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三節 比納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活動和著作

比納(Alfred Binet,1857—1911)是法國心理學家、教育家,現代智力測驗的創始人。1857年7月11日,比納出生於法國尼斯城。1871年,比納到巴黎求學。1878年獲巴黎聖路易斯公學法學學位,1884年獲巴黎大學科學博士學位。

比納好學且興趣廣泛,早在中學時代就對法律、自然科學、醫藥和心理學等學科十分愛好。1878年,比納師從著名的神經病學家夏爾科(Jean Charcot)研究催眠術,並對病態心理學產生興趣。經過幾年研究,比納出版了有關催眠術和潛意識的著作,並由此開始對人格和實驗心理學進行研究。1892年,比納應聘擔任巴黎索邦大學心理實驗室主任助理。1894年,比納擔任該實驗室主任,在這個職位上他一直工作到去世。

1895年,比納創辦《心理學年報》,並經常在該雜誌上撰文發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受英國心理學家高爾頓的影響,比納也對一些著名的作家、藝術家、數學家和棋手做了類似的測驗;同時他還研究了一些天才兒童和智力遲鈍兒童的體型、書法等方麵的特征。1903年,比納發表《智力的實驗研究》,這是他對自己兩個女兒的心理現象和特征的研究成果。1904年,他接受法國政府委派組織一個專門委員會,研究如何為無法在正常學校學習的智力缺陷兒童設立特殊教育班級問題。比納認為,要想為智力缺陷兒童設立特殊班級首先必須診斷兒童的智力,以區分智力缺陷和智力正常的兒童。為此,比納與同事西蒙(Théodore Simon)設計了一份用以診斷兒童智力的測驗量表。1905年,這份著名的“比納—西蒙測驗量表”正式公布。這份量表由30道測驗題組成,按由易到難順序排列,以通過的題目數作為智力水平的標誌。1908年,該量表做了第一次修訂,測驗項目由30道增加到59道,測驗題按年齡編排,用以測試兒童的智力年齡。1911年,比納等人又對該量表做了第二次修訂,將量表所測試的年齡範圍擴展到成人。比納認為,從3歲兒童到成人都可用此量表測試出其智力年齡。智力年齡的依據就是被試者答案的正確率。

1911年10月18日,比納在巴黎去世。但是,他的智力測驗思想傳到了許多國家,特別是美國由此而興起了轟轟烈烈的測驗運動。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推孟對“比納—西蒙量表”又做了一次修訂,並於1916年公布這份新量表,即著名的“斯坦福–比納量表”。該量表第一次引入了“智商”的概念,比原先的量表又有了較大的進步。

比納的主要著作有:《推理心理學》(1866)、《個性變化》(1891)、《實驗心理學概論》(1894)、《智力的實驗研究》(1903)等。

二、論智力和智力測驗方法

(一)論智力

什麽是智力?這是比納認為在設計智力量表和進行智力測驗之前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

在比納那個時代,人們對“智力”概念的理解是多種多樣的,如有人認為“差不多所有與心理學有關的現象都是智力的現象。感覺、知覺以致推理都是智力現象”。[35]比納認為,有些心理現象不是智力的本質性活動。因此,智力測驗不需要對全部的智力現象和人的全部心理過程進行測試,如果那樣做就是浪費時間。

智力的本質究竟是什麽?比納認為,“智力有一個基本功能。這一功能的改變或缺乏在實際生活中是舉足輕重的。這一功能就是判斷,或稱之為機智(good sense),或現實感、首創性、使自己適應環境的功能”。“判斷好、領會好、推理好,這些都是智力的本質的活動。一個人缺乏判斷就可能是一個愚笨者或者朦朧者;但如果有好的判斷力,即他就絕不可能成為這兩者”。[36]於是,比納得出一個結論:判斷力是智力功能中最為重要的因素。與判斷力相比較,其餘的智力功能似乎都不那麽重要了。為了證明其觀點,比納列舉了兩個例子。

一個例子是比較感覺能力與判斷力的重要性問題。有兩位女子,又聾又瞎但非常聰明。比納強調說,這兩位女子雖又聾又瞎,但這並未妨礙她們成為非常聰明的人。這也說明:“感官的全部或甚至部分完善並不能構成相等於判斷的心理因素。”從另一方麵說,測量被試者感受能力的敏銳性要容易得多,而且測量感受性也是為了知道被試者判斷的精確性而不是為了發現他們的感受性。

另一個例子是比較記憶力與判斷力的重要性問題。比納說:“乍一看來,記憶是最為重要的心理現象,人們在測驗智力時不由得要給它以顯著的位置。但是記憶與判斷是截然不同的,並且與判斷是各自獨立的。一個人可能很機智,但卻缺乏記憶力。相反的情況也很常見。”[37]比納還以他們當時正在觀察的一個智力缺陷的女孩為例說明其觀點。他說令他們驚異的是,這個女孩的記憶比他們強得多。比納等人測量了這個女孩的記憶力並且證實了它。“然而這個女孩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愚笨型”[38]。

比納的智力觀的特點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他十分注重判斷力在智力現象中的地位。他把判斷看成智力的基本功能和智力的本質活動。這一觀點成了比納編製智力測驗量表的指導思想。

(二)論智力測驗的方法

1904年,法國公共教育部部長組織了一個專門委員會,由比納負責。該委員會的任務是要研究保證對缺陷兒童進行有利的教育所應采取的措施。經過多次討論,該委員會規定了為這些特殊兒童建立特殊教育班,包括被允許入學的條件、教學人員資格以及應使用的教學方法等;還決定,任何被懷疑為遲鈍的兒童,必須首先經過教育上和醫學上的檢查,證明其確實因智力狀態在普通學校中不能獲益,才能被允許進入特殊教育班。這一特別委員會的上述規定實質上是要求采取一些可靠的方法真正地鑒別兒童的智力狀況。

要做到這一點,即保證鑒別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在當時是相當困難的。按照比納自己的話說,“存在著理論和實踐兩方麵的困難”。[39]比納所說的“理論上的困難”是指人們對智力缺陷狀態的認識不一致。盡管當時人們大都同意用三個等級來表示智力缺陷狀態,即用“白癡”(idiot)表示最低級狀態、用“愚笨”(imbecile)表示中間狀態、用“朦朧”(moron)表示最接近正常的狀態。但是,人們對這三個等級的理解和判斷卻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這種理論認識上的差異致使操作上出現令人吃驚的不同診斷。比納列舉了一個例子以說明:有一個兒童到一所精神病院看病時帶了幾張各不相同的診斷書。第一份診斷書說他是“愚笨”,第二份診斷書說他是“白癡”,第三份診斷書說他是“朦朧”,第四份診斷書又說他是“智力退化”。

比納對造成不同診斷結果的原因做了具體分析。他認為,主要有三種原因導致了這種現象:第一種原因是醫生的“無知”。某些醫生缺乏才能,連一些已有絕對明顯症狀的疾病也看不出來。第二種原因是因為“名詞定義的變換不定”,同樣一個詞由於使用的人不同而含義各異。比納認為,診斷的不一致,很可能隻是由於使用了不同的術語而引起的言語不一致。第三種原因是不同的醫生用不同的方法檢查病人而導致對疾病的描述缺乏準確性,或者由於一些醫生沒有努力地尋找準確的症狀並對之加以仔細分析和說明。

對於第一種原因,比納認為,那是一種個人的失敗,科學本身是不負責任的。至於第二種原因,在比納看來,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不同國家的醫生,甚至同一國家不同的醫生,使用的名詞各異也容易造成診斷的差別。但比納發現,“有些醫生雖然使用了相同的術語,但在對同一兒童的診斷上卻又經常不一致”,致使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想象來劃分智力狀態的界線[40]。之所以出現這種診斷結果的混亂,比納認為,是由第三種原因即方法上的缺點造成的。他說:“仔細觀察,人們就能看出這種混亂主要來自檢查方法中存在的缺點。當一個精神病醫生檢查一個智力低劣的兒童時,他並不去找出這個兒童所表現出來的每一症狀,說明這些症狀並加以分類,而滿足於他對病人的主觀印象,即一個總的印象,然後根據直覺做出診斷。”因此,比納強調說:“對這問題的曆史方麵的研究,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所缺乏的是鑒別診斷的準確根據。”[41]

於是,智力測量的方法問題成了比納的研究重點之一。經過幾年研究,比納發現,可以使用以下三種方法來鑒別智力缺陷的狀況。[42]

(1)醫學的方法。用以鑒別智力缺陷的解剖學、生理學和病理學方麵的症狀。

(2)教育學的方法。依據兒童所獲得的知識總量來判斷其智力。

(3)心理學的方法。對智力的程度做直接的觀察和測量。

比納認為,在這三種方法中,“醫學的方法是間接的,因為它從生理推測心理。教育學的方法比較直接。但心理學的方法是三者中最直接的,因為它的目的在於測量目前的智力狀態”。[43]

比納還對心理學方法的基本思想和目的以及應該注意的問題做了專門論述。比納提出,心理學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建立一個我們稱之為智力測驗的量表。這個量表由一係列難度逐漸增大的測驗構成的,從能觀察得到的最低智力水平的測驗一直到平均正常智力的測驗。這一整套測驗中的每一組各與不同的智力水平相當”。[44]

比納認為,心理學方法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要使“所有的測驗簡單、迅速、方便、準確、內容多樣化,使受測試者與測驗者保持不斷的接觸,而且主要目標是針對受試者的判斷能力”。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比納要求,測驗在保證高速度進行的同時又不能使測驗時間超過20分鍾。他說:“超過了20分鍾就不可能不使受試者感到疲乏。在這最大限度的20分鍾裏,必須各個方麵都輪流測到,最少要做10個測驗,所以每個測驗不能超過2分鍾。”[45]二是要測定智力的水平。為達到這一目的,比納要求,盡可能地把先天的智力和後天的教育分離開來。他說:“我們唯一要測量的是智力,盡可能地不顧及受試者的教育程度。”[46]比納認為,測驗者應當把被試者看成既不會讀又不會寫的毫無知識的人。測驗內容要摒棄許多具有詞語、文學或學術性質的問題。在他看來,這些問題乃是屬於教育考察的事,而不是智力測驗的任務。

三、“比納-西蒙測驗量表”

(一)測驗量表的內容

比納於1911年第二次修訂了他與西蒙1905年公布的測驗量表。這份新量表的測試對象包括3歲、4歲、5歲、6歲、7歲、8歲、9歲、10歲、12歲、15歲和成人等年齡段的兒童、青少年和成人。測驗試題按由易至難順序排列,每個年齡段的測驗由5道試題組成;隻有4歲年齡段例外,隻測試4道題目。這份新量表一共由54道題目組成。各年齡段測驗題如下。

3歲測驗:

(1)指出鼻子、眼睛、嘴。

(2)學說兩個數字。

(3)指出圖中各物。

(4)說出自己的姓名。

(5)學說6個音的語句。

4歲測驗:

(1)說出自己是男或是女。

(2)說出鑰匙、小刀和便士(貨幣名)的名稱。

(3)學說3個數字。

(4)比較2條線。

5歲測驗:

(1)比較2種重量不同的物體。

(2)照畫一個方形。

(3)學說10個音的語句。

(4)計算4個便士。

(5)把分開的長方形再合起來。

6歲測驗:

(1)辨別早晨和下午。

(2)就日常事物依其用途而下定義。

(3)照畫一金剛石形。

(4)計算13個便士。

(5)辨別圖畫中麵容之美醜。

7歲測驗:

(1)指出右手和左耳。

(2)敘述圖畫中各物。

(3)做同時發令的3種差遣。

(4)計算6個蘇(“sous”,貨幣名,一個蘇為 alt="" src="../Images/image0401-1.jpg" /]法郎)。

(5)說出4種基本的顏色。

8歲測驗:

(1)比較記憶中的2種物體。

(2)從20數到0。

(3)說出圖畫中的缺點。

(4)說出日期。

(5)學說5個數字。

9歲測驗:

(1)兌換20個蘇。

(2)就事物用途之外下常用字的定義。

(3)認明一切錢幣。

(4)按順序說出每年中的月份名。

(5)回答簡單的問題。

10歲測驗:

(1)依輕重排列5種重量不同的物體。

(2)根據記憶重描圖畫。

(3)批評語言中悖理之處。

(4)回答難解的問題。

(5)用3個字於2個句子中。

12歲測驗:

(1)抵抗暗示。

(2)用3個字於1個句子中。

(3)3分鍾內說出60個字。

(4)解釋抽象名詞。

(5)重組詞句。

15歲測驗:

(1)學說7個數字。

(2)說出3個同韻字。

(3)說出26個音的語句。

(4)解釋圖畫的意義。

(5)解釋事實。

成人測驗:

(1)剪紙測驗(折紙剪洞)。

(2)根據想象重組一個三角形。

(3)分辨同類抽象名詞的意義。

(4)說出國王與總統的3點相異之處。

(5)說出所聽的短文的主要意義。[47]

(二)測驗量表的特點

在“比納—西蒙測驗量表”問世之前,智力測驗已進行了20多年的嚐試,但未獲得廣泛的認可。而“比納—西蒙量表”一問世,就引起人們廣泛的注意。究其原因,那是由於“比納—西蒙測驗量表”的三個顯著特點所致。

第一個特點是“比納—西蒙測驗量表”用年齡作為標準。可以說,用年齡作為智力測驗的標準是比納的創造。人們認為,用年齡作為標準,一是容易把握,二是容易理解。而以前人們用“白癡”“愚笨”“朦朧”來表明智力缺陷的不同程度,或用“聰明”“極聰明”“笨”“極笨”來表示智力的差異,其標準都難以把握,也不易為人們所理解。因此,用“智齡”來表示一個人的智力水平,一聽就能理解。

第二個特點是“比納—西蒙測驗量表”隻測試高級心理現象,例如推理能力、創造能力、判斷能力等;而不像其他智力測驗者那樣去測試低級心理現象,例如感覺的辨別力、記憶力、反應速度等。人們認為,這正是比納獲得成功的高明之處。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推孟曾對此做了頗為清楚的說明:“近今心理學家,大概都承認高等的智力和……初等的心理作用,沒有多大的關係。許多動物有敏銳的感覺;低能的兒童,除十分厲害者之外,皮膚感覺、視覺、反應、想象之形式亦和普通兒童的並沒有顯著的異點。但是,論到了解力、抽象作用、推理作用、聯想作用、知識之多少、自動的注意等,則他們和普通兒童差得遠了。”[48]

第三個特點是“比納—西蒙測驗量表”測試的是智力的整體而不是智力的各部分。比納在其實驗階段也曾像其他測驗者一樣試圖將注意力、感覺辨別力、聯想能力分開測試,但未能成功。後來,比納意識到這些能力是緊密連在一起的、不能分開測試的。於是,他改變了策略,下決心去測試智力的整體,終於獲得了成功。正如推孟所評價的:“智力測驗之所以能夠成功,全在於這個目的的更換。”[49]

比納的智力測驗研究是歐美國家兒童研究運動的一個組成部分,也為兒童研究運動提供了方法,並為後來的智力測驗研究的發展鋪墊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