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拜占庭帝國的教育實踐和思想
一、承繼古典傳統——拜占庭教育的主要特征
(一)繼承、保存和傳播古典文化的世俗教育體係
溯本求源,拜占庭教育的基礎植根於羅馬帝國時期,與羅馬帝國東部的教育有著密切的連續性。因此,為更好地、完整地了解拜占庭教育,有必要追溯到羅馬帝國遷都君士坦丁堡之時。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移都君士坦丁堡後,把教育作為國家一項重要活動。他認為,帝國要充滿生機地長存下去,至關重要的是要保持羅馬帝國的傳統。他指出,“堅持古代的傳統是未來時代的準則”[2]。而達到這一目標,必須依靠教育。為補償戰亂給文化教育事業帶來的損失,他慷慨資助教學活動,鼓勵學者到君士坦丁堡講學。君士坦丁首先恢複了停止已久的由政府支付公共教師薪金的傳統,隨後,又頒令做出具體規定:豁免公共教師一切賦稅和勞役;不可強占公共教師的房屋駐紮軍隊;任何人必須尊重公共教師;任何人不得傷害公共教師或對他們提出起訴;按時付給公共教師薪金。君士坦丁強調,這樣做的目的是“使他們能夠順利地教許多人學習人文學科”[3]。君士坦丁以後的幾個皇帝繼續遵循和貫徹了這一振興教育的政策。
君士坦丁等人一係列獎掖文化振興教育的做法,極大地促進了帝國東部,尤其是君士坦丁堡世俗教育的繁榮,大批學者由帝國西部來到了君士坦丁堡。如果說公元前3—2世紀末希臘化影響羅馬帝國時,眾多學者由東部進入羅馬城,其聲勢猶如潮水一般,那麽,這次湧入君士坦丁堡的學者,景象恰似回潮。君士坦丁堡同文化名城雅典、亞曆山大、安提阿、貝魯特等,成為帝國文化教育中心。
狄奧多西二世(Theodosius Ⅱ,408—450年在位)統治期間,於425年首創君士坦丁堡大學,延攬全國各地著名學者來校任教。學校共開設31個講座,其中希臘語10個,拉丁語10個,羅馬演說術3個,智者派學說5個,法學2個,哲學1個,學生修業5年。學校坐落於宮廷附近,狄奧多西二世將藏書達12萬冊的宮廷圖書館附設給了學校。君士坦丁堡大學一時竟成為全國最大的教育機構,尤其是529年雅典學園關閉後,它成了拜占庭學習和研究古典文化的中心。
七八世紀,拜占庭內部舊有的奴隸製已經解體,封建製尚未確立,軍事貴族之間連年混戰,人民起義連綿不斷。拜占庭東部各省相繼被崛起的阿拉伯帝國占領,進入多瑙河南岸的保加爾人和斯拉夫人屢犯拜占庭北疆。處於內憂外患打擊下的拜占庭,文化教育事業普遍衰落。國家舉辦的教育事業銷聲匿跡了,著名的君士坦丁堡大學幾度中斷。
9世紀中葉,封建製度在拜占庭初步形成,國家政權相對穩定。869年,帝國政府重建君士坦丁堡高級學校。這標誌著拜占庭世俗教育擺脫了困境,古典教育再次步入繁榮。著名哲學家、數學家利奧(Leo)被任命為校長。學校開設哲學、修辭學、幾何學、天文學和語言學等講座。利奧親自主持哲學講座,其他幾個講座由他的兩位老師以及得意門生執教。後來學校又陸續增加了數學、音樂、文法、法律、醫藥等科目,聘請著名學者講授。學校很快成為全國古典教育和古典研究中心。慕名前來求學者,不僅有拜占庭各地青年,而且還有一些阿拉伯和西歐青年。
君士坦丁九世(Constantine Ⅸ,1042—1055年在位)統治期間,再次下令重組君士坦丁堡大學,把學校分成法學和哲學兩院,任命著名學者希菲林那斯(Xiphilinus)為法學院院長。君士坦丁九世注重法學教育,旨在培養國家急需的官吏和律師。為此,法學院著重實用知識的傳授,凡到該院學習者,必須受過基礎教育。學生畢業後,要進行專門司法學習。哲學院院長由學高望重的巴塞羅斯(Psellos)擔任。巴塞羅斯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學者,他諳熟哲學、修辭學、文學、算術、幾何學、音樂、天文學、法學、醫藥學等學科。在巴塞羅斯主持下,哲學院成為拜占庭哲學和其他世俗學問的研究中心,聲譽日隆,西方的塞爾維特人、東方的阿拉伯人以及北非各地青年紛紛前來就學。
13世紀初,十字軍發動第四次東侵,矛頭直指拜占庭。1204年,十字軍攻占君士坦丁堡,對君士坦丁堡大肆劫掠。大量古代藝術珍品被運往歐洲,藏書宏豐的君士坦丁堡圖書館被付之一炬。古典文化蒙受浩劫,古典教育在拜占庭幾乎絕跡。1261年,米凱爾八世(Michael Ⅷ)收複了君士坦丁堡,隨即在君士坦丁堡掀起了一場“巴列奧王朝複興運動”,即對古典文化的複興。皇帝米凱爾八世親自製訂計劃,恢複拜占庭教育。他委任政治家兼學者阿可諾波利(G. Acnopolites)重振拜占庭教育。阿可諾波利親授數學和亞裏士多德哲學。直到十四五世紀,較之鄰國,拜占庭教育仍保持相對發達的水平,國家對教育依然關注,政府繼續控製和資助公共教師。
值得一提的是,拜占庭在國家舉辦的教育事業中,繼承了羅馬帝國時代的傳統,重視法學教育。不僅因為政府需要大量懂得法律知識的官員,而且,由於拜占庭工商業發達,尤其是君士坦丁堡地處交通要道和商業貿易中心,來往商旅絡繹不絕,商業糾紛訴訟案件頻頻發生。因此,拜占庭人特別重視繼承和研究羅馬法律。前已談及,君士坦丁堡大學自成立之日起,便設立法學講座,貝魯特等地也設有國辦專門法律學校。查士丁尼時期(Justinian,527—565年在位),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掀起了宏大的法學學術運動。這一運動和查士丁尼的立法活動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查士丁尼雄心勃勃,極力擴張疆土,企圖恢複昔日羅馬帝國的版圖。為統一民心和法度,他於528年任命一專門委員會,致力編纂一部完備的法典。534年,這一工作最後完成,法典總稱《民法大全》,共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理匯要》《法學總綱》和《法令新編》四部分,是歐洲曆史上第一部係統完備的法典。
法典編纂完畢後,查士丁尼為使法律廣為眾人知曉和遵行,達到加強統治的預期目的,大力推行法學教育。他在君士坦丁堡和貝魯特等城市創建和重組法律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5年。第一年上半年學習《法學總綱》,隨後三年半裏,研習《法理匯要》,第五年學習《查士丁尼法典》。由於《民法大全》卷帙浩繁,教師常選擇重要章節輯成教材。查士丁尼以帝王之尊親自為教科書撰寫序言,並欽命專門教授講解。教學方法大致是,教師列舉相同或相似的法案,比較法理學家不同的觀點,學生之間展開爭論,最後教師闡述自己的見解。
在拜占庭世俗教育體係中,除國家舉辦的世俗教育體係外,私人講學占據著非常重要的位置。各城市中私人講學之風盛行,學者們私立學校,招生授業,繼承了古代希臘羅馬的教育傳統。因學生須繳學費,隻有“父母擔負起學費的兒童才能接受教育”[4]。
私人開設的學校在程度和教學內容等方麵不盡相同。他們有的開辦初級學校,具有蒙學性質,其學生學習內容包括正字法、文法初步知識和算術初步知識。教科書多采用希臘化時代的注釋,也有拜占庭人編寫的教科書。《荷馬史詩》備受青睞,教師常常要求學生整段背誦,甚至記誦全詩。因此,當時在拜占庭凡是受過教育的人都非常熟悉《荷馬史詩》。11世紀女作家科慕寧(Comnena)在她的曆史作品《亞曆塞傳》中,66次引述《荷馬史詩》的內容,極少在引文前加上“荷馬雲”之類的詞句,否則,會給人以畫蛇添足之感。初級學校一般也將有關《聖經》和基督教教義的知識列為教學內容。
中等教育機構為文法學校,教學內容以古典知識為主,以古代希臘優秀作家的作品為藍本,采用希臘化時期或拜占庭人的注釋。也有許多學者開設學校,專門講授較為高深的知識。前麵提及的著名學者利奧就是通過向私人教師求教的方式來提高和完善其修辭學、哲學和數學等方麵的知識的,他在擔任君士坦丁堡大學校長之前,也曾從事私人講學。
私人講學是拜占庭傳遞古典文化的重要方式,即使在七八世紀拜占庭教育步入低穀時,私人講學也從未中斷過。尤其是11世紀,由於拜占庭私人講學之風達到極盛時期,受過教育的人數激增,“具備讀寫能力的人,並不能顯示出比同時代人格外優越”[5]。文書行業已不是以往那樣高貴的職業,而成了普遍習見的行業。一位失業的作家曾被人勸告道:“靠抄寫謀生吧……做個抄書匠吧!”[6]
(二)神學為體、古典知識為用的教會教育體係
4世紀初,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取得了合法地位,基督教勢力迅速膨脹。可是,到4世紀中期時,基督教教會仍沒有提出一個明確的教育政策,更談不上建立係統的基督教學校和形成完善的基督教教育理論。不過,此時,帝國東部的希臘教父已經開始著書立說,闡述有關基督教的教育問題。按照希臘教父的理解,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上接於神的教民,教育的首要職責是讓教民虔誠讀經而信仰上帝。因而,聖經和基督教教義必然是基督教教育的核心內容。但是,這一時期的教父們繼承了早期希臘教父們的傳統,強調神學為體的同時,並未貶斥古典知識,而是主張古典文化知識,特別是希臘哲學,作為基督教教育的輔助來論證和闡明神學問題。他們甚至主張年輕的基督教教徒要接受係統的古典知識教育。這與西部教會敵視和排斥古典世俗文化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在這種思想影響下,東派教會對古典文化抱有極大的寬容態度,始終采取吸取和利用的原則。
東派教會的主要教育場所有修道院學校、座堂學校和堂區學校。修道院學校源於基督教修行製度。東派教會修行製度的特點是提倡善行,注重祈禱、讀經和生產勞動,反對苦行主義。為了很好地閱讀《聖經》,東派教會強調對修道士實施教育,規定年輕的修道士都應學習閱讀。9—10世紀,宏大的修道院運動風行於拜占庭,修道院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各地,規模較大的修道院均專門附設學校。修道院的學習內容主要是《聖經》和基督教教義,也兼有修辭學、哲學等較高深的古典學科。
座堂學校也是教會開辦的高級學校,致力於神學研究和教學,培養教會高級人士。座堂學校一般附設於都主教和大主教所在教堂。6—l1世紀是座堂學校在拜占庭境內發展的高峰時期,各大教區競相設立座堂學校。680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的主教公會上,東正教發布教育通諭,規定任何教士都可以把子侄或其他男親屬送到座堂學校或修道院學校讀書。座堂學校的主要學科雖是神學,但也傳授某些古典世俗學科,作為學習和研究神學的基礎和輔助。因此,學校教師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神學學科教師,另一類是世俗學科教師。座堂學校培養出來的“護教士”們,大多擅長雄辯,熟悉希臘哲學思想,能用哲學觀點來解釋一些宗教問題。6世紀創辦的君士坦丁堡大座堂學校,是拜占庭曆史上最著名的座堂學校。它存在時間也比較長,始終與世俗的君士坦丁堡大學相頡頏。凡到該校任教者,都要經過嚴格的考核,最後由君士坦丁堡教區牧首斟選確定。學校設立固定神學講座,每個講座圍繞一個專門宗教課題,例如設有《福音書》《使徒書》《詩篇》等講座。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習基督教經典著作。除神學講座外,還有固定的哲學、文法、修辭學講座。當時教會權威人士薈萃於此,著書立說,主持講學,傳播和闡述基督教教義與神學原理。這所學校不僅是教會學校最高學府,而且成為拜占庭帝國基督教神學研究中心。
東派教會比西派教會更早地關注一般基督徒子弟的學校教育問題,也比西派教會更早地提出教士應承擔教師職責的問題。早在381年君士坦丁堡召開的宗教會議就頒布敕令,在城鎮和鄉村建立學校,免費教育兒童。529年威桑教會會議,明令“所有教區的神甫,須接納未婚男女青年進入教堂,教導他們唱讚美詩,上宗教課,學習基督律法,以便使他們有可能成為接班人”[7]。采用這種方式,教區的每個教堂逐漸兼具了教育兒童的職能。680年召開的君士坦丁堡宗教會議,再次頒布通諭,指示城鎮和鄉村的教士要開辦學校,基督教徒可以送子弟入校學習,並要求教士們不得強索學費或其他報償,除非家長自願酬謝。從以上幾個文件可以推斷,拜占庭較小的城鎮和鄉村,已有教士開辦的堂區學校,麵向世俗兒童,教授一些讀寫基本知識和基督教教義。
二、巴西勒和克利索斯托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一)巴西勒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巴西勒(St. Basil,約329—379年)出身於小亞細亞一個顯貴的基督教家庭,受家庭影響,篤信基督教,早年接受了係統的基督教教育。青年時代到君士坦丁堡和雅典接受古典教育,曾一度準備從事律師職業和做雄辯家。回到家鄉後,正值基督教修行主義風靡東派教會,巴西勒與一批誌同道合者共同創辦修行會團,建立修道院,從此獻身修道院生活。基督教的修道院製度最早產生於東派教會,巴西勒是集體修行的積極倡導者,力主將修道院製度和教會兩者調和起來,並製定了一整套修道院製度,為東派教會修道院的發展奠定了組織和製度上的基礎。拜占庭修道院製度基本上一直沿用著巴西勒所定的那套方針辦法行事。巴西勒特別強調修道士的教育。他規定年輕的修道士應置於年長修道士的管理下,學習閱讀。閱讀的內容和順序是先掌握字母、音節,讀認單詞,然後學習格言和小故事,直至可以閱讀《聖經》。讀經、禱告和工作是每位修道士每天必修的功課,巴西勒還主張把修道院的教育對象擴大到世俗兒童身上,隻要父母同意,就可以把他們的子弟送到修道院接受教育。
在論述基督徒教育問題時,巴西勒堅持神學是整個教育的王冠,《聖經》是全部教育的核心,但巴西勒並沒因此貶斥古典知識教育,把古典知識排斥在教育內容之外。相反,他認為,古典知識不僅同基督教教義無衝突,而且有助於純潔青年的靈魂,培養青年的道德情感。他曾說,“荷馬的所有詩歌,是頌揚一種善行”[8]。故而,巴西勒鼓勵年輕的基督教徒不僅要鑽研《聖經》和基督教教義,而且要求他們學習古典文學、哲學和曆史等知識。他身體力行,將自己的學生送到摯友、著名修辭學家利巴尼斯(Libanius,約314—393年)門下,接受係統的古典教育。但是,在學習古典知識方麵,巴西勒認為,不能全盤接受,要有所取舍。取舍的重要依據看是否增益青年的道德情操。巴西勒為指導青年學習古典作品,專門撰寫《致告青年如何有益地閱讀健康作品》一文,建議青年有所選擇地學習古典作品。他舉例,青年應從詩歌中學到揚善貶惡的品行,以滋養趨善的心靈。對詩歌中描述的良言善行,要盡情效仿;反之,濁語惡行,要像《奧德賽》中所描寫的人們害怕聽到海妖的歌聲一樣,堵上耳朵,“免得在欣賞美麗詞句的愉悅時,不理智地接受了一些錯誤的思想,恰似吃下摻著毒藥的蜂蜜”[9]。
(二)克利索斯托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克利索斯托(Chrysostom,約347—407年)出生於安提阿,青少年時期接受傳統教育,曾研習修辭學、哲學和法學。370年,克利索斯托受洗入教,並於397—404年擔任君士坦丁堡教區最高首領牧首一職。他長於布道,擅於辭令,有“金口”之譽。克利索斯托所處時代,正是基督教蓬勃日上的時期。但是,在羅馬帝國東部,所謂異教勢力十分強大,特別是395年東西羅馬帝國分裂以後,反映在教育上,基督教會雖已開辦了學校,但是為數寥寥,遠不能適應基督教的發展。廣大基督教徒麵臨著一種選擇,要麽將子弟送入世俗學校,要麽做個目不識丁的基督教徒。西派教父普遍認為,寧可選擇後者,以避免“異教”文化褻汙兒童的靈魂。克利索斯托則完全無懼於此,主張把兒童送到世俗學校學習古典知識。
為防止兒童進入世俗學校學習古典知識的時候“失去完整的靈魂”,忘卻基督教信仰,克利索斯托指出,最為積極有效的方法是把家庭作為堅定的基督教教育場合。他宣稱,在拜占庭“每一幢房屋就是一所教堂”[10]。父母應承擔起教育子女的職責,“在搖籃期就開始教育他,把良好的規矩銘刻於他心中,使任何人無法塗抹掉它們”。這樣,兒童“像打上印記的蜂蠟”[11],不用再擔心他們接受古典教育時,汙染純潔的靈魂。為此,克利索斯托專門撰寫了一部題為《父母撫養子女的正確方法》的著作,來探討基督教徒子女家庭教育問題。全書共90章,最後一章還涉及女童教育問題。
克利索斯托認為,父母在家庭中給予兒童最基本的教育是學習《聖經》和教父作品。他指出:“對《聖經》的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12]《聖經》是道德教育的基礎,對於兒童未定型的靈魂,《聖經》可以提供最適當的思想和行為準則。他從《舊約》中選取了7000條語錄,從《新約》中選取了11000條語錄,作為兒童學習《聖經》的內容。克利索斯托把兒童的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重視培養兒童的道德品質。在這點上,他讚同古代羅馬道德教育傳統,希望父親擔當起兒童的導師,通過實際生活實施道德教育。例如,對兒童反複灌輸道德準則,不厭其煩地通過示範來形成兒童的品性;用鼓勵或獎勵來維護正確的行為;用沉默或不高興的表情以示反對,等等。克利索斯托的理論中雖然沒有教鞭和棍棒的位置,但是,他強調紀律仍是必要的,尤其父親應嚴格監察兒童的行為,避免其受到周圍不良環境因素的影響。克利索斯托把兒童的頭腦比作一座城市,視、聽、聞、觸的感官是城門,為保持“城市”的清潔,必須小心把守“城門”。為此,兒童禁止進入戲院和公共浴池,因為那裏有對年輕人不良的、過分的刺激;兒童不得跟“下賤”的奴隸接觸,家庭奴隸必須嚴格挑選,以免兒童沾染上不良的行為。克利索斯托也坦言,無論如何預防和教育,兒童肉體中都存在著邪惡的欲望,並隨時有爆發的可能。他寫道:“醫學手冊告訴我們這種欲望在15歲以後同暴力相關,我們如何才能攔住這匹野馬呢?我們要做些什麽?要怎樣束縛住這匹野馬呢?”[13]克利索斯托認為,除非依靠《聖經》禁令,否則不能遏止肉體邪惡的欲望。
巴西勒和克利索斯托作為東派教會希臘教父的代表人物,他們的教育主張代表了東派教會人士的教育觀點和傾向,反映了拜占庭早期基督教教會對教育的態度,一直影響了拜占庭教會的教育實踐。
三、利奧和弗提烏斯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一)利奧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利奧是9世紀拜占庭著名的哲學家和數學家,關於他的生卒年代說法不一,大約生於790年,卒於869年。他於840—843年曾任希臘帖薩洛尼卡(Thessalonica)地區大主教。利奧早年在君士坦丁堡接受初級教育,按照當時拜占庭世俗教育的通行做法,學習讀、寫、算、文法、詩歌等一些初步知識。青少年時代,他遍訪君士坦丁堡名師,接受修辭學、哲學和數學等方麵教育。有一段時期,利奧在拜占庭境內四處訪問著名修道院,搜羅古代典籍,常常隱居山林之中,如饑似渴地汲取古典文化營養。為了渴求知識,增益學識,他也曾遠足歐洲各國遊學。無奈歐洲大陸正值基督教教會一統天下,壟斷了文化教育事業,世俗文化遭受了史無前例的浩劫。利奧形容歐洲大陸是一片智力荒漠,見不到任何知識的綠洲,歐洲大陸的文教狀況令他大失所望。
利奧返回君士坦丁堡後,立誌振興古典文明。他設立學校,招生納徒,傳播古典知識。由於利奧學識淵博,學校很快吸引了一大批學生。9世紀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國之間戰爭頻繁,利奧在前線擔任官員的一位學生被阿拉伯人俘虜。當時,阿拉伯帝國處於阿拔斯王朝統治時期,政治比較穩定,經濟發展,文化昌盛。哈裏發延攬人才,獎勵學術,興辦文化教育事業。利奧的這位學生偶然參加了哈裏發舉辦的宮廷學術沙龍,他的歐幾裏得幾何學造詣使眾多的阿拉伯學者和哈裏發折服,利奧也因此聲名遠播阿拉伯帝國。哈裏發求賢若渴,以帝王之尊親筆致信利奧,特準利奧的學生攜信回到君士坦丁堡,邀請利奧到阿拉伯帝國講學。拜占庭皇帝聞聽此事,對利奧禮遇有加,欽定利奧擔任君士坦丁堡公共教授職位,並撥出專門場所和資金,聘請利奧主持講學。後來,哈裏發又專門致信拜占庭皇帝,懇請利奧到巴格達講學,信中寫道:“勿以宗教之歧異,國土之不同,而拒餘之請。對於友朋,固應盡其友誼。果如所請,餘將報君以黃金百兩及永久之聯盟與和平也!”[14]終因拜占庭皇帝不忍割愛,哈裏發未能如願以償。9世紀中期,利奧被任命為君士坦丁堡大學校長,在他主持下,君士坦丁堡大學重新成為拜占庭學習和研究古典文化的中心。
利奧非常推崇古典文化,他本人學識淵博,通曉古代希臘哲學、幾何學、天文學、修辭學、音樂、代數等學科,尤其對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著作研究造詣頗深。利奧認為,拜占庭世俗教育的主要任務就是向人們傳授古典知識。從流傳下來的利奧的一些日記片斷,我們可以看到他極力主張向學生傳授廣博的古典知識。利奧指出,學生學習古典知識的捷徑就是大量地閱讀和研究古典原著,這些原著既包括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的哲學著作,也包括其他一些著名學者的修辭學、幾何學和天文學等原著。他本人整理和編寫的《希臘文集》是學生學習希臘語知識的基礎和入門教材。利奧甚至鼓勵學生學習一些實用科學知識。作為一名數學家,他精通機械學,是拜占庭名聞遐邇的能工巧匠。利奧為拜占庭皇室設計製造了許多機械器具。據一位西方使節描述,在拜占庭皇帝寶座前陳設著由利奧設計製造的鳥獸銅器,旋轉按鈕,一隻隻鳥兒可以發出悅耳的鳴叫聲,伏在地上的銅獅子搖頭擺尾,發出陣陣吼聲,皇帝的寶座也可以隨意升降。據說,拜占庭由首都君士坦丁堡通向各地的烽火報警係統也是由利奧發明設計的。
(二)弗提烏斯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弗提烏斯(Photius)是9世紀拜占庭文化複興運動中最活躍的人物,在拜占庭古典研究曆史上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關於他的生平,沒有詳細準確的記載,一般認為,他生於810年,卒於893年,出身於拜占庭一個顯赫的家庭,叔父曾任君士坦丁堡教區牧師。弗提烏斯從小在君士坦丁堡接受良好的學校教育,師從過利奧。成年後,弗提烏斯在拜占庭政府和教會中擔任過要職。855年,他被委任為拜占庭常駐阿拉伯帝國的使節,858—867年和878—886年,兩度擔任君士坦丁堡教區牧師。他擔任君士坦丁堡牧師期間,極力強調按照希臘哲學觀點和方法來論證神學,把希臘文化作為基督教教義、禮儀、習俗等方麵的基礎,加劇了東西教會之間的歧異。有關他的教學活動,流傳下來的資料甚少,隻有一些零星的資料記述過他曾擔任過宮廷教師,也應聘在君士坦丁堡大學講過學,更多的時候是在家中設學招生,傳授知識。前麵提及的“斯拉夫人的使者”西裏爾和美多迪烏斯兩兄弟就是弗提烏斯的得意門徒。弗提烏斯學識淵博,除精通神學外,諳熟哲學、修辭學、文學、曆史、數學、聲學、醫藥學、地理學等,是一位百科全書式學者。時人稱譽他“在幾乎世俗學問所有的分支上,超過了所有同時代的人,堪與古人媲美”[15]。弗提烏斯家中定期舉辦各種沙龍,邀請著名學者參加,有計劃地閱讀和討論古典名著,涉獵範圍很廣。弗提烏斯的府邸遂成了君士坦丁堡的學術中心。
弗提烏斯生活的時代是拜占庭古典教育再次呈現繁榮的時期。但是,由於七八世紀戰亂的影響和拜占庭境內多民族文明的交流和融合,古典知識失去了往昔的純正,希臘語、拉丁語中的外來語和俚語日益增多,詞義和詞性發生了諸多的變化。麵對新情況,弗提烏斯竭力主張維護古典知識的純正性。他指出,繼承和傳播古典知識,必須首先維護古典傳統,保證知識的規範化。為此,弗提烏斯下大力編纂希臘語和拉丁語詞典。他編纂的《詞典》(Lexicon)是一部詞條相當完備的希臘語詞典,詞典中收集詞匯之多,在拜占庭曆史上是空前絕後的。
弗提烏斯是保存、傳播和學習古典文化的積極倡導者,他本人學習和研究領域幾乎涉及了古代希臘羅馬的每一個學術領域。弗提烏斯藏書宏豐,收集了大批的古代希臘羅馬典籍。他的著作《典籍廣覽》(Bibliotheca),被史學界看作拜占庭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典籍廣覽》是一部評論性書籍,共包括280章,幾乎涉及了古代希臘羅馬的每一位經典作家的作品。它每提及一本古代典籍,先簡要介紹作者的個人傳記,隨後點評書籍內容,對每本書點評長短不一,從兩行到70頁不等。這部著作成為後人了解拜占庭文化和古代希臘羅馬典籍的重要史料。
四、巴塞羅斯和希菲林那斯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一)巴塞羅斯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巴塞羅斯(Psellos)出生於1018年,去世年代說法不一,一說1078年,一說1096年。他是拜占庭曆史後期著名的學者,是11世紀拜占庭文化複興時期最傑出的代表人物。巴塞羅斯出身於君士坦丁堡的一個平民家庭,家境貧寒,幼年喪父。但是,他母親非常賢惠,含辛茹苦,竭盡全力地為巴塞羅斯提供接受教育的機會。巴塞羅斯的啟蒙教育是在離家很近的一所修道院學校中完成的。他天資聰穎,入學不久就能熟練地背誦《伊利亞特》全詩。巴塞羅斯少年時代,他的兩位叔叔已是君士坦丁堡頗有名氣的學者。他毫不諱言地講,兩位叔叔對自己學業的影響超過了任何一位學校老師。巴塞羅斯16歲時,在叔叔引薦和資助下,師從於拜占庭著名學者莫羅帕斯(Mauropous)和尼西塔斯(Nicetas)。莫羅帕斯通曉希臘語和拉丁語,熟悉哲學、修辭學、幾何學和法學等學科;尼西塔斯擅長文法學。他們是對巴塞羅斯一生學業影響最大的兩位老師,巴塞羅斯紮實的哲學、修辭學、文法學和法學功底,就是受業於莫羅帕斯和尼西塔斯的結果。
巴塞羅斯由於出身平民,沒有莊園和其他財產,因此,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他曾做過律師,也曾在拜占庭政府中短期擔任官員,然而,巴塞羅斯一生中大部分時間在從事教學活動,以教學和寫作為生。他擔任過公共教師,更長的時間在做私人教師。教學雖然是他賴以謀生的基本手段,但是,巴塞羅斯斷然否定他從事教學僅僅是為了生計。他說:“我曆盡艱辛獲取知識並將知識傳授給人們,絕不是為了換取金錢,我甚至用金錢資助那些渴求獲得知識的貧寒之士。”[16]巴塞羅斯坦言道,他自己從事教學活動是為了保存和傳播知識,保證古典文明成果的傳遞。
1045年,在拜占庭皇帝親自過問下,拜占庭政府重組了君士坦丁堡大學。大學由哲學院和法學院組成,巴塞羅斯受聘擔任哲學院院長,達到了其教學生涯的巔峰。巴塞羅斯的兩位老師莫羅帕斯和尼西塔斯以及他的幾位得意門生共同組成了哲學院的教師陣容。在巴塞羅斯的主持下,哲學院聲名鵲起,吸引了拜占庭境內外眾多渴求知識的青年。巴塞羅斯不無自豪地說:“尼羅河澆灌著埃及的沃野,我的唇舌則澆灌著他們的心靈。”“你若問波斯人和伊索比亞人,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是慕我之名而尋我求教的。從巴比倫前來的人是從無饜足地飲我那智慧之水的。在眾多國家之中,有的稱我是學識的明燈,有的稱我是心智的光輝,其餘國家也以別種最為尊貴的頌語來讚譽我。”[17]雖然巴塞羅斯學術造詣很深,是一個百科全書式的學者,但是,他也曾謙虛地說:“確切而言,我無須孤芳自賞,也不能沒有自知之明而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在知識的探究和思辨方麵,我同先哲們相比,是多麽微不足道。”[18]實際上,這不僅僅是巴塞羅斯的自謙之詞,而且道出了絕大多數拜占庭學者的共同特征,即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識的保存者和傳播者,而不是知識的創造者。
巴塞羅斯的思想深受柏拉圖的影響。他對柏拉圖推崇備至,在一切場合極力宣傳和頌揚柏拉圖的哲學觀點。巴塞羅斯認為古典知識雖然由眾多不同學派組成,但柏拉圖的思想可以說鶴立雞群,具有集大成的特點。因此,柏拉圖的著作應該是學習古典知識的最基本的著作。他的著作《邏輯學》就是按照柏拉圖哲學體係撰寫的,這本書傳入西歐後,受到普遍歡迎。然而,就某種意義而言,巴塞羅斯受新柏拉圖主義的影響更大。新柏拉圖主義是3—5世紀發展起來的一個哲學學派,其是以柏拉圖哲學,特別是以柏拉圖的理念論和神秘主義為基礎,糅合斯多葛派、畢達哥拉斯派的哲學以及其他各種哲學思潮而形成的。它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把柏拉圖的理念論同神學結合了起來,強調所有精神的和物質的存在,都是從最高的精神實體流溢出來的。巴塞羅斯關於上帝和靈魂的解釋,具有鮮明的新柏拉圖主義色彩。
關於上帝是什麽,巴塞羅斯認為,“上帝不是天空,不是太陽,不是任何可以感知的事物……也不是感官和智力能夠觸及的,上帝具有深不可測的本質”[19]。因此,人們對上帝的理解不能依賴自身的認知能力,不能靠知覺和理性去認識,而隻能來源於對宇宙秩序的領悟,隻能靠信仰和虔誠。顯然,巴塞羅斯的觀點具有濃厚的神秘主義色彩。對於靈魂問題,巴塞羅斯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研究。他認為,靈魂不是物質的和有形的,而是精神的和無形的,它往來於理念世界和現象世界之間。但是,巴塞羅斯並不把肉體看成是罪惡的根源,反對強調人世生活的絕望和無能。他認為不應該鄙視肉體,肉體具有積極作用,它是靈魂的“工具”,可以幫助靈魂認識現象世界的客體,從而反映出事物更高級的理念。他也不讚成原罪論,認為善與惡是相對的,一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並不是命運裏預定的,善行能夠幫助人們的靈魂順利地回到上帝身邊。巴塞羅斯並沒有著意去界定或區分柏拉圖思想和新柏拉圖主義,而常常將兩者看成是一脈相傳的關係,特別是把後者看成是前者的繼承與發展。
巴塞羅斯討論有關知識和知識學習問題時,主張哲學院學生的學習要分為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學習文法和修辭學。文法學習要以希臘羅馬原著為教材,通過學習使學生能夠嫻熟地掌握希臘語和拉丁語的語法結構,為今後學生正確地閱讀和寫作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巴塞羅斯強調修辭學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學問,甚至認為“知識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修辭學,另一部分是哲學”[20]。他指出,大部分人認識不到修辭學的重要性以及它與哲學的關係,意識不到學好修辭學是進一步鑽研哲學的基礎所在,特別是有些哲學家忽略用最美的語言和優雅的文體來表述他們的思想,致使他們的哲學變得枯燥而乏味。但是,巴塞羅斯同時指出,也不能純粹為了追求華麗的辭藻和典麗的文風而忽視作品的內涵,走向另一個極端。
當學生完成文法和修辭學訓練後,第二階段學習算術、幾何、天文學和音樂等課程。巴塞羅斯指出,這些學科的學習也是為將來更好地學習哲學打下基礎。他說:“我重視這些學科,不僅逐個地學習,而且把它們聯係在一起研究,誠如愛皮諾米斯(Epinomis)所言,它們和諧一致地導向共同的結果。”[21]例如,巴塞羅斯認為,算術是聯係具體有形世界和抽象無形世界的中介,可以幫助學習者形成抽象的觀念,為進一步洞悉理念世界奠定基礎;天文學有助於學生領悟宇宙間萬事萬物的秩序,它不應當與占星術等同起來,運用一些低級的法術或幻術。巴塞羅斯甚至批評把雷電和地震當作上帝的懲罰是一種錯誤的觀點,他認為這些都是自然現象,並試圖從自然和理性上去尋找合理的答案。
最後一個階段學習哲學。巴塞羅斯認為哲學是知識的最高形式,“沒有哪門學科能夠與哲學相倫比,它是從各門學科中抽象出來的,包含了各門學科”[22]。因此,隻有紮實而完整地學習了其他各門知識,以寬廣的知識為基礎,才能進一步地學習哲學知識,也隻有最優秀的人才有可能攀登上這一知識的頂峰。巴塞羅斯雖然運用新柏拉圖主義觀點來詮釋《聖經》和基督教教義,但是他並沒有因循希臘教父們的觀點,把哲學看成是神學的奴婢。巴塞羅斯把哲學看成是各門知識的抽象和綜合,不言而喻,哲學也是知識的王冠,它的地位並不低於神學。11世紀,西歐經院哲學體係初步形成,哲學界全神貫注地致力於調和基督教教義和希臘羅馬哲學、理性與信仰之間的矛盾。相比較而言,巴塞羅斯雖然也宣揚上帝要靠虔信去領悟,而不能靠理性去認識,但是,他提出,哲學和宗教是各自獨立的認識領域,反對把哲學和宗教混為一談,反對教會對學術妄加幹預。巴塞羅斯的學生義塔羅斯(J. Italus)繼承和發展了他的觀點,認為哲學和教會教義是兩種不同的思想體係,應完全采取不同的途徑探索真理,主張哲學和神學應該分離,全麵地駁斥了被教會利用和歪曲的亞裏士多德學說。為此,他們師徒兩人遭到了教會的殘酷迫害。
(二)希菲林那斯的教育活動與教育思想
希菲林那斯(Xiphilinus)大約於1010—1013年出生於拜占庭的特比佐德(Trebizond)城,去世年代不詳。他早年在故鄉接受學校教育,青年時代來到君士坦丁堡接受高等教育,師從莫羅帕斯和尼西塔斯,成為巴塞羅斯的同窗好友。兩人在求學過程中結下了深厚的友誼,一直保持終生。誠如巴塞羅斯所言:“在知識的王國裏,我們相互砥礪,相互幫助。”[23]他們共同鑽研學術,成為拜占庭名聞遐邇的學者,當時被傳為美談。然而,他們在學術觀點上並不完全一致。希菲林那斯尊崇亞裏士多德,他對柏拉圖和新柏拉圖主義頗具微詞,甚至直接批評巴塞羅斯的哲學觀點。在學術研究領域方麵,希菲林那斯對法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是君士坦丁堡最著名的法學學者和律師。1045年君士坦丁堡大學重組,拜占庭皇帝親自為法學院選擇校址,學院是在一所著名修道院的原址上擴建而成的,位於一座山腳下,麵向大海,依山傍水,風景宜人。學院不僅擁有優良的教學設施,優秀的師資隊伍,而且附設了一所圖書館,拜占庭皇帝詔令從全國各地官方和民間收集了大量的法學書籍充斥其間,為法學教學和研究大大提供了便利。希菲林那斯應聘為法學院院長,致力於法學教育,法學院很快成為拜占庭全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的中心。
拜占庭繼承了古代羅馬帝國的傳統,一向重視法學教育。然而,經曆了七八世紀戰亂後,拜占庭法學教育廢弛。在談到拜占庭法學教育現狀時,希菲林那斯毫不諱言地指出,帝國法學教育糟糕到了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地步,缺乏法學教育機構和專門人員,政府官員、法官、公證人和律師很少有機會接受嚴謹而正規的法學教育,他們隻接受過普通教育,至多再加上一定的修辭學訓練。即使有一些人接受專門的法律訓練,也是靠師徒相傳的方式,沒有統一的法學教材,也沒有標準和規範的法典作為教學依據。因此,一旦他們在實踐中運用起法律知識,就會各行其是,隨意引申和詮釋,造成法律概念出現模糊不定、混淆不清、是非顛倒等現象,甚至使法律成了黨派之間鬥爭的工具,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帶來了不良的後果。這樣一來,必然會危及拜占庭的統治秩序,也會造成犯罪現象蔓延。因此,希菲林那斯認為,拜占庭急需恢複法學教育傳統,以培養政府官員和法律專門人才。希菲林那斯的觀點恰恰迎合了拜占庭社會的現實需要。
希菲林那斯讚成由政府出麵建立法學教育機構,集中優秀的法學學者擔任教師,為年輕人提供一個接受正規法學教育的場所。希菲林那斯認為,法學院的目標就是為學生提供周全的法律知識教育,把他們培養成為熟悉法律知識的政府官員或法學專門人才。學習法律知識必須以寬廣而紮實的普通知識為基礎,因此,希菲林那斯特別強調學生要學習和掌握希臘語和拉丁語,學習和掌握哲學、修辭學等知識。他以自身為例,說明學習其他知識是法學學習的基礎所在,尤其是修辭學知識至關重要,是順利學習法學知識的基礎,萬萬不能忽視。希菲林那斯針對法學教育的特殊性指出,為了保證法學教育的質量和維護法學實踐的規範性,每一位學生隻有修完所有課程獲得證書並從事一定時期的司法實習後,才有資格從事法律實踐活動。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00頁。
[2]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1,p.287.
[3] 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第85頁。
[4] N. H. Baynes and H. St. L. B. Moss,Byzantium:An Introduction to East Roman Civiliza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9,p.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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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1,p.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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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N. H. Baynes and H. St. L. B. Moss,Byzantium:An Introduction to East Roman Civilization,p.203.
[9] D. J. Geanakopios,Byzantium:Church,Society and Civilization Seen Through Contemporary Eyes,p.294.
[10] F. Eby and C. F. Arrowood,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Ancient and Medieval,p.603.
[11] F. Eby and C. F. Arrowood,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Ancient and Medieval,p.604.
[12] N. H. Baynes and H. St. L. B. Moss,Byzantium:An Introduction to East Roman Civilization,p.209.
[13] 滕大春:《外國教育通史》(第二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41頁。
[14] 格萊夫斯:《中世紀教育史》,吳康譯,商務印書館1938年,第61~62頁。
[15] N. H. Baynes and H. St. L. B. Moss,Byzantium:An Introduction to East Roman Civilization,p.209.
[16]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Russell and Russell,1937,p.51.
[17] 曹孚等:《外國古代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122頁。
[18]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5—1185,p.75.
[19]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p.79.
[20]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p.62.
[21]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p.63.
[22] 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 2,p.309.
[23] J. M. Hussey,Church and Learning in the Byzantine Empire,867—1185,p.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