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一節 基督教產生與發展的社會基礎

基督教一般被認為是公元1世紀興起於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的巴勒斯坦或散居在小亞細亞及埃及等地的猶太人中間,是當時出現的眾多猶太教的革新派別之一,以後在整個羅馬世界傳播開來。

基督教的產生與發展有著非常複雜的社會原因。正像美國曆史學家湯普遜所說:“如果不先了解公元最初4個世紀中羅馬世界的經濟社會狀況和流行的理想,我們就不能了解基督教的興起、傳布和影響。”[4]

一、基督教產生的社會條件

(一)希臘化時期的曆史遺產

希臘化時期(也稱希臘主義時期)一般是指自亞曆山大大帝於公元前334年東征開始,至羅馬帝國皇帝奧古斯都於公元前30年征服埃及的托勒密王朝為止。這一時期和隨後的羅馬帝國時期是世界古代史中的兩個彼此相聯係和銜接的重要曆史時期。

“希臘化”這個概念主要用在文化領域,是指希臘人在國勢衰敗直至亡國的情況下把他們的文化擴大到希臘世界之外的區域。由於獨特的地理位置,希臘人和古代東方國家曆史上一直存在著多方麵的交流和融合,這一時期,隨著亞曆山大大帝的軍事擴張政策的推行,希臘文化在亞非廣大地域內傳播,形成一種新的社會政治經濟秩序和文化氛圍。以後,羅馬帝國將其主體繼承下來,並通過自己強有力的行政和軍事手段,使之成為一個新的綜合體。因此,希臘化並不是簡單的希臘文化在地域上的拓展,而是希臘文化在與其他各地區、各民族文化的接觸與交流中,發展生成的一種新文化。由於在哲學、文學、藝術、科學等方麵,希臘文化的影響最大,因此,這一過程被稱為希臘化。

亞曆山大在懾服希臘的過程中,對希臘文化采取了比較開明和寬容的政策。以後,他在用武力征服歐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時候,也保持了在文化上的較溫和態度。他的大軍所到之處,並未完全摧毀當地的社會製度和結構,而是將希臘—馬其頓式的城邦製度與當地原有政體結合,並且在觀念上承認各地居民在接受這一混合政體後所擁有的平等合法存在權。這種比較開明的政策,一方麵使各地較多地保留了自己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麵也在整個帝國內初步形成一種統一的社會基礎和思想認同。各地、各城邦、各民族之間雖然矛盾衝突不斷,但彼此通過協商仲裁解決問題的努力也一直不斷。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在這樣的基礎上,形成了早期的世界主義觀點和人與人之間在對立統一中共處共存的思想意識。這是希臘化這一特定的曆史時期和希臘—馬其頓帝國這一特定的曆史階段,東西方文化在衝突與融合的基礎上所形成的十分值得關注的文化遺產。我們在這一時期及以後的一些著名思想家和學派,如斯多亞學派、新柏拉圖主義、犬儒學派等的著述中不難看到這些特征。

隨著亞曆山大的去世,他所建立起的世界性帝國瓦解了。但是,隨後出現的幾個希臘化國家,如塞琉西王國、托勒密王國、馬其頓王國等仍以不同形式保存了希臘—馬其頓帝國的重要文化遺產,以後當它們被納入羅馬帝國的版圖後,這些遺產又被羅馬人所繼承。

(二)羅馬帝國的社會狀況

基督教產生於羅馬帝國。這一帝國的領土跨越歐、亞、非三洲,人口超過6000萬,包括了凱爾特人、意大利人、希臘人、埃及人、敘利亞人、色雷斯人等。不同的風俗、語言、傳統等構成了羅馬帝國文化的斑斕色彩。

帝國政府通過加強公共交通設施建設促進各地經濟流通和工商業生產的發展;通過加強律法建設,強化政府的行政組織和管理能力,保證帝國內政治上的穩定和各項工作的效率與效能;羅馬帝國時期是西方奴隸製社會發展的又一個高峰期,羅馬人在許多領域內,如法律、建築、行政等方麵所取得的成就超過了繁榮時期的古希臘城邦國家。

然而,羅馬帝國在其發展的鼎盛時期已孕育著深刻的內在危機。由於地域廣大、民族眾多,羅馬帝國內一直存在著階級、民族、地區之間的矛盾和衝突。為了求得政治上的統一,統治者越來越依賴於高壓和武力手段以消滅各民族、各階級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獨特性。這不僅使舊有的社會秩序被全麵破壞,也使廣大百姓失去了精神上的依托和家園。公元64—65年,羅馬帝國境內發生大饑荒。自然災害並未使中央政府降低各省的賦稅,一些地區的地方官員還以各種強硬手段迫使百姓納稅。在猶太人居住的地區,羅馬巡撫劫奪耶路撒冷聖殿的財庫來抵償賦稅,激起猶太人的強烈反抗,爆發了遍及猶太全境的民族解放戰爭。這場悲壯的戰爭最後以猶太人的失敗而告結束。猶太人不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無數猶太人被殺,而且還被迫付出信仰的代價,將他們過去交給耶路撒冷聖殿的貢稅交給羅馬神廟。素有宗教傳統的猶太民族在多次起義被羅馬軍隊血腥鎮壓以後,對自身命運的無可奈何、對救世主的企盼與向往達到頂點。基督教正是在這樣的環境和條件下孕育而生。

二、基督教的產生及在羅馬帝國的發展

(一)羅馬帝國時期的宗教

從希臘化時期到羅馬帝國時期,這一地區已經孕育發展起一種新的匯合東西方文化的綜合性文化。宗教是其重要表現形式。

早期的希臘文化在本質上是非宗教的。希臘神話中描述的生活在奧林匹斯山上的諸神與其說是高貴無比、主宰一切的神,不如說是神化了的人。他(她)們的生活場景和所表現的喜怒哀樂是古代希臘人基於對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朦朧認識所創造出的現實與想象的混合。然而,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在希臘自然主義宗教(多神教)中存在著希臘文化所特有的唯心主義或唯靈主義特征。這種最初僅僅表現為粗陋的靈肉二元論,隨著希臘思辨哲學的發展而逐漸精細起來,並通過畢達哥拉斯、柏拉圖等人的哲學理論,特別是經過新柏拉圖主義的進一步神秘化改造而成為以基督教為代表的、高度抽象的一神論宗教的重要理論資源。[5]

羅馬人與希臘人相比,少了理論色彩和藝術氣質,卻多了現實主義和實用精神。羅馬帝國在政治上建立起了統一秩序,給這個戰亂頻繁的地區帶來了一段時間內的穩定。羅馬統治者把維護統一與秩序放在首位,他們一方麵通過完善法律和國家機器來達到這一目的;另一方麵,則通過建立與自己的統治地位相適應的思想控製和意識形態來實現。

由於希臘化時期形成的文化多元,羅馬人占領這些地區後在宗教上麵臨著宗教繁多、教派林立的局麵。希臘式的自然主義宗教、羅馬人的帶有氏族祖先崇拜性質的信仰以及東方式的神秘主義宗教等混雜在一起,各自有自己的影響對象和渠道。人們相信神靈、鬼怪、占卜、神跡,社會上占星術、巫術、各種祭儀活動等盛行。最初羅馬當局對大多數非官方宗教的存在並未太在意,其自身的帝國祭儀雖擁有官方地位,但並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宗教。奧古斯都時期(Augustus,前27—後14年在位),帝國統治者已經有意識地將君主與神聯係起來。宗教不再僅僅是個人的信仰問題,而與帝國政治聯係在一起。

隨著統治階級逐漸認識到宗教在維護和鞏固政權中的重要作用,政府的宗教政策也日益嚴厲起來。建立一種統一的、能對社會上不同的人發生影響的宗教成為羅馬帝國的統治需要。

(二)基督教的產生與發展

基督教的興起幾乎與羅馬帝國的發展同步。它最初起源於猶太教,在一個時期內僅僅是猶太人信仰的猶太教中的一個支派。

公元1世紀前後,在羅馬帝國的民間流行著許多公開和秘密的教派組織。它們的宗教理想和實現各自理想的方式很不同。有的超然,有的入世,有的主張以暴動的手段迎接天國,有的要求過一種與世隔絕的禁欲生活。而正在孕育中的基督教則宣傳“信徒因基督的犧牲而得救”。對於正遭受饑荒和暴政迫害而處境絕望、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下層民眾來說,個人隻要信仰就可獲救,就可擺脫厄運的宣傳具有極大的吸引力,所以很快在猶太下層百姓中傳播開來。早期的基督徒幾乎都來自卑微的平民、奴隸、小商人和手藝工匠。他們居住在城市的人口稠密街區,過著艱難困苦的生活。他們沒有什麽文化教養,也缺乏改變自己處境的實際能力,卻有著猶太人所特有的豐富的精神世界和對神聖信仰的不懈追求。羅馬政府最初的宗教政策並未能達到宗教統一的目標,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加強了宗教發展所需要的悲劇生活色彩、人們悔罪的迷狂和在痛苦中超越的巨大精神要求。基督教正是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孕育形成的。

這一時期雖然羅馬帝國內各種宗教教派、信仰祭儀盛行,但隻有基督教具有發展成為一個世界性大宗教的道德稟賦。其所信仰的唯一神超出民族、地域和自然的限製,超越人們日常生活習俗的隔絕;其創始人所宣傳和實踐的“犧牲與救贖”“受難與複活”等既具有很強的象征意義,又簡單感人,具有極強的影響力;其教會活動所具有的救濟與慈善性質不但與教徒的實際生活緊密相連,還在他們中培養起一種內在的精神氣質,引導著其生命與精神的心路曆程。早期基督教所具有的這些特征使它很快脫離猶太教母體,在非猶太人中傳播,經過二三百年的發展成為羅馬帝國中最有影響力的宗教。

基督教的產生與發展固然與這一時期百姓的精神狀況和需求有關,也是這一時期羅馬帝國整個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結果。

基督教產生和發展並最終成為羅馬國教的時代,羅馬帝國從上升與發展的頂峰時期逐漸走向沒落和衰敗。早期帝國內雖然戰亂頻繁,但多是在希臘、小亞細亞、巴爾幹半島進行,意大利本土則成為古代世界經濟、政治生活的中心。城市的繁榮和以城市為基礎的城邦製組織是羅馬社會的根本命脈。城市既是羅馬社會生產力、生產關係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其生活奢靡、道德敗壞、貧富兩極分化導致的階級衝突孕育、生長並集中表現出其破壞性的地方。基督教雖然最初產生於巴勒斯坦北部的鄉村,但很快就進入城市,並在保羅時代(Paul the Apostle,Saint,活動期在公元1世紀)發展成為“一種城市宗教”。進入羅馬社會的核心生活使基督教具有了極大的發展空間。作為“一種互助的有著神秘的宗教基礎、半秘密性會社”的組織,基督教在大商業和製造業城市的下層社會流傳,侵蝕著這個統一帝國的社會特別是精神基礎。隨著基督教的發展,羅馬帝國的富有階層、城市生活的精英也開始加入基督教會,這加強了教會發展的物質和智力資源,同時也使基督教會的性質發生轉變:它不再是一個由窮人和中等階層所組成的宗教社團,而成為具有明顯的等級性和官僚式的組織。為了獲得有財勢的異教貴族的支持,教會開始向世俗社會投降,為了獲得羅馬政府的官方承認,教會也開始向政府妥協。結果,教會和世俗社會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宗教變得從屬於政策和政治了。基督教所發生的這些變化是與其在羅馬社會越來越上升的地位所並行的。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正式在米蘭詔令(Edict of Milan)中準許了宗教容忍,基督教在羅馬帝國成為合法宗教。半個多世紀以後,羅馬的狄奧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79—395年在位)又下令,關閉一切異教神廟,除基督教外,禁止各種異端教派活動,基督教正式成為羅馬帝國國教。

基督教在短短三四百年的時間裏,從一個產自古代東方、不為人所知、棲身在帝國大城市下層居民中的秘密社團演變為羅馬帝國的官方信仰,成為希臘羅馬世界幾乎無可爭議的宗教之主,這個過程被許多人認為是個奇跡。其實,一種宗教在一個社會變遷、思想混亂、文化衝突、環境動**的曆史時期迅速發展、贏得大量信徒並不罕見。基督教在羅馬帝國的勃勃生機,除了社會外界的客觀原因外,還有其教義、教規以及作為一種信仰所具有的精神、道德內涵方麵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