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結構主義教育思想
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以後西方廣為盛行的一種哲學思潮,其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紀上半葉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 De. Saussure),但它作為一種方法論被廣泛應用到多門學科領域並形成一種思潮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事情。結構主義並不是一個統一的哲學流派,而是一大批社會科學家和人文科學家用共同的方法進行研究而形成的一種較為係統的方法論。這一方法論廣泛地影響了一係列的具體學科,如語言學、人類學、社會學、曆史學、文學、心理學、教育學等。它使上述學科都產生了各自理論的代言人,如人類學中的列維-施特勞斯(C. Levi-Strauss),心理學中的皮亞傑(P. J. Piaget)、拉康(J. Lacan),曆史學中的福科(M. Foncault),文藝理論學中的巴爾特(R. Barthes),教育學中的布魯納(J. S. Bruner)等。
結構主義既不滿足實證主義對經驗現象的“客觀”描述和還原主義的方法論,也不讚同曾風行一時的存在主義以主體自我存在為中心衡量世界的思想方法,而是結合現代自然科學對事物進行整體研究的趨勢和成果,將整體性的觀點和方法引入社會和人文科學,從結構與要素的關係中去理解現象。盡管結構主義者對結構的解釋不盡相同,但他們都認為結構是現象中各個部分或要素之間的關係的組合,部分或要素隻能在由這種關係組合而構成的整體中獲得它的意義,現象的性質和變化就是由這種結構支配並決定著的,還原論方法下的機械因果關係是無法真正把握事物發展的原因的。在結構主義方法論的影響下,產生了結構主義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