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經典作品集(全十冊)

明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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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聊齋誌異》)

《聊齋誌異·郭安》記的是真人真事,不是鬼狐故事,沒有任何誇張想象,藝術加工。

孫五粒有個男傭人。——孫五粒原名孫秠,後改名柏齡,字五粒。孫之獬之子,孫琰齡之兄,明崇禎六年舉人,清順治三年進士。曆任工科、刑科給事中,禮部都給事中,太仆寺少卿,遷鴻臚寺卿,轉通政使司左通政使。孫家一門顯宦,又是淄川人,和蒲鬆齡是小同鄉。在淄川,一提起孫五粒,是沒有人不知道的,因此蒲鬆齡對他無須介紹。但是外地的後代的人就不知孫五粒是誰了,所以不得不嚕蘇幾句。——這個男傭人獨宿一室,恍恍惚惚被人攝了去。到了一處宮殿,一看,上麵坐的是閻羅王。閻羅看了看這男傭人,說:“錯了!要拿的不是此人。”於是下令把他送回去。回來後,這男傭人害怕得不得了,不敢再一個人住在這間屋子裏,就換了個地方,住到別處去了。

另外一個傭人,叫郭安,正沒有地方住,一看這兒有空屋子空床,“行!這兒不錯!”就睡下了。大概是帶了幾杯酒,一睡,睡得很實。

又一個傭人,叫李祿。這李祿和那被閻王錯勾過的男傭人一向有仇,早就想把這小子宰了。這天晚上,拿了一把快刀,到了空屋裏,一看,門沒有閂,一摸,沒錯!哢嚓一刀!誰知道殺的不是仇人,是郭安。

郭安的父親知道兒子被人殺了,告到當官。

當時的知縣是陳其善。

陳其善是遼東人,貢士。順治四年任淄川縣知縣。順治九年,調進京,為拾遺。那麽陳其善審理此案當在順治四—九年之間,即一六四七—一六五二,距現在差不多三百三十年。

陳其善升堂。

原告被告上堂,陳其善對雙方各問了幾句話。李祿供認不諱,是他殺了郭安。陳其善沉吟了一會,說:“你不是存心殺他,是誤殺。沒事了,下去吧。”郭安的父親不幹了,哭著喊著:“就這樣了結啦?我的兒子就白死啦?我這多半輩子就這一個兒子,他死了,我靠誰呀?”——“哦,你沒有兒子了?這麽辦,叫李祿當你的兒子。”郭安的父親說:“我幹嘛要他當我的兒子呀?——我不要,不要!”——“不要不行!退堂!”

蒲鬆齡說:這事兒奇不奇在孫五粒的男傭人見鬼,而奇在陳其善的斷案。

(汪曾祺按:孫五粒這時想必不在淄川老家。要不然,家裏奴仆之間出了這樣的事,他總得過問過問。)

濟南府西部有一個縣,有一個人殺了人,被殺的那人的老婆告到縣裏。縣太爺大怒,出簽拿人,把凶犯拘到,拍桌大罵:“人家好好的夫妻,你咋竟然叫人家守了寡了呢!現在,就把你配了她,叫你老婆也守寡!”提起硃筆,就把這兩人判成了夫妻。

濟南府西縣令是進士出身。蒲鬆齡曰:“此等明決,皆是甲榜所為,他途不能也。”——這樣的英明的判決,隻有進士出身的官才作得出,非“正途”出身的縣長,是沒有這個水平的。

不過,陳其善是貢生,不算“正途”,他判案子也這個樣子。蒲鬆齡最後讚歎道:“何途無才!”不論由什麽途徑而做了官的,哪兒沒有人才呀!

一九九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