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一道魅影
從飯店出來,林宥整個人都笑不出來了。
原本以為,一頓飯也就花個千八百,沒料到,一頓飯下來,吃了他一個月的工資。
於淼也沒想到會這麽貴,她本想宰林宥一頓,卻實在覺得不好意思,偷偷給林宥轉了一半的餐費。
把於淼送回家,林宥一個人開車在大街上逛。
也不知道,此時的張若一和姚風闌在幹嘛,他多少有些杞人憂天。
明明自己還沒有一個女朋友,卻偏偏要惦念姚風闌的“女朋友”。
林宥沒有什麽意識地竟然把車開到了慈大校園。
把車放在停車場,林宥看著來來往往從圖書館走出來的學生,有些失神。
校園的一切,對他來說都那麽的陌生,他再也不是從前在學校叱吒風雲的林宥了。
時間一點點逼近十點,馬上就是寢室關門的時候了。
林宥抽了一支煙,煙滅,他也準備回去了。
就在他啟動車子,即將要離開之際,一個黑色的影子在不遠處一閃,進到了樹林中。
如果在平時,林宥可能也不會放在心上,可畢竟最近慈大校園發生了這麽多條命案,這不得不讓他提起了懷疑的心。
他從車上下來,悄無聲息地也跟在那到背影之後,鑽進了樹林裏。
慈大的這片樹林後麵,就是發現屍體的那條河道。
雖然這條河是在慈大的校園裏麵,可它卻是一條環城河,連通的是整個慈山市區內部的水運係統。
在慈大校園找到的那個女屍,也不一定就是真正發生在慈大內的,或許也可能是從其他地方把屍體衝過來的也說不定。
過了十點之後的大學,一切都顯得如此靜謐,連呼吸聲都變得如此多餘。
林宥悄然地跟在那影子的後麵,穿過了樹林,直達河道。
河道貫穿慈大東西方向,而那道影子進入的這個位置,恰好在中間。
這裏唯一有區別的就是,通往南北方向有一個很別致的小橋。
曾經,這裏是很多情侶約會的最佳地點,不知道多少男生在這裏拿下了那些美女們。
林宥屏住呼吸,把身影隱藏在一棵大樹的後麵,朝著外麵的小路四下張望,還在尋找剛才的那個影子。
很快,他犀利的目光就找到了那個人,他似乎並沒有注意到身後有人在跟蹤,繼續往前走,手裏還拎著一個破袋子,拖在地上,發出刺耳的聲音。
林宥悄無聲息地跟了上去,他倒是要看看,這個人究竟是要做什麽!
那人拖著破袋子上了橋,從橋的這邊走到另外一邊,又進入到那邊的樹林中。
橋另外一邊的樹林完全沒有人跡,即便是白天的時候,也不會有學生往那邊去。
在林宥上學的時候,就有謠傳,說另外一邊的樹林裏到處都有墳包包,那邊都被陰森森的氣氛籠罩著,更為赫人。甚至還有謠傳,說那邊“鬧鬼”。
當時,林宥對這消息就嗤之以鼻,畢竟他這個無神論者,根本不相信有鬼的存在,但即便是他不相信,也從來都沒有去過。
沒想到,現在為了追查案情,他竟然要去到學校的“禁地”。
跟隨著那個人的腳步,他也緩緩進入到了那片從來沒有踏入過的地方。
隨著和他的距離越來越近,林宥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上,不知道他究竟是要做什麽。
在淒慘的月光照耀之下,幽暗的樹林裏顯得更加陰森可怖,尤其是在林宥還不知道前麵那個人是幹嘛的,更是提心吊膽。
林宥這並不是膽量小,隻是正常人對未知事物的從內心的一種莫名恐慌。
幾乎是要走到靠近學校院牆的位置,那個人停了下來。
林宥趕快躲在了樹後麵,繼續觀察。
隻見,那個人從一棵大樹後麵,竟然拿出了一把鐵鍬,隨後,就聽見“欻欻”的聲音,他竟然挖起坑來!
林宥就知道這小子一定是沒做好事兒,於是悄無聲息地逐漸靠近。
就在他已經距離那人有不到兩米遠的位置,林宥終於看清楚了。
從破袋子裏麵竟然露出了一隻女士的涼鞋來!
鞋並不是主要的,主要是,那雙鞋裏麵,還有一隻慘白的腳丫子!
林宥頓時把心提了起來,摸了摸腰間的槍,掏出來,輕手輕腳地走到他的身後。
林宥把槍抵在了那男人的腰上:“不許動!”
那男人頓時停住了手上的動作,鬆開了鐵鍬,舉起雙手。
“我不動,你別誤會,我什麽都沒幹過!”他戰戰兢兢,慌慌忙忙地解釋著,“我這袋子裏的東西是撿回來的,不是我弄的!我發誓!”
林宥並沒有掉以輕心,他拿出手銬,把那男人雙手反銬住,然後一腳踢開了他身邊的袋子,一條小腿赫然地從裏麵掉了出來。
“就這,你還說不是你幹的!?”林宥冷哼著,把槍揣進腰間,“你叫什麽?幹嘛的?說說,你準備好編造的故事吧。”
“不是,真不是你想的那樣,不是我幹的!我就怕被別人誤會,所以才半夜過來處理掉!”他慌亂地解釋著,“這東西,是我在河道裏撿的,本來想著把這東西再丟回去就是了,可沒想到今天又來了警察帶走了一個屍體,我害怕,所以……”
“所以就換了地方,埋屍?”林宥幫他解釋,“那你說說,你是怎麽發現這東西的?具體位置指給我看。”
他急慌慌地就要朝著河道走,林宥一把抓住了他的脖領子,另外一隻手拎著地上的破袋子,和他一起往河道的方向去。
他一邊走,一邊說:“我叫李強,也是這個學校的學生,不過我家庭貧寒,所以都利用課外時間撿破爛去賣,換點生活費啥的。發現這條腿的那天晚上,就是慈大頭一天發現屍體的那天夜裏,當時我被嚇壞了!”
他說話的語氣很激動,走路也快了起來,這些表現,林宥看著還都很正常。
李強繼續往下說:“本想著就這麽扔在河道裏算了,總會有警察發現的,可當時我也是傻了,把裝著那條腿的袋子拎了上來,還用手揉 搓過,上麵都有我的指紋痕跡了。並且,在不小心之下,我劃破了手,還有我的血跡,我怕洗脫不了嫌疑,所以把這玩意兒藏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