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為“花兒”的格律作一小結,以贈有誌向民歌學習的新詩人:
(1)“花兒”多用雙音節的句尾,即兩字尾。學習它,對突破仿民歌體新詩的三字尾是有幫助的。漢語的發展趨勢是雙音節的詞匯逐漸增多,完全用三字尾作詩,有時不免格格不入。有的同誌意識到這一點,出現了一些吸收詞曲格律的新詩,如朔望同誌的某些詩,使人感到麵目一新。向詞曲學習,是突破三字尾的一法,但還有另一法,是向“花兒”這樣的民歌學習。我並不同意完全廢除三字尾,三字尾自有其方興未艾的生命。我隻是主張增入兩字尾,使民歌體的新詩的格律更豐富多樣一些。
(2)“花兒”是嚴別四聲的。它沒有把語言的聲調籠統地分為平仄兩大類。上去通押極少。上聲和上聲為韻,去聲和去聲為韻,在聲音上取得很好的效果。上去通押,因受唐以來仄聲說的影響,在多數詩人認為是名正言順、理所當然的事。其實這是一種誤會,這在耳感上是不順的,是會影響藝術效果的。希望詩人在押韻時能注意到這一點。
(3)“花兒”的作者對於語言、格律、聲韻的感覺是非常敏銳的。他們不覺得守律、押韻有什麽困難,這在他們一點也不是負擔。反之,離開了這些,他們就成了被剪去翅膀的鳥。據劍虹同誌在《試談“花兒”》中說:“每首‘花兒’的創作時間頂多不能超過三十秒鍾。”三十秒鍾!三十秒鍾,而能在聲韻、格律上如此的精致,如此的講究,真是難能之至!其中奧妙何在呢?奧妙就在他們賴以思維的語言,就是這樣有格律的、押韻的語言。他們是用詩的語言來想的。莫裏哀戲劇裏的汝爾丹先生說了四十多年的散文,民歌的歌手一輩子說的(想的和唱的)是詩。用合乎格律、押韻的、詩的語言來思維(不是想了一個散文的意思再翻譯為詩)。這是我們應該向民歌手學習的。我們要學習他們,訓練自己的語感、韻律感。
我對於民歌和詩的知識都很少,對語言聲韻的知識更是等於零,隻是因為有一些對於民歌和詩歌創作的熱情,發了這樣一番議論。
我希望,能加強對於詩和民歌的格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