裏賣藝,,而明代的圓社卻隻能在妓院中娛客了。
明代足球的社會性,雖然逐步縮小了,但是,見於文物和史籍記載的資料,還是不少的。如明社重畫的《仕女圖》有蹴鞠場麵,《明宣宗行樂圖卷》中有觀鞠場景,明王圻《三才圖會》也有蹴鞠圖。到了清代,在史籍上有關足球活動的記載,就寥寥無幾了,象《紅樓夢》這樣一部封建社會的百科大全,書中隻有一次提到踢球,而且也隻有一句,即“可巧門上小廝,在甬路底下踢球。”隻有蒲鬆齡所寫的《聊齋誌異·汪士秀》中,有較長的關於踢球活動的描寫。該書中說:汪士秀是廬州人(今安徽省合肥市),父子都善於踢球。幾年前,父親在錢塘江中溺死了。汪士秀南遊洞庭湖,夜伯湖畔,思念父親之死,不能入睡。忽見湖水中出來五人,鋪一張大席在水麵,飲酒作樂。酒後拿出一個晶體透明的球來踢。汪士秀見那會踢球的老者象他父親,便坐起在舟中觀看。這時,恰巧那球落在他的身傍。汪士秀一時技癢,便起腳踢了回去,那老者見狀驚呼道:“這是我們家傳的流星拐踢法。”誰知汪士秀一腳踢的太猛,把球踢破了,霎時間湖上人球俱杳。原來那四人是魚精。他父親溺水被魚精拯救留作仆役,踢的球是魚膘做成。蒲鬆齡在寫球被踢破下落時,用了這樣一句來形容:“中有漏光,下射長虹,猶如經天之彗,直投水中,滾滾作沸泡聲而滅。”如果把這一句話移來形容我國古代足球發展的過程,是再恰當不過了。我國古代的足球活動,經曆了幾千年,在漢、唐、宋時代,曾經象彗星一樣,發出閃亮的光輝;後來,投入清代社會的水中,隻留下一點泡沫,終於滅絕了。
分析一下我國古代足球的興衰,尋找其滅絕的原因,大概育這樣幾條:從客觀的社會條件來說,宋代理學興起,社會上重文輕武,也輕視身體活動的娛樂。清王室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實行弱民政策,禁止人民練武和練身活動。戲曲小說的興起,社會娛樂範圍的擴大,相對地減少了踢球娛樂的興趣。從足球運動本身的發展來說,由直接的對抗比賽改變成間接的對抗比賽,失去了練武、練身、練意誌的特點,減低了足球運動的社會功能;由自身的娛樂活動轉變成供他人的娛樂活動,由社會的節日娛樂轉化為狎巷的宴飲娛樂,使足球運動的社會性愈走愈窄。這樣,在社會客觀原因的限製下,便不能不趨向滅絕。
我國古代足球在清朝中葉便滅絕了。但是,幾千年足球運動的影響,在人民中間並未完全斷絕。清代冰上足球的開展,是古代足球發展的一個旁係。我國北方民間還有踢石球活動。這些都可以說是我國古代足球運動的遺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