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的精神
“蓬萊號”遠行的日子,小鎮像是少了什麽一樣,人們會常常提起:他們走到哪裏了?會有怎樣的際遇?蓬萊仙山到底是怎樣的光景?
日日柳色,月月微風。
小鎮很快又恢複了原來的平靜,人們提及“蓬萊號”、軒轅和長孫的次數越來越少,又回到了日複一日的生活中。
……
失去了最初的狂熱,人們逐漸冷靜下來,對來自仙山那些價值連城的寶物也就沒那麽渴望了。
……
一年過去了,極少有人再提起“蓬萊號”,仿佛這件事從來就不曾存在。金融市場從出生起就是這樣的,投資者關注的是收益,尤其是現期收益,很少有投資者關注一年、幾年、十幾年以後的收益。如果不能立刻帶來收益,金融的魅力將僅限於智者。
人們雖然不再想這些事情,海上卻傳來了“蓬萊號”的消息——壞消息。
據一艘遠海漁船上的人說,他們聽另一艘遠海漁船提起,另一艘遠海漁船又是聽更遙遠的遠海漁船提到過“蓬萊號”……據說、據說、據說……經過無數次據說,人們得到的消息是“蓬萊號”很悲慘。
在出海的那年冬天,“蓬萊號”沒有找到蓬萊仙山,卻碰到了冰山群。在穿越冰原的過程中撞上了冰山。雖然船隊沒有最終沉沒,但軒轅啟恒、長孫東陽和“蓬萊號”被困在冰山群中。
小鎮上的人們聽到這個消息,表麵上扼腕歎息,心裏卻各打各的算盤。
一部分為“蓬萊號”惋惜,這樣失去生命是不是太可惜了?一部分人則為投資心痛,船上裝的相當一部分貨物是食品,即使他們能全身而退,估計這些貨物也成了度荒食物了;還有一部分人覺得這件事很愜意,憑什麽軒轅和長孫就有膽量出海遠行,想發財,這下好了吧,就連想回到小鎮上過普通人的日子都不可能啦!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又有消息傳來,還是據說、據說、據說……
據說,“蓬萊號”在冰山群中艱難地度過了八九個月,軒轅、長孫和他們的船員就在寒風肆虐的冰山群中等待春天。沒有人預見到海上會有冰山,衣服、食物、燃料都不充分,人們不得不拆掉了“蓬萊號”的主甲板生火取暖,在冰原上冒著死亡的風險狩獵冰熊,這樣才能獲得獸皮和食物,寒冷的黑夜裏人們隻能抱團取暖……
結果顯而易見,有的船員在如此嚴酷的環境中得病了,有人活了下來,也有人因為缺醫少藥而奄奄一息,永遠消失在冰原之上……
碰到他們的遠洋船隻非常驚訝,他們給“蓬萊號”周濟了一些食品,登船的時候卻發現船艙裏擺放著大量的穀物、藥品、衣服……“蓬萊號”上的船員沒有取用這些東西。貨物裏明明有救命的食物、衣物和藥品,何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去狩獵,為什麽寧可選擇死亡也不肯動用船上的藥品?
又是據說、據說、據說,“蓬萊號”的人問過軒轅啟恒這個問題,軒轅啟恒的回答斬釘截鐵:盡餘之能力與判斷力所及,為投資者博取最高回報,絕不因任何原因損及任何財貨本金及收益,請神祇賜我生命與事業無限光榮,天地諸神為證!船上的貨物並不是我的,怎麽能瞞著投資人私分貨物?當謹守與投資者之諾言。
小鎮的人們驚呆了,作為遠行儀式的一部分,這是軒轅、長孫行前對投資人發過的誓詞,可是,人們隻是把這當作一種儀式,沒有人當真。真的要犧牲生命去保護別人的財貨嗎?換句話說,犧牲了生命就能保住財貨了嗎?
不過,好消息終於傳來。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終於又有了據說、據說、據說,據說“蓬萊號”終於熬過了冰原上的嚴冬,冰消雪融的時節,“蓬萊號”終於再次揚帆起航,向著蓬萊繼續遠行。
軒轅啟恒手中的海圖真的能引導他們到達蓬萊嗎?
專題1-3:
資本的精神——信托責任
1596年,荷蘭人想開發穿越北冰洋的亞洲航路,船長巴倫支選擇了錯誤的路線,結果九月初在穿越北極的時候被困在冰山中。船隊在北極捱過長達九個月的冬季,伴隨他們的是嚴寒、暴雪、饑餓和疾病。船上裝滿了貨物,包括衣服、治病的藥物,但是船員們寧可凍死、病死也不去動那些貨物。直到第二年6月,幸存的人才被俄國商船救起。為了紀念故事中的這位巴倫支船長,後世用他的名字命名了北冰洋的一片海域。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為了不辜負投資人的信任,船隊寧可犧牲生命也不動用食物、衣物、藥品,無論有沒有投資人的監督都要如此。
後來,這個故事被視為“信托責任”的體現。
信托責任不僅是金融市場的基礎,也是整個經濟運行的基石。
通俗地講可以把“信托責任”表述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英文則更直白,就是Trust。英國信托法學者 Philip H.Pettit 在《衡平法與信托法》中這樣表述“信托”的概念:信托是一項衡平法上的義務,約束一個人(受托人)為了一些人的利益(受益人,也可能是委托人本身)管理、處理他所控製的財產。
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隻能選擇信任,信托人必須要值得投資者信賴,不能在任何情況下損及投資者利益,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否則,可以設想一下,完全沒有信托責任的人類社會會變成一個霍布斯叢林,充滿了欺詐和醜惡,無法創造財富,隻有最強大、最凶狠、最壞的人才能享受到財富。
現代企業製度起源於信托責任,股東把企業財產委托給公司管理者,公司管理者要盡最大可能為股東賺取回報,而不是將企業財產據為己有。正如盛傳的一個笑話,一個保姆來收拾價值1000萬元的房子,不但在房間裏肆意享受,還隨便編造一個理由定價1000元把房子賣給了自己。
跨海貿易能賺得巨額收益,大海美麗卻遠非多情,在缺乏現代航海技術的16世紀,很多遠洋航船沉沒在風暴肆虐的大海上。為了分擔風險,人們想到的方法就是通過股份聚集大量資本。因為有信托責任,投資者才能安心,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南海公司、法國密西西比公司都是這個時候的產物,也都是信托責任的產物。
為什麽遠行的航船沒有把財產據為己有?憑什麽相信遠航者能秉承信托責任?關於這個問題有很多種解釋。
比如韋伯所著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按照其解釋隻有新教徒才能秉承信托精神。簡單說就是“人在做,天在看”,新教教義不允許教徒巧取豪奪,上帝隻會寬恕通過個人努力取得成功的人。
韋伯的解釋更多是為自己的民族塗脂抹粉,脫離了經濟學基本常識。市場中無非“得失”二字,利益麵前人性也可能靠不住,否則西方經濟學就不會提出“理性人”的假設。暫時沒有背叛不等於永遠不會背叛,所以沒有背叛是因為背叛的籌碼還不夠大。想一想,經濟學中可有“道德”這樣的基礎變量?想一想,如果經濟學中有“道德”司法部門豈不要完全失業?
讓不當得益者損失更大的利益,這才是讓受托人秉承信托責任最有效的辦法,嚴刑峻法則是最佳途徑。大航海時代,能出資支持航海家的人集中於西歐各國王室,一旦航海家侵蝕王室利益,就算能返回歐洲大陸,不但在圈子裏再也無法融資,在歐洲諸國也無法生存。要知道歐洲王室沾親帶故,其實就是一家人,搶劫國王的財富還想回家豈不是癡人說夢?
當代美國是資本市場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也是監管最為嚴厲的國家之一。美國的注冊製看似能讓一家企業輕易上市,也能輕易讓一家企業萬劫不複。美國證監會(SEC)的權力弗遠無界,有權提起訴訟,可以獨立發出傳票,聯邦法院不得駁回或者推翻SEC的裁決。更離譜的是,在這裏沒有所謂“誰主張、誰舉證”的說法,SEC要求被訴訟方舉證,即,被訴訟方必須證明自己清白,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將被判有罪。一向崇尚分權的美國社會為什麽會設計出如此嚴厲的集權監管製度,究其根本,還是為了懲罰市場投機者。