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二節 托馬斯·阿奎那論教育的目的與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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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學的角度來研究教育目的論,這是中世紀教育家的共同特點,但托馬斯·阿奎那的論述為我們提供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不同於以往教育家的視角。

一、托馬斯·阿奎那的教育目的論

托馬斯·阿奎那的教育目的論是建立在他的神性論和人性論基礎上的,或者說托馬斯·阿奎那是從上帝和人的關係方麵來論述教育目的的。

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上帝作為一種永恒的存在,是萬物存在的根基。如果對“存在”做進一步區分,則上帝的存在是一種“自有的存在”,而萬物的存在是一種“共有的存在”。“自有的存在”是最純粹的存在和存在自因,它賦予一切事物存在的活動,又是一切活動的原因。托馬斯·阿奎那指出:“上帝是全部的現實性,就其自身而言,他是不摻雜潛在性的純活動,就其與現實的事物關係而言,他是它們的緣由。”[5]“共有的存在”是一切事物共享的存在,是事物存在的共性。神學要研究的是關於“自有的存在”——上帝,形而上學研究的是“共有的存在”,但形而上學最終要歸結為神學,導致所要研究的上帝。

從神學與形而上學的關係來看,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形而上學是以不同的實體為對象來說明上帝與人的關係的。在他看來,實體可以分為三類,其中第一類是上帝,上帝是最高的實體,是純粹的、完整的和單一的實體。第二類是精神實體,是從上帝那裏獲得的,並使之成為現實的存在活動的實體。精神實體的本質是固有的潛能,它限製實體接受什麽樣的現實和多少現實。同時,由於精神實體不能完全接受純粹存在,而與上帝區別開來。另一方麵,由於精神實體沒有形式與質料的區分,又與有形實體區分開來。第三類實體為有形實體或物質實體。它由於受到潛在本質和潛在質料的雙重限製,所以比精神實體享有更少的完善性。

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人的存在與精神實體和有形實體的存在有密切的關係。人是由肉體和靈魂構成的有形實體,同時,人的靈魂又是單一的精神實體。這種單一的精神實體使得人保持著精神活動的純粹性和獨立性,它一方麵與肉體相結合,使人具有屬於自己的特性;另一方麵與肉體分離後,使人仍具有與上帝相溝通的能力。托馬斯·阿奎那說:“靈魂被肉體的質料個別化,在與肉體分離之後仍保持個別性……肉體不是靈魂存在的全部原因,但這一靈魂的存在與肉體有關。同樣,肉體不是靈魂個體性的全部原因,但這一靈魂的本性能與這一肉體相結合。”[6]因而,每一個靈魂按其本性適合於特定的肉體,同時,每一個人又都有自己與上帝相通的不朽的靈魂。每個人都是一個具有人性和特定個性的人。

那麽人性中的主要內容是什麽呢?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是人的理智。他認為,人與動物不同,人有一種稱之為“理智”或“理解”的能力。受亞裏士多德的影響,托馬斯·阿奎那認為人的理智有兩種活動。一種對非複合物進行思考以確定事物的簡單本質,例如什麽是人,什麽是動物。另一種則通過肯定或否定對複合物做結合或分離的判斷,例如對“貓在地席上還是不在地席上”進行判斷,“貓”和“地席”這兩個詞都被結合在判斷句中,但在肯定判斷中,在思想上是把貓與地席結合在一起的,而在否定判斷中,在思想上是把貓與地席分離開來的。托馬斯·阿奎那認為,人的理智的理解和思考活動是通過印象的抽象實現的。這表明理智活動以某種方式依賴於感覺經驗,但他又認為理智在抽象過程中具有非常積極、複雜的作用。理智主要有兩種能力,即主動理智和接受理智(也有人稱被動理智)。前者是指人從特殊的感覺經驗中抽象出的一般觀念的能力。後者指人保存和運用這些抽象出來的觀念的能力。他在《神學大全》中指出:“靈魂有一種稱為主動理智的能力,這是一種為了使某些東西現實地非質料化而對個別質料的各種限製進行抽象的能力。這同一個靈魂還有另一種接受觀念的能力,它被稱為能夠接受這樣一些觀念的接受理智。”[7]主動理智和接受理智是人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特征。托馬斯·阿奎那還認為,人的理智還能夠對人的道德行為產生重要的影響。由於人的存在是一種理智的存在,所以人的善和行為永遠依照理性。托馬斯·阿奎那十分重視人的理性的力量。他所強調的人的“理性”實際上是一種知識的表現,由此引出他對知識的重視,而對無知的鄙視。他認為,無知的人常常是一些愚蠢的人,盡管他們都非常想接近上帝,但是由於無知,所以他們必然不能為善。因為無論做什麽,若沒有實際智慧和知識,就沒有任何美德。整個道德所依賴的每一種基本的美德,都是用不同的方法把智慧和知識引入人們日常的行為的。理性、自由和個人的責任感是人性論的基本內容。托馬斯·阿奎那的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古希臘教育家的“美德即知識”主張,對於教育中重視道德教育和知識教育的結合具有重要的作用。

托馬斯·阿奎那關於上帝和人的關係的理解,關於人的理智的論述,奠定了其教育目的論的理論基礎。他的教育目的實際上是發展人的通往上帝神性的理智。在他看來,人是具有精神實體和物質實體的統一體,但無論是人的精神實體還是物質實體都是有局限的。因為人的精神實體有存在與本質的區分。人的物質實體不僅有存在與本質的區分,還有形式和質料的區分,區分越多的實體,對現實性的製約越大,其完善性越小。怎樣擺脫這種限製,增加完善性,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教育不僅要關注人的物質實體的需要,更要關注人的精神實體的需要,通過發展人的理智,引導人性趨向人類獨有的、自由的理**,使不朽的靈魂與上帝溝通,接受上帝的愛撫和指導,從而擺脫物質世界的各種限製,使人成為向往神性世界的人。總之,托馬斯·阿奎那的教育目的論來源於對上帝的完整性和完善性的認識,來源於對人性的有限性和不完善性的認識。當然,他也看到了人的理智的作用,看到了人向往上帝的可能性,從而賦予教育以崇高的使命,他一生的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也正是以此為出發點並展開的。

二、托馬斯·阿奎那的知識觀

托馬斯·阿奎那在論述教育目的的過程中,實際上也闡明了他的知識觀。托馬斯·阿奎那的知識觀概括地講,就是感性知識觀、理性知識觀和神性知識觀。

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感性知識是關於物質的事物的知識,或者說是人們通過感覺經驗認識有形物質所獲得的感性認識。感性知識可分為外感性知識和內感性知識,前者通過五種感官——視、聽、嗅、嚐、觸,由作用者對被作用者的物理影響造成。例如,通過視覺感官可以獲得對物體顏色和形狀的認識;通過聽覺可以獲得對聲音的認識;通過味覺可以獲得對氣味的認識;通過觸覺可以獲得對物體的粗細薄厚的認識等。在外感性知識中,針對有人因重視視覺的作用而提出的“視覺中心論”,托馬斯·阿奎那持批評的觀點。他認為,不應按五種感官或相應的感覺對象來劃分知識,而應按感官和感覺對象的結合做出區分。每一種感覺都是人感知外部物體的不同形式。按此劃分,人的觸覺器官以及通過觸覺獲得的知識是最重要的。因為觸覺的感官是人身體的全部,而不是人體的某一部分感官,而且觸覺感官還可以直接與可感物體相接觸,認識可感對象的形體。托馬斯·阿奎那“觸覺中心論”的提出,批判了傳統的隻注重隱喻、象征的有缺陷的教學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教育上的直觀教學和活動教學方法的思想基礎。內感性知識是指通過對事物的可感形式的認識而獲得的知識,它是依據某種精神作用,對外感覺獲得的關於事物的印象進行的再認識。它能在各種條件下,包括在事物不出現的情況下獲得對事物的全部的認識。例如,人不僅可以感知具體的事物,還能獲得對事物整體的認識,人不僅能認識當前的事物,還能夠通過想象保留對過去事物的感覺印象,或對過去的感覺印象進行回憶等。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外感性知識和內感性知識都是非常重要的,它為理性知識的形成提供了素材。

理性知識處於感性知識和神性知識的中間地位,它是對感性知識的抽象認識。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理性知識主要是哲學知識。哲學一般包括物理、數學和形而上學。物理學研究對象的特點是它們在存在上和概念上都依賴物質。數學研究對象雖然在存在上依賴物質,但在概念上不依賴物質。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在存在上不依賴物質,其主要的研究對象是上帝。這說明哲學有一部分知識是與感性知識相聯係的。針對當時一些神學家或把哲學與神學相混淆,使哲學成為神學的附庸,或用哲學代替神學,攻擊神學的正統地位的傾向,托馬斯·阿奎那對二者的關係做出了新的論述。他認為,哲學和神學有著共同的研究對象,如上帝、創世、天使、拯救等,但二者又有區別,哲學以理性認識它們,神學靠天啟認識它們,二者都是相對獨立的科學。因此,不能因為哲學研究神學而把哲學歸屬於神學,也不能因為神學依賴理性而降低神學的地位。哲學盡管從屬於神學,“是神學的婢女”,但哲學有其獨立的地位。托馬斯·阿奎那關於理性知識——哲學的論述,為認識理性知識與感性知識和神性知識的關係,特別是重新認識哲學的地位,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神性知識是托馬斯·阿奎那知識觀的重要內容。在他看來,神性知識主要是關於神學的知識。神學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自然神學,即作為哲學一部分的神學。自然神學以自然理性認識神學道理,如關於上帝的存在等。另一部分是教理神學,即作為神聖學問中的神學。教理神學是依靠天啟和權威來信仰的神學道理。因此,“哲學是由事實到上帝,神學是由上帝到事實”[8]。以往對“三位一體、化身、原罪”等教義是不能用理性來證明的,它屬於教理神學的範疇。盡管神學與哲學和其他科學有明顯的區別,但托馬斯·阿奎那沒有忽視這些科學的作用。在神學和哲學的關係上,托馬斯·阿奎那十分重視哲學對於神學的作用。他指出,“第一,我們可以用哲學證明信仰的前兆。在信仰的科學中必然有一些可用自然理性來證明的道理,如上帝存在、上帝是一等關於上帝和被造物的命題。信仰倡導這些被哲學證明了的命題。第二,我們可以使用哲學來類比信仰,比如,奧古斯丁在《論三位一體》從哲學家的學說中找出相似觀點來解釋三位一體。第三,我們可以使用哲學批駁反信仰的言論,顯示其錯誤和不必要”[9]。在處理神學與其他科學的關係上,托馬斯·阿奎那也宣稱,就知識的確實性來說,其他科學的確實性都來自人的理性,可能會有錯誤,而神學的確實性來源於上帝啟示,不會有錯誤。就知識的內容來看,神學更為高貴,因為神學所探究的主要是超出人類理性的至高無上的東西,而其他科學隻能涉及人類理性所能把握的東西。就知識的目的性而言,一般科學如政治學、軍事學隻是為了政治和軍事,而神學是為了永恒的幸福,具有崇高的目的。因此,“神學的原理不是從其他科學來的,而是憑啟示直接從上帝來的”。但是,托馬斯·阿奎那並沒有割斷神學與其他學科的聯係。在他看來,關於上帝存在的後天證明就離不開這些科學的知識。當然,他特別強調,“神學不是把其他科學作為它的長官而依賴,而是把它們看成它的下級和奴仆來使用”[10]。

總之,托馬斯·阿奎那的知識觀盡管體現了以神學知識為主導的思想,而且在論述神學知識與理性知識和感性知識的關係中,把理性知識和感性知識置於神學的統治之下,並用理性知識和感性知識為神學服務,這充分體現了托馬斯·阿奎那忠實於神學的一貫主張。但它也反映了兩個重要的思想。一是托馬斯·阿奎那開始重視感性知識的地位,重視利用現實的、物質的事物知識作為自己觀點的材料,客觀上,它為這一時期教育教學麵向現實和實際打開了通道。二是托馬斯·阿奎那試圖在哲學和神學方麵做出區分,試圖把神學中的哲學問題分離出來,劃分二者各自不同的研究領域,這為哲學走向獨立,走向世俗,與教育研究進行結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托馬斯·阿奎那的知識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傳統知識觀的重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