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二節 古代埃及的教育思想

古代埃及的教育思想與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及其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狀況緊密相連。由於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及社會生活的日益複雜化,古埃及十分重視教育,他們創辦了多種類型的學校,進行了廣泛的教育實踐活動,從而產生了一係列關於教育的看法和觀點,形成了古代埃及的教育思想。

一、關於教育的社會功能的思想和學校類型

古代埃及的教育,其社會功能極其簡單:一是政治功能;二是社會化功能。在古埃及奴隸製國家中,法老集全國政權與教權於一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貴族和僧侶都必須絕對服從法老的意誌。為了鞏固自己的專製統治,法老除了訴諸暴力之外,更豢養了大批僧侶來從思想上欺騙人民,使他們心甘情願地忍受壓榨、剝削,因此,而寺廟僧侶擁有極高的社會地位。為了有效地從思想上控製人民,這些僧侶都受過較好的教育,擁有較豐富的學識和較高的素養。同時,由於文明的發達,古埃及的政治、宗教、軍事、貿易等事務十分紛繁,再加上文字的發明成熟,使古埃及養成了“無事不記錄”的傳統。如此繁蕪的事務絕非少數有學識的僧侶所能承擔。於是,許多知文識字的文士便應運而生。他們精於書寫,通曉律令,有較好的文化水平,常常居官任職,享有較多的特權和豐厚的待遇,因此,他們直接服務於政權,充任政府的公務人員,這一點是和希臘的智者不相同的。“文士教育”幾乎成為埃及古代教育的核心。阿哈依托曾說,“沒有一個不靠王室而生活的文士”[5],顯著地體現了教育依附於政治,為政治服務的功能和特點。他們一方麵被教導說,“國君之友是應當受到尊重的,國君的仇敵是死無葬身之地的,他的屍體將拋至河中”[6],要求人們與國王為善,不可作對,否則便死無葬身之地;另一方麵又教育人們要“承認神靈的偉大,神靈便可寄居你的心中”[7],要求人們尊崇法老的意誌,不可褻瀆。同時告誡人們:現實生活不是永恒的,靈魂是不滅的,靈魂要安寧,要享受幸福,必須在現世忍讓服從,修身積德,叫人充當法老的順民;還認為人的靈魂的享受要以身體為憑借,要保護好屍體,因而大興土木,建造金字塔,使人民安於忍受役使。

為了培養更多的服務人才,鞏固自己的統治,同時也把民眾的注意力吸引到為法老服務上來,古埃及的統治者一方麵以文士為官吏,上可任至宰相,下可為公文書吏、書信書吏、軍隊書吏、“聖書”書吏等,“他們不用負擔一切義務,不用服任何勞役,不拿鋤頭和十字鎬,不用挑擔和搖槳”[8],享受種種優厚待遇,吸引人們從事學習。另一方麵給受教育者灌輸書吏光榮的思想,“要知道,書吏的職位是最好的職位”[9];“這比一切職業都好……當他還是個孩童時,就有人歡迎他”[10];“如果一個書吏在京城找到了不論什麽樣的職位,他在那裏就不會貧困”[11];“沒有任何東西優於書,讀書猶如水上行舟”[12]。

為了使受教育者將來能夠樹立統治階級所期望的世界觀、人生觀,文士學校還要求學生抄寫各種各樣的教諭。從這些教諭中,我們也可以明顯地看出當時教育促進個體社會化的功能與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完全受製於奴隸主階級的政治,並為之服務的明顯階級性。例如,中王國時期的《杜阿烏夫之子阿赫托依給其子珀辟的教訓》中告誡說:“我沒有看見雕刻匠或者首飾匠當過使節,可是我看見過在爐灶旁邊幹活的銅匠,他的手指像鱷魚皮,他身上的氣味比魚子還要臭。”“石匠在各種堅硬的石頭上幹活。工作完了的時候,他垂下雙手,累得筋疲力盡。”“農民穿的衣裳一年到頭不更換……他累得很……可是他馴服得跟一個在獅子麵前的人一樣。他經常害病……”“織工在家裏幹活……他的腿貼在肚子上,他氣也透不過來。要是他在一天內沒有能織出足夠的布匹,他就要像沼澤中的荷花那樣伸不開身子。”[13]在詳盡地描繪了雕刻匠、石匠、農民、織工等的艱辛之後,轉而以非常羨慕的筆調來讚揚書吏的職業:“你瞧,除了書吏以外,沒有一種職業是不受首長管轄的,因為書吏自己就是首長”[14];“要是誰讀書識字,人家就會跟他說:‘你很有出息!’”[15]“對於我給你說的那些行業,人家就不會這樣說了……人家不會跟書吏說:‘替這個人去幹活!’”[16]優越的地位及豐厚的待遇,確實吸引了不少人從事艱苦的學習鑽研活動,大大減輕了對於法老專製統治的威脅。同時,他們的研究活動在客觀上也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和知識的積累。除此之外,有些教諭還利用人們夢想永恒不朽的心理,鼓勵人們勤奮學習。例如,B. 沃特森在《埃及象形文字入門》一書中介紹了一篇新王國時的教諭,頌揚書吏說:“即使他們去世,他們的名字仍將長存……人們對他們的記憶一直延續到永恒。做個好書吏吧,一心一意好好努力,使你的名字也得到永存。”[17]表麵上看起來似乎是在鼓勵人們努力向上,勤奮學習,實際上,古埃及的教育權完全操縱在祭司手中,人們學到的東西以尊奉神靈、忠孝溫馴為主要內容,完全是在培養法老的忠實臣民。而且,書吏們完成學業後,絕大部分都到國家的各級行政機構去供職,完全變成了法老意誌的貫徹者、執行者。所以,古埃及教育是為政治服務的。在古埃及奴隸製國家中,教育除了培養各級各類的書吏文士之外,還肩負著另外一項重要任務——培養僧侶。古埃及的僧侶不僅是宗教活動的主持,而且是法老的喉舌,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他們掌握著人類積累起來的各種科學文化知識並把它們神秘化。為了維護自己的特權地位,僧侶們必須把一整套的宗教儀式、禱文及必要的科學知識傳遞給後繼者,從而使僧侶們不斷地從思想上來控製人民。因為隻有他們才能為民眾提供與神接觸的條件:“你們,來自上下埃及的人們,從南北來到底比斯向神祈禱的人們,到我麵前來吧。你們說的話會傳到阿蒙神那裏。我是由神任命來傾聽你們的請求的信使。我會把一切都向他(阿蒙神)呈報的。”[18]由此可見,古埃及教育的政治功能是最主要的功能,它直接製約並決定著教育其他功能的發揮。

基於古埃及教育的上述社會功能及培養皇室和貴胄子弟、僧侶、書吏的需要,古埃及設立過以下幾種學校。

第一,宮廷學校。埃及古王國時期,國勢強盛,為使皇室子弟和貴胄子弟具備勝任政府各項工作的知識和才能,早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古埃及的宮廷中就開始設立學校,教育皇室子弟和朝臣子弟,教師由學識淵博的官員擔任,教學內容很難準確考證,據推測可能是讀、寫、算及天文、藝術等基礎知識。在完成學業之時,他們就會被派到政府的有關部門去見習和實習,接受實際業務鍛煉,取得實際經驗,然後再學習專門的知識,正式委任官職。另外,在法老的宮廷之中,法老還經常邀集文人學士討論軍國大事和學術問題;在此期間也對宮廷子弟授以教育,因為這種教育傳授的知識程度較高,有的教育史家稱之為宮廷大學。

第二,職官學校。職官學校是古埃及職業教育性質的學校。由於埃及中王國時期國勢發達,政務複雜,僅靠宮廷學校已難以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因而政府各部門紛紛創辦學校,訓練合格的官員。主要的職官學校有:司馬機關設的訓練司馬官員的學校,例如,文獻記載貝肯康從5歲到15歲被派在禦馬管理機構接受訓練,16歲時任禦馬人員訓練所的主持人;司檔機關所設的訓練司檔官員的學校;司庫機關(royal treasury)所設的培養理財官員的學校;“書籍之家”(House of Books,即古埃及皇家圖書館)所設的訓練書記員和抄寫員的學校;等等。因為這是由政府各部門自行設校,因此也由學校直接招收貴族和官員子弟入學,一方麵,教授普通課程,進行基礎訓練;另一方麵,進行專門職業教育,做業務訓練。由於職官學校的教學和有關機關的業務緊密聯係,所以大多以吏為師,在現任官員的指導之下成為文士和官員。由於職官學校兼負基礎訓練和業務訓練的雙重任務,宮廷學校就隻招收教育皇家子弟和外邦留學青年,一般青年進宮廷學校的就寥寥無幾了。另據記載,當時還存在著以信函方式培養官吏的方法。職官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就在相應的政府部門擔任下級官吏。

第三,寺廟學校。最初,古埃及文字的使用權掌握在僧侶手中。為了進行宗教活動,抄錄宗教文獻,進行研究,培養新一代的僧侶,古埃及很早就出現了寺廟學校。寺廟既是宗教活動的場所,也是替法老辦理天文、建築等專業事務的機構,同時也是培養各種人才的場所。有些寺廟的僧侶是傑出的學者,他們具有很深的學術造詣,因而向程度較好的青年傳授高深的知識。例如,海立歐普立斯大寺就是這樣一個著名的高等學府,其教育水平極高,藏書豐富,便於鑽研探索。該寺的僧侶具有精深的天文學、應用數學、物理學、曆史學的知識,皇家的天文官都由此培養。它不僅是埃及著名的學術中心,也是著名的國際學術中心,猶太的摩西,希臘的泰勒斯、梭倫、柏拉圖等著名人物都曾到這裏遊學。此外,由新王國拉米西斯二世(Ramesses Ⅱ)創立的卡爾克大寺及愛德弗等的寺廟也是著名的學術勝地。在古埃及,寺廟學校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其學生也全部為顯貴子弟,不接納貧窮學生。正如創辦寺廟學校的僧侶烏若霍若欣特在銘文中所說:“我遵照法老的命令,創辦和管理學校,學校的學生全部來自顯貴人家,而非來自貧窮人家。”[19]在寺廟學校中,初學者僅僅學習讀、寫、算的基本知識和宗教知識,程度較高者則學習專門知識,如天文、地理、曆史、文學、法律等。

第四,文士學校。文士學校又稱書吏學校,是埃及設置數量最多的學校,以培養各級各類文士為目的。中王國時期的文士學校,專門訓練王室和貴族子弟,一般高於其他普通學校,有的還設有特殊的高等學府,稱為“生活之家”。後來便逐漸麵向社會各界,從日常事務的抄寫員直到達官顯貴和高級僧侶,均由文士學校來培養,因而文士學校的修業年限及培養水平也是參差不齊:家境貧困者入水平低的學校,僅習讀、寫、算的基礎知識及基本技能,並熟記政府規章條例等,修業期短;富家子弟則進入水平高而且修業年限長的學校,在基礎訓練的基礎上,研習數學、醫學、天文學等,並要通曉政府律令及公文函牘,修業結束,則按其專長委以職務,在實際中進行鍛煉,可能會被委任為書吏,進而升任高級職務。因為文士學校的主要目的是訓練地方和政府機關的職員,有足夠基礎知識的神廟祭司、藝術家、翻譯人員、教師等,就業門路廣,而且是晉升到高官顯位的階梯。正如權勢顯赫的阿赫托依在給兒子的家訓中所說的:“啊,要是我能迫使你愛書本勝於愛你的母親,要是我能在你的麵前把書本的好處指出來,該有多好呀!”[20]

二、關於教育內容的思想

前麵已提到培養文士是古埃及教育的核心。一名文士不僅要流利地書寫,而且要精通律令,學有所長,以便充任官吏處理政務、管理寺廟、經營貿易等。這決定了古埃及的教育內容包括兩個方麵,即基礎教育和專業教育。基礎教育主要包括書寫、閱讀、簡易計算等,以書寫為主;專業教育主要包括建築、天文、醫學等。

在基礎教育階段,寫字、抄寫手稿是兒童最主要的學習內容。古埃及有“無事不記錄”的傳統,十分注重文字的書寫功夫,再加上古埃及人認為文字是圖特神所賜,書寫必須正確美觀,因而對於書寫的要求極為嚴格。在古埃及所使用的文字中,一般是象形文字、祭司體文字和世俗體文字並存,象形文字主要應用於宗教活動、重要公文、寺廟裝飾、墓碑題刻等;祭司體文字主要用於宗教文獻的書寫及寺廟工作的處理;世俗體文字主要用於日常生活。所以要求學生要熟練掌握這三種文字,這樣一來,學生就要比閱讀花費多得多的時間來練習書寫。對於這三種文字的手稿,不但要會念,而且要寫得熟練、美觀,有許多學生因達不到教師要求的標準而受到嚴厲的處罰。在抄寫銘文時,教師要求學生用世俗體文字來寫事務文件,用祭司體文字書寫宗教文件。寫作時,教師先寫示範字,由學生臨摹,然後再抄寫教師提示的格言、故事、教諭等。學生們主要在陶片或石片上練習寫字,寫完後隨手扔掉,其他的學生一般用蘆葦筆蘸墨水在紙草上書寫。墨水有黑、藍、褐、綠、灰、淡、紅、黃、白等各種顏色,最常用的是黑色和紅色。一般書寫用黑色,但章、節、段的開頭則用紅色書寫,以顯得層次清楚。為使書寫取得較好效果,學生往往從起床就開始練習,直到深夜才能休息,而且學校以嚴酷的紀律來嚴格要求和督促學生:“每天都要用功讀書,這樣你將會熟練掌握文字。不要懶惰度日,不然你就要受到鞭打。”[21]

書寫的內容,最初是日常所見的事物,如天、地、日、月、星、風、雲、晨、暮等以及地名、官吏名、鳥獸名等。到了較高級的學習階段之後,就開始學習書寫公文、書劄、契據、道德格言、記事文等。在書寫中還附帶學習各種知識和統治者讚許的道德品質。古埃及特別重視學生對於辭令的學習,因為他們認為善於辭令是有教養者的標誌,“辭令比武器還有力量”“你如巧於辭令,你必將獲得勝利”“巧妙的辭令勝過貴重的珠寶石”“人的嘴巴會拯救他脫離險境,他的辭令會使他待人和善”[22]。當學生具有了初步的寫作能力之後,就要求他寫作各種商業信函、申請書、工作報告等,並要想象各種情況,具體練習各類體裁,或對古典文學作品進行模擬寫作,以豐富學生的創造力和想象力,並鍛煉他們實際處理事務的能力。

古埃及的受教育者不僅要進行繁重的讀寫練習,而且要學習簡易計算。現存大英博物館的萊茵德紙草卷是一部數學集,它的開頭題詞便是“獲知一切奧秘的指南”,足見古埃及對於數學的重視程度。然而,遺憾的是,古埃及人沒有對數學進行理論上的探討,他們在數學上的成就僅僅是經驗的積累,注重實際應用,如計算個人財產、土地測量、征稅的稅率、金字塔的麵積、體積等。所以,古埃及人的數學教育也是實用性質的教育,而非抽象的數學理論教育,這與古希臘人注重數學的抽象性是根本不同的。

較高級階段的教育則是專業教育。在諸多行業中,古埃及人尤其看重建築業。從事建築業者貴如王公,可聯姻皇親,極為顯赫,所以接受建築業教育的人數眾多。在古埃及,建築業教育大多是由僧侶來進行的,這是其建築業教育的一大特點。

天文學方麵,在準確地規定宗教典禮和節日時間的需求之下,宗教僧侶擔起了研究天文的職責,並在經常觀察天文的地方修築起了神廟,從事宗教事務並管理青年僧侶的教育工作,傳授給他們天文學知識。有學問的年長僧侶用觀測星相的方法從事天文學的教學工作,學生夜間練習對星辰的運轉的獨立考察,白天則對其他天文學知識進行誦記。著名的卡爾納克神廟就是典型之一。另外,海立歐普立斯大寺也培養王室的天文官,由精通數學、天文學、測量學、物理學等專業的僧侶任教。

醫學教育方麵,古埃及人往往巫醫交織。著名的埃伯斯醫學紙草卷記載了治療各種疾病的藥方,載明了藥名、劑量和服用方法,其中穿插著巫咒和口頭禪,表明當時的醫學教育充滿了迷信色彩。此外,史密斯紙草卷專門講述創傷和骨折的外科診治;拉洪紙草卷專門講述婦科學;柏林醫學紙草卷和赫斯特紙草卷,與埃伯斯紙草卷內容極其相似,三者的資料似乎源於同一出處,部分章節幾乎完全相同,而且三者均為第十八王朝時的作品,但柏林醫學紙草卷和赫斯特紙草卷的出現要比埃伯斯紙草卷晚,似乎可推斷它們之間存在著某些繼承關係,也間接地反映出當時教育注重誦記的特點。另外,還有倫敦醫學紙草卷和切斯特—貝蒂紙草集,其中第6張正麵寫了一係列的藥方,還記載了對肛門和直腸疾病的治療方法,背麵記滿了當時流行的咒語和口頭禪,同樣反映出巫醫結合的特點。這些醫學紙草卷是世界醫學文獻中最古老的組成部分,它們為我們了解古埃及的醫學及其教育情況提供了極為寶貴的資料,還有待於深入的研究。

在古埃及的教育內容中,值得我們注意的還有道德教育。古埃及的道德教育在整個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目的在於培養學生敬神、忠君、敬上、孝親的道德品質。古埃及人認為他們是神的選民,神在主宰著人的命運,給人以啟示,告誡人們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世上出現罪惡,是因為人們違背了神的意願;造孽的人終將遭報應,行善的人必會獲得獎賞。在著名的《亡靈書》中,我們可以窺見當時對人們的道德要求及行為規範:“我從未給他人帶來痛苦。我從未讓任何人挨餓、哭泣。我從未殺戮。我從未雇凶殺人。我從未促使災難降臨他人頭上。我從未掠奪神廟中的供奉。我從未在祭祀時弄虛作假。我從未草率處理獻給神靈的祭品。我從未通奸……我從未竊取鄰居的地產來豐富自己的土地。我從未侵犯別人的領地。我從未作惡……我從未靠暴力劫掠……我從未偷窺……我從未殺人……我從未偷竊穀物……我從未盜取祭品……我從未說謊……我從未詛咒別人……我從未攻擊他人……我從未褻瀆神祇……我從未委屈他人……”[23]隻有神的意願才是永恒的,才會變成現實。所以最早的被完整地保留下來的普塔荷太普的教諭文說:“人的計劃永遠不會實現,成為現實的隻是神的意願。”[24]而且他們認為,人類本身也是神的創造,神不會計較人們祭祀品的多少,神期待的隻是人們的感恩戴德,所以人們必須虔敬諸神,聆聽他們的指示,按神的意願辦事。在古埃及人看來,神與國王是有機的統一體,國王法老是神的兒子,是神在地球上的代理人,是人與神交往的媒介,所以,對於神的虔敬表現為對國王法老的忠誠。各級官吏都是法老命令的執行者,對於國王法老的忠誠,必然表現為對於長官的敬畏。另外,父母是一家之主,兒童必須孝順父母,而且非常重視對母親的孝順,“你不應當忘記母親對你的厚恩。她生育了你,並盡其所能地撫育了你。她哺育你達三年之久。她使你成長壯大。當你進入學校學習書寫時,她每日從家中給教師送去麵包和啤酒。假如你忘恩負義,她可以羞辱你,她可以將雙手舉向上帝,而上帝是傾聽她的控訴的”[25]。

古埃及人充分利用宗教、寓言、神話、傳記、詩歌等多種形式來對青少年進行道德品質教育,以養成他們節製、善良、睦鄰、恤苦、憐貧等品德。例如,哈爾胡夫在其自傳中說:“我賜麵包給饑者,贈衣服給赤身露體者。我把失船遇難者救上陸地。”[26]而世人對於他的這種品德所做的評價是:“獻給這個墳墓的主人,一千個麵包和一千瓶酒。”[27]英坦夫的自傳中也說:“我友好對待求助者,傾聽他們的申訴。我節製,善良,和藹,能用寬慰的言辭令哭泣者平靜,對窮人我慷慨解囊”,“我慷慨而且熱情,擁有食物卻不吝嗇。我是窮人的朋友,我樂於助人。”[28]在古埃及人看來,恤苦、憐貧,是仁慈的標誌,可得到人們的愛戴與神的讚揚。正如第二十五王朝的大臣哈爾瓦在自傳中所說:“我在他的城市裏受到愛戴,在他統治的地區受到讚揚。我對他的臣民多麽仁慈。我做的一切,人們喜歡,神祇讚揚。我從來沒有過失。我贈麵包給饑餓者,送衣服給衣不遮體者。我替人們排除痛苦,驅逐罪惡。我為可尊敬的長者舉行葬禮。我贍養老人,滿足窮人的要求。”[29]

節製被認為是上等社會人必須具有的教養,所以古埃及人極其重視對於行為的嚴格要求。例如,在就餐方麵:“要對於自己的飲食感覺滿足。假如你吃了三塊麵包,又喝了兩瓶啤酒,而肚子仍感不足,就該對肚子加以控製。”“食物不可貪求飽腹。”[30]在教諭文學中,《對卡蓋姆尼之教諭》主要講述就餐規矩,要求饑腸轆轆者麵對一桌美味佳肴要克製,戰勝貪欲,等待主人來敬食。即使有人狼吞虎咽,也要克製自己不受影響,保持溫文爾雅的舉止。

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完整的倫理道德教育資料當屬《普塔荷太普之教諭》。這篇教諭除詩體的序、跋外,由37節箴言詩組成,分別講述了當時倫理道德的最主要方麵。如在第一節裏,普塔荷太普教育他的兒子要謙虛,不能驕傲自滿。

不要為你的知識感到自豪,

而應向無知者和智者請教;

藝術的探索沒有止境,

沒有任何藝術家的技藝能盡善盡美。

精辟的言辭比綠寶石還要深藏不露,

但在磨石女工那裏會找到。[31]

即使身在高位也要學會虛心,學會忍耐,給人以同情。

如果你是領導者,

就要耐心傾聽別人的請求,

不要打斷他為洗罪講的話。

痛苦的人多麽希望傾訴衷腸,

這比取勝的願望還要迫切。

如果打斷請求者的話,

就會有人問:

“為什麽要拒絕?”

並非所有的請求都要得到讚同,

但是,耐心傾聽也能安慰人心。[32]

對人要一視同仁,不能以貧富來決定自己的態度,更不能以成見來看待別人。

不要考慮他是否貧窮,

不要知道了他過去的境況就蔑視他。[33]

但是,對於男女關係要慎重處理,這表達了男女授受不親的思想。

如果你要保持與主人、兄弟或朋友的友誼,

無論走到哪裏,

千萬不要接近女人!

接近女人是多麽不幸,

打擾女人的人又是多麽不受歡迎。

上千個男人被逐出友誼之門,

像做夢的刹那,

死神便會來到,

隻因他們認識了女人。[34]

此外,《對各個職業的諷刺》這篇父對子的訓誡第二部分主要闡述了各種處事之道與行為規範,它們與《普塔荷太普之教諭》提到的內容極其相似,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古埃及人欣賞的主要美德包括自我克製、謙遜、慷慨、正直、誠實、忍耐、勤勞。由已有的資料我們看出,古埃及人的德育內容極其豐富,但正如其數學的發展一樣,他們隻注重具體行為規範的教育,而未能從哲理的角度對道德倫理進行探討,反映出古埃及注重實際的鮮明特色。

雖然埃及社會無論是在公共事務還是家庭生活中,男性都居於主導地位,但女性也在社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僅出現了好幾位女性統治者,如法老哈特謝普蘇特(Hatshepsut,公元前1473—前1458年在位),還有的成為祭司,有的接受正規教育,成為書吏。[35]

三、關於教育教學方法的思想

古埃及人的教育教學方法思想與當時人們持有的兒童觀、知識觀、學習觀及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它不僅直接指導了當時的教育教學方法實踐,而且對於以後的希伯來教育及西方教育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古埃及人的觀念中,兒童的天性是頑劣執拗的,隻有嚴厲的懲罰才能使兒童變得馴服。因此,他們認為隻有在教育教學中采取嚴厲的體罰方法,才能督促兒童勤奮學習,最終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有用之才。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體罰盛行。最常用的體罰方式就是鞭打和關禁閉。一旦學生在接受教育教學的過程中犯了過失或沒有遵照和達到教師提出的要求,就會遭受到嚴厲的鞭打。因此,在許多出土文獻中,鞭、棍等懲罰工具幾乎成了教學的同義語。由此可以想見當時體罰的經常性與普遍程度。另據文獻記載,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埃及王子塔戶提(Tahuti)曾說,他每日遭受鞭打猶如每天吃飯一樣的經常,也可作為明證。但在古埃及人看來,鞭打責罰還是輕微的處罰,如果學生犯了大的錯誤,就要被關禁閉。禁閉時間的長短,要依所犯錯誤的大小而定。所犯錯誤越大,關禁閉的時間就越長。據史料記載,有的教師把學生囚禁在寺廟中達3個月之久,由此可見當時體罰之烈。

知識觀也是古埃及教育教學方法思想的重要基礎。在知識的來源問題上,他們認為來源於神的啟示。在他們的觀念中,有一位名叫圖特的神掌管著知識和魔法,他在尼羅河畔用奇形怪狀的圖畫來記錄神祇的啟示,並教導埃及人寫字、計算、製定曆法等。所以,知識並不是由人發明創造的,它是神的專利,教師隻能機械地進行灌輸,要求學生呆板地仿效和記憶,絕不能隨意發揮或改變。對教學內容,教師們很少會做出必要的解釋說明,隻是要求學生進行大量的抄寫和背誦,以大量的作業來對學生進行反複的機械訓練。盡管有些時候教師們也會用問答法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但並不注意引導學生獨立思考。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學校裏教師布置的作業越多,學生的學習就會越好,學生才能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從而為將來從事各種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學校裏的作業像山一樣的恒久”[36],學生應該十分樂意地去完成作業,而不能違反,“在學校所過的時日對你是有好處的”[37]。學生隻有每天都勤奮用功,才能有所進步,獲取知識,“每天都要用功讀書,這樣你將會熟練掌握文字”[38]。如此繁重的作業和單調枯燥的學習,離兒童的天性甚遠,於是兒童怠學的情形時有發生。為了克服學生怠學的毛病,古埃及的教師從思想和肉體兩方麵對學生進行牢牢的控製。一方麵,他們借助於當時古埃及人對神祇異常崇拜和敬畏的心理,不僅把知識歸於神的啟示,知識是神對人的恩賜,從而加強學習知識的神秘感和敬畏感,使人們潛心於學習,而且還把通過體罰來促進學習的觀念神聖化,認為體罰兒童是神的意誌,“知識技藝之神圖特把教鞭送給人間”[39],絕對不可抗拒,而且要心甘情願地接受體罰。

古埃及人還認為學習必須專心致誌,心無旁騖。因為當時要教學生學會閱讀各種書稿,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特別是為閱讀而進行的文字學習工作,更要耗費學生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當時,學生們要用特別的習字本每天抄寫3頁左右埃及象形文字的700多個常用符號、草楷的祭司體文字和世俗體文字符號。這對於有限的時間來說,確實是一項比較艱巨的任務。對於各種文字手稿,不但要會念,而且要寫得熟練、美觀,更增添了學習的難度。這樣一來,學生們挪出時間去從事其他活動,勢必要占用學習的時間,因此,古埃及的教師們以嚴格的紀律和嚴酷的懲戒把學生關起來逼迫他們學習。他們製定出了許多紀律要求,例如,禁止學生懶惰偷閑,“啊!文士,不要怠惰,否則你將被懲戒馴服”[40];不要上街去遊**,“我要捆起你的腿,如果你再去街上遊**,你還會遭到河馬皮鞭的抽打”[41];“不許學生上酒館,不能追女人,隻能勤奮用功學習,以期將來出人頭地”[42];等等。

在教育教學方法中,除了體罰懲戒和機械灌輸、死記硬背之外,古埃及人還運用名利誘導和思想上威脅恐嚇的方法來誘使學生學習。一方麵,他們非常注重向學生灌輸知識重要的思想,甚至要求學生愛書本勝過愛父母。同時又以獲取知識後將獲得的社會地位、榮譽及個人優越的生活條件來誘導兒童勤奮學習,“唯有文士是指揮眾人工作者,如果讀書成為文士厭煩的事情,那麽幸運之神就將離你而去了”[43]。在世界上,隻有讀書最光榮,“沒有任何東西優於書,比墓誌銘更有用的東西莫過於書籍”[44]。另一方麵,古埃及人又對兒童進行威脅恐嚇,增加無形的思想壓力,“用心地念書,不要把白天玩掉了,否則你的身體就要吃苦”[45];“不要忘記書寫,不要厭煩書寫”[46];“不要把時間玩掉了,否則你就要挨揍”[47]。古埃及人的教育教學方法盡管簡單粗暴,但仍有其積極的方麵,例如,注重實際、學以致用等。古埃及學校不僅按社會上的專業需要來設置,而且非常注重實踐效果,注重見習與實習,使理論與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從而使學生一畢業就可以很順利地進入工作,大大縮短了從學校到社會的適應期,這是其教育教學方法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此外,古埃及的教育教學在大多數情況下以吏為師或以某專業的專門人才為師,這也為理論有效地聯係實際提供了極有利的條件。這些官吏或專門人才大都實踐經驗豐富,學識精深,因而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就會把培養人才的過程與教育結束後使用人才的過程統一起來,全部納入整個教育過程之中,大大增強了人才的適應性,縮短了人才發揮作用的時間和周期,這值得我們借鑒。

此外,雖然古埃及盛行對兒童的體罰,但這並不是絕對的教育教學方法。柏拉圖曾遊曆過埃及並考察過埃及的教育,他在《理想國》中提出了“寓學習於遊戲”的兒童教育觀,這是吸收了古埃及人的教學經驗。後來,柏拉圖在《法律篇》中詳細、具體地描述了古埃及人在幼兒教育中“寓學習於遊戲”的經驗,並予以讚揚。經過柏拉圖的介紹,這一經驗得以流傳後世。到18世紀,德國的巴西多進一步發揮這一經驗,提出變學習為遊戲的理論,以引起兒童的學習興趣,防止強迫記憶。但是,變學習為遊戲的觀點受到了康德和烏申斯基的批評。包括杜威在內的許多教育家都認為,在兒童教育中,興趣與努力的關係應保持平衡。教學應注意引起兒童的興趣,以提高其學習的積極性,但不能將全部教學建立在興趣的基礎上。

[1] 關於古埃及的曆史階段劃分問題,說法不一,此處采用漢尼希、朱威烈等在《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一書中的劃分法。具體可參見漢尼希、朱威烈等:《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而在傑內達·勒布德·本恩頓及婁貝特·笛·亞尼的《全球人文藝術通史》第2版中采用的時期劃分為:“人們通常將埃及古代史劃分為大約30個王朝。今人對前兩個王朝知之甚少,從第三王朝開始,依據各時期穩定性和成就的不同,可分為三個階段:古王國時期(公元前2686—前2181年,包括第3—6王朝),中王國時期(公元前2040—前1786年,包括第11—14王朝),新王國時期(公元前1552—前1069年,包括第18—20王朝)。各‘王國’之間相對動**的階段被稱為‘中間’時期,‘新王國’之後是後期王朝,後期王朝於公元前525年結束,並被波斯帝國吞並。”具體可參見傑內達·勒布德·本恩頓、婁貝特·笛·亞尼:《全球人文藝術通史》,尚士碧、尚生碧譯,山東畫報出版社2010年版,第23頁。

[2]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頁。

[3]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173頁。

[4] J. E. Manchip White. Ancient Egypt:It’s Culture and History,New York,1970,p.64.

[5] 《外國古代教育史》,第20頁。

[6]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3~64頁。

[7]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3~64頁。

[8] G. Posener. Dictionary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New York,1959,p.255.

[9] Dictionary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p.255.

[10] 司徒盧威:《古代的東方》,陳文林等譯,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年版,第97頁。

[11] 《古代的東方》,第97頁。

[12]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77頁。

[13] 米·馬吉耶:《古代埃及孩子的一天》,錢君森譯,少年兒童出版社1957年版,第129~131頁。

[14] 《古代埃及孩子的一天》,第129~131頁。

[15] 《古代埃及孩子的一天》,第129~131頁。

[16] 《古代埃及孩子的一天》,第129~131頁。

[17] Barbara Waterson. Introducing Egyptian Hieroglyphs,Scotland Research Institute,1982,p.41.

[18]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140頁。

[19] 《外國古代教育史》,第19頁。

[20] 《古代的東方》,第99頁。

[21]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40~41頁。

[22] 《外國古代教育史》,第21頁。

[23] 沃利斯·巴奇:《亡靈書》,紐約蘭登書屋1999年版,第574~579頁。

[24] 詹姆斯·布雷斯特德:《古埃及宗教和思維的發展》,賓夕法尼亞大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201頁。

[25]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4頁。

[26] Miria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Volume I:The Old and Middle Kingdom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3,p24.

[27]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Volume I:The Old and Middle Kingdoms,p121.

[28]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Volume I:The Old and Middle Kingdoms,p122.

[29] Miria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Volume III:The Late Period,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27~28.

[30]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4頁。

[31]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68頁。

[32]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69~70頁。

[33]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69~70頁。

[34]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69~70頁。

[35] 《簡明新全球史》,第39頁。

[36] 《古代的東方》,第97頁。

[37] 《古代的東方》,第97頁。

[38] B. 瓦特爾森:《埃及象形文字入門》,蘇格蘭研究院1982年版,第41頁。

[39]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3頁。

[40]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2頁。

[41] 《古代的東方》,第89頁。

[42] 《人類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實》,第41頁。

[43]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2頁。

[44] 《外國教育通史》第1卷,第62頁。

[45] 《埃及象形文字入門》,第42頁。

[46] 《古代的東方》,第89頁。

[47] 《古代的東方》,第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