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沈從文是現代中國文學的大師。
他的一生很富於傳奇性。
他是鳳凰人。鳳凰是湘西(湖南西部)一個偏僻邊遠小城。小城風景秀美,人情淳樸,但是地方很落後野蠻。統治小城的是地方的駐軍,他們把殺人不當回事。有時一次可殺五十人,到處都掛的是人頭。有時隊伍“清鄉”(下鄉捉土匪),回來時會有個孩子用小扁擔挑著兩顆人頭。這人頭也許是他的叔父的,也許就是他的父親的。沈先生就在這小城裏過了十幾年“痛苦怕人”的生活。
沈先生有少數民族血統。《從文自傳》裏說:“祖父本無子息,祖母為住鄉下的叔祖父沈洪芳娶了個苗族姑娘,生了兩個兒子,把老二過房作兒子。”這個苗族女人實是沈先生的祖母。沈先生說:“我照血統說,有一部分應屬於苗族。”後來沈先生在填寫履曆表時,在“民族”一欄裏填的就是苗族。
也許正是因為他有少數民族血統,對他的成長產生很大影響:身體雖然瘦小,性格卻極頑強。
沈先生從小當兵,在沅水邊走過很多地方。
“五四運動”的浪潮波及到湘西,沈從文受到民主、自由思想的影響,他想:不成!不能就這樣糊裏糊塗地活下去。於是一個人冒冒失失地闖進了北京(當時叫北平)。
他小學都沒有畢業,連標點符號都不會,就想用一枝筆打出一個天下。他住在酉西會館(清代以前,各地在北京都有“會館”,免費供進京應試的舉子居住)。經常為找點東西“消化消化”而發愁。北京冬天很冷(冷到零下二十幾度),沈先生卻穿了很單薄的衣裳過冬。沒有錢買煤,生不起火,沈先生就用棉被裹著,堅持寫作。
(香港的同學,你們大概很難想象這種滋味!)
他真的用一枝筆打出了天下。從二十年代初到四十年代末,他寫出了幾十本小說和散文,成了當時在青年中最受歡迎的作家之一。
沈從文熱愛家鄉,五百裏長的沅水兩岸的山山水水,在他的筆下是那樣秀美鮮明,使人難忘。
他愛家鄉人,他愛各種善良真實的人。他從審美的角度看家鄉人,並不用世俗的道德觀念對他們苛求責備。他說他對農民和士兵懷了“不可言說的溫愛”。他寫水邊的妓女,寫多情的水手。他特別擅長寫天真、美麗、聰明、純潔的農村少女,創造了一係列農村少女的形象:三三、翠翠、天天、蕭蕭……。
他的敘述方法是多樣的,試驗過多種結構式樣。可以全篇用對話組成,也可以一句對話也沒有。
他是一個文體家。他的語言是很獨特的。基本上用的是以普通話為基礎的口語,但是摻雜了文言文和方言。他說他的文字是“文白夾雜”。但是看起來很順暢,並不別扭。有的評論家說這是“沈從文體”。這種“沈從文體”影響了很多青年作家。
一九四九年以後,沈先生忽然停止了寫作,轉而從事文物研究。他在文物研究上取得很大的成績,出了好幾本書。於是我們得到一個優秀的物質文化史的專家,卻失去了一個無與倫比的天才的偉大作家。關於沈先生的轉業,我曾寫過一篇《沈從文轉業之謎》,可參看。
汪曾祺
一九九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