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教士及教師的培養
教師的素質是決定教育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對於這一點,羅耀拉有著深刻的認識。在會章中,他多次強調在教學中,要有充足的、合格的教師。作為一名合格的教師,在他看來,不僅要有淵博的知識,而且要有優秀的道德品質,同時還須刻苦、勤奮、樂於奉獻。同時,即使是普通的耶穌會士,在未來的拯救他人靈魂、傳播天主教教義的過程中,也同樣要應對如何教人的問題。因此,羅耀拉把培養優秀的教師,把耶穌會士作為教師來培養的思想貫穿於耶穌會的教育實踐中,並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第一,借助嚴格的入會審查和考核製度,保證耶穌會招收高質量的新會員。根據會章規定,凡申請入會者,都要接受包括知識、性格、身體及社會適應能力等多方麵的嚴格審查,“越具有知識,越具有道德光彩,越具有長期從事研究的健康體魄越好”[16]。那些品行有劣跡者、動機不純者、意誌不堅定者、智力低下者、身體不健康或有缺陷者都難以入會,即使他有地位、財富和聲望。通過檢查者被編入學舍,作為見習生,接受時間長達兩年的嚴格的精神和身體上的訓練。這又是一個篩選的過程。在訓練期間,凡被認為對上帝不忠、對長官不敬、侵犯他人、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弄假作弊,以及能力不強、身體不壯者都將被淘汰。隻有通過這樣嚴格的淘汰選拔,才被正式接納入會。因此加入耶穌會的都是身心各方麵的素質突出的“精英分子”,這就保證了耶穌會教育的高效、高質。
第二,利用金字塔式的組織係統和無情的選拔性考試,促使會員不斷提高。一般說來,通過見習期的訓練和考核者進入學院,作為學者接受係統正規的人文學科方麵的知識教育,時間約為5年。學成之後有資格在耶穌會學校教授人文學科,未能完成學業者隻能擔任“院外助工”,在會中從事簡單的或體力工作。結束學院學習的人可以升入大學學習哲學和神學,通過考試後成為“神父”,其中的傑出者再學習數年神學,經過嚴格考核,就可以獲得“發願神父”的稱號。這是耶穌會的核心和中堅力量,人數極少。在羅耀拉去世時,一千多名會員中隻有大約40名的“發願神父”。他們除其他職責外,大都在耶穌會大學任教,教授神學、哲學等高級科目。這種金字塔式的教育結構,一方麵為提高和發展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麵又篩選出了各種層次和水平的師資力量,使他們能人盡其才,各盡所能。同時,從見習生到“發願神父”,用15~16年,即使是充任人文學科教師的,也都接受了7~8年的嚴格教育與訓練,這就使得耶穌會學校教師的素質要高於當時歐洲普通教師的水平。
第三,通過對會員進行有關教育學和教學法方麵的培養和訓練,使耶穌會士具備教育他人的良好能力。在《耶穌會章程》第四部分中,羅耀拉專門列出一節談這一問題。雖然談的是具體方法,而且不全麵,但反映出羅耀拉的上述思想。他要求在耶穌會學院的教學中,應該讓會員掌握使自己的布道講演能最好地影響聽眾的方式,這種方式應該不同於“學究式的說教”,應該讓會員懂得對不同的教育對象應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的原理,以及讓會員學會如何組織做彌撒、布道、懺悔、聖餐等宗教儀式,等等。[17]羅耀拉在世期間曾多次用通信方式回答耶穌會士有關教育、教學等問題,並鼓勵他們在這方麵大膽探索,積累經驗。
羅耀拉去世後,其後繼者繼承並發展了他的重視師資培訓和耶穌會士說教能力培訓的思想,並將羅耀拉設計的培訓製度進一步完善和充實。1565年,耶穌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要求各省建立對會員進行師範教育和訓練的“教育學院”及類似機構。1599年頒布的《教學大全》明確規定:耶穌會學校校長應在本校內聘請有經驗的人文學科教師,每周三次對準備擔任這一工作的學生進行如何做好教學工作的指導,而教師基本技能的訓練則貫穿整個教育過程。
在漫長的中世紀,教士、修道士充任學校教師在歐洲是個普遍的現象,但是沒有一所教會學校像耶穌會學校那樣,把訓練教師的工作自覺地納入自己的教學計劃中,也沒有一位教會教育家像羅耀拉那樣,具有把教士培養成為合格教師的明確意識。在教士—教師這一普遍的模式中,羅耀拉的貢獻在於,從宗教的角度提高了教士對教師工作的職業認識和責任感,從教育的角度加強了教士作為教師的職業準備與訓練。正是在他這一開創性的思想的指導下,耶穌會才形成了重視師長教育的傳統,才能穩定地培養出高素質的師資,才能在迅速發展的近代教育中經久不衰。
綜上所述,羅耀拉為耶穌會設計的教育是:“將文藝複興精神和古代經典納入服從基督教理想和教會之中,將產生於文藝複興思想的新個人主義引導到為上帝服務。”[18]由他一手開創的耶穌會教育,不僅有嚴密的組織管理、良好的師資、自成一體的教學內容,而且還有有效的教學方式及手段,所有這一切保證了當時的耶穌會學校的學生“在6個月的時間裏學到比在其他學校中2年還多的東西”[19],使得耶穌會能從當時眾多的教育組織中脫穎而出,並經久不衰。但同時應該注意到,耶穌會教育依然是一種宗教性教育,它的教學目標、內容及方法的選擇無不受此束縛。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局限性最終限製了其自身的發展。
[1] Paul Monroe,A Cyclopedia of Education,Volume 3,p.533.
[2] Robert Schwickerath,Jesuit Education:Its History and Principles Viewed in the Light of Modern Educational Problems,St. Louis,1904,Chapter 8.
[3] E. A. Fitzpatrick,St. Ignatius and the Ratio Studiorum,McGraw-Hill Book Company,1933,p.6.
[4]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London,1838,p.102.
[5] 這是羅耀拉提出的耶穌會的座右銘。在他親筆起草的耶穌會章程中,這一口號出現250多次,幾乎達到平均每頁1次。
[6] W. J. McGucken,The Jesuits and Education,New York,1932,p.6.
[7] Robert Schwickerath,Jesuit Education:Its History and Principles Viewed in the Light of Modern Educational Problems,p.87.
[8]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11.
[9] Nicolas,Powers of Imagining:Ignatius de Loyala,New York,1986,p.105.
[10]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5.
[11]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43.
[12]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43.
[13]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6.
[14]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13.
[15]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4.
[16]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29,and see Part 1,Chapter 2 and 3.
[17] Loyola,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Part 4,Chapter 8.
[18] S. E. 佛羅斯特著:《西方教育的曆史和哲學基礎》,第247頁。
[19] Thomas Hughes,Loyola and the Educational System of the Jesuits,William Heinemann,1892,p.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