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古巴比倫文明及其教育思想
公元前2006年,烏爾第三王朝滅亡。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在其首領蘇姆·阿布(Sumu Abum)的領導下占據了巴比倫城,建立了古巴比倫王國,他們全部接受了蘇美爾—阿卡德文化,並加以發展,其國勢在漢謨拉比(Hammurabi)統治時期達到極盛,但因奴隸逃亡、平民鬥爭、外族入侵而使國勢衰落,於公元前1595年為赫梯所滅。隨後又曾建立起古巴比倫第二王朝、古巴比倫第三王朝、古巴比倫第四王朝,到公元前689年為亞述人所滅,古巴比倫曆史結束。
一、古巴比倫文明
古巴比倫人在文明發展方麵遠不如蘇美爾人那樣輝煌。因為阿摩利人在進入巴比倫尼亞時還處在氏族部落解體時期,文化極其落後,所以他們全盤接受了蘇美爾—阿卡德文化。他們的文明與蘇美爾人相比,最重大的貢獻有三個方麵,即法律、天文學、文學。
注重法律是蘇美爾人的傳統,而古巴比倫人則在繼承古蘇美爾法的基礎上對於法律製度進行了較大改變,產生了世界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即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它全麵地反映了古巴比倫王國的社會政治狀況、經濟狀況和階級關係。
這部法典刻在一個高2.25米的玄武岩石柱上,所以也稱《石柱法》。法典有8000多字,由前言、正文、結語三部分組成。前言宣揚了君權神授說,認為漢謨拉比受命於神,“發揚正義於世,滅除不法邪惡之人”[27]。正文共有282條,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麵。
①1~5條是關於司法行政,即有關審判的規定。
②6~25條是關於保護私有財產,對盜竊、拐帶、藏匿逃奴,趁火打劫的懲罰的規定。
③26~88條是關於土地房屋,即對各種不動產的占有、繼承、轉讓、租賃和抵押方麵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④89~126條是關於借貸、經商、債務等方麵的規定。
⑤127~194條是關於婚姻、家庭及繼承的規定。
⑥195~214條是關於傷害不同地位的人予以不同處罰的規定。
⑦215~240條是關於各種職業人員的報酬和責任的規定。
⑧241~267條是關於農牧業的規定。
⑨268~277條是關於租賃及雇用的規定。
⑩278~282條是關於奴隸的買賣及處罰的規定。
由以上十個方麵可以看出,《漢謨拉比法典》所涉及的內容是極其廣泛的,但遺憾的是,這部法典裏並沒有涉及教育和教師問題。
結語部分主要宣揚法典的“公正”,警告任何人不得詆毀它。
與蘇美爾人的法律製度相比,古巴比倫人的法律的集權專製意味大大增強,反對國家的罪名增加了,國王的官吏較多地擔負起了逮捕和懲辦罪犯的責任,懲罰大大加重,特別是對帶有某種謀反作亂跡象的罪行,這就為法製教育提供了有利的契機。
在天文學方麵,古巴比倫人把置閏科學化,使閏月的設置有了固定的周期。公元前6世紀後期為8年3閏,以後又定製為27年10閏。另外,古巴比倫人還把晝夜按黃道十二宮劃為12個單位,即12小時,每小時60分;把每月分為4周,每周7天,分別設一個神主管:太陽神沙馬什主星期天,月神辛神主星期一,火星神涅爾伽爾主星期二,水星神納布主星期三,木星神馬爾都克主星期四,金星神伊絲塔爾主星期五,土星神尼努爾塔主星期六。以後為世界各國采用,成為今天的一星期七天製。
在文學方麵,古巴比倫人把原來流傳於蘇美爾和阿卡德時代的英雄史詩《吉爾迦美什》第一次編成定本,記載於12塊泥板上,共3000多行,成為世界文學史上的瑰寶。
除此之外,古巴比倫人在數學、宗教、醫學、建築、雕刻等方麵幾乎沒取得多大成就。相反,由於迷信成分的不斷增加,反而使得蘇美爾—阿卡德文明遺留下來的許多知識和科學急劇地衰落下去。
二、古巴比倫的教育思想
古巴比倫人不僅全麵繼承了蘇美爾人的文化和語言,而且繼承了後期的蘇美爾的教育思想。關於這方麵可資參考的文獻並不多,但從已發掘的泥板書中,我們仍可窺見其教育思想的大致輪廓和核心內容。從整體上來看,古巴比倫人的教育思想與古蘇美爾人的教育思想殊途同歸,都注重現世的實惠,而不像同時期其他民族一樣去關注來世的幸福。但是由於社會的動**、氣候環境的惡化、中央集權的加強,古巴比倫人心中慢慢滋生出了一種關於罪孽的恐懼思想,人們把對神的崇拜逐漸轉移到了鬼怪身上。在古巴比倫人看來,瘟神內爾各勒及許多妖魔鬼怪都潛伏在黑暗之中,遊**於空中,總是伺機置人於死地或傷害生人。人們除了供奉和施用巫術符咒外毫無辦法,因而迷信巫術之風迅速彌漫開來。再加上蘇美爾文明末期教育自身的頹廢,使得古巴比倫民眾心目中淡化了教育的觀念,他們不再像蘇美爾人那樣非常重視教育。但是,漢謨拉比國王一再宣稱“君權神授”;“安努(指當時的天神)與恩利爾(指眾神之父)為人類福祉計,命令我,榮耀而畏神的君主,漢謨拉比,發揚正義於世,滅除不法邪惡之人,使強不淩弱,使我有如沙馬什(指太陽神和正義之神),昭臨黔首,光耀大地”[28]。他要求人們普遍重視教育,努力學習阿卡德語和阿卡德文字,從而掌握他所頒行的《漢謨拉比法典》,以維護他作為“萬神之王”的專製統治。為了確保人們能夠充分重視教育,他還頒行法律,規定對施行巫術者處以死刑。但這種嚴厲的措施並未收到多大的效果。古巴比倫人關心的隻是能夠在商業、金融、手工業的合股、存儲和經紀的過程中簽訂書麵合同而免於被處死(因為古巴比倫法律規定一樁沒有書麵合同或者沒有證人的交易應判為死罪),這樣一來,古巴比倫人對於教育地位與作用的認識便趨於形式化。統治者重視教育,但並未能真正引導社會重視教育。
關於教育內容的思想,統治階層與社會民眾也存在著一定的衝突。古巴比倫的統治者極力推行阿卡德語,使阿卡德語成了官方語言,而蘇美爾語則成了死亡的語言。然而,古巴比倫人對於鬼怪的懼怕使他們嚴重地依賴寺廟中的祭司,而這些祭司則秉持傳統,認為古代的土地神及其他神靈必須以蘇美爾祈禱文去撫慰。對付各種各樣的鬼怪,隻有那些蘇美爾語的符咒才能真正發揮效用,因而蘇美爾語仍然是寺廟學校學習的重點,蘇美爾語作為一種宗教語言被保留了下來。從已出土的有關文獻來看,可能當時女孩也在接受一定的教育。
古巴比倫的教育也同蘇美爾人一樣,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主要是對讀、寫、算基本知識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訓練,以集體的方式進行,主要是培養文士,“用心學習的文士將會沒有敵人,並受人尊敬”[29];第二階段主要進行宗教、法律、醫學、商業、軍事、行政等專業的學習,並要到相應的部門去實習,主要通過藝徒製和個別教師的專門指導來完成。他們學習的地方被稱作“泥板書舍”,書舍的監督被稱為尤邁亞,副手被稱為阿達·伊杜貝,教師被稱為杜布薩爾,助教被稱為什士布加爾。還值得一提的是,古巴比倫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做出的新的貢獻:“在教授讀寫之外,這些學校,至少還須為他們的某些學生準備一種‘高級教育’,並須去研習那些在一般俗務中毫無實際用處的科目。在這種研習的過程中,他們學會了製定文法和字典,以便利蘇美爾古讚歌和古咒文的了解與正確背誦,以會集並整理那些古教科書。雖說是希望獲得超自然的利益所鼓動,但這種工作,畢竟給了那些學者們以組織知識的訓練和研究的訓練,而且也使得我們今日還能夠讀懂蘇美爾文。”[30]同時,“一些組織知識的新穎辦法,和許多更加精確的科學,為實用所需的那種科學,由口訓和實例把它作為實用的知識而流傳下來了”[31]。由已發掘出的泥板書文獻來看,數學在當時因實際需要而發展迅速。在最古老的算術板中,有了以下幾個數字,D=1,o=10,O=100。在稍後的出土文獻中又有了D=1,o=10,D=60,O=600的記錄,可見,當時六十進位製與十進製已在通用,因楔形文字的書寫工具尖筆的緣故,所畫符號D變成了Y,O變成∧,分別代表了六十個和十個單位,隻有憑借符號的不同次序,才能確定並識別它們所代表的數值,例如,YY∧∧∧Y1就代表2×60+3×10+1,可見古巴比倫人在數字計算方麵已取得了較大成就。但這種記數法也給教育教學帶來了一定的麻煩,使得學生又增添了許多沉重的識別與記憶的負擔。此外,古巴比倫人還把分數作為教學的重要內容,如在出土的泥板書文獻中,學生的作業中就有 alt="" src="../Images/image0178-1.jpg" /](表示1/2), alt="" src="../Images/image0178-2.jpg" /](表示1/3),YYY(表示2/3)的記載。
古巴比倫人的教育教學法顯得機械、呆板,一味講求死記硬背,例如,數學的教學,隻不過是把生活的具體問題提出來給予答案,要求學生記得答案即可,因此,學術科學的傳授與應用科學或手工業的傳授,看上去似乎並沒有真正的分別;給一個數學或醫學學生的那種教導,和給一個冶金或紡織學徒的那種教導,本質上完全是一樣的。這樣的教育教學方法必將窒息教育教學實踐的生機與活力,從而影響整個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關於古巴倫人這方麵的資料並不多,我們隻能據僅有的資料做這種推斷,但有篇關於農業教育的文獻提供了完整的資料,值得我們注意。
城市和城市生活的發展帶來了古巴比倫文明的興盛,但是統治者、技工、商人、祭司都要依賴於農業生產的發展才有可能行使其職能,因而農業生產在國家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已發掘出土的泥板文獻《農人曆書》(Farmers Almanac)[32]為我們提供了當時農業教育的完整材料。這篇文獻開首便說,“昔時一個農人教導他的兒子說”,然後便詳細地給兒子傳授一年之中在農田中幹活的技能技巧及組織農事的態度和方法,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當時農業生產所達到的水平及人們持有的教育思想和道德觀念。
這篇文獻中農人首先要求他的兒子做好播種前的準備工作,例如,給地澆水:“當你準備著手(耕種)你的田地時,密切注視堤堰、溝渠和護堤的開口處,以便當你把田淹灌時,水在田裏不致升得過高。你把水排完後,注意田裏浸透了水的土地,要讓它為你保持繁殖旺盛的土地。”然後要除掉雜草並把土地整修平坦,疏鬆土壤。準備工作做好之後,才可以犁地播種。
在播下種之後,農人要求他的兒子向主管農業的女神禱告,以求保佑農田豐收,並要防止各種鼠蟲鳥害,保證莊稼順利成長。“幼芽頂破地麵而生長時,(你)向女神Ninkilim(田鼠和害蟲的女神)做一個禱告並轟走飛鳥(to shoo away the birds)。”在莊稼成長的過程中要澆3~4次水並注意莊稼患病,“當大麥長滿了壟溝狹窄的底部時,給籽苗澆水。當大麥長得像船中墊子一樣高時,給它澆水。給它的王麥(S. N. Kramer 認為就是指已抽穗的大麥)澆水。如果澆過水的大麥變紅了,你應該知道,‘它得了Samana 病’”。如果各方麵工作都按部就班做好並不生病時,那麽豐收就在望了:“如果它長出了粒多的大麥,給它澆水,它會給你產一份額外的大麥。”
莊稼成熟之後,要及時收割並打碾、弄淨、儲存,向神禱告並感謝。“當你準備收割你的麥田時,不要讓大麥自行倒伏,要在它有力量時收割它。一個割麥者,一個捆麥者和一個在他前麵的人——這三個人將為你收割。撿麥穗的人不得破壞,他們不能把麥捆扯開。”“當你即將揚大麥時,讓那些稱量大麥的為你準備一些能裝30古爾的箱。把你打麥場的地弄平,把箱擺好,上路。當你的工具(準備好了),你的車收拾好了之後,讓你的車登上麥堆——你的麥堆要脫粒五天。當你準備打開麥堆時,烤製arra麵包。當你打開大麥堆時,把你打麥橇的齒用皮子係好。”“當你把大麥堆起來以後,做‘沒有揚淨的大麥的禱告’。當你揚大麥時,留心那把大麥從地上揚起來的人——應該有兩個人為你揚它。在將要揚淨大麥的那天,把它放在一些櫃子上,在傍晚和夜裏各做一次禱告。把大麥鬆開來,就像一股強風一樣,鬆開的大麥將為你儲存起來。”“恩利爾(Enlil,蘇美爾眾神之父)之子,寧烏爾塔(Ninurta,農神)的教導。啊,寧烏爾塔,恩利爾可信賴的農人,讚美你!”
另外,在這篇《農人曆書》中,做父親的還告誡兒子為人處事的原則,一方麵,對於奴隸們要用嚴刑酷法來懲治,絕不能有絲毫的憐憫與同情,“讓青銅……你的工具留心你的胳膊,讓皮頭箱、刺棒、鞭子樹立你的威信。”“讓你的鞭子樹立起你的威信,不要容忍絲毫的怠惰。在他們活時要監視他們,不要容許任何中斷,不要讓你的田裏的勞力們(分心)。既然他們必須夜以繼日地持續耕作10天,他們的力氣就應該使在田裏,不應向你獻殷勤。”另一方麵,對外要保持憐憫之心,並給窮苦者以幫助,“在你收獲的日子裏,就像在困窘的日子裏一樣,要讓土地按照它們的數目養活年幼的和拾麥穗的人們,你的神將永遠保佑你”。這種思想給後世極大的影響,特別是希伯來人和基督教。因為在《聖經·利未記》第十九章中的規定與這裏的告誡如出一轍,而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可能是從兩河流域遷移到迦南的。因此,西方教育史或思想史的著作中追溯西方思想的淵源總要追溯到古巴比倫、古埃及人那裏去。這種教育兒子的思想也顯明地反映出了當時教育嚴重的階級性。一個普通的奴隸主都絕不施予奴隸些許的同情與憐憫,更不用說當時的上層統治者了,由此也可以推斷出當時農民根本不享受必要的知識教育,而隻是通過藝徒製的方式來學習農業生產的經驗,奴隸就更不用說享受必要的教育了。這篇文獻從另一個角度給我們展示了正規學校教育之外的另一種教育思想及其方式,從而為我們全麵地了解古巴比倫社會的教育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值得我們重視。
古巴比倫王國自漢謨拉比國王死後,陷入了全麵的內外交困境地之中。動**不安的社會現實使教育幾乎形同虛設。公元前1595年,古巴比倫王國滅亡,古巴比倫的教育也隨之宣告結束,但其所繼承的蘇美爾的教育思想仍對後來者產生了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