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一節 法國人文主義教育思想的社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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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國傳統的文化勢力一直較強,人文主義在法國遇到的阻力比在其他一些北歐國家要大一些,因此,盡管人文主義的萌芽在法國出現很早,但人文主義的真正發展卻較遲。

一、法國人文主義的產生

在中世紀,法國較之其他歐洲國家(包括彼特拉克來法國阿維尼翁教廷供職以前的意大利)對過去殘存下來的拉丁文化更感興趣,而且法國和意大利人文主義的接觸也很早,意大利人文主義之父彼特拉克在法國生活工作了很長時間。14世紀教皇駐地從意大利羅馬遷至法國的阿維尼翁,使得意大利和法國這兩個國家發生了密切的文化接觸,這種接觸對法國的一些文人產生了影響,表現在從1360—1420年,法國掌璽大臣公署的一些秘書過著“人文主義者的典型社會生活:他們熱心傳抄古典著作的手稿;互相交換模仿古代樣板的書信和詩歌”,然而這種影響沒有進而對法國的整個文化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到15世紀30年代以後,這些活動的勢頭衰退了,顯然沒有留下長久的效果”。[1]原因是這些秘書們重視的是古典文化中的修辭研究,這種技巧、技術性的東西不能對當時的文化價值標準產生影響,而意大利人文主義者更為重視的是古典文化中的價值內涵。法國人從古典文化中所得的隻是皮毛而已,故難成正果。雖然成熟的人文主義運動在如此薄弱的文化基礎上不可能發展起來,但由於古典文化研究在法國一直未斷,加上意大利又是法國的近鄰,法國宮廷文化較早就表現出對古代作家的興趣。從14世紀中葉起,國王的圖書館裏除了珍藏宗教文獻和騎士文學作品外,還增加了許多譯成法文的希臘和羅馬著作的手稿,包括亞裏士多德的《倫理學》《政治學》、李維的《羅馬史》、西塞羅的《論老年》《論友誼》等。除此以外,國王圖書館裏還藏有意大利早期人文主義者尤其是彼特拉克和薄伽丘的一些作品。

然而,翻譯古典作品並不能說明宮廷文化是人文主義性質的,因為按照人文主義的要求,翻譯古典作品應忠實於原文的思想內容,應有優雅的表現形式,而法國國王圖書館裏的這些古典譯著則是粗劣的意譯和改編,並無人文主義所要求的那種求真(內容)求美(形式)之精神。騎士文化在當時的法國的世俗文化中占據統治地位。法國宮廷將中世紀騎士文化複雜化、製度化,“騎士的愛情和詩歌,在法國的宮廷裏也變成了一種有計劃和有組織的製度。從14世紀末起,廷臣們設立了戀愛課程(cours d’amour),他們在正式集會上討論騎士儀態和戀愛的微妙問題,朗誦他們依照騎士戀愛詩的傳統風格寫作的詩篇。這些製度的目的在按照同一的模具鑄造宮廷所有成員——上至王公下至他的中產階級出身的秘書們的心靈”[2]。在這種宮廷文化的影響下,“由於當時的社會結構是如此大力支持墨守騎士時代的觀點和習俗”,法國15世紀文學的主流依然是騎士文學,例如,當時的作家拉·薩爾雖然已經見到過人文主義的意大利,但他在書中論述主人公的教育時,卻仍然主張通過馬上比武和宮廷戀愛對一個青年騎士進行訓練。不僅文學,曆史也受騎士文化的影響,法國國王路易十一的秘書們在他們編寫的《法國大編年史》中收容了中世紀許多騎士的傳奇故事。進入16世紀後,法國曆史的編纂才開始運用人文主義曆史學的原則。[3]

與世俗文化的騎士傳統相呼應的是大學裏占統治地位的經院主義傳統。“傳統的、煩瑣主義的求知方法已經足以適應該國文化界的口味”,“在1470至1520年的整個時期,學校教育一直固守舊日的傳統”,“舊教科書仍然與過去一樣流行”。[4]巴黎大學則是經院主義的頑固堡壘。巴黎是當時歐洲最大的城市,巴黎大學是一個巨大的國際學術中心,是歐洲主要的神學派別的所在地,絕大多數學者對於人文主義新文化沒有任何興趣。15世紀末巴黎大學內部也有激烈的爭論,但不是因為是否應該接受人文主義新文化而引發的爭論,而是經院哲學內部唯名論者與唯實論者之間的鬥爭。1474年唯實論者占了上風,結果唯名論的學說遭到官方的譴責和查禁。唯名論者並未因此而停止爭鬥,在他們的努力下,1481年官方終於把禁令撤銷了。此後,唯名論在巴黎大學稱王稱霸。不論是唯實論占上風還是唯名論占上風,學術空氣都不自由,而且這兩派都反對柏拉圖主義。正是意大利文藝複興後期興起的柏拉圖主義啟動了尼德蘭、德國和英國的人文主義運動,北歐的基督教人文主義與意大利的柏拉圖主義有內在的聯係。

盡管經院主義在大學中仍居統治地位,人文主義仍然逐漸向大學滲入,尤其在藝術院係中,人文主義的成分更濃厚一些。藝術院係在15世紀下半葉就開始聘請意大利學者來講授希臘語,蒂費納特(Gregorio Tifernate)從1456年到1458年、貝羅阿爾多從1476年到1478年、巴爾博從1484年到1491年、維泰利從1488年到1489年都在巴黎大學講授過人文主義之學。1476年希臘流亡學者赫爾蒙尼莫斯(George Hermonymos)來到巴黎大學講授希臘語,造就了一批才華出眾的學生,羅伊希林、伊拉斯謨、比代等人都是由他引導去學習希臘語的。但是,巴黎大學直到1508年才正式開設希臘語課程。法國學者羅貝爾·加圭安(1433—1501年)在巴黎的學術界比較有影響,許多逗留巴黎的外國學者,包括年輕的伊拉斯謨和許多意大利學者,都極願博得他的青睞。他曾是蒂費納特的學生,熱衷於古典文化,熱烈崇拜西塞羅,認為把人文知識和雄辯術結合起來,可以推動神學的進展。他在寫作中極力模仿意大利人文主義者的風格,在語法和修辭方麵造詣頗高。然而他的這種人文主義不反對經院哲學,不但不反對,而且在經院哲學的軌道之內利用人文知識為經院哲學服務。因此,這種人文主義對經院哲學的方法和體係並無顛覆作用,是一種皮毛的、膚淺的人文主義。15世紀末,巴黎的出版社除出版傳統的經院主義著作和騎士文學作品外,還出版了相當多的古典的和人文主義的原文作品。這些都表明,人文主義在法國的影響逐漸增強。但是,不應對之做過高的估價,“盡管法國與意大利相隔咫尺,在十五世紀的最後一二十年之前,巴黎的學者們一直輕視意大利的嚴重影響,不屑在他們的課程表中作任何重大的改變。不錯,在1450年以後,藝術係已經聘請少數意大利人文主義者去充當希臘語教師;有些人文主義的教科書已經代替了中世紀的拉丁文法;巴黎的出版社從1470年開辦起就刊印了一些人文主義方麵的書籍。但是,這些隻是次要的改革,並未影響任何院係的學習方向;大學生活的中心依舊是阿奎那派、司各脫派和奧康姆派之間的激烈論戰,以及很少變化的關於傳統的邏輯問題和形而上學問題的討論……在巴黎,正如在牛津一樣,在意大利人文主義開始運用古典學者對《聖經》的解釋方法,以及把注意力轉向古代遺產的神秘和宗教因素、為神學探索人文主義的途徑之前,對待意大利人文主義的冷漠態度是沒有改變的。在巴黎,堅冰也是在1495年左右被打破的”[5]。

堅冰是由勒費弗爾(Jacques Lefèver)打破的,打破堅冰的武器是基督教人文主義。勒費弗爾在意大利旅行時,結識了人文主義者波利蒂安和皮科等人,熟知了意大利晚期人文主義的精華,對佛羅倫薩的新柏拉圖主義甚感興趣,這種興趣使其神學研究有了一個與經院哲學不同的起點和方法,他對早期基督教作家著作的推崇、對《聖經》評論的熱衷、對中世紀經院哲學各學派傳統的反對、對亞裏士多德學說的新解釋(其目的是要使人們了解真正的而不是被中世紀評注家歪曲的亞裏士多德)、對徹底改革神學研究的熱情,都標示出他是16世紀早期法國最有才華的思想家。至此,法國的人文主義才真正產生並步入正軌了。

二、法國人文主義的發展

進入16世紀,法國的人文主義的發展就大步向前了。原因有四。第一,15世紀末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尤其是勒費弗爾的人文主義新神學(基督教人文主義)與經院神學的決裂,為法國人文主義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提供了良好的生長點。第二,對意大利的戰爭促進了法意文化交流。意大利由於經濟富庶和政治上的四分五裂,而成為歐洲列強角逐的場所。1494—1559年,法國和西班牙在意大利領土上進行了曠日持久的角逐。連年的戰爭雖然耗費了法國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卻促進了意大利人文主義在法國的傳播。[6]第三,法國國王弗朗西斯一世(Francis Ⅰ,1515—1547年在位)對人文主義文化的支持。他同英國的亨利八世一樣被人們譽為“人文主義國王”,他對法國人文主義的推動作用超過當時的巴黎大學,法國人文主義能成為一種文化運動,弗朗西斯一世功不可沒。第四,一些傑出的人文主義者的推動。法國人文主義運動在藝術、科學方麵建樹不大,其成就主要表現在神學、文學、哲學、曆史學和政治學等方麵,人文主義神學的代表人物是比代(Guillaume Budé,1468—1540年),文學的代表人物是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約1494—1553年),哲學的代表人物是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年),而曆史學和政治學的代表人物是博丹(Jean Bodin,1530—1596年)。這些傑出人物既是人文主義運動的產物,又是推動人文主義運動向前發展的動力。在他們的推動下,法國的人文主義的發展遂日盛一日,異彩紛呈。

人文主義教育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在弗朗西斯一世的推動下,大學裏設立了人文主義的課程;比代在弗朗西斯一世的支持下於1530年創辦了人文主義性質的法蘭西學院;古維亞(Andre Gouvéa)於1534年於波爾多(Bordeux)設立了人文主義性質的奎恩學院(College of Gugenne),這些對法國人文主義教育實踐推力甚大。法蘭西學院和奎恩學院成為法國人文主義學校的典範,蒙田就曾在奎恩學院學習過。法國人文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比代、科迪埃、拉伯雷、拉謨斯(Peter Ramus,1515—1572年)和蒙田等人。他們的教育思想各具特色,比代是法國人文主義教育思想的早期代表人物,其教育思想具有濃厚的基督教人文主義色彩,關注教育與政治的關係,與伊拉斯謨相像。科迪埃是奎恩學院的教師,其教育思想主要集中於教學法方麵,關注的教育問題比較微觀。拉伯雷、拉謨斯、蒙田的教育思想則洋溢著濃鬱的自由精神,這種自由精神的強勁是對法國文化教育中傳統勢力的保守與強大的反動。盡管國王積極扶持人文主義文化教育,盡管也建立了人文主義性質的法蘭西學院和奎恩學院,但傳統勢力依然十分強大,“大部分比較古老的學校繼續固守其陣地,瘋狂地反對一切新鮮事物的到來。然而,這種反對的結果再一次與其願望相反。為了彌補這種改革願望所受到的挫折,主要在學校之外,產生了一種教育的理想主義。在這種教育理想主義裏麵,個人自由的**,注定在歐洲教育思想中出現了”[7]。過分的壓製帶來了過分的激越,拉伯雷、拉謨斯、蒙田的教育思想盡管各不相同,但都反映了這種理想主義的追求。其中,拉謨斯的教育思想對法國大學教育的改革具有直接的針對性。

拉謨斯出身貧寒,12歲時到巴黎大學給一位有錢的學生做私人仆從,21歲時成為大學的教師。他提出了一個令人吃驚的論點:“亞裏士多德所說的一切都是錯誤的。”他真正反對的,不是亞裏士多德的學說本身,而是經院主義把亞裏士多德樹為權威這種做法。他對經院主義視亞裏士多德為權威不滿,對人文主義者視西塞羅、昆體良等人為權威也不滿,他認為人應有自由思考的權利,不應不加選擇地求教於權威。他的激進的思想遭到了巴黎大學當局的反對,他的課有三次被勒令停講。後來他到了學術空氣比較自由的法蘭西學院主持雄辯術和哲學講座,1551年他成為法蘭西學院的院長,可以比較自由地進行一些教育革新。拉謨斯反對空疏無用的知識,他的教育革新的指導原則是講求實用,其目的在於使各種知識付諸實踐,教師所教、學生所學的東西都應該與生活現實相聯係,不能事事求教於、依賴於古人,例如,他認為應當參照語言的實際運用來研究文法,必須通過對事實的直接調查研究來探討物理學。他指出經驗是一切知識的源泉,學生應了解他周圍的世界而不是隻學習書本上的教條。他要求擴大大學的學科範圍,認為不應隻重視三藝即文法、修辭、辯證法的教學,還應重視四藝即算術、幾何、天文學和音樂的學習。他重視數學方法的意義,認為純數學和應用數學都很有價值,這對笛卡兒影響很大。拉謨斯信奉加爾文教,在1572 年法國天主教與新教的激烈衝突中,拉謨斯被迫害而死。

在法國,人文主義文化教育的發展會遇到如此強大的阻力,是與法國將天主教定為國教分不開的,而法國將天主教定為國教又是與君主專製製度的加強相關聯的。同英國國王一樣,在中世紀法國國王的權力也受到兩個方麵的製約,一是封建貴族,一是以教皇為首的天主教會。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年)削弱了封建貴族的勢力,加強了國王的權力,但國王的權力尚不十分穩固。1464年法國一些大封建領主結成軍事同盟反對國王,經過10餘年的鬥爭,到1480年時國王徹底挫敗了這些封建地方勢力,封建貴族對國王已不能構成威脅。與英國相比,法國國王很早就企圖控製教會,1438年查理七世發布敕令《國事詔書》,賦予國王在法國境內以高於教會的明確權力。詔書規定,教士大會和修道院有權選舉主教和修道院院長,但明確容許國王和貴族可以提出和推薦候選人,因此這很容易造成一種變相的強迫,即不得不選舉國王和貴族所推選的候選人。這種規定實際上使法國的教會成為國王的禦用教會而不是教皇的教會,國王控製了教會的人事權。《國事詔書》還規定,任何宗教案件不經下級法庭初審不得上訴至羅馬,從而限製了羅馬教廷在法國的司法權;同時還規定,取消給羅馬教廷的年貢。《國事詔書》引發了教皇與法國國王的鬥爭,結果國王取得勝利,1516年法國國王弗朗西斯一世與教皇利奧十世簽訂波倫亞條約,規定法國大主教、主教等職務都由國王任命,法國教會收入的大部分要交付國王,少部分交給教皇,這樣,國王實際上成為教會的首腦,教會成為王權的馴服工具。但法國國王的教會是天主教會而非新教教會,宗教改革興起後,法國國王站在羅馬教廷一邊而不是新教一邊。

法國教會是天主教性質的,而經院主義則是天主教會的理論基石,因此,法國國教的天主教性質使經院主義勢力強大,以致它可強力與人文主義抗衡。路德和加爾文宗教改革影響到法國以後,人文主義的發展又多了一層阻礙,傳統勢力將古典人文學科看作與新教教義結盟,而新教在法國天主教會和法國國王看來無異於洪水猛獸,這樣,阻礙人文主義運動就又多了一個難得的、對人文主義極具破壞力的理由。如此看來,不論宗教改革前還是宗教改革後,人文主義在法國的發展都是頗為艱難的。由於國王是法國天主教會的領袖,國王對人文主義的支持也是有限度的。

16世紀法國的主要曆史事件是持續不斷的宗教戰爭,這場戰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國王的權力,也對法國人文主義者尤其是蒙田和博丹的思想產生了重要影響。

16世紀初,宗教改革思潮在法國開始傳播,路德教和加爾文教相繼而至,相比較而言,加爾文教傳播更廣,城市市民和農民貧民都迫切要求宗教改革,許多城市紛紛出現加爾文教團體。法國國王弗朗西斯一世看到新教的傳播對王權十分不利,便開始迫害新教徒,1540年頒布“懲治異端條例”,1549年還成立了專門懲治加爾文教徒的法庭。然而新教徒卻有增無減,16世紀40年代特別是50年代以後,許多大貴族也接受了加爾文教。1559年,法國在與西班牙爭奪意大利領土的戰爭中失敗。法國新教貴族企圖乘意大利戰爭法國國王戰敗、王權衰落之機,仿效德國新教諸侯,在法國沒收教會財產,割地稱雄與王權相抗衡。這些改奉加爾文教的法國大貴族稱為“胡格諾貴族”。1562年胡格諾貴族一方和天主教貴族一方爆發內戰,史稱“胡格諾戰爭”,這場戰爭一直持續至1594年。戰爭給法國造成極大破壞,致使經濟殘破,財政空虛,民生凋敝,政局不穩,農民起義不斷擴大,城市貧民的**也日益加劇。舊教貴族、新教貴族和富有的新興資產階級都感到隻有建立強大的專製政權,才能使社會穩定,才能使他們的自身利益切實得到保護,因此在16世紀90年代初,他們先後轉向擁護王權,從而結束了混戰。1598年4月,法國國王亨利四世頒布“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為法國的國教,已沒收的天主教會土地和財產一律歸還;胡格諾教徒得到信仰和傳教的自由,有權召開自己的宗教會議,在擔任國家官職上享有與舊教徒同等的權利。“南特敕令”是交戰雙方妥協的產物,它使一度動搖的法國王權重新得到恢複和鞏固。王權的加強在當時是有曆史進步意義的,博丹於1576年8月發表《國家論六卷》一書,熱情地為君主製辯護,他倡導宗教寬容,要求結束宗教戰爭。

博丹認為有三種國家形式,即君主製、貴族製和民主製,“主權掌握在一人手中、整個人民被排除在主權之外的國家是君主製;主權掌握在全體人民或多數人手中的國家是民主製;主權掌握在聯合成集團的少數人手中、並由這個少數向人民中的其餘部分(無論是作為整體還是作為個人)發號施令的國家是貴族製”[8]。博丹認為君主製是最合時宜的政治形式。他把君主製又分為三種,古代的或東方的“暴君”的君主製、中世紀以封建製為基礎的“領主的”君主製和“王權的”君主製。博丹所推崇的是王權君主製,他認為王權君主製是一種權力得到良好實施、行政管理有條不紊的政治體製。在王權君主製中,君主不是占有財產和農奴的領主,也不是專製性地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的君王,而是按照公正準則進行統治的人主。君主不等於國家,由於國家是一個複雜的組織,即使在王權君主製下,君主也不直接去實施什麽,而是一切由司法、行政機構承擔。如果國王想以合法方式進行統治,就應該通過司法、行政機構行使權力。“在這種政治前景中,博丹關於行政政府的論述便成為一種為天主教徒和胡格諾派教徒能接受的製度化解決方案”,國家不再是哪一個教派的,國家維護的是公共利益、共同利益,為此,應強化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包括稅收、教育等)的管理。博丹在此構建的是現代世俗國家的初始框架,對於解決當時的宗教戰爭問題極富建設性。

與博丹的進取意識和入世精神相比,蒙田則像一個旁觀世事的隱士,他和博丹一樣都是血腥的法國宗教戰爭的見證人,但博丹提出富有建設性的政治方案力求解決衝突,蒙田因憎惡所見到的紛爭和仇殺而在其精神上的隱居世界中尋求一個避難所,他對世事的反思是深邃的,充滿著理性的光輝而非宗教的偏執,具有濃鬱的世俗精神。他的懷疑主義和犬儒主義對經院哲學具有毀滅性的消解力,對新的文化價值的形成具有強有力的催生作用,但同時也具有濃厚的消極悲觀情調。“帶著逃避現實和失望情緒的蒙田哲學恰當地標誌了法國文藝複興的結束。但是盡管蒙田態度消極,他為人們所做的好事比大多數他的同時代人多得多……不但是他的嘲笑有助於撲滅殘酷無情地鎮壓女巫的烈火,他的懷疑學說的影響在反對普遍的狂熱行為和為以後更為大度的寬容鋪平道路方麵起著不小的作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