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三節 [埃及]塔哈·侯賽因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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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哈·侯賽因(Taha Hussein,1889—1973)是埃及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1889年,他誕生於埃及南部明亞轄區的一個小社區。埃及自1882年被英國占領後,遭到英國殖民者的殘酷掠奪和統治,廣大人民更加貧困。塔哈·侯賽因的父親是一位小公務員,收入微薄,家庭負擔沉重。正是在這種境況下,塔哈·侯賽因度過了他的艱苦的童年,並於6歲時不幸雙目失明。他在鄉村學校學習了多年之後,出於對追求知識和真理的強烈願望,克服重重困難,於1902年前往開羅並進入古老的愛茲哈爾大學學習。1908年,塔哈·侯賽因深感愛茲哈爾大學傳統教學方法的缺陷,遂轉入新建的具有阿拉伯民族主義特征的國立大學。在這裏,他廣泛接觸了伊斯蘭文明、古埃及文明、阿拉伯文學、東方史等領域,並於1914年獲博士學位。隨後,他又被送到法國的索邦大學深造,攻讀社會學、心理學等新學科,1918年獲該大學博士學位。

1919年,塔哈·侯賽因回國。當時埃及爆發了反抗英國殖民統治的鬥爭,並於1922年宣布獨立。塔哈·侯賽因被聘在國立大學任教的同時,也熱情地關注和參與了充滿民族主義活力的文化活動和民族獨立事業。1928年,他被任命為民族大學文學院院長。由於他在政治、文化和教育方麵的積極活動和貢獻,在1942年被任命為教育部文科顧問,並同時擔任亞曆山大大學校長。1950年1月至1952年1月,他出任埃及教育部長。此後他一直在開羅大學擔任教授,至1973年逝世。

塔哈·侯賽因的著作頗豐。在教育方麵,他除寫有《埃及教育的未來》這一專著外,還發表過許多論述教育問題的論文和演講。他的教育思想理論和實際活動,是和埃及謀求國家的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曆程密切聯係的,並對埃及的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的教育的建立和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一、論教育的民族特性

在長期遭受外國殖民統治的埃及,探尋和維護其文化教育的民族特性,是埃及許多有識之士共同關切的重要課題。作為政治和文化教育活動的積極參與者和領導者的塔哈·侯賽因認為,首先必須認真審視和決定埃及文化的民族特性的基本內涵,以便為埃及教育的總體框架奠定基礎。

埃及是一個有悠久曆史的國家。塔哈·侯賽因認為,構成埃及民族特性的文化淵源有3個方麵:一是埃及古老的曆史,這是它的民族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它的文化教育的支柱之一。他說:“隻有建立在從前的永恒埃及的基礎上的新埃及才會有所發明,才會具有創造力……基於這一原因,隻有從埃及那久遠的曆史中我才能思索埃及教育的未來。”[16]二是埃及與古希臘文明的聯係,這是埃及文化的第二大支柱。三是伊斯蘭教和阿拉伯語言。它們在埃及受到了熱烈的接納,對埃及影響很大,構成了埃及文化的第三大支柱。在塔哈·侯賽因看來,在思考埃及的民族特性時,必須看到埃及文明和地中海文明以及歐洲文明的密切關係。

在埃及人民爭取徹底實現獨立和自由的民族主義的背景下,塔哈·侯賽因指出,首先是要堅信自己的民族文化的特性,但又不能僵化地對傳統文化抱殘守缺。他主張以一種新的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來理解新時代各民族的生活及其關係,並將歐洲的現代文明成果引進埃及。他既拒絕響應偏執的伊斯蘭民族主義的召喚,也不讚同狹窄的泛阿拉伯民族主義。他認為,在全麵地思考和規劃埃及文化教育的特征時,既要堅持埃及古老曆史文明的基礎,又不要排除對伊斯蘭教和阿拉伯遺產以及現代歐洲文明的借鑒和接納。

塔哈·侯賽因認為,埃及文化的顯著特征之一是它的民族統一性,這也應當成為它的教育的民族特性的主要表征。因此,他強調指出,教育特別是普通教育的目標之一,就是要促進民族統一的實現。他認為,教育是使國家本身實現民族統一,使民族意識到自己有責任捍衛自己的自由和獨立存在的權利的手段,是國家能夠使民族得以生存並維護其存在的唯一手段。正是通過教育,國家才得以保持基本統一的民族遺產,並讓這些遺產一代代傳承下去。所以,學校教育必須讓每一代人學習本國統一的民族遺產,培養他們的社會和民族歸屬感。

由於學校特別是初級學校的多樣性,如有公立學校、私立學校、教會學校和外國僑民學校等,這對民族統一性可能產生一定的威脅。對此,塔哈·侯賽因主張國家應對各種學校實行標準化管理,並將民族遺產的統一性及其代代相傳這一要求貫徹到學校教育的目標和課程內容中去,充分體現教育的民族特性和民族利益。他甚至呼籲取消各校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的差別,如果這種差別有損於民族統一、社會和諧及埃及的特征。

埃及民族的另一特征,在塔哈·侯賽因看來,是在埃及存在著一種人道主義文化。這種文化是埃及古老、和平與持久的特性的一部分,它深植於埃及人民的心中,鼓舞和引導人們反對壓迫,排除黑暗,追求獨立和自由,走向光明。這種人道主義文化不但教育著曆代埃及人,也深深地影響著非埃及的阿拉伯人。埃及民族的教育無疑應傳承和發展這種文化。

此外,塔哈·侯賽因還指出,必須重視教育對民族文化的雙重作用,即一方麵要通過教育對文化的傳承來保護文化;另一方麵,又要通過教育對文化的豐富和更新來發展文化。也就是說,既要教育人們了解自己民族文化的特點,並注意保護其民族特性中的永恒部分,又要教育人們了解自己周圍世界的變化,並適應這種變化,發展民族文化。

二、論教育的目的

目睹長期處於殖民統治下的埃及人民不僅過著貧困的生活,而且還受到各種壓迫,特別是農村居民更是陷於深沉的苦難之中,塔哈·侯賽因認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所有的埃及人都獲得民主、自由和平等的生活。

他曾對人類社會的不平等提出嚴厲的指控。他說:“在權利和責任以及接受今生今世降臨到我們頭上的利益和負擔方麵,我們生來都是平等的。當壓迫者騎在人民頭上的時候,應當由我們自己把他們拉下來;當暴君出現的時候,應當由我們自己把他們趕走。”[17]他認為,盡管曆史可能把人們分為窮人和富人,盡管天性可能在能力和才幹方麵把人們區別開來,但他們都是人。因此,領袖和統治者們、貴族和主人們那種高人一等的觀念,必須被人與人之間平等的信念所取代。然而,平等的實現,是與民主、自由緊密聯係的。沒有民主和自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塔哈·侯賽因強調指出,從教育上看,隻有不僅提供為所有人接受的普及初等教育,還能提供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才能使埃及真正實現民主。他斷言,任何與無知共存的所謂民主,都是以謊言和欺騙為基礎的。如果說權力來自人民,那麽他們必須得到受教育的機會,因為權力決不能產生於無知。一個民主社會中的教育,應為一切人謀求民主。同樣,無知和自由也是不相容的。隻有通過教育使人們充分意識到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其同胞的權利和義務時,才有真正的自由。

不論是在埃及處於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還是在取得獨立後的重建和發展時期,塔哈·侯賽因都曾表明,要使埃及成為民主、自由、平等的國家,要在埃及建設一個經濟、軍事、文化上強大的社會,固然需要一支強大的軍隊,進步的民族經濟,並實現科學、藝術和文學的獨立,但如果沒有發展的教育和知識,便什麽也不能實現。他認為,基礎奠定於教育和文化,力量來自於教育和文化,繁榮溯源於教育和文化。“實現所有這些目標,隻有一條途徑,一條唯一的途徑,即把教育建立在牢固的基礎之上。”[18]

基於上述對教育目的和作用的觀點,塔哈·侯賽因強調學校教育應重視學生的全麵發展,學校既要使學生的身體和智力得到發展,還要使“他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要把他們培養成為“有責任感的公民,有益於自己的社會,不辜負民族的信任……接受訓練去保衛民族和建立安全與正義,使他們有能力取得成功並追求更美好的生活”。[19]他還堅持認為,應該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理解力、判斷力和鑒賞力,發展學生有益於個人和民族的才能,以使他們成長為對個人和對國家都有用的人。

據此,塔哈·侯賽因還對各級學校的目標提出了建議。他主張,初等學校不僅要為學生就業做準備,還要為學生的全麵發展和將來成為良好的國家公民奠定基礎。中等教育作為初等教育的延伸,不僅是為青年人能過上體麵而有益的生活或進一步接受高等教育和大學教育做準備,還要達到在與外部世界的關係中保持獨立和國內自由基礎上的民族統一。高等教育則要為學生在高級公共機構就業做準備,使他們成為有文化素養的人。高等教育當然要重視學術研究,但不能脫離現實生活。總之,塔哈·侯賽因認為,所有的教育機構都不應當是單純傳授知識和培養智力的地方,還應該培養具有維護國家獨立和確保民族中所有成員的平等、自由和社會正義能力的人。因為隻有這樣的人才能在文化知識基礎上建設民主社會的現代文明。而且,他們將不僅關心自己國家的安全和穩定,也關心全人類的和平與發展,關心世界的進步與繁榮。

三、論發展教育是國家的神聖職責

塔哈·侯賽因強調指出,教育既是維護民族統一、國家獨立以及建設民主社會和現代文明的重要手段,那麽,國家和政府的決策者就應當賦予教育最優先的地位。他認為,教育同國家安全是一致的。對此,他曾頗有見地地論述道:

“當我們要求發展教育和普及教育的時候,我們不是要取悅人民,也不是要向他們提供什麽可有可無的東西。不,我們要求的是使他們享有最基本的權利,擁有他們應得的最起碼的東西。人們對適當教育的需要並不亞於國家對強大防務力量的需要。人們不僅受到外部掠奪成性的外國列強入侵的威脅,也受到內部愚昧無知的威脅。愚昧無知破壞了人們的道德和物質環境,使他們受製於外國人的領先知識。如果邊界後方的人們都是愚昧無知的,如果他們沒有能力開發自己的土地和各種資源,沒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生活,沒有能力通過自己在科學、哲學、文學和藝術方麵對人類進步做出貢獻而贏得外國人的尊重,那麽,即使埃及擁有強大的軍隊保衛其領土和邊界,也不能確保其真正的獨立。”[20]

為了確保實現國家所規定的教育目標,塔哈·侯賽因早在20世紀40年代就提出了國家指導教育的問題。他呼籲國家不僅要對各種教育加強指導和監督,還應為各級學校確定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並督導其實施。教育部理應成為負責監督全國教育的唯一的國家機構。

塔哈·侯賽因雖強調國家對教育的指導和監督,但他並不主張隻能由國家興辦學校而反對學校的多樣性。他認為,在不影響培養學生的民族性格的前提下,應當支持個人、組織和私立部門建立學校。為了有利於全體公民都受到教育,社會共同辦學的方式是可取的。塔哈·侯賽因不但提出這些主張和呼籲,而且在他擔任教育部長期間,曾努力將這些理念付諸實踐。例如,號召社會各方麵的力量資助教育事業,特別是鼓勵私營企業為發展教育做貢獻。

為了使全體公民都受到教育,塔哈·侯賽因認為應堅持免費教育的原則。根據埃及的實際情況,首先,國家有責任實施免費的初等義務教育,因為初等義務教育不僅是真正的民主生活的基本支柱,也是社會生活的基本支柱。至於中等和高等教育雖不是義務的,也不可能對所有進入中等和高等學校的人實行免費,但每個人都有權利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這不但符合民族利益,也有助於實現真正的民主。所以國家至少應當對貧困學生上中學提供免費條件。他甚至說,為埃及人提供教育同允許他們得到陽光,得到他們呼吸的空氣和飲用的尼羅河水一樣,都是天經地義的。他的這些主張和觀點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們曾讚揚他為“空氣和水部長”。他在1950年和1951年頒布的關於普通中等教育和技術教育的法規中就強化了免費提供這兩種教育的原則。他為在埃及實行免費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呼籲和努力,無疑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並由於1952年7月革命和1971年憲法的製定而得到實現。該憲法確立了在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的各個層次上及所有國立院校實行免費教育的原則。

國家要發展教育,當然需要一定的經費。對此,塔哈·侯賽因強調說,國家無疑應該籌措必要的教育經費,就像它為國防籌措所需的資金一樣;國家也要把教育開支放在重要地位。他讚同國家征收教育稅,並呼籲禁止各種資金浪費;要求在許多方麵節省開支,把錢用到教育事業上來。他還呼籲對教育經費的開支加強管理和引導,使教育經費的使用更加合理和適當。

四、論教師

塔哈·侯賽因在《埃及教育的未來》一書中用專章論述了教師問題。他認為必須充分認識教師的重要作用。他強調,任何良好的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都需要優秀的教師去創造性地實施,才能實現其教育目標。何況教師的任務不僅是向學生灌輸知識,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訓練指導他們的思維,使他們成為正直的人。實際上是人們把培養子孫後代的重任都委托給了教師。

塔哈·侯賽因是教師的權利和地位的積極辯護者和維護者。他斷言,必須尊重教師和教師職業,高度重視教師的地位,信任他們,增加他們的工資,並為教師提供社會、經濟和醫療保障。這不僅是為了使他們能滿足自己生活和工作上的物質需求,也是為了表明他們的工作的重要性。隻有當教師自己感到滿足和自信時,他們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並得到學生的尊重。

由於教師負有光榮而重要的使命,並受到人們的高度信任和尊重,教師自己也必須熱愛教師工作,應像父母般地關懷學生,以認真的態度教育和培養學生。塔哈·侯賽因誠摯地勸導說,如果教師把兒童看成自己為了生計而不得不擺弄的原材料,那麽他自己也就成了工具,就失去了對自己職業的真正理解和熱愛,失去了對自己的職業應當得到的尊重和信心。換言之,如果教師成了工具,學校成了工廠,學生成了原材料,那麽教育也就將失去它至關重要的生命、愛和活力。

也正因為這樣,塔哈·侯賽因呼籲要重視教師培訓。他特別指出,應把小學教師的培訓提到與高等院校教師的培訓同等重要的地位,應該規定隻有完成中學課程的學生才能進入培養小學教師的師範院校接受培訓。他堅決反對那種認為隻要能夠熟記教科書的人便可從事小學教師工作的觀點,主張小學的教師和管理者都必須取得“教師許可證”。

對於中等教育的教師,塔哈·侯賽因認為應由在大學獲得第一學位後又繼續在專門的院校取得教育學文憑者充任。他甚至提出,為使中等教育教師在專業領域有較深的造詣,應要求他們獲得碩士學位。他還呼籲教師與大學保持聯係,以便繼續深造,並獲得更高學位。在塔哈·侯賽因看來,良好的師資培訓製度是發展教育,保證教育質量的一個重要條件。

塔哈·侯賽因除對上述有關埃及的重大教育問題做了重要的論述外,還主張延長義務教育的學製,呼籲為完成掃盲學習的人提供繼續教育,要求重視體育等。由於他急切地希望“看到埃及揭去了無知的麵紗,沐浴在知識和學習的光芒之中;看到在埃及把教育帶給了所有的人……”[21],因此他的有些觀點在提出時可能帶有一定的超前性。但總的來說,他的許多教育見解和思想,不僅對埃及的教育發展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即使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教育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