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六章 維夫斯的教育思想

維夫斯(Juan Luis Vives,1492—1540年)與伊拉斯謨有許多共同之處,他們都是基督教人文主義者,都視教育為改造社會的基本手段。盡管維夫斯對當時歐洲文化教育的影響沒有伊拉斯謨大,但從教育思想史的角度看,維夫斯的曆史地位較伊拉斯謨更重要,因為他的教育思想較之後者更係統、更深刻、更富有現代精神。維夫斯的教育思想的深度和廣度,在整個文藝複興和宗教改革時代是獨一無二的,不僅他的同時代人,而且其後的一些人文主義教育家也遠不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